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內容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生活中不能不懂法律。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呢?法制手抄報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的圖片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1***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2***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3***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4***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的資料

  一、法律小故事

  1、勞資糾紛莫小視 依法處理出和諧

  一天,來湖州織裡打工的安徽廣德民工張輝來因不事和業主劉某發生爭吵,劉某當即要辭退張輝來等7人。張輝來十分惱怒,威脅劉某說:“你敢辭退我們,我就殺掉你家兩個孩子!”隨即打電話叫來了40多位老鄉,雙方劍拔弩張。鎮司法所所長、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常務副主任吳美麗當即將雙方叫來,在認真聽取雙方的訴說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他們進行了有關法律的宣傳。經過做工作,張輝來等7人最後同意與業主劉某解除勞動關係,但他們要求調處中心幫他們重新計算一下計件工資的總額。吳美麗將張輝來等人所做的23種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調處中心,並根據市場價格客觀公正地評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資。張輝來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資後十分滿意。一場可能引起惡性事件的糾紛,終於得到了化解。那麼吳美麗用什麼法進行宣傳的呢,主要是《勞動法》中的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八條 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看來我們平時對勞資雙方都要進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一旦出現勞資糾紛才能依法解決,不至於出現重大惡性事件,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2、節日加班是需要 支付工資須合法

  某服裝公司因為趕訂單安排職工在十一節日期間加班。張某等加班職工提出應當支付300%的加班工資,該公司勞資部經理只同意給加班職工安排補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資。張某為此向當地勞動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請求糾正該公司的錯誤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張某的舉報後,經調查取證,查明該公司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後以已安排補休為由未支付加班工資,違反了《勞動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該公司在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規定的期限內補發了張某等職工的加班工資。

  二、法制宣傳資料

  1、什麼是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活動。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糾紛有哪些途徑?是否收費?

  答:受理糾紛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糾紛當事人找到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糾紛,即當事人主動申請調解。申請調解時,當事人既可口頭申請,也可書面申請。二是人民調解員發現糾紛後,及時主動前去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不收費。

  3、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免費法律***是多少?

  答:免費法律***是148。

  三、法制名言

  1*** 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2*** 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馬克·吐溫

  3*** 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棚瀨孝雄

  4*** 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援,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美國***菲力普斯

  5*** 實際上,我們想要的不是針對犯罪的法律,而是針對瘋狂的法律。——馬克·吐溫

  6***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

  7*** 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戰國***冠子《冠子·度一》

  8***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馬克思

  9*** 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荷***斯賓諾莎

  10*** 我不同意你說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法制故事手抄報圖片大全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內容
相關知識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內容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內容
法制安全的手抄報內容
關於法制安全的手抄報內容
法制安全日手抄報內容
小學生關於法制安全的手抄報內容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片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圖片
法制安全月手抄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