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範文
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篇1:
人人都擁有書,但每個人對書的觀點不一;有人認為書是智慧的源泉;有人認為書是平日裡消遣的物品:我認為書是是哪神聖的階梯,引領人們登上至高無上的寶座。我喜愛讀書,我願伴著我喜愛的書籍一同成長。
凝視著滿櫃的書,我不由自主的回想起我和書的故事。
那是四年級下學期,我邁著流星大步走入班級,開始了新一次的知識之旅。我的語文水平平平庸庸,這學期的五百字作文標準讓我心急如焚。該怎麼辦呢?“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我應該多讀書。
放學後我跑到書店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本書”,一進書店無數本書籍向我展示著它們的魅力迫切的想讓我帶它們回家,而我一頭扎進文學專區。一本本文學著作擺在書架上我則專心心挑選著“那本書”。忽然我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本名為《吞噬星空》的書,有意思就選它了。我抱著《吞噬星空》興沖沖的回了家。
在家裡我看著封面上那穿著作戰服,手握藍色晶體,身背6把飛刀的大漢,迫不及待的翻開了第一頁。咦!這個作者居然叫我吃西紅柿?我不免有些哭笑不得。坐在沙發上我津津有味的看起了書。沒看幾頁我就被書中的情節吸引了:富饒時代出身貧苦家庭從小被人看不起通過自身堅持不懈努力成為了一統宇宙的強者的主人公羅峰揮灑熱血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奇蹟。
看完書後我發現我早已沉迷於此,緊接著我靜下心來,仔細思考作者運用了那些方法使文章生動有趣,充滿吸引力。漸漸地我把書中用到的第三人稱,伏筆,懸念,照應,聯想,抑揚結合,點面結合,動靜結合,敘議結合,情景交融,襯托對比,等方法運用到了我的寫作當中,自此我的語文成績一路飆升。
時隔一年我的語文成績排在了全班前十名,這更加堅定了我的與書為“友”的決心。我喜愛書,我願伴著我喜愛的書籍一同成長。
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篇2:
小時候我就喜歡看書,一碰到新書,就會津津有味地讀個沒完。幼兒園時讀插圖書,學會了拼讀後,我就讀注音故事。什麼《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一千零一夜》等故事集裡面的故事一個也不放過。到了十歲時,我就開始讀名著了。我的書架上也擺滿了中外名著,除了中國四大古典名著外還有《冰心作品選》《朱自清散文集》《愛的教育》《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
記得有一次,媽媽單位發了200元書券,我非常高興,這意味著我又可以讀許多新書了。媽媽塞給我100元書券,我迫不及待趕往新華書店,可已經晚了,我夢寐以求的《感動小學生的一百個母親》已經被銷售一空,我懊惱地回到了家,整天耷拉著腦袋。媽媽的一句親切的問候,終於讓我那憂傷的堤壩決口了,我放聲大哭,眼淚噴湧而出:“《感動小學生的一百個母親》那本書已經賣完了,我以後再也讀不到了!”媽媽則在一旁笑嘻嘻地說:“原來為這哭鼻子呢,別哭了,媽媽給你搞定!”
第二天,媽媽下班回來了,手裡多了一個包裹,媽媽把包裹擱在我面前,一臉輕鬆地說:“開啟看看。”啊!竟然是《感動小學生的一百個母親》!媽媽真是說話算話,立竿見影!我張開雙臂和媽媽擁在一起。隨即,我就捧起書本,甜甜地讀了起來。
讀書是甜的,讓這種甜甜的滋味伴隨我的一生吧!
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篇3:
小的時候,每晚睡覺前我總是纏著媽媽講三毛的故事,不管媽媽講過多少遍,我都不會厭煩,常常替書中的主人翁擔心,真希望他可以像我一樣有衣穿,有飯吃,有床睡,有學上,有爸爸媽媽的疼愛……
上幼兒園了,媽媽給我買了一本《三毛流浪記》,我非常喜歡,每天去幼兒園都會把書放進小書包裡,其他小朋友在打鬧,玩玩具時,我都在用心看《三毛流浪記》,記得有一次小朋友不小心將我的書弄髒了,我很生氣,噘著小嘴向老師告狀,看到老師批評了他,我才消氣。每天放學媽媽接我回家後忙著洗菜、做飯,而我也乖乖地座在媽媽旁邊看我的《三毛流浪記》,儘管我識字不多,但從書中畫面我還是能看懂其中的意思。
上學後,我開始看《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我敬佩孫悟空智勇雙全,認識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漢,敬佩他們行俠仗義,劫富濟貧的性格,我敬仰名垂青史的諸葛亮和桃園三結義的豪傑……
我愛看書,上廁所都不忘帶本書,經常是腳麻了才戀戀不捨的起來,中午我從來不睡午覺,為的也是看書,晚上睡覺後在床上還偷偷的看書,為看書還和爸爸媽媽玩起了藏貓貓的遊戲,但每次都被爸爸媽媽逮了個正著。
由於爸爸是軍人,我的童年生活大部分在軍營度過,我特別喜歡看《世界兵器大全》《世界名槍108》,我最愛不釋手的就是那套《中華上下五千年》,通過這本書,我更好地瞭解中國五千年的悠久歷史。
長大了,書依然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書可以使人進步,通過讀書,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了很多,通過讀書,讓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書真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呀。
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篇4:
我早就想買一套《紙項鍊》,然而書價一百三十元,太貴了。開啟儲蓄罐,全部家當只有30元,怎麼辦?
暑假,我來到伯父家。伯母有一家“快餐沙龍”,生意很是紅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裡的打工仔。說是打工,無非是端端盤子,幫客人點點餐而已。
我全副武裝走馬上任。繫上圍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鑽進吧檯,多氣派呀!
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著盤子在吧檯與餐桌間穿梭著。走著走著,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見書在遠方向我招手,我快步衝上去。“撲!”哎呀不好!把茶潑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乾淨的裙子上頓時“鑽”出討厭的斑點,讓人家大清早就觸黴頭,心裡有愧了。“對不起,實在對不起!”我連忙賠禮。“噢,沒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輕輕地撫摸我的頭,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著汗水換來的100元,我高興得簡直要飛起來——可以買書嘍,買那朝思暮想的《紙項鍊》。
書,終於買回來了。我愛不釋手,欣賞著那精美的封面,嗅著油墨的清香,心裡樂滋滋的。
開學了,班上要建立“圖書角”,班主任號召大家捐書,充實充實咱們的小書櫃。
捐書,捐什麼呢?我想到了《紙項鍊》。不行,捨不得,這可是我辛勤勞動的結晶,一番思索後,我只帶了一本發黃的《星際動物園》。
有關我和書的故事作文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