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大酒店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是為確保酒店全方位運作,確保所有員工平等地享有權力和履行義務,讓每位員工全面地瞭解酒店的規章制度而制定的,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第一章 總 經 理 致 詞
親愛的員工:
我十分熱忱地歡迎您成為杭州錢塘大酒店的一員!酒店創業、發展將始終如一注重著員工的成長和發展,唯有一流的員工才有一流的企業。為此,酒店將竭盡所能為員工的成長及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確保酒店全方位運作,確保所有員工平等地享有權力和履行義務。讓每位員工全面地瞭解酒店的規章制度,特制定《員工手冊》,請您認真閱讀。
作為酒店的成員,您的工作目標是確保為顧客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希望您的工作時刻保持優秀的、高標準、高質量的水平。我深信,通過您的勤奮和無私奉獻,展現在你面前的將是一個充滿生機、充滿挑戰的廣闊天地,酒店也一定會因此取得持續的成功。
總經理
第二章 酒店簡介
杭州錢塘大酒店是一家隸屬於浙江錢塘旅業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並由其全權管理的四星級標準的旅遊飯店,酒店坐落於杭州市清江路126號、清泰立交橋東側,毗鄰火車站,據蕭山國際機場僅15分鐘車程。酒店擁有各種規格的行政套房、商務套房、標準客房200間,設有中餐廳、西餐廳及規格不同的大小貴賓包房20間,餐位500餘個,另設多功能廳、會議中心、商務中心、娛樂中心、美容、桑拿、健身中心等服務設施,並配有現代化的通訊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和消防報警系統。
杭州錢塘大酒店組織機構圖
第三章 勞動條例
3.1 招聘標準
本酒店員工招聘的標準為:具有該職位所需求的專業技術知識;有該職
位所需求的工作經驗;有熱衷於該職位的工作態度;有嚴格遵守酒店各項紀律制度的思想準備。 3.2 招聘原則
杭州錢塘大酒店實施的招聘原則為: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上崗,擇
優選取錄用。 3.3 個人資料
員工有義務向酒店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體檢報告、婚
姻狀況、有關務工證件正本及免冠近照,個人資料如有改動,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如個人資料有任何失實,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及責任一概由當事人承擔。 3.4 身體檢查
員工必須向酒店提交由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經體檢、培訓發給的有關證
書。
此外,酒店將按需要定期為員工進行體檢。凡發現員工患上傳染性疾病
或不適宜原來工作的疾病時,酒店將調整其工種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3.5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酒店與員工本人在自願基礎上籤訂的,具有法律效率。員工
受聘時,必須仔細閱讀其中的條款。合同期限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而定。 3.6 試用期
員工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若其工作表現及專業水平未能達到酒店要求,不能勝任工作,酒店可解除勞動合同或延長試用期,但延長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符合酒店要求者,方能成為正式合同制員工。 3.7 工作時間
酒店按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實施每週實際工作40小時***膳食時間除外***。具體上下班時間及休假日由各部門根據酒店的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3.8 超時工作
酒店因經營和工作需要,可要求員工進行超時工作並按酒店規定給予補
休或按國家政策給予加班工資。 3.9 員工級別
員工分為以下級別,一級為最高級別。
1級—總經理級 2級 副總經理級 3級 總經理助理級 4級 A級經理級 5級 B級經理級 6級 主管級 7級 領班級 8級 高階員工級 9級 普通員工級 10級 臨時工級 3.10薪金髮放
員工薪酬將於每月指定日期發放。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相應調整。員工之每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及店齡津貼等。 基本工資按員工級別設定。酒店發放給員工的薪金為稅前薪金,個人所得稅 由酒店統一代扣代繳。 3.11調職與晉升
酒店管理當局按以下條件及有關政策對員工之職務或部門作適當的調整。
1. 業務發展情況及工作需要。 2. 員工的工作表現、品德及學歷。 3. 員工的能力及發展潛力。
4. 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可向部門主管提出調職申請。
5. 員工調動必須在新崗位試用一個月,經考核合格者方可晉升新職位。 6. 所有的調職與晉升需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推薦,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職位要求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屬生效。 3.12續簽合同
人力資源部在酒店與員工所籤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文字,必須在新合同生效前簽署,由各部門集中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視為終止合同,人力資源部可按終止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3.13 解除合同
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因故不 能或不願繼續在酒店工作,員工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申請,交所屬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必須將員工申請提前20天交人力資源部***。若員工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則提前申請不足一個月天數部分,應按當月應發工資計算予以扣除以代替通知。 3.14 違紀辭退或開除
被酒店違紀辭退的員工,要求即時辦理辭職手續,因違紀被酒店開除 的員工、屬於偷盜、打架等性質惡劣給酒店造成損失的,必須至少以一個月工資賠償酒店損失。
第四章 員工福利
4.1 年假
員工在酒店服務,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休
假3天***不包括公休假***。工作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七天。年休假不包括法定假期,無特殊情況,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年休假須一次使用,年休假假期均從工作年限週年的下一年度起計算。 下列情況之一,不再享受當年年休假。
◆ 凡當年有曠工行為者。 ◆ 當年已休哺乳假者。 ◆ 當年享受探親假者。
◆ 凡當年累計病、事假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三個月。 ◆ 當年犯丙類過失者。
4.2 法定假
所有員工均可享有以下每年十天的有薪假日: 1. 元旦 一天 2. 春節 三天 3. 勞動節 三天 4. 國慶節 三天
如法定假期員工正好當班,酒店將按國家有關政策給予發放加班工資。 4.3 病假
申請病假必須附有酒店指定醫院病假證明,並經部門經理稽核,方屬有效。
員工因突發病情需請病假,經直接上級或值班經理口頭批准後可以休假,但須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在復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病假需扣病假工資,病假開始後的公休日均作病假處理。在病假期間,
按比例發放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見下表***
員工非因工受傷或患病,按國家有關法律可享有醫療期。凡超過規定醫
療期,部門主管有權決定是否繼續保留其原職位,管理當局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4.4 事假
如無充分理由,員工不能無故缺席或請假。若有特殊情況而需請假,必
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並經批准,否則作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者,酒店將視情況予以開除或辭退處理。
員工如確有急事未能按時上班或請假,必須至少提前2小時通知部門經
理,並保證將在約定的時間內回來上班,補辦請假手續。如員工未能聯絡上部門主管,請與值班經理聯絡。
事假一律無薪,事假批准許可權如下;
一天以內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三天以上須經部門及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報總經理批准。
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
4.5婚假
凡在本酒店合同滿一年,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員工,結婚時可獲三天有薪
假期。配偶雙方晚婚者,可獲十五天有薪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申請婚假須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經理提出,並須附結婚證書復
印件送人力資源部。婚假必須於結婚證書籤發後半年內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4.6懷孕、分娩及計劃生育假
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可享受以下福利:
1.產假及計劃生育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懷孕期間,員工可按有關機構的要求作產前常規檢查。所花時間作公假處理;所花費用,統一按國家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3.產後一年內,每天可獲一小時哺乳時間。
4.凡符合晚育的,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在女方產假期間,男員工可享六天有薪***包括公休日***護理假期。該假期應於女方生產後一個月內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4.7 慰唁假
如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員工提
供有效證明,酒店將給予三天有薪慰唁假期。假期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4.8醫療福利
員工可享受由酒店提供的醫療福利:
1. 定期的免費體格檢查。
2. 酒店正式合同制員工可按國家醫療保險相關規定獲發醫療補貼及按比
例報銷有關醫療費用。
4.9 社會保險
酒店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代扣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4.10 工傷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立即通知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並填寫“工傷報告
單”,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在治療期間不扣工資,醫療費全額報銷。因工緻殘或死亡之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因員工本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酒店規章制度而造成的傷害不作為工傷處理。
4.11獨生子女津貼
按國家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者,每年年底憑獨生子女證獲發獨生子女
津貼,夫妻雙方只能有一方享有***14週歲以下***。
4.12 全勤獎
全月沒有任何病假、事假等假期***不含年假***,及無遲到早退的員工,
酒店將按有關標準發放全勤獎。
4.13 年終獎金
酒店按每年經營業績及盈利情況決定年終獎金的發放。員工於發放獎
金之日,仍在本酒店工作的,方能獲發年終獎金。
4.14 工作餐
酒店設有員工餐廳,員工於每個工作日可免費享用當值期間工作餐。
4.15 獎勵
凡服務傑出、表現優異,為酒店做出重大貢獻之員工,酒店將頒發獎
狀、現金或實物以示獎勵。酒店每月評選優秀員工一名,優秀員工獲得酒店頒發的證書及獎金。
4.16 員工培訓
所有員工均需接受酒店提供之各類培訓。酒店也根據經營業務需要,
選派優秀員工進行培訓。凡由酒店出資的專門培訓,酒店將與員工另行簽訂培訓合同。
4.17員工生日
員工生日當月,將獲得一份由總經理簽名的生日賀卡及酒店贈送的生日
蛋糕。
4.18員工活動
為確保員工身心健康和愉快的工作環境,酒店將組織各類員工活動。
4.19員工通告欄
設定通告欄是酒店與員工溝通訊息的主要媒介。酒店在指定區域設立
員工通告欄以便員工瞭解酒店新聞、資訊及各類活動安排。員工通告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佈置、張貼。
第五章 工作及行為規範
5.1 工作態度
身為一名酒店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工作態度:
1.友善-以微笑來歡迎客人及與同事相處。
2.禮儀-任何時刻均應舉止溫文而雅、尊敬客人及同事。
3.勤勉-處理工作時必須發揮高效率及勤勉精神。
4.誠實-員工應如實向上司作工作報告。在酒店內若有拾遺,應立即呈交
部門主管或客房部。
5.守時-員工必須嚴守時間,於規定時間內穿著整齊制服當班。
6.負責-員工必須盡忠職守,做好本職工作,完成所委派之任務。同時須
對酒店一切財物加以妥善保管。
7.服從-員工必須服從上級指示及分配,努力把工作做好。.
8.整齊-不但要經常保持個人整潔,更要保持制服、工作環境及工具之整
潔。
5.2 顧客投訴
當遇有客人投訴時,處理方法如下:
1.細心聆聽客人的意見並加以記錄。
2.如在職權範圍內,應先向客人致歉並立刻採取補救措施,事後向部門主管報告。
3.如超越本職權範圍,應通知大堂副理或請示部門主管。
5.3 員工申訴
員工對工作有不滿之處,應直接向直屬上司提出。如仍不滿意答覆或不
願由直屬上司處理,可親自或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經理提出。如人力資源經理未能解決,可向總經理申訴。倘員工選擇書面形式,須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材料給予保密。
第六章 酒店規則
6.1 員工關係
員工之間應以禮相待,互相合作及諒解。直屬上級指派的任務,員工必
須切實執行。倘有疑問或不滿,應立刻向直屬上司請示或申訴。
6.2 考勤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在工作時間內,事先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擅離工作崗位。
2.員工必須依照編定的時間表當值工作。如需調換班次,必須事先得到部門主管的批准,否則視為曠工。
3.除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員工上下班必須刷考勤卡。不刷考勤卡者以遲到、早退論處,並將受到處罰。
4.上兩頭班的員工,每次出入均須刷卡。
5.代人或託人刷考勤卡均屬違犯店規,違者將受嚴重處分。
6.上班時間是指員工應在本崗位上開始工作的時間,而不是指員工刷卡的時間,故員工應準備充分的時間更換制服並按時到達工作崗位。
7.員工無任何正當理由上崗時間1小時不到崗,視為曠工,扣工資一天;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日,扣一天半工資,超過4小時不到
崗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三
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屬自動離職員工當月工資扣發,必要時追究責任
損失。
8.遲到、早退
凡超過或提前上下班時間1分鐘,即被認為遲到或早退。一次遲到或早
退15分鐘以內扣罰現金5元,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扣半天工資,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或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扣發當月
全勤工資。
6.3 儀容儀表
員工必須按照酒店所訂之個人衛生及儀容標準,經常保持個人儀容儀表
清潔整齊。
1.服裝:酒店根據員工不同崗位、不同職位提供不同的制服。員工必須按規 定著裝,並保持清潔、整齊。不得將袖子捲起或將自己的衣服暴露在制服
外面等。
2.頭髮:所有員工須保持髮型的整齊,不準染怪異、誇張顏色。不準梳理怪 異髮型。工作期間,女員工不準披髮,不得用顏色鮮豔的髮夾。男員工頭髮須做到前不遮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
3.鬍鬚:所有男員工均不得留鬍鬚。
4.指甲:不準留長指甲,不準使用有色指甲油。
5.化妝:須採用淡妝,不準使用濃妝。
6.飾物:不準帶手鍊、手鐲,不準帶有較大耳墜的耳環,只可戴訂婚或結婚戒
指。
7.皮鞋:清潔光亮。
8.襪子:當班時不得穿著破損的襪子。男員工除酒店要求穿白色襪子外,其餘
均須穿深色襪子。女員工須穿淺色襪子,不得將襪根暴露在裙子外面。
*** 禮貌禮節
1.見到客人及上司應面帶微笑並問好。
2.在客用通道行走時,應將中間位置留給客人。三人以上不準並排行走。
3.正確使用禮貌用語,說話和氣親切,保持穩重正確的姿勢。
4.不在客人面前整理頭髮、挖耳鼻、打哈欠等。
6.5 員工考勤卡、名牌
1.員工考勤卡由人力資源部發至每位員工,員工進入酒店須主動向保安人員出示。部門主管和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2.名牌屬制服的一部分,員工須在制服左胸前佩戴名牌。
3.倘若遺失,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除因時間過久而導致損壞者外,每次補領新員工考勤卡、名牌,須按成本價賠償。
6.6 員工更衣室
1.員工必須遵守“更衣室管理規定”。
2.員工更衣櫃是專為員工存放衣物而設立,應保持內部清潔、整齊。不得存放食品、飲料或其他雜品,不準自行配製更衣櫃鑰匙。員工不準在更衣室偷閒、睡覺、吸菸,違者將按酒店規定辦理。
3.更衣室管理規定
***1***酒店為每一位員工提供更衣櫃存放制服及個人用品,嚴禁存放武器/凶器及***等違禁物品。
***2***請隨時保持更衣櫃的整潔,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或大量現金。如有丟失,酒店概不負責。
***3***在得到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批准後,人力資源部將會同安全部隨時對員工
更衣櫃進行例行檢查。
***4***私自換鎖換櫃或拒絕接受檢查將視為違紀行為,嚴禁在更衣室滯留,打牌或睡覺,否則按違紀處理。
***5***員工上班因故未帶衣櫃鑰匙,可向人力資源部借用,用完後即交回。
***6***若員工丟失衣櫃鑰匙,要求更換鎖頭,員工須承擔酒店換鎖成本費用。
***7***若更衣櫃由於使用日久鎖頭損壞,員工須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絡維修,員工不得私自***,否則,將以損壞酒店財物,違犯酒店規章接受紀律處分。
***8***服務終止時,須將更衣櫃空出並將鑰匙交回人力資源部
***9***員工應自覺維護和保持浴室的衛生,及時關閉水龍頭以節約用水。
6.7 制服
1. 酒店制服的發放範圍視工作崗位而定,主要包括上衣、褲、裙、襯衫、
領帶、領結、鞋、襪等,由酒店免費提供。
2. 穿制服的員工須籤領由制服房發給的制服。
3. 員工須經常更換清潔之制服。如有破損應立即交制服房修補。一切不屬
正常的破損,員工應照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4. 下班後,員工必須將制服鎖在員工更衣櫃內,不得擅自把制服帶離或穿
離酒店。
5.離職時須將全部制服交回制服房,遺失或損毀者需折價賠償。
6.8 申請證明
凡需酒店出具有關人事之證明,員工必須填妥申請表,取得部門主管的
同意,送人力資源部辦理。所有證明必須由申請人簽收。
6.9員工資料
為了維護員工的利益及備緊急之需。如以下個人資料發生任何變化,請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
◆ 姓名
◆ 學歷
◆ 子女
◆ 住址及電話
◆ 緊急通知人
◆ 婚姻狀況
◆ 健康狀況
有關員工個人資料必須送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如有任何變更如遷移住
址、電話號碼、婚姻狀況、生育子女等事宜,皆應立即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
6.10員工餐廳
1. 員工須按部門主管之安排,按時在酒店員工餐廳用餐。
2. 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在餐廳以外地方用餐。
3. 當班員工憑考勤卡就餐,員工就餐必須著工作服。
4. 若考勤卡遺失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領手續,補領考勤卡須按酒店規定
繳付費用。
5. 員工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1***嚴格按照開餐時間並攜帶員工證及佩帶名牌就餐;
***2***就餐員工,均需使用方形托盤並依次序排隊;
***3***每個托盤,只能放自己的壹份飯菜,不準多放,不準隨意丟放托盤;
***4***每人持卡就餐,嚴禁帶他人領取食品;
***5***就餐時,需添飯加湯者,不得使用新碗具;
***6***就餐時間,不準大聲喧譁,打鬧;
***7***剩食殘羹,一定要放於托盤裡,不得放於桌上,更不能隨意丟倒;
***8***就餐後,不得帶他人收回餐具;
***9***就餐後,一定要把托盤裡的剩食殘羹傾倒於剩食桶裡並把餐具分別輕放在指定地方;
***10***用餐時間半小時,時間到應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11***不準隨意移動已固定的桌椅位置;
***12***講衛生,不準亂丟果皮,紙屑,菸頭,不準隨意吐痰;
***13***保護環境,愛護公物,不準亂塗亂畫破壞牆壁,桌子及椅子;
***14***工作時間不準到餐廳休息、閒談、睡覺;
***15***使用特殊餐券人員,餐券須有日期印鑑及標明餐次,方可生效;
***16***損壞公物,桌子、椅子和餐具要按價賠償;
***17***各位就餐人員必須接受員工餐廳工作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6.11員工宿舍
1.員工宿舍提供給員工使用。
2. 員工宿舍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後,符合使用條件者由後勤主管安排房間與床位。
3. 每宿舍應選出宿舍長進行日常管理。
4.住宿舍員工每月須向酒店交納宿舍管理費,用於宿舍日常維修。
5.宿舍水、電費由入住員工均攤,每月由後勤主管查表、核算,並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6. 員工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自理。
7.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 住宿的員工必須在人力資源部辦理入住手續後方能入住;
***2***不得私自更換已分配的房間及鋪位;
***3***酒店配發的室內傢俱不得擅自增減;
***4***自覺養成良好的公德和衛生習慣,嚴禁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鼻涕抹在牆上、地板或床上,嚴禁將鞋、手印打在牆上,穿骯髒衣服睡覺。
***5***每天自覺搞好床鋪衛生,被子、枕頭疊放整齊。
***6***嚴禁攜帶外人進入宿舍,男員工不得到女員工房間逗留,女員工不得到
男員工房間逗留,有事可到其它會客場所商談,嚴禁男女混宿;
***7***宿舍鑰匙遺失須立即報告人力資源部,未報告而引起的宿舍物品失竊,
由丟失鑰匙者負責。
***8***不得在宿舍房間內私接亂拉電線,安裝電源插座。
***9***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入內,現金、證件、票據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
員工自理;
***10***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容量電器,以防火災發生;
***11***保持宿舍安靜,看電視、聽錄音機等活動不應影響他人休息。
***12***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打架、賭博、酗酒;
***13***注意保持房間,公共區域及衛生間的清潔衛生;
***14***每位員工均對酒店配發的物品負責,如發現損壞或丟失,將追究賠償
責任;
***15***嚴禁私自使用酒店物品及客用品;
***16***注意用火安全,如發現擅自用火損壞酒店及宿舍財產,將從嚴處理;
***17***如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及通知酒店保安部,清楚講出火警地點;
***18*** 各宿舍須選出一名宿舍長,由宿舍長安排宿舍衛生輪流值日,員工須
服從宿舍長安排;
***19*** 對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宿舍長有權予以糾正,員工必
須服從。
***20***違反本規定者,將由人力資源部按《員工手冊》相關紀律處分條款給
予從嚴處理。
6.12 員工倒班宿舍
1.員工倒班宿舍提供給那些在酒店沒有固定床位、下班晚或上班早且住址遠的員工,使員工有一個安全、整潔的休息環境。
2. 員工倒班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床位不固定,床上用品定時由酒店洗滌。
3.員工倒班宿舍管理規定
***1***住宿的員工必須在人力資源部宿舍管理員處辦理入住手續後方能入住;
***2***不得私自更換已分配的房間及鋪位;
***3***愛護公共財產,不得在傢俱、牆壁上亂寫亂畫、損壞公物;
***4***登記入住後應儘快休息,不得亂跑亂串影響他人休息。
***5***自覺養成良好的公德和衛生習慣,嚴禁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鼻涕 抹在牆上、地板或床上,嚴禁將鞋、手印打在牆上,穿骯髒衣服睡覺。
***6***嚴禁攜帶外人進入宿舍,男員工不得到女員工房間逗留,女員工不得到男員工房間逗留,有事可到員工活動室或其它會客場所商談,嚴禁男女混宿;
***7***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入內,現金、證件、票據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 員工自理;
***8***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容量電器,以防火災發生;
***9***保持宿舍安靜,看電視、聽錄音機等活動不應影響他人休息。
***10***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打架、賭博、酗酒;
***11***注意保持房間,公共區域及衛生間的清潔衛生;
***12***嚴禁私自使用酒店物品及客用品;
***13***注意用火安全,如發現擅自用火損壞酒店及宿舍財產,將從嚴處理;
***14***如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及通知酒店保安部,清楚講出火警地點;
***15***宿舍管理員提供叫醒服務時,聽到應迅速起床,不得無理取鬧;
6.13.保安檢查
1.員工上下班必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2.除經所屬部門主管及行政辦公室簽發《出門證》外,任何包裹皆不得攜帶出外,員工自用手提包應主動開啟,以方便安全部檢查。
6.14私人財物
員工有責任保管好個人之財物。貴重之財物不得帶進酒店,倘有任何損失,
酒店不負任何責任。
6.15.拾遺
在酒店公共範圍內拾到的任何財物,須送交大堂副理或安全部處理。如在
客房範圍內拾到的任何財務,須送交客房部處理。若有遺失私人財物,應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6.16維護酒店聲譽及財物
1.未經酒店同意,所有員工不得擅自利用酒店的名義在外從事任何活動。
2.員工要注意在社會上的言行舉止,以免損害酒店的聲譽。
3.員工必須愛護酒店財物,不得破壞或私自帶離酒店。否則須按有關規定予
以處罰。
6.17吸菸
除酒店指定範圍及經批准之辦公室外,任何地方均不得吸菸。
6.18私人電話及信件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為個人私事使用酒店電話,不準以酒店名稱作
為私人信件郵遞地址。
6.19小費
不能向客人要求小費。
6.20使用酒店設施
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經部門主管同意,員工不得使用或進入酒店內任何客
用設施。例如:餐廳、酒吧、客房、客用電梯或客用衛生間等。已離職但尚未辦妥離店手續的員工,酒店有權不作接待。
6.21.接待親友
在酒店範圍內,員工不準接待親友及參觀酒店,特殊情況需由部門主管
批准。
6.22員工兼職
員工不準在外兼職工作。
6.23離職手續
員工自提出離職之日起,必須再為酒店服務滿一個月,方可辦理離職手
續離開酒店。只有在經總經理特准的情況下,才能以賠償金代替一個月服務離開酒店。員工所存的各種假期應於提出離職前使用完畢,提出離職後不得以任何假期代替工作。在提出離職後的一個月服務期內擅自離職或違反店規,酒店可視情節予以處理。
凡離職之員工必須在離店後一週內在本部門及酒店相關部門交接相關工作手續,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有關手續,並交還酒店的財物,包括員工考勤卡、名牌、制服、員工手冊、書籍等。未能全部交還酒店物品者,須按酒店規定賠償,超過一週未來辦理手續的將按天扣滯後費每天伍元,對超過一個月未辦手續者,酒店有權拒絕發薪並不發給任何離職證明。
第七章 紀律處分
7.1目的
為了維護優良服務質量和高度的工作效率,以達到提高員工的思想道
德素質,確保酒店正常工作秩序的目的,特制訂員工的行為規範,希望全體員工認真依從和履行。
7.2紀律執行程式
酒店制訂的紀律規定中所列之條款,每位執行,並按勞動合同辦事,凡
受任何紀律處分,部門主管均會發出“違紀處分單”,列明員工犯規的細節和處分理由,經被處分員工簽名後,送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發並存檔。
最後警告處分由部門經理簽發,並列明處分理由和依據,員工須於發出
的警告書上簽名,警告書副本交受處分員工,正本於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員工拒絕簽名,以見證人簽名為據、記錄存案,該警告書也能生效。
各類處分均規定相應的處罰金額和處分有效期,***金額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在處分有效期內,不得提升、調職、獲取酒店其他任何獎勵,如在處分有效期內員工沒有再犯其他過失,則處分自動取消。
如觸犯本規章,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或即時解僱。
7.3 口頭警告
凡第一次觸犯甲、乙類過失中的任何一條者,部門主管會發出第一次書面口頭警告。處罰金額20元,有效期一個月。
7.4 書面警告
在口頭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凡再犯甲、乙類過失中的任何一條者,部門主管會發出第二次警告,書面警告,處罰金額50元,有效期二個月。
7.5最後警告
經書面警告後,如再犯甲、乙類過失中任何一條者,部門主管會發出最後警告,若不悔改者,可被立即開除。最後警告、處罰金額100元,有效期三個月。
7.6停薪停職
凡觸犯以下任何一項者,將被立即停薪停職,以等待酒店調查並做出處
理決定。
***1***凡觸犯丙類過失中任何一項者;
***2***凡受過最後警告,再一次違反店規者;
***3***凡員工觸犯法律條例,在出席審訊至判決結果期間
7.7開除
員工凡觸犯丙類過失或經最後警告處分後在有效期內再犯甲、乙類過失任何一條者,將被酒店立即開除而無須給予事先通知,情節嚴重給酒店造成損失的,將扣除其當月工資直至追究其經濟及刑事責任。
7.8 辭退
凡員工長期達不到崗位工作要求又不願服從其它工作安排者,酒店可予以辭退,與酒店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者,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並按規定發放經濟補償金。
7.9員工上訴
倘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於該處分發出後的一星期內以書面形式向人力
資源部或酒店勞動爭議調解小組申訴。小組成員包括總經理、酒店工會代表、人力資源部經理及有關部門經理。酒店勞動爭議調解小組將進行專題研究,小組產生的決定為最後決定。
7.10甲類過失
1. 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2. 儀容儀表未能達到酒店要求。
3. 在酒店範圍內不分場合的大笑、嬉笑、追逐或喧譁、吵鬧等不檢行為。
4. 超出工作範圍到其他部門閒蕩。
5. 下班後無故逗留在酒店範圍內。
6. 違反更衣室規定。
7. 工作時間吃零食。
8. 上班時間,未經許可,在員工食堂以外地方進食。
9. 使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10.工作時聽收音機或錄音機,或閱讀非工作之刊物。
11.隨地吐痰,亂扔亂***物,破壞酒店環境衛生。
12.不禮貌地與顧客、上司或同事對話,態度欠佳,輕視顧客或上司。
13.忘記或不按規定佩戴名牌。
14.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規定。
15.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6.在允許吸菸區以外的地方抽菸。
17.未經批准使用客用設施。
18.上下班不刷卡。
19.工作時間或服務效率欠佳。
20.一線營銷部門員工在上班當值時間使用通訊工具接聽、拔打私人電話。
21.工作時間洗澡。
22.工作時間未獲批准私自會見親友。
23.因個人原因申訴,影響正常工作。
24.當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
25.一個月內忘帶鑰匙三次及以上。
26.有其他輕微過失行為。
7.10乙類過失
1. 工作態度惡劣,粗暴對待客人、上司或同事。
2. 擅離工作崗位,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3. 當班時睡覺。
4.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一至二天。
5. 上班時間無故停止工作。
6. 未經部門主管批准,擅自陪同親友或其他人士進入酒店。
7. 故意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酒店安寧。
8. 不敲門未經房客許可而進入客房。
9. 叫他人替自己或自己代他人刷考勤卡。
10.未經主管同意,在酒店範圍以外私自穿著酒店所發制服。
11.故意損耗、損壞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品。
12.唆使挑撥,從而引起員工間打架鬥毆。
13.在酒店內出售私人物品。
14.在執行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工作指示時,故意消極怠工。
15.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報告。
16.未經同意,在酒店內擅自張貼布告、通知或擅自塗改、撕掉酒店布告欄
內任何告示。
17.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或飲料。
18.上班時帶有醉態或在酒店內喝酒。
19.發表虛假或誹謗性之言論,從而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0.未經許可,擅自拿取或使用客用物品。
21.違反保安制度,拒絕保安人員職責範圍內的檢查。
22.未經批准私配鑰匙。
23.違反酒店的吸菸規定。
24.不遵守工作安全條例及操作規程。
25.其他較重過失行為。
7.11丙類過失
1. 傷害酒店內任何人士。
2. 毆打他人或相互打鬥。
3. 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他報酬。
4. 偽造檔案欺騙酒店或客人。
5. 洩露酒店機密檔案或資料。
6. 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為。
7. 偷取酒店、顧客或同事之財物。
8. 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9. 參與賭博。
10.利用職權,收取回扣或接收賄賂,損害酒店利益。
11.在社會上,作出嚴重損害酒店聲譽及利益之行為。
12.遺失酒店之重要物品而導致重大損失。
1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
14.觸犯國家任何刑法。
15.在酒店工作期間到其他單位兼職。
16.嚴重失職或嚴重違反安全守則,導致酒店、客人、員工受到經濟、財產、
身體或聲譽的危害或損害。
17.利用病休另謀職業。
18.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注:以上提及的種種過失僅作為指導性參考,所列條文並非完備。員工如
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各類過失中,酒店管理當局有權決定其過失種類。在各類過失中,管理當局有權區別其嚴重程度作出相應處理。
眼鏡店基本員工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