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什麼區分獨立法與非獨立法人
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准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成為企業法人。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式選舉產生;
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法人特徵:1、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樣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法人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蔘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地位和資格,稱為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法人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其能夠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地位和資格,稱為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地位和資格,稱為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以它的機關的意思作為其意思,以其機關的行為為其行為來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地位和資格,稱為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3、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法人之所以能夠具有獨立的人格就是因為其有獨立的財產,這是其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基礎。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所以具有了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
4、法人能夠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在企業法人中,是否批准一個法人設立的行為,是一個行政許可行為。發起法人組織人通過合夥的行為獲得了國家行政權力的確認,這就意味著引起了一個民事法律關係的發生,產生了法人,其就可以享有各種民事權利、承擔各種民事義務。
什麼是非獨立法人公司?
非獨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而只是取得的營業執照的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凡獨立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須在企業的註冊及經營地納稅,對在不同地區的多個分支機構如均為獨立核算的企業,其企業的盈虧不能互相軋抵,應按規定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納稅。
獨立法人和非獨立法人的簡要介紹
獨立法人***獨立法人資格*** ***Independent Legal Entities***
1. 法人是相對於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創設的主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不限於經濟組織!
獨立法人
獨立法人
2. 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在於法人不具備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權等一系列專屬於人身的權利。
3. 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根據上述規定,理論上“獨立法人資格”的要件關鍵在於具備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非法人:
非法人是相對於法人而言的,有非法人企業和非法人組織。
非法人企業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相關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合夥組織、非法人的私營企業、非法人集體企業琺企業集團、非法人公益團體、個人獨資企業、籌建中的法人等。
非法人組織是指介於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的,未經法人登記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是為實現某種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財產為基礎並供某種目的之用而聯合為一體的非按法人設立規則而設立的人的群體。
論我國地方立法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