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綜合處工作計劃
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關係到人的生命安全、千萬家庭的幸福、學校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為全社會所關注。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歡迎閱讀。
篇一
本學期,我校綜治工作將以黨和政府關於加強社會治安治理的有關精神,緊緊圍繞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學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過努力,切實做好學校的綜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同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減少師生違法違紀現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加強綜治領導,完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堅持把綜合治理工作放在學校日常工作的首位,並將它作為學校發展的長期工作來抓。學校將切實做好對校園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卡瑪裡別克書記為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長,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進一步完善學校綜合治理網路機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綜合治理工作分解到各部門每個條線;健全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使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做到領導重視、組織完善、職責明確、制度健全。
二、加強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綜治意識
充分利用班會、校會、政治學習等機會,在全校師生中開展法制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提高全校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增強他們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識和能力,使他們學法、懂法和守法;組織師生認真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一些必要的安全常識,使廣大師生能較好地掌握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三、加強校園綜合管理,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1、繼續推行細化管理,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在全校師生中間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網路,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層層負責,層層彙報。
2、學校安全無小事,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保證制度健全,人員到位。師生人員安全、消防安全、財物安全等,學校各部門、各場所都要有專人負責,並簽定責任狀。
3、加強對校園的管理,做到值日老師崗位明確,職責到人,結合學校的常規檢查,經常對學校的衛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檢查,做到對學生負責,使家長放心,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今年將進一步加強門衛的管理,監督好門衛制度的實施,經常檢查門衛的《外來人員登記》《教職工離校登記》和夜間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學校,以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堅持實行行政、老師值班制,值班人員要佩帶統一標誌,堅守崗位,做好校園秩序的維護、學生行為規範的監督、校園安全的檢查等工作。
6、察汗烏蘇鄉派出所副所長阿克拉木同志是我校的法制副校長,我們將繼續邀請阿克拉木校長來校作有關知識講座,舉辦小型競賽活動,密切警校聯絡,使全校師生安全警鐘長鳴,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篇二
20XX年,各學校要繼續始終把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當做頭等大事來抓,在縣教育局和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的工作檔案、會議精神和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崗位職責,具體做到:
一、在安全工作方面:
1、做到安全機構健全。
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正常運作併發揮作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學、期末、每月一次***和應需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通過會議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問題、制定和修訂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檔案和會議精神、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責任落實。
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職明確責,校長責任制和教師“一崗兩責”制度落實。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教師包括分管領導、班主任、值日教師、學科教師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體責任人。校長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直接責任人,當堂任課教師是班級上課期間和規定值守時間段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要制定校長崗位職責和教師“一崗兩責”制度,並層層簽訂相應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追究校長和責任人的責任。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與學校年終考核評估驗收一同進行。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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