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幹部監督工作,是整個幹部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全國、全省幹部監督 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幹部監督工作。下面,我把全國、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向同志們作一個簡要的傳達,對落實全國、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需要認真抓的幾項工作講一些意見。

  一、全國、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主要精神

  最近,中組部分別在河北石家莊、山東青島召開了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和 組織部門信訪舉報工作座談會。中共中央 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組部部長賀國強同志出席了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並作了重要 講話 。

  8月2日,省委組織部又在成都召開了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各市州委組織部部長、分管地方幹部工作副部長、有關幹部處科負責人、幹部監督處科負責人,省委組織部各處室處長主任等80多人蔘加了會議。我部張林祥部長和高慧崗、何傑同志參加了這次會議。會議由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蔣先繼主持,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劉毅作了重要 講話 ,副部長韓凱明、劉雲夏同志出席了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有三項:

  第一,傳達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和組織部門信訪舉報工作座談會精神。這兩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1、 總結 和交流了幹部監督工作在20xx年“鄭州會議”以來形成的基本 經驗,可以概括為“六個必須”:即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幹部監督工作的正確方向;必須服從服務於黨委工作的大局,服從服務於組織工作的中心任務;必須緊緊圍繞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這個目標,把幹部監督貫穿於幹部的培養 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日常 管理的全過程;必須從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幹部出發,把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必須立足於當前、著眼於長遠,切實加強幹部監督工作制度建設;必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各方面監督的作用。2、提出了幹部監督工作的五項主要任務。一是要切實加強對 領導 幹部特別是 領導 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注意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落實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會同紀檢機關進一步做好巡視工作,落實幹部交流和迴避制度,重視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要繼續抓好《監督檢查辦法》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監督檢查工作。要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堅決防止和杜絕幹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拔”。要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三是要努力推進幹部監督工作制度體系建設。四是要繼續深化和拓展“樹組工幹部形象”活動。五是要切實加強對幹部監督工作的領導。3、強調了信訪舉報的主要工作。要求各級組織部門要積極處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化解矛盾、維護 社會穩定;要著力解決實際問題,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切實提高基層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加強督辦工作力度,切實提高信訪舉報辦結率。

  第二, 總結 了20xx年以來全省幹部監督工作。基本估價是:一是深化了對《幹部任用條例》和《監督檢查辦法》的學習貫徹,增強了各級領導幹部嚴格遵守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二是強化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加大了對幹部選拔任用中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三是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強化了對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加強了 經濟責任 審計;四是先後制定了程式監督、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初步構建了幹部監督的制度體系,為推進幹部監督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五是加強了同有關執紀執法部門的 聯絡和合作,基本形成了幹部監督工作的整體合力。

  第三,部署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幹部監督工作的主要任務。明確提出: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牢牢把握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方向;深入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加強信訪舉報工作,強化群眾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繼承與創新結合,著力構建幹部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對幹部監督工作的領導。

  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幹部監督工作,省委、組織部部長魏巨集同志在全省幹部選拔落實群眾公認原則會議上還強調,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堅持用制度化的方法解決組織工作的現實問題。一是要在創新和建立幹部監督工作制度體系建設上下功夫。下一步,省委組織部在省這個層面的制度建設上,將圍繞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和《幹部任用條例》下功夫,抓程式制度、程式法則的建設,抓制度體系的建設,抓幹部選拔工作一些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二是在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上下功夫。強調要特別把好“提名關”、“考察關”、“討論決定關”等關鍵環節,防止幹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拔”。三是在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上下功夫。明確要求,要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作為當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好。

  二、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應突出抓好的幾項主要工作

  近年來,在市委的有力領導和各級黨委黨組的重視下,我市幹部監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們在工作中狠抓了《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貫徹,通過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學習宣傳活動,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標準、條件、程式、紀律等廣為知曉,各級領導幹部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加大了對幹部任用工作監督檢查的力度,堅持開展了定期不定期的工作檢查,對存在的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和部分縣區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不規範等問題及時作出了糾正和處理;積極構建幹部監督的體系,制定了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誡勉以及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 報告 等制度,推進了幹部監督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進一步拓寬了幹部監督渠道,通過開設專用舉報電話“12380”,定期召開幹部監督聯席會、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等方式,擴大了資訊源,整合了工作力量。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比如:有的縣區和部門對幹部監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主動監督的意識不強;幹部監督工作人員的力量、素質與所擔負的任務還有較大的差距;工作中,一些具體的措施辦法還不夠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等等。

  按照全國、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我市幹部監督工作的總體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這條主線和市委工作大局,以《幹部任用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為依據,以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為重點,加大對《幹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各級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落實責任追究,為實現瀘州 發展新跨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應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入學習《幹部任用條例》,進一步抓好貫徹落實

  一是繼續抓好《幹部任用條例》及其配套制度的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是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有力武器。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領導幹部要熟悉、組工幹部要精通、一般幹部和群眾要了解的要求,分層次抓好對《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特別是要抓好領導幹部的學習和培訓,使領導幹部樹立剛性執行的法規意識,自覺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原則、條件、標準、程式選拔任用幹部。各縣區委黨校要繼續把《幹部任用條例》列入主體班學習的內容。同時,對近年來,省、市委組織部根據《幹部任用條例》的精神,堅持建設開放的組織工作系統的理念,堅持幹部工作“群眾公認”的價值取向,對民主推薦、幹部考察、討論決定等關鍵環節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要一併抓好學習貫徹。

  二是繼續抓好《幹部任用條例》的監督檢查。市委組織部將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專項檢查。各縣區委和市級部門黨組黨委要嚴格按照《監督檢查辦法》要求,每年底對本縣區、本單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情況進行自查,並及時向市委及市委組織部報送 專題 報告 。通過檢查,認真總結 實踐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措施。最近,市委組織部根據省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的通知》精神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區委和市級各部門黨組黨委對20xx年7月至今年7月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自查。在此基礎上,市委組織部將對縣區委和部分市級部門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情況進行抽查。

  三是強化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關鍵環節的監督。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既要注意監督全過程,也要突出重點,加強關鍵環節的監督,著重把好提名關、考察關、討論決定關,重點看是否落實了群眾公認原則,是否全面瞭解幹部德、能、勤、績、廉,是否做到了“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對有問題反映的幹部使用上要慎重,對在考察和受理舉報中有問題反映的幹部,在問題沒有查清之前,不能急於作出任用決定;在重要崗位的幹部,發現有嚴重不宜繼續從事現崗位工作的,要先調整下來,對擬提拔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情況,既要徵求紀委的意見,又要在考察前聽取幹部監督機構或專門從事幹部監督工作同志的意見。在考察、公示期間對擬提拔物件經濟方面的問題反映,需要通過審計弄清問題的,要請審計部門進行專項調查,依據審計結論提出是否任用的建議。

  四是堅持問責追究,加強對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查處力度。要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認定及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對違反規定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工作的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今後,出現幹部“帶病提拔”的,要從推薦、考察、決定等各個環節查詢原因,認真總結教訓,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凡未按規定程式提拔的幹部一律無效;對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使用,經教育不改的,要進行必要的組織處理;對拉票、搞非法組織活動的,要堅決制止,已得到提拔的要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對買官賣官、搞賄選的,要依照法紀從嚴懲治。

  二、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思想教育,強化 “三個意識”。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班子主要負責人,負有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重要職責。他們既是監督的重點物件,又是監督工作的主體和責任人。要通過政策法規學習、正反典型教育,切實增強他們的“三個意識”,即自律意識、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意識,形成加強監督是盡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共識,營造監督的良好 環境。

  二是堅持民主集中制,規範權力執行。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幹部工作集體決策。對幹部的提拔任命,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絕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各縣區委會、市級部門黨組黨委會要按照幹部人事工作的規定和紀律,集體把關,對違規提拔任用幹部行為要堅決制止,及時報告。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委會討論幹部任免投票表決、黨的地方委員會全 體會 議決定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黨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等重要規定,強化黨內監督。

  三是圍繞制度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經常性監督。要繼續抓好《關於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意見》和領導幹部年度總結報告制度的落實。要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重大事項報告、回覆組織函詢、誡勉等制度,對在制度執行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提醒、早制止,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縣區委組織部一定要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的重要手段。審計要注意突出重點,把審計關口前移,加強任前、任中審計。按省上要求,對任職時間比較長的黨政“一把手”和交通、 財政、教育、建設等重要崗位的“一把手”要逐步安排審計。要切實做好審計結果的分析和審計成果的運用,全面推行審計談話制度,將審計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要充分發揮審計在幹部管理監督中的作用。

  三、拓寬監督渠道,進一步加強群眾監督力度

  一是拓寬幹部監督資訊來源渠道。要通過舉報電話、電子舉報箱、信訪、聯席會議等方式,暢通群眾監督資訊渠道,廣泛收集了解群眾舉報問題資訊。儘快建立起覆蓋面廣、渠道暢通、反饋及時、統一歸口管理的幹部監督資訊 網路,改變幹部監督資訊來源窄、途徑少、獲取滯後、管理分散的狀況,使幹部監督機構耳聰目明,監督工作及時有力。

  二是認真受理群眾的來信來電來訪。對群眾的來信來電來訪要及時進行分類,屬於組織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信訪件要認真辦理,其他的信訪件,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處理。要注意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的查處結果一般應向舉報人反饋。要提高信訪舉報件的辦件效率和結案率,對上級領導同志批查的信訪舉報件和其他 材料 ,一定要做到件件有迴音。在重視信訪舉報的同時,要加強對來人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該屬於那一級解決的問題,就要在那一級解決,不能把問題推向上級組織,致使群眾重複、越級上訪。對要求恢復黨籍、公職、更改入黨和參加工作時間、辦理退改離、解決職級待遇等信訪件,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處理。

  三是加強信訪舉報資訊的綜合分析。要注意從群眾信訪舉報件中發現問題和重要線索,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對大量的信訪件要進行歸類處理,綜合分析,從中發現規律性、苗頭性問題的資訊,早作預防,早日治理,為加強幹部監督服務。

  四、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構建幹部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

  新形勢下,幹部監督工作要有所作為,有所發展,就必須抓住關鍵、突出重點、積極探索、大膽實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幹部監督工作執行機制。在全國、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上,中組部、省委組織部提出了要著眼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著眼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幹部監督體系,完善發現問題、糾正錯誤和追究責任機制,逐步建立起科學完備、銜接配套、制約有效的制度體系,形成合理分工、密切協作、協調執行的工作機制的要求,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些部署和要求,在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實際,建立新的制度,不斷推進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走出一條靠制度來規範幹部監督工作的途徑。目前,我們重點要構建“四個機制 ”。一是健全乾部監督工作協調機制。要在黨委的領導下,主動加強與紀檢機關和其他執紀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堅持和完善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市委組織部為推進與執紀執法部門溝通聯絡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正在擬定《幹部監督資訊溝通暫行辦法》。二是完善組織部門內部幹部監督工作的配合機制。要從提高幹部選拔工作質量和幹部監督整體效能出發,進一步明確幹部任免機構和幹部監督機構職責,健全決策、執行、監督、諮詢系統,逐步形成科學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約、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要把幹部監督作為選拔黨政領導幹部的重要環節,真正形成幹部培養、選拔、監督的“閉合迴路”。組織部門幹部監督機構負責人或專門從事幹部監督工作的同志,要參加本部門研究討論幹部任免事項的會議。三是建立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明確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在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的監督責任。按省上要求,凡所在縣區、系統和單位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不力,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疏於管理監督,致使班子成員和下屬多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社會影響惡劣的,要積極追究黨委黨組及其組織部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四是建立資訊機制。加強資訊網路建設,使幹部監督資訊渠道暢通,反饋及時。今年上半年,我部轉發了省委組織部下發的《關於及時報送幹部監督重要資訊的通知》,希望各縣區委組織部認真抓好落實。

  五、加強領導,進一步強化幹部監督隊伍建設

  一是要把幹部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部門一定要提高對幹部監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把幹部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經常分析形勢,瞭解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幹部監督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特別是要研究如何保證幹部選任工作的科學、規範,確保 “群眾公認”原則和幹部群眾“四權”的落實。

  二是要強化幹部監督隊伍建設。由於幹部監督工作任務重,難度大,矛盾突出,政策業務性強,要求高,從總體上看,幹部監督工作的力量配備與承擔的任務,監督幹部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要充實力量,提高從事幹部監督工作人員的素質。因此,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從事幹部監督工作的同志的培訓和教育,使他們熟練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和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掌握履行職責所必須的政策業務知識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教育從事幹部監督工作的同志首先接受組織、幹部群眾的監督,樹立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做到不負重託,不辱使命。同時,對從事幹部監督工作的同志,要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愛護。

  同志們,幹部監督工作,是整個幹部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新形勢下的幹部監督工作,任務光榮而艱鉅。當前,幹部監督工作的目標已經明確,關鍵在抓好落實。我們要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以開拓創新的精神,求真務實的作風抓好會議精神的落實。

  篇2

  同志們:

  這次全市幹部監督工作會議是經市委同意召開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去年底召開的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總結 近幾年我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情況,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任務。剛才,臥龍、鄧州、市審計局等7個單位作了大會發言 ,他們介紹的做法和經驗值得學習借鑑。今天會議上還印發了市委組織部制定的三個辦法討論稿,提請大家討論,並提出修改意見。下面,我講兩個問題:

  一、近幾年我市幹部監督工作的主要成績 和經驗

  近幾年來,全市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上級部署,堅持把幹部監督工作作為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一項緊迫任務和重要環節來抓,積極探索有效方法,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對領導 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不斷強化。先後深入開展了“三講”教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分層次抓好警示教育去年以來又認真組織學習了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提高了領導 幹部思想政治素質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在堅持實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定期考核制度的同時,重視加強日常考察,及時瞭解掌握其思想及工作表現,針對存在的問題,通過反饋提醒、個別談話、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督促整改。認真落實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個人收入申報、重大事項報告 、回覆組織函詢、談話誡勉等制度,20xx年以來先後對新提拔的527名縣處級幹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對35名縣處級幹部進行了談話誡勉或要求回覆組織函詢,促進了監督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二是<幹部任用條例監督檢查制度不斷完善。堅持實行批量調整鄉科級幹部備案審批制度,加強對選用幹部的巨集觀管理。從1996年即暫行條例頒佈的第二年起,堅持每年或每兩年對縣市區和市直單位貫徹執行<條例、選拔任用幹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或重點抽查,現已組織大型集中檢查7次,及時發現並糾正了工作中的偏差和問題。20xx年以來,在條例檢查中又引入了“百分制考評”,將<條例的主要內容、重要程式、規定要求分別設定分值,據實打分,從而統一了檢查標準,量化了檢查內容,增強了檢查效果。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工作專題介紹了這一做法。

  三是任職資格審查工作不斷規範。經過近年來的探索實踐,逐步把擬提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內容確定為幹部身份、年齡、學歷、任職崗位、計劃 生育等10個方面,採取審查檔案資料與提請專業部門認定、找當事人核對、實地調查等相結合的方法,核准弄清幹部的真實情況,嚴格任職資格把關。20xx年以來,通過任職資格審查,先後取消了5名擬提副處級人員的提拔資格,維護了幹部工作的嚴肅性。這項工作在全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上交流了經驗。

  四是群眾信訪舉報的受理查核工作不斷加強。制定了全市組織部門信訪工作規程和舉報受理辦法。市、縣兩級堅持幹部考察預告制和任前公示制,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市委組織部自去年3月設立“12380'’專用舉報電話以來,堅持24小時值班接聽制度,確保了舉報電話隨時暢通。20xx年以來,共受理電話、來信、來訪、舉報1024件,均按規定作了妥善處理,其中通過對一批問題嚴重、線索清楚舉報件的調查核實,取消了12名擬提縣處級幹部的提拔資格。此項工作在全省信訪舉報工作會議上作了經驗交流。

  五是幹部監督資訊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斷深化。市委組織部經過對近10年來受理的信訪舉報件、落實幹部監督制度過程中儲存的有關資料的廣泛收集和分類別、分年度整理,現已初步建起了擁有2600多份資訊資料的幹部監督檔案,涉及縣處級及其後備幹部、重要崗位的科級幹部1714名,為有針對性地做好乾部教育、選拔和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詳實可靠的依據。我市建立幹部監督檔案的做法在全省尚屬首創,得到省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

  同時,在落實組織部門與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絡制度、擬提拔幹部徵求意見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進一步增強了幹部監督工作的效能。 通過多年來的實踐探索,我們在幹部監督工作中得出了以下幾條經驗和體會 :

  第一,必須立足職能定位,準確把握幹部監督工作的重點。幹部監督屬於黨內監督的範疇,是幹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監督檢查作為一個反饋環節,同幹部培養、選拔、教育、管理一起,共同構成了幹部工作完整穩定的閉環系統。當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機構的職能重點就是從教育、預防、關愛、保護幹部和確保選準用好乾部出發,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為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提供保障。

  第二,必須規範執行機制,把各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監督的有效性藉賴於完善的工作機制;監督機制由各項具體的監督制度構成。每一項監督制度都是適應於需要、來源於實踐、立足於當前、貫徹於長遠。“法貴在行”,制度的生命就在於它的實施性。有了好的制度,就要堅持不懈地抓好落實,做到按制度辦事,這樣才能提高監督的實效性。

  第三,必須增強創新意識,不斷為幹部監督工作增添活力。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幹部監督工作既要繼承傳統和經驗,又要創新思路和方法,積極研究新情況,探索新路子,實現新突破。近幾年,我市組織部門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創出了<條例檢查“百分制考評”、任職資格審查、建立幹部監督檔案等富有特色的做法,很好地適應了工作實際的需要,增強了幹部監督的活力。

  第四,必須堅持融為一體,把幹部監督貫穿於幹部工作的全程。幹部監督工作貫通、滲透於幹部培養、選拔、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與幹部工作的其他環節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必須緊密結合,同步進行。只有這樣,幹部監督才能及時、到位、有效。這是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一大優勢和顯著特點。

  第五,必須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幹部監督工作的強大合力。幹部監督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客觀上需要各有關方面相互支援,密切配合。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樹立整體觀念,既要加強組織部門內部各業務科室之間的協作配合,又要加強組織部門與人大、政協、執紀執法和新聞媒體等部門的溝通聯絡,形成內、外部協調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合力推進幹部監督工作深入開展。 在肯定近幾年幹部監督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這項工作與形勢任務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一是有的地方和單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幹部選用、輕監督管理的傾向,對幹部監督工作重視程度不高,指導 、支援不夠。二是有的工作棚架,抓落實不力,措施不具體,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不夠。三是幹部監督資訊的獲取和利用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四是幹部監督工作隊伍建設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工作的需要。這些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並切實加以解決。

  二、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幹部監督工作的任務和重點

  前面講到的幹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從根本上說與有些同志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有很大關係。有的對新形勢下少數領導幹部腐敗的嚴重危害缺乏深刻的認識和警覺,往往是“多有危機言,少有危機感”,沒有把監督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有的認為監督是法紀部門的事,組織部門無能為力;有的對監督工作有畏難情緒,潛意識裡總感到監督上級怕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影響關係,監督下級又怕得罪人,等等。如果這些認識問題不解決,那麼即使制度定得再多、要求提得再高,也都是枉然。因此,必須首先從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入手,增強做好乾部監督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強調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強化對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鄧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越是改革開放,就越要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正反事實反覆表明,加強了對權力執行的監督,就能確保幹部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從而為人民辦好事實事,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放鬆或捨棄了對權力的監督,就會導致權力被私化、被濫用,從而產生腐敗,造成社會不公。近幾年揭露出的腐敗分子在懺悔自己的罪惡時,共同談到的一條就是疏於監督。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加強幹部監督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健全黨的執政體制的重要內容,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對幹部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和最真誠的幫助。我們南陽作為一個人口大市、地域大市,省委對我們的發展寄予厚望。在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程序中,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戰略部署和重大決策,要把各項部署和決策變為現實,關鍵要靠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因此,加強幹部監督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全市組織部門一定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期幹部監督工作的使命感和緊迫感,恪盡職責,加大力度,努力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加紮實、更有成效。

  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幹部監督工作,總的要求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 ,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這條主線,著眼於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以黨內監督條例、<幹部任用條例等黨內法規為依據,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的方針,把幹部監督貫穿於幹部培養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健全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為促進我市的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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