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借條簽字的案例
借條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那麼你知道借條怎麼規範書寫嗎?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案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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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某向陳某出具借條一張,載明:“今借到陳某現金拾萬元正”,帥某在借款人處簽名,下一行又註明“2015年2月9日前歸還”。同時在場的被告徐某在帥某還款時間下一行簽名並捺印。後陳某因向被告帥某、徐某催討無果後訴至法院。被告徐某以自己只是借款的見證人,不應承擔還款責任為由提出抗辯。本案中徐某到底是見證人還是保證人?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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