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佛山市三英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依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的法律規定,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一、 關於甲方商業祕密的約定
1、 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 甲方的下列商業資訊均屬商業祕密:
***1*** 生產經營管理方法;
***2*** 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工藝流程、技術手段;
***3*** 原材料的供應渠道及其價格;
***4*** 甲方已註明為保密、祕密、絕密的檔案資料等涉及的資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等資訊資訊;市場管理網路、營銷策略、銷售渠道、客戶分佈情況及銷售資料;各項業務合同;
***5***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製造設計的成果;
***6*** 其他涉及商業祕密的資訊。
3、 乙方對其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上述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此項義務不僅存在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還延續至乙方離開甲方後二年內;在沒有甲方書面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的以任何形式和方式進行工作需要以外的複製、留存、向他人披露或允許他人使用。
4、 乙方因故意或者疏忽而洩露甲方上述商業祕密的,視乙方的情節給予處分,直至辭退。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乙方行為構成犯罪的,甲方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二、 競業限制的約定
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的事先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本職工作以外的任何工作。
三、 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約定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視為嚴重違章,甲方有權立即予以辭退或開除,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有權追究乙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 拒不聽從上司指揮監督,與上司發生衝突;
2*** 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
3*** 在公司內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
4*** 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
5*** 盜竊同事或公司財物;
6*** 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
7*** 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或利用職權受賄等以下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的行為;
8*** 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 乙方當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以上的、全月累計曠工2次或以上的、全年累計曠工3次或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追究相應違約責任。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轉正後合同期間內主動辭職的,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向甲方移交各種與工作有關的資料、檔案和辦公用品、工衣工卡等,賠償甲方所列支的:
1***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經濟損失等費用;
2*** 因“培訓、實習及考察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等費用***按“培訓、實習及考察協議”規定執行***。
2、 合同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 合同期間內,乙方因犯罪、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以及本協議第
一、二、四條的約定被甲方辭退的 ,乙方應賠償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經濟損失等費用。
五、如甲乙雙方簽訂了“培訓、實習及考察協議”,則乙方的勞動服務期限除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外,還應按“培訓、實習及考察協議”所約定的期限執行。
六、 附則
1、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與相關法律法規想衝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2、 雙方履行協議時如發生爭議,協商無效的,經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解決。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簽字蓋章並經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與雙方已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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