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散文精選
散文是“集諸美於一身”的文學體裁。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以供大家閱讀。
:梧桐樹
寓樓的窗前有好幾株梧桐樹。這些都是鄰家院子裡的東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為它們和我隔著適當的距離,好像是專門種給我看的。它們的主人,對於它們的區域性狀態也許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對於它們的全體容貌,恐怕始終沒看清楚呢。因為這必須隔著相當的距離方才看見。唐人詩云:“山遠始為容。”我以為樹亦如此。自初夏至今,這幾株梧桐樹在我面前濃妝淡抹,顯出了種種的容貌。
當春盡夏初,我眼看見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黃的小葉子一簇簇地頂在禿枝頭上,好像一堂樹燈,又好像小學生的剪貼圖案,佈置均勻而帶幼稚氣。植物的生葉,也有種種技巧:有的新陳代謝,瞞過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換青黃。有的微乎其微,漸乎其漸,使人不覺察其由禿枝變成綠葉‘只有梧桐樹的生葉,技巧最為拙劣,但態度最為坦白。它們的枝頭疏而粗,它們的葉子平而大。葉子一生,全樹顯然變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見綠葉成陰的光景。那些團扇大的葉片,長得密密層層,望去不留一線空隙,好像一個大綠障;又好像圖案畫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見的庭院植物中,葉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無過於梧桐了。芭蕉葉形狀雖大,數目不多,那丁香結要過好幾天才展開一張葉子來,全樹的葉子寥寥可數。梧桐葉雖不及它大,可是數目繁多。那豬耳朵一般的東西,重董疊疊地掛著,一直從低枝上掛到樹頂。窗前擺了幾枝梧桐,我覺得綠意實在太多了。古人說“芭蕉分綠上窗紗”,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階前窗下的所見而已。若登樓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應見“梧桐分綠上窗紗”了。
一個月以來,我又眼看見梧桐葉落的光景。樣子真悽慘呢!最初綠色黑暗起來,變成墨綠;後來又由墨綠轉成焦黃;北風一吹,它們大驚小怪地鬧將起來,大大的黃葉便開始辭枝——起初突然地落脫一兩張來;後來成群地飛下一大批來,好像誰從高樓上丟下來的東西。枝頭漸漸地虛空了,露出樹後面的房屋來、終於只搿幾根枝條,回覆了春初的面目。這幾天它們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經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樣子怪可憐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詩:“高高山頭樹,風吹葉落去。一去數千裡,何當還故處?”現在倘要蒐集它們的一切落葉來,使它們一齊變綠,重還故枝,回覆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間一切支配者的勢力,盡了世間一切機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黃轉綠世間多,但象徵悲哀的莫如落葉,尤其是梧桐的落葉。
但它們的主人,恐怕沒有感到這種悲哀。因為他們雖然種植了它們,所有了它們,但都沒有看見上述的種種光景。他們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們的根幹,站在階前仰望它們的枝葉,為它們掃掃落葉而已,何從看見它們的容貌呢?何從感到它們的象徵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佔有的。可知藝術也是不能被佔有的。
:青春就是一場遠行
你的青春就是一場遠行,一場離自己的童年,離自己的少年,越來越遠的一場遠行。
在我和你們一樣大的時候,18歲,我正在一列,從上海到北京的火車上,我的遠行就這樣開始了。
剛上火車的時候,我特別激動,因為我終於可以離開我的父母了,我的家鄉,然後我熟悉的環境,我終於可以離開他們,要去北京,至於去北京幹嘛,我也不知道。因為據說搞文化的人都要去北京,但是,我現在告訴大家,其實不是這樣的,以後千萬不要被這句話給迷惑住了。搞文化,哪裡都能搞,只要你有一顆,自己想做事情的心,在哪裡都一樣。
然後,在火車上,我就開始回憶。
上海到北京的火車,都是在傍晚發車的,沒過多久,天就黑了,然後。我看到了窗外,很多昏暗的燈光,然後,有很多的自行車,我就想起了我小的時候。
小的時候。特別特別喜歡騎自行車,在我們鎮上,我是出了名的亭林鎮最速男,我汽車很快,很多人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他們就嚇得會躲得很遠。
但是,我有一件事情很自卑,這個事情也要告訴大家,這說明了,的確經濟的獨立是特別重要的。因為我一直騎著一輛女式自行車。
然後,我跟我的父親說了很久,我的爸爸終於答應,給我買了一輛山地自行車。有了這台山地車以後,我就開始騎得更遠更多,把幾乎整個鎮上,所有的犄角旮旯都騎了一遍,和所有的山地自行車一樣,不出一年,這個車就被偷掉了。
然後,讓我們說回到火車上吧,這一路我幾乎沒怎麼睡覺,因為以前無論如何,我都是在家的旁邊,那十幾公里騎車,等到了晚上,我都會回到我的家裡。無論我那個時候多麼的叛逆,對父母多麼的厭煩,但,我終會回到我的家裡。
但我在火車上,到了北京以後,我的家就真真切切地離開了我1200多公里,我不知道我去北京究竟要幹嘛,而那個時候,也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時候,我所有寫作的那些在學校裡的經歷,已經用完了,但我又不想再寫那些校園小說,我希望寫一些和社會有關的,可是,我剛剛踏上社會,這個社會在我面前剛剛開啟,我對它一無所知,但是在後來我找到了我所熱愛的東西,那就是賽車。
我把所有的版稅,都用於去參加賽車。去買了一輛賽車改裝它,然後呢,就去參加全國的錦標賽。但是因為版稅什麼的很有限,所以我的車很破,那個時候看著那些大車隊的車手,從我眼前開過的時候,腳一踩油門,就是噼噼啪啪的那種排氣管的聲音特別的響,那我一踩油門。跟他們一樣,也是噼噼啪啪的聲音,但那是排氣管掉在地上。
雖然頭兩年的成績很差,但我卻一直很開心,因為我找到了一個目標,我雖然那個時候,幾乎所有的錢都用光了,快要租到北京的山裡去了,但是,我還是很快樂。
是的,我想要說的,其實跟遠行,跟我們的這個選擇,跟遠行,跟旅行沒有任何的關係。
我要說的是,自己的興趣和自己的伴侶,你去哪裡一點都不重要,旅途上任何一樣景物,你要去的任何目的地,其實真的不重要,但是你的伴侶很重要,但是如果你和一頭豬同行的話,你去哪裡你都會覺得像在豬圈裡,然後你如果在路上,被一頭瘋狗咬了的話,你一樣要去醫院,所以我覺得,旅行不重要,你所熱愛的是最重要的,因為你的青春就是一場遠行,一場離自己的童年,離自己的少年,越來越遠的一場遠行,你會發現這個世界跟你想象的一點都不一樣,你甚至會覺得很孤獨,你會受到很多的排擠。度假和旅行,其實都解決不了這些問題。
那我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就是不停尋找自己所熱愛的一切,那我就喜歡騎車,喜歡遠行,喜歡寫作,後來喜歡賽車,在我小的時候喜歡閱讀,喜歡釣龍蝦,喜歡踢足球,這就是我的興趣,讓我的人生有了目標,也讓我有了一技之長,不給這個社會造成負擔。
所以,同學們,遠行不重要,去哪裡不重要,找到自己所熱愛的,千萬不要放棄,千萬不要放棄,千萬不要怕被他人所嘲笑,因為無論你做什麼,總會有一些人在後面笑你,你做得好,做得壞,都會有人在笑你,不要怕被人嘲笑,就算你喜歡研究蚯蚓,或者你喜歡做各種各樣的事情,哪怕你立志於,要做第一個華人的美國總統,不要緊,Just do it。
:驚夢三十年
那天,我坐在一個鐵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電話不停的鬧,冷氣不夠讓人凍清醒,頭頂上是一盞盞日光燈,一切如夢。
電話響了,有人在接,聽見對方的名字,我將手伸過去,等著雙方講話告一段落時,便接過了話筒。
“是誰?”那邊問我。
今生沒有與他說過幾句話,自是不識我的聲音。“小時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轉角,小學一年級的我,已經知道了你。”我說,那邊又要問,我仍霸住電話,慢慢的講下去:“有一回,你們的老家人,站在我們的竹籬笆外面,呆看著滿樹盛開的芙蓉花。後來,他隔著門,要求進來砍一些枝椏分去插技,說是老太爺喜歡這些花。
“後來,兩家的芙蓉都再開謝了好多年,我們仍不說話。“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這裡不是松江路,也不是當年我們生長的地方。在慘白的日光燈下,過去的洪荒,只不過化為一聲呼喚。
小時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幾個鄰居,他們家人多,進進出出,熱鬧非凡。而我,只覺得,我們的距離長到一個小孩子孱弱的腳步,走不到那扇門口。
十年過去了,我們慢慢的長大。當時建國北路,沒有拓寬,長春路的漫漫荒草,對一個自閉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遠便不能了。
就是那個年紀,我念到了《玉卿嫂》。
黃昏,是我今生裡最愛的時刻,飯後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兒住往不見人跡,這使我的心,比較安然。
那時候,在這片衰草斜陽的寂靜裡,總有另一個人,偶爾從遠遠的地方悠然的晃過來——那必是白先勇。又寫了《謫仙記》的他。
我怕他,怕一個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這人迎面來了,一轉身,跑幾步,便藏進了大水泥筒裡去。不然,根本是拔腳便逃,繞了一個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愛的二堂哥懋良,他學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閒閒的走。堂哥和我,是誰也不約誰的,偶爾遇見了,就笑笑。
過不久,恩師顧福生將我的文章轉到白先勇那兒去,平平淡淡的交給了他,說是:“有一個怪怪的學生,在跟我學畫,你看看她的文字。”這經過,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對我說的。
我的文章,上了《現代文學》。
對別人,這是一件小事,對當年的我,卻無意間種下了一生執著寫作的那顆種子。
刊了文章,並沒有去認白先勇,那時候,比鄰卻天涯,我不敢自動找他說話,告訴他,寫那篇《惑》的人,就是黃昏裡的我。
恩師離開臺灣的時候,我去送,因為情怯,去時顧福生老師已經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終於面對面的打了一個招呼。正是最艱難的那一剎,他來了。
再來就是跳舞了,《現代文學》的那批作家們說要開舞會,又加了一群畫家們。白先勇特別跑到我們家來叫我參加。又因心裡實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氣進去的時候,已近曲終人散,不知有誰在嚷:“跳舞不好玩,我們來打橋牌!”我默立在一角,心裡很慌張,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們便圍起來各成幾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聽不懂。過了一會兒,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別,各自天涯,沒有再見面。這一別,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講完電話的第二天,終於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裡慌張,恨不能從此不要見面,只在書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個這麼內向的人,別人總當我是說說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憶起來,說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綠的衣裙,緞子的腰帶上,居然還別了一大朵絨做的蘭花。他穿的是什麼,他沒有說。
那件衣服的顏色,正是一枚青澀的果子。而當年的白先勇,在我記憶中,卻是那麼的鮮明。
那時候的我,愛的是《紅樓夢》裡的黛玉,而今的我,愛看的卻是現實、明亮、潑辣,一個真真實實現世裡的王熙鳳。
我也跟著白先勇的文章長大,愛他文字中每一個、每一種夢境下活生生的人物,愛那一場場繁華落盡之後的曲終人散,更迷惑他文字裡那份超越了一般時空的極致的豔美。
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顧福生是一個轉折點,改變了我的少年時代。白先勇,又無意間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現在,對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記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時候,臺北的劇場,正在熱鬧《遊園》,而下面兩個字,請先勇留給我,海的那邊空了一年多的房子,開鎖進去的一剎那,是逃不掉的“驚夢”。
三十年前與白先勇結緣,三十年後的今天,多少滄海桑田都成了過去,回想起來,怎麼就只那一樹盛開的芙蓉花,明亮亮的開在一個七歲小孩子的眼前。
:懷舊的夢
生活的節奏慢了下來,它變得好慢,好慢,那麼在這淺淺的光陰裡靜坐無事,掀開記憶的簾,想一想那些過往人或事,也是極好的消遣吧。
少有的午休的時刻可以入睡,而今日聞著的花香,我竟安穩的小睡了片刻。也就是這片刻的間隙裡,我看見朦朧的山體,山體下面有一片紫色的花海,花海間有一襲藍色的長裙點綴著,然後有一縷清風吹起,長裙隨著花浪起伏,飄起的一抹芳香醉醒了夢裡的我。
睡眼惺忪的醒來,便忙著看一看我桌角的百合,它盛開的那麼美好,像極了一個世事安好裡的嫻靜的女子,美的不食人間煙火,美的不沾凡塵。莫不是這份幽香沁入了心扉,讓這間小小的空間的女人都安靜的享受著滿滿的香氣,顯得更加女人了吧。
人說愛做夢的女人總是美好的,因為有著美麗的情懷才會生出美麗的夢來。是的,夢一直有,算的上是美麗,因為設想在了未來,所以顯得好生遙遠。多想有一天,可以尋一座山腳下的的小城,擇一間簡潔的小屋,臨河而居;多想我的小屋前有花田,後有果林,頭頂有白雲,做飯有炊煙;多想可以出行有愛人,腳邊有貓犬;多想結一群相好的鄰舍,閒時談天說地,過著最最簡單的生活!這便是最終的夢。
人到了中年,開始懷舊了,也是在城市裡待的久了,便想著有朝一日可以遠離喧囂,過回童年裡鄉野的生活,但願它會有朝一日成為觸手可得的真實。
:又是一年風草綠
悲觀有一樣好處,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輕了一些。這個可也就是我的壞處,它不起勁,不積極。您看我挺愛笑不是?因為我悲觀。悲觀,所以我不能扳起面孔,大喊:“孤劉備!”我不能這樣。一想到這樣,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著別人吹鬍子瞪眼睛,我從脊樑溝上發麻,非笑不可。我笑別人,因為我看不起自己。別人笑我,我覺得應該;說得天好,我不過是臉上平潤一點的猴子。我笑別人,往往招人不願意;不是別人的量小,而是不象我這樣稀鬆,這樣悲觀。我打不起精神去積極的幹,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懶,凡是我該作的我總想把它作了,總算得點報酬養活自己與家裡的人往好了說,盡我的本分。我的悲觀還沒到想自殺的程度,不能不找點事作。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隻好死嘍,我有什麼法兒呢?
這樣,你瞧,我是無大志的人。我不想當皇上。最樂觀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沒這份膽氣。
有人說我很幽默,不敢當。我不懂什麼是幽默。假如一定問我,我只能說我覺得自己可笑,別人也可笑;我不比別人高,別人也不比我高。誰都有缺欠,誰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誰都說得來,可是他得願意跟我說;他一定說他是聖人,叫我三跪九叩報門而進,我沒這個癮。我不教訓別人,也不聽別人的教訓。幽默,據我這麼想,不是嬉皮笑臉,死不要鼻子。
也不是怎股子勁兒,我成了個寫家。我的朋友德成糧店的寫帳先生也是寫家,我跟他同等,並且管他叫二哥。既是個寫家,當然得寫了。“風格即人”還是“風格即驢”?我是怎個人自然寫怎樣的文章了。於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寫家。我不以這為榮,也不以這為辱。我寫我的。賣得出去呢,多得個三塊五塊的,買什麼吃不香呢。賣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著寫文章吃飯是不易的事。
稿子寄出去,有時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連個回信也沒有。這,咱只好幽默;多喒見著那個騙子再說,見著他,大概我們倆總有一個笑著去見閻王的,不過,這是不很多見的,要不怎麼我還沒想自殺呢。常見的事是這個,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著了,睡得還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著了,它忽然來了,彷彿故意嚇人玩。數目也驚人,它能使我覺得自己不過值一毛五一斤,比豬肉還便宜呢。這個咱也不說什麼,國難期間,大家都得受點苦,人家開鋪子的也不容易,掌櫃的吃肉,給咱點湯喝,就得唸佛。是的,我是不能當皇上,焚書坑掌櫃的,咱沒那個狠心,你看這個勁兒!不過,有人想坑他們呢,我也不便攔著。
這麼一來,可就有許爭人看不起我。連好朋友都說:“夥計,你也硬正著點,說你是為人類而寫作,說你是中國的高爾基;你太洩氣了!”真的,我是洩氣,我看高爾基的鬍子可笑。他老人家那股子自賣自誇的勁兒,打死我也學不來。人類要等著我寫文章才變體面了,那恐怕太晚了吧?我老覺得文學是有用的;拉長了說,它比任何東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說,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鍋飯有用。我不能吆喝我的作品是“人類改造丸”,我也不相信把文學殺死便天下太平。我寫就是了。
別人的批評呢?批評是有益處的。我愛批評,它多少給我點益處;即使完全不對,不是還讓我笑一笑嗎?自己寫的時候彷彿是蒸饅頭呢,熱氣騰騰,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許多錯兒來。我感謝這種指摘。說的不對呢,那是他的錯兒,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駁辯,這似乎是膽兒小;可是也許是我的寬巨集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臉上貼金。一件事總得由兩面瞧,是不是?
對於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們當作寶貝。是呀,當寫作的時候,我是賣了力氣,我想往好了寫。可是一個人的天才與經驗是有限的,誰也不敢保了老寫的好,連荷馬也有打盹的時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筆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亞。這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天才須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這樣,我的悲觀使我看輕自己。我常想客觀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這不易作到,我究竟不能象別人看我看得那樣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裝蒜,謙虛是必要的,可是裝蒜也大可以不必。
對作人,我也是這樣。我不希望自己是個完人,也不故意的招人家的罵。該求朋友的呢,就求;該給朋友作的呢,就作。作的好不好,咱們大家憑良心。所以我很和氣,見著誰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見面的人,我可是不大愛說話;特別是見著女人,我簡直張不開口,我怕說錯了話。在家裡,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對別的女人老覺著恐慌,我不大明白婦女的心理;要是信口開河的說,我不定說出什麼來呢,而婦女又愛挑眼。男人也有許多愛挑眼的,所以初次見面,我不大願開口。我最喜辯論,因為紅著脖子粗著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歡好吹騰的人,可並不拒絕與這樣的人談話;我不愛這樣的人,但喜歡聽他的吹。最好是聽著他吹,吹著吹著連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麼地方去,那才有趣。
可喜的是有好幾位生朋友都這麼說:“沒見著閣下的時候,總以為閣下有八十多歲了。敢情閣下並不老。”是的,雖然將奔四十的人,我倒還不老。因為對事輕淡,我心中不大藏著計劃,作事也無須耍手段,所以我能笑,愛笑;天真的笑多少顯著年青一些。我悲觀,但是不願老聲老氣的悲觀,那近乎“虎事”。我願意老年輕輕的,死的時候象朵春花將殘似的那樣哀而不傷。我就怕什麼“權威”咧,“大家”咧,“大師”咧,等等老氣橫秋的字眼們。我愛小孩,花草,小貓,小狗,小魚;這些都不“虎事”。偶爾看見個穿小馬褂的“小大人”,我能難受半天,特別是那種所謂聰明的孩子,讓我難過。比如說,一群小孩都在那兒看變戲法兒,我也在那兒,單會有那麼一兩個七八歲的小老頭說:“這都是假的!”這叫我立刻走開,心裡堵上一大塊。世界確是更“文明”了,小孩也懂事懂得早了,可是我還願意大家傻一點,特別是小孩。假若小貓剛生下來就會捕鼠,我就不再養貓,雖然它也許是個神貓。
我不大愛說自己,這多少近乎“吹”。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不過,剛過完了年,心中還慌著,叫我寫“人生於世”,實在寫不出,所以就近的拿自己當材料。萬一將來我不得已而作了皇上呢,這篇東西也許成為史料,等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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