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安全責任書
中小學在校學生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中小學教師在法律上負有維護中小學生生命財產和心理健康安全的義務。較強的安全責任意識是中小學教師履行學生安全職責的重要前提。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學校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裝置。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裝置、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在校內更不能酗酒、賭博。
8、上班期間,若非工作原因,無辜不請假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4、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無辜擅自離開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該任課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5、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領導,並妥善處理。
6、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8、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若遇重大災難性突發事故發生,應本著先救護學生的原則及時撤離學生,最後教師方能撤離出危險區域。
9、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1、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12、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團會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經常講,安全問題天天提,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並有記載。
13、班主任要結合自己的工作,重點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電、防盜、防雷擊、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識教育。
14、班主任要加強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買、不吃過期、變質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15、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衛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 卜立新 主管領導:
包組領導簽名: 班主任簽名
任課教師簽名:
XXX年 2月12日
篇二: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文龍中心 小學特制定本責任書,與全體教師簽定安全協議,以明確職責,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班主任對班內學生的安全事故負管理責任。班主任必須利用各種機會向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消防、游泳、防盜、防騙、防拐的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識教育;負責班內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尤其對校園追逐、奔跑、攀爬欄杆、亂動電源開關、開關門窗、玩不正當遊戲、等危險行為進行監督和控制。
2、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必須提前到校,做好校園巡視,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遊戲、做各種危險性活動;事故發生時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如果缺崗,追究安全責任。
3、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在學校組織活動和自己組織活動前必須進行好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保護自我,避免事故發生。發現學生生病,各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到學校送學生到醫院。如:班主任不到位出現事故班主任負責。
4、班主任要掌握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有義務向學校和其他科任教師通報班級有特殊體質的學生情況,避免學生在校內出現事故。
5、科任教師對上課期間出現的安全事故負責。科任教師要在課前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缺課學生必須及時瞭解動向,確保學生安全。
6、全體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要充分關注學生在校表現,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或身體不適,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以防事故發生。
7、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避免學生直接或間接造成學生致傷、致殘甚至致死等,因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教師負全部責任。
8、建立事故報告制度。班級學生如果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或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立刻報告學校領導;學生曠課、失蹤,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上述情況,責任教師必須及時向學校彙報。
9、學校杜絕教師賭博、酗酒鬧事、誤事等不良現象影響工作。若被上級黨政機關抓到,告知學校,一切責任自負。
10、學校教師若有自己組織其他教師外出活動、學校組織活動、來回途中自己乘車、開車、騎車若出現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11、學校組織學生各種活動及勞動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必須跟班到位,精心組織學生開展活動及勞動,管理好本班學生的紀律,督促好學生勞動。若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在活動及勞動時跟班不到位,學生出現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負責。
12、任何學生不徵得班主任同意,禁止下街、外出活動,若發生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校長簽章:
年 月日
篇三:學校與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各任課教師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班隊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重視做好“學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10、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並依法追究責任。
校 長 籤 字:
任課教師簽字: XX小學
XXXX年XX月XX日
森林安全防火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