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護林員職責
福建省集體林是福建省林業的主體,集體林具有點多面廣,經營成份複雜等特點,村護林員在集體林管護中的作用就顯得十分重要,而所產生的成效也是十分巨大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福建省護林員的職責。
福建省護林員的職責:
1認真貫徹、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做好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確保管護責任區內森林資源安全。
2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村委和林業站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和制定防火公約。負責管護責任區及周邊的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止違章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災發生;發現森林火災,應及時報告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林業站、村委,配合村委迅速組織撲火隊伍參與火災撲救,協助火災案件調查。
3每月巡查管護責任區3次以上,清明節、重陽節等重大節假日,農事用火高峰期及高火險天氣期間應每日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建立護林工作登記簿,記載林業生產、護林等各方面的情況,盡職盡責做好生森林資源管護工作。
4協助村委做好管護責任區造林、撫育、封山育林等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5 對不按採伐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要求進行採伐林木的,護林員有權制止,並向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村委會及林業站報告。
6制止亂砍濫伐、非法佔用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採濫挖野生植物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並及時報告。
7協助林業站開展轄區內的各項林業工作。
8 參加護林員例會,反映林農的要求和存在問題。
福建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
國營和集體林場、採育場、農牧茶果場、自然保護區、旅遊風景區和林區工礦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部隊及氣象、鐵路、交通、郵電、民航、衛生等部門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範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森林防火規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
2.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發動群眾制定森林防火鄉規民約,並督促執行;
3.嚴格野外用火管理,制止違章用火,公佈火險等級;
4.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組織建立森林撲火隊伍,查清火因,協助處理火案;制定聯防制度,參加和組織聯防活動;
5.制定本轄區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並組織實施;
6.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福建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
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檢查、監督、組織、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預防、撲救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監督《條例》和本《辦法》的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4.負責制定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組織實施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5.制定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安排森林防火經費和檢查督促使用效果,制止森林防火經費挪為它用;
6.配合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查清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及時報告;
7.掌握火情動態,認真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及時上報,建立檔案;
8.開展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活動,推廣先進技術;
9.加強森林防火隊伍的自身建設,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提高素質;
土建技術員崗位的具體職責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