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戶口辦理接收函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2日
人事關係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計劃經濟時期,單位分有人事接收權單位和無人事接收權單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才能發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單位不被允許發接收函,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或者委託人事代理部門才能發函***一般只有黨委機關、政府單位及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才有人事接收權***。本文為大家帶來接收函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戶口接收函
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現有本單位職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前往你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本單位同意接收該人,並協助其辦理戶口在____落戶事宜。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經手人: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致招生就業處實習單位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