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青春愛情文章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青春是一篇短篇的愛情,青春也是一段長情的守候,更是一段美麗的時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篇1:有一段青春,不再提起

  文/雨夜情深

  有一段青春,留作永恆。剪一段時光,放在最美的段落。好好儲存留作永遠,時間過去歲月的路過。只是多了一道曾經,流年一路改變了我們的模樣。送走了我們的青春,留給了我們曾經。這樣的夜別樣的心情,倒影的年華。深夜想用文字表達我內心的段落,可是終究寫不出整個心情。揹著這些流年在歲月裡流浪,終究沒有安靜的場所。來安放我這沉澱的一切,似乎不能放也不能放。因為只有裝進心裡,才最為合適。也沒有地方比裝進心裡,更安全。就這樣讓這段流年,從此埋在心裡。不再提起,讓時間的盡頭。留作無聲的永恆,

  有一段青春,埋葬的時間。總有一些人拼了命的,挽留最終還是留不住。總有一些話始終未能說出口,直至最後再也不必說出口。埋葬過去,我們有著太多的沉默。像是在時間的路剛好遇見,只是你裝做什麼也沒看見。很多年過去了,我始終在這裡執著。時間走過這裡並沒有,我想要的段落。也許下一段時光,會遇見一個更好的彼岸。流年劃過陌路,我們終於漸行漸遠。來不及說再見,也來不及為那段。往事而傷心哭泣,一切要走都是上天。許早準備好的,只待我們路過此地。

  有一段悲傷,註定成為生命當中的曲子。一路離傷一路練習,秋天的落葉只能隨風而去。走遠的路人只能默默祝福,也許生命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惜緣,一路順著時間的痕跡。找到這個叫做歲月的盡頭,一路的我們只是歷經一次。流年就走散這麼多的隨行者,時間終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做流年,流年卻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做永恆,獨自站在黑夜的山峰。似乎自己與這個世界隔離一般,沒有聲音沒有吵鬧。是那麼的淒涼。那麼的安靜,那些無聲的歲月。只有寧靜陪伴和這安靜的夜,

  珍惜的人,走過的路。我們跟著時間越走越遠,身邊的人身邊的事。能留下來的才算是你的,一些路一些分別。時間終把那上錯車的人,越送越遠人生是一列車。走走停停,那裡都是站,那裡都有擁擠的人群。匆匆忙忙追追趕趕,一路的旅途有人坐錯了車。有人坐過了站,似乎每一幕都在重演著。走過的路遇到的人,要走多久才能遇到直正對的人。這個世界真正能相遇的,真的太少。

  有一段痛,我選擇永遠沉默。有些話選擇不再提起,有些路選擇安靜走過。有些人有些情,有些時間註定。是陌路的相峰,有些人從我們生命路過。從不留下任何痕跡,有些人註定留下痕跡。但誤以為別生活的悲劇,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只是換了種方式,換了個地點換了一批人。有些痛我們並不需要,向每一個人訴說。因為不是所有的痛都能說出口,有些傷真的是沒有語言。可以表達只能用文字默默埋葬,這是我們的世界也是流年的見證。

  最初的你,終經歷一段落幕。變成堅強的自己,帶上自己的夢。終於如願以償,記得最開始。你還是那個好笑的那一個,轉眼時間走過。我們多了幾份沉默,卻少了幾份語言。走在相識的最初,回想那麼走遠的畫面。彷彿就在昨天發生的一樣,無言以對歷在那段時光。我們總以為我們還在,只是再次回到現在早已告秋還冬。路過你憂傷的心,最初的你。只是隨著時間的沉澱而沉澱,我們曾寫下的模樣。只是再也找不到當初的那份勇氣,只是再也翻不出那份。沉默已久的流年,

  那些年,那些記憶。那些所歷的每一幕。都是離別的痕跡,每一個夜上都是一個難眠的夜。有些事情,在經過了時間的沉澱之後。總會被遺忘在角落,而有些身影則相遇在風景無限的滄海。以為這樣會一直走下去,當歲月劃過。留下記憶的滄桑,是否會想起某個場景。觸發埋藏在心底深處的泛黃,或許才明白。當初所謂的遺忘,也不過是暫時的失去記憶故事。流淌在回首之間,穾然才發現當初以為會一直。陪伴在身邊的你,此時卻早已不見了蹤影。

  有一段落幕,經歷的時間始終是一個漫長的流年。在那些散落的人群中,依然沒有半點音訊,無論是時光的離別。還是遠去的祝福。相信那些從離別中,來回走過一遍的漂泊者。有一大半會勝過很多千言萬語,漂浮中有很多語言是不需要發出聲音的。也有很多無聲的流浪只有喜歡安靜的愛好者才懂,很多年過去了那些一起走過的人。說好一起經歷風雨,一起走過流年直到出現最後的彩虹。生命終是一次旅途,那些出現的人終是走的走散的散。最後留下來的人,才會經得起歲月流逝。才會經得起時光靜好,感謝那些所離別的時光。也感謝那曾埋過的年華。感謝我腳下那幾個陌生的城市,也感謝那幾年所執著過的年華。

  篇2:說不出的 我愛你

  說起青梅竹馬這回事,我沒有任何的發言權。我因為搬家太頻繁,在青梅竹馬這件事從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

  對於青梅竹馬這回事,老錢的故事就比我豐富得多。

  老錢在穿著開襠褲的時候就認識了郭婷,那時候他一點都不喜歡郭婷,因為郭婷從不愛和他玩。我插嘴,這不是廢話嗎,老錢你從小就是個大胖子。

  老錢瞪我一眼,說***快閉嘴,聽我和你說接下來的故事。

  郭婷越是不愛和他玩,他就越想要和她玩。他越是表現地想要和郭婷玩,郭婷就越是討厭他。在六歲時,老錢已經明白了一個真理:女人有時候是無解的。

  我知道我愛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老錢在七歲的時候搬到市裡上小學,沒想到踏進教室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郭婷。那時老錢正苦惱著怎麼和一個陌生的班級打交道,突然出現的郭婷在他眼成了仙女下凡。

  老鄉碰老鄉,老錢一個激動就對著班裡說:“郭婷我從小就認識,誰都不準和她玩兒!”

  這句話便是郭婷在小學時再也沒搭理老錢的原因。

  鑑於郭婷現在的個性,我想那時的郭婷心裡一定在想:憑什麼老孃只能和你玩?!

  小升初,兩人又分在了一個班。

  老師讓大家排隊,按照身高排座位。老錢那時還沒發育開,正好和郭婷一般高。老錢還耍了個小心眼,算準了位置,如願以償地和郭婷同桌。

  老錢現在還老說這件事,老唸叨:要是我現在還有當時的智商,還愁會掛科?

  我說:老錢,依我看那是你這輩子最機智的時刻了。

  兩人是同桌,但郭婷還是不愛搭理老錢。

  郭婷和老錢坐同桌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畫三八線,老錢每次越線就被郭婷用尺子一段亂打。老錢剛開始老越線,想逗郭婷,可實在禁不住尺子的一頓亂打,倒也老實了。

  郭婷在初二的時候喜歡上隔壁班的班長。那班長是個大高個,老錢在他面前矮了一截,瞬間沒了氣勢。

  為此老錢天天逼著自己喝牛奶,而不久前牛奶還是他最討厭的東西。

  但真正讓老錢苦惱的事情,絕不是自己的身高,而是情竇初開的郭婷。

  情竇初開的郭婷,瘋狂迷戀上隔壁班長,以及班長喜歡的所有東西。這可急壞了什麼都不懂得郭婷:艾弗森是矮的那個,科比是高的那個,姚明是最高的那個,麥迪是眼睛永遠睜不開的那個.....誒?為什麼加內特長得和科比一模一樣!

  .....***加內特哪裡和科比長得一模一樣了!

  作為從沒看過且對籃球毫無興趣的郭婷,為了能和班長有共同語言,沒辦法只得請教同樣喜歡看籃球的老錢。

  老錢一開始拒絕了,心想讓郭婷和別人玩就算了,怎麼可以把郭婷推向別人?!但老錢看著郭婷的表情,實在不忍心。嘆口氣把一本籃球雜誌扔在了郭婷面前,說要了解NBA就先從籃球先鋒報開始吧,以後有不懂的再問我。

  要命的是,老錢在那一刻明白自己已經徹底喜歡上了郭婷。

  人這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多喜歡一個人,直到看到她愛上別人。

  沒辦法逆轉。

  老錢是班長的背面。

  班長的青春是熱烈是激情,是校隊隊員,是晒不黑的高個子,是郭婷心目中的焦點。

  老錢的青春是平淡是沉默,是無名小卒,是黑面板的矮個子,是郭婷不在意的角落。

  你愛的人愛你時你是全世界,你愛的人不愛你時世界都和你沒關係。

  老錢和郭婷的高中是初中直升,兩人成績相近,又分在了一起。

  兩人成了名副其實的青梅竹馬,兩人的關係比剛進初中時好得多,自從郭婷開始向老錢請教體育問題以來,兩人漸漸什麼話題都聊。但郭婷說的最多的,永遠是隔壁的班長。這時老錢長開了,初三那年一下長了十公分。

  這時郭婷和老錢講話已經需要稍稍抬起頭。

  高一那年,老錢坐在教室的倒數第三排,郭婷坐在第二排。高中時一次課後都會搬著凳子坐一個桌子,嚴格意義上沒了同桌這個概念。郭婷每次下課都會坐到老錢旁邊,兩人一起討論今天的比賽。不知道他們情況的人,一直以為他們是情侶。

  不知是有意還是毫不在意,郭婷也從來不去澄清。

  直到高三那年,她和班長走到了一起。

  大學,兩人終於去了不同的城市。

  老錢常說自己不能一抬頭就看見郭婷,怪奇怪的。這也難怪,從小學一年級起,整整十二年,老錢都能夠一抬頭就看見郭婷。

  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覺時一定會把臉朝向右邊;郭婷難過時一定會捏兩下自己的鼻子;郭婷看到喜歡的東西時一定會先深吸一口氣;郭婷撒謊時一定不敢直視對方的眼睛。

  這些習慣,除了從小和她一起長大的老錢,或許沒有別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錢。

  郭婷一路上有說有笑,但老錢還是能察覺出來郭婷的不對勁,只是老錢什麼都沒有問。

  那天老錢陪郭婷通宵了一晚上,第二天郭婷就回去了。

  而後老錢在微博上看到了郭婷分手的訊息。

  老錢那天就買了車票,站了五個小時,跑到郭婷在的城市。他一路狂奔,終於到了郭婷的學校。這個看到訊息下一分鐘就買車票,二話沒說就奔向郭婷大學的老錢,卻在校門口猶豫了。

  後來老錢又一個人跑回了南京。

  那時我聽到這裡,沒忍住直接罵他一句:“慫逼!喜歡她幹嘛不說!”

  老錢說,我和郭婷從小一起長大,她喜歡一個人時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來。

  我從來沒有在那個眼神裡住過。

  這世上有太多故事,或熱烈或沉寂,或苦逼或幸運。以前我不懂,常覺得有些故事的結局完全可以更好,比如:“為什麼不勇敢點?”“為什麼不說出口?”。現在我開始明白,我們眼裡所謂的完美結局,不一定是局中人想要的。

  因為我太明白,有些話不必說出口。

  只要沒有告訴你,就可以保持現在的樣子。

  我翻山越嶺,我跋山涉水,我把要對你的話排練了幾百次。可偏偏我太瞭解你,因為你等的人不是我,所以我不想告訴你。

  如果我正好遇見你,只是我剛巧來這裡;如果我正好遇到你,只是我剛巧走到這裡。沒有翻山越嶺,沒有跋山涉水,只是剛巧遇見你。

  老錢的故事我一直想寫,卻不知道怎麼寫。今天老錢給我打電話,一邊預祝我新書大賣,一邊說:“盧思浩你個矯情逼,記得你以前送我一張明信片嗎?”

  我大驚,心說我居然會給老錢這個死胖子寄明信片。

  老錢在電話那頭說:“我今天又翻到了這張明信片,發現上面有句話...”

  “即使今天坐在你身邊,也不敢對你說我愛你。”

  我聽著這句話,彷彿看到了老錢從初中起對郭婷的暗戀,那是他一個人的兵荒馬亂,那是他一個人在角落的自我鬥爭,那是他的青春。

  我記得高中畢業那年,老錢這輩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為郭婷唱歌。老錢唱的是周杰倫的晴天:“為你翹課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間,我怎麼看不見,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然後老錢唱:“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但偏偏風漸漸把距離吹得好遠。”

  我知道我愛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所以即使今天坐在你身邊,也不敢說對你說我愛你。

  篇3:暗戀,是最純淨的告白

  來源:網路

  暗戀,是學校午睡的時候偷偷看他一眼,就能進入甜蜜的夢鄉;

  暗戀,是做課間操時用眼睛到處搜尋他的身影,又擔心被發現的小心翼翼;

  暗戀,是寫遍滿滿的日記本,是寫下煩憂甜蜜的詩詞,是偷偷地在落葉滿地時的想念。

  在我們的青春中,總會有這麼一個人出現,他就像青春歲月中的一道陽光,劃破了黑暗,永遠閃耀地存在於我們的心中,專屬於那段青蔥歲月。

  趙梓曜就是我青春裡的一道光。認識他那年,我初二。

  我們的學校坐落在離鄉鎮很近的村落裡,四周全是麥田原野,對面是一條河溝,夏日的時候,開滿了荷花,煞是好看。每次經過的時候,悸動的心裡都會湧起一種莫名的感覺。

  學校裡彙集了四里八村的孩子,我第一次到這樣的學校讀書,內心充滿了好奇與不安,小心翼翼地生活,又探頭探腦地張望外面的世界。

  趙梓曜就是這個時候來我們班級的。據說,他是因為打架而被別人開除了。我不以為然,他看起來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總是穿著格子襯衫,一雙無辜的眼睛看起來很有欺騙性,雖然讀書的時候不怎麼專心,但沉默的時候很多,也從未搗亂過課堂,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打架呢?

  有一天晚自習,有一個男生——身高一米八,是我們班最高的男生,我作為班長收作業的時候,他不耐煩地推了我一下。

  趙梓曜仗義地出言,一字一頓:“你不該對女孩子動手的。”

  “關***?”那個男生用很大的聲音說,有些吵鬧的晚自習頓時安靜了下來,所有人都看著趙梓曜。

  趙梓曜臉色如常,沒有搭話,繼續沉默。

  所有等待看笑話的人都有些敗興,有些嘲笑地看著趙梓曜。

  只不過,當那個週末,所有人都回家的時候,據說,趙梓曜叫來了兩卡車的人,和那個一米八的帶來的不足十人,展開了碾壓式的鬥毆,至於場面有多血腥我是不得而知,因為當時我正在一步一個腳印地往家趕。

  我家距離學校有20里路,每個週末放學後,我都穿過一個又一個村落,繞過一條又一條河,河邊是黃色的野菊花,我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也無人看見。

  等到我回去的時候,一米八的座位已經空了,據說他手下的幾個小嘍囉也被趕回了老家,從此,趙梓曜就奠定了他學校老大的地位。

  我的心一剎那就潮溼了,儘管不全是為我,儘管他只是仗義出手,儘管剛轉學過來幾天的他可能不認識我,但我的心,還是忍不住悸動了。

  我第一次嚐到了被保護的滋味。

  但我從未對他有非分之想。他當時和一個很漂亮的女孩關係很好,那個女孩,跟我一個村,是從小嘲笑我最厲害的人。林倩倩,從小就很漂亮,家境良好,每天像洋娃娃一樣穿著漂亮的衣服,小時候有一次帶著幾個小女孩來找我。

  “你要是親你的羊一口,我們就不揍你。”

  我很喜歡我的羊,於是我很快在羊身上親了一口。

  她們哈哈大笑:“不行,要親嘴哦~”

  我艱難地看著自己的小羊,深綠色的草汁沾滿了它的嘴巴,這有點困難。

  “快親,不然打你哦。”她揚了揚手裡的柳條。

  我忍著噁心,親了一口。

  哈哈哈哈,她們笑的花枝亂顫,蹦著笑著跑了……

  長大了以後,她更漂亮了,面板潔白,身材高挑,總是穿著白色毛衣,藍色牛仔褲,這才是青春的模樣。

  他和她很般配,我如是想。

  他們是前後桌,每天都會聊天,青春正好的女孩有一頭烏黑的長髮,落在耳邊,在陽光的照耀下很是好看,男生愛意滿滿,額前的碎髮落在黑色的眼睛裡,就像樹葉落在湖水裡。

  畫面美好,不忍打擾。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說:“老師,我要換位置。”

  “你要換哪裡?”我們的老師,一直很寵他。

  他指了指我後面的位置,我的心咚咚直跳,臉紅的可怕。

  他如願以償地坐在了我的後面,班裡有傳言說,他們因為吵架了,所以趙子曜才申請換座位。可是,跟我有什麼關係呢?他坐在我後面,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從那以後,我上課的時候背挺得更直了,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總有一種如芒在背的感覺。直到有一天上課的時候,他突然用筆捅了捅我的背,我差點叫出來,不敢回頭,然後就看到一張紙條遞了過來。

  “班長,你成績那麼好,幫我補補課唄。”能想象出他寫下紙條的時候痞痞的樣子。

  我的手緊張得出了汗,浸溼了紙條,沒有回覆,怕暴露自己太緊張的心情。

  下課後,他又用筆捅了捅我的背:“班長班長,這裡我沒聽懂,你能給我講一下嗎?”我回頭,是他眨巴著雙眼無辜的樣子,嘴角翹起,痞帥痞帥的。

  我低下頭,用蚊子般的聲音給他講了一遍,他聽完後:“班長班長,你講得真好。”

  我的臉又紅了。

  從那以後,每天都是“班長班長”的聲音,猶如天籟。

  我們已經培養出了默契,他用筆捅我的背,我就背過手去,一定有一張紙條塞在我手心裡。我們什麼都聊,什麼都說,比如“數學老師講題的時候總是一股大蒜味,薰死人了,你以後別問他題了。”“你更適合長頭髮,以後留長吧。”“中午的時候幫我帶飯吧,我好睏要先睡一覺。”稚嫩的筆跡,一張又一張,我都儲存了下來。

  他最喜歡的偶像是周杰倫,每一首歌都會唱。很多時候週末放學的時候,我都不走,他也不走,就留下來唱歌給我聽。

  “窗外的麻雀在電線杆上多嘴,你說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覺。”

  “我想帶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著日落,一直到我們都睡著。”

  “一壺漂泊浪跡天涯難入喉,你走之後酒暖回憶思念瘦。”

  每一首歌,他都唱的很像原唱,在錄音機是奢侈品的青春裡,他就是我的神。

  因為他每天的“班長班長”,所以我可以忍受回到宿舍被以那個漂亮女孩為首的孤立;

  因為每個週末聽他唱的周杰倫,所以我可以忍受漫漫長夜才走回家後被父親的責罵;

  因為他每天的笑容和言語,所以我可以忍受衣服被子上莫名的汙漬和女生的冷言冷語。

  我從未想過和他在一起,他在我心中,是仰望的存在。能夠在心裡默默喜歡,就已經很滿足了。

  可是,連這份滿足,都要被人奪走。

  一天晚上,我被教導主任叫進了辦公室。那個胖胖的男人用冷酷的語言說:“林倩倩丟了一百塊錢,在你的床上已經被找到了,你被開除了,現在收拾收拾東西走吧。”說完,就讓我回宿舍收拾東西。

  我蒙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淚流滿面,我想大聲解釋,可是我發不出聲音來,我想吼,想叫,可是我怎麼也說不出來話。

  幾個老師過來,推搡著我,讓我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我沒有啊,我一直在班裡啊,老師,怎麼回事?你告訴我啊1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聲音。

  教導主任推了推眼睛,用不屑的目光看著我:“學校看你貧困,才免了你的學費,讓你來讀書,現在出了這種丟人的事,你還有什麼理由留在學校?趕—緊—滾—蛋,別鬧得全校學生都知道了,這也是我給你最後的體面。”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陣仗,我不善與人爭吵,總是忍讓,我不善與人交流,總是孤獨。我一直退退退,可是,哪裡是我的退路呢?

  絕望在心裡蔓延,我無話可說,教導主任也是我們村的,還是林倩倩——那個漂亮女生,那個讓我跟羊親嘴的女生的叔叔,是最後的體面嗎?還是假公濟私,以權謀私陷害我呢?

  我從來不與人耍心機,可不代表我不懂人情世故。越小的地方,越是充滿了關係,而我,什麼都沒有,我爭不過。即使我抗爭,也爭不過。

  我去教室收拾自己書本,班級裡的學生已經知道了,不用說,一定是林倩倩說的。就連他,也用不屑的目光看著我,好像我是什麼髒東西一樣。

  我沒有哭,也沒有說話,沒有跟任何人告別,就這樣,離開。

  我揹著自己的行李,抱著自己的課本,一深一淺地走在回家必經的路上,馬上就要到冬天了,玉米地裡已經只剩下光禿禿的杆子了,被火燒過的野草散發出奇特的味道,竟然格外好聞,野花已經要枯萎成了灰色的模樣。夕陽落在了田野上,溫暖已經消失,只留下莫名的悲壯。

  回去之後,告訴父親,父親蒼老的臉上落下了大顆大顆的眼淚,他一下子倒在了廚房的地上,不停地哭,卻沒有一絲聲音,我呆呆地站著,面無表情,不解釋,不辯解,不說話。

  後來,我病了大概有半年的時間,那是抑鬱症初期的徵兆,卻被當時的醫生誤診了。

  直到現在,我再也沒有見過任何一個同學。

  初三那年,幾個月來,我都是每天兩個饅頭,不吃菜,攢了26塊錢,給他買了一本週杰倫的書,寄給了他,請同學代筆寫了幾個字:

  再見,趙梓曜。

  我的暗戀,就這樣無疾而終地告別,後來,我再也沒有遇見過他,一次也沒有,我不知道他是娶了誰家姑娘,生了幾個娃娃,是否還記得,曾經走過的校園操場,曾經漫步的林蔭大道,還有,是不是偶爾,也能想起那個土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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