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假規定
為了讓北京市民詳細瞭解全面二孩政策後北京產假政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北京產假新規定,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產假規定
正常產假:98天;
生育獎勵假:30天;
難產: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6周***含***流產: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產:42天;
陪產假:15天。
【備註】:
1、現行北京產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獎勵假。
2、北京陪產假增至15天。
3、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即如果單位同意,北京女職工在上述產假基礎還可以增加一至三個月假期。
4、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016年北京婚假天數:10天
2016年北京陪產假/護理假:15天。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第26次會議舉行,審議《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
主要提到:北京擬規定新婚夫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職工生育後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可另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經單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並新增配偶的陪產假。
草案中,取消了此前的晚婚假規定,並明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也就是說,本次北京市計生條例修訂後,婚假仍為10天。
產假方面,保留了此前徵求意見稿中的內容,規定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同時,增加了一款內容,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照此計算,本次北京市計生條例修訂後,女職工產假在原來的128天外,還可彈性增加1至3個月,最長可達7個月。
北京生育津貼申領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
2.《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原件和影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4.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
5.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6.《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7.《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兩份***;
8.《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變更表》***一式兩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的其它相關材料。
北京市生育產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