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城市規劃管理條例
據說涪陵2020年城市發展規劃已經改,城市發展的重心已經轉移回歸江南、江東片區,那麼你知道涪陵城市規劃有哪些管理條例嗎?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的涪陵城市規劃有哪些管理條例,希望大家喜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規劃編制目的
為緊緊抓住本世紀前二十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適應新世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指導城市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根據2004年3月《重慶市規劃局關於〈涪陵區人民政府關於修編涪陵區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的批覆》,涪陵區人民政府特組織編制《重慶市涪陵區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以下簡稱本規劃***。
第二條 規劃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區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節約型社會。
第三條 規劃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城市規劃編制辦法》***1991年***。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1995年***。
4.《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1998年***。
5.《城市用地分類和規劃建設用地標準》***1991年***。
6.《重慶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
7.《涪陵區區域城鎮體系規劃》***2002—2020***。
8.《涪陵區城市總體規劃》***1999—2020***。
9.《涪陵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9—2010***。
10.《涪陵區總規修編用地地災調查評價報告》***2005***。
11.其它與總規修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
第四條 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為2004~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0年,遠期至2020年,遠景規劃展望到2050年。
第五條 規劃原則
[x2]1.合理完善、充實涪陵區城鎮體系規劃,科學修編涪陵區城市總體規劃,切實有效地指導涪陵區各層次的城市規劃和建設。
2.深入研究涪陵區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合理進行產業空間佈局。城市總體規劃與產業空間佈局有機結合,全方位地促進涪陵區經濟社會發展。
3.合理確定涪陵的城市性質和規模,科學建構城市規劃結構,合理進行總體功能佈局,促進可持續發展。
4.合理組織全區和城市交通,加強城市內外交通聯絡,提高城市的中心地位和輻射力,帶動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
5.充分利用涪陵區的人文和自然景觀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突出長江三峽庫區山水城市的風貌特色,營造優越的人居環境。
6.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發揮土地的最大綜合效益。
第六條 規劃重點
1.統籌涪陵城市規劃區城鄉一體化發展。
2.合理進行涪陵區產業空間佈局。
3.確定涪陵的城市性質與規模。
4.建構科學的城市規劃結構和總體功能佈局。
5.合理組織涪陵區內外交通。
6.突出強化山水園林城市風貌特色。
7.注重保護涪陵區的生態環境。
第七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的規劃範圍分為涪陵區、城市規劃區、規劃建成區三個層次。
1.涪陵區:涪陵區的範圍為涪陵區行政轄區,其面積為2941.46平方公里,簡稱全區。
2.城市規劃區:包括李渡私營經濟示範區、橋南管委會和崇義、敦仁、荔枝、江北、江東5個街道辦事處,龍橋、義和、致韓3個鎮的轄區範圍,以及南沱核電站控制建設區,總面積為462.9平方公里。
3.規劃建成區:指涪陵城市規劃區內連片的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65.0平方公里。
第八條 規劃適用範圍
在重慶市涪陵區行政轄區內從事各項城市規劃編制、進行規劃管理和各種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建設活動必須符合本規劃。
第二章 涪陵區城鎮體系規劃
第九條 城市發展目標
將涪陵建設成為具有山水園林特色和歷史文化傳統,適宜產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生態環境良好的現代化大城市。
近期,涪陵區地區生產總值達到228億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人民生活富裕,成為重慶市域創業環境和人居環境最佳的城市之一。
規劃期末,涪陵區地區生產總值達到500億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基本實現現代化,城市創業環境和人居環境的優勢更加突出,建成具有山水園林特色的現代化大城市。
第十條 區域協調發展策略
1.依託重慶都市區,充分接收重慶都市區的輻射,加強產業配套和功能銜接。
2.汲取和利用長江三峽庫區的優勢資源,做大做強涪陵產業經濟圈,提升自身實力。
3.服務渝黔川鄂地區,充分發揮涪陵城市和產業的區域服務功能。
第十一條 社會發展策略
1.優先強化基礎教育,普及高中教育,發展職業教育,提升高等教育,促進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總體教育水平跨入國內發達地區行列。
2.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擴大社會保障和就業面,使人民生活整體達到比較富裕的小康水平,並創造條件進而達到富裕水平。
3.創新文體事業發展機制,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完善區、街道、居委會三級文化網路,建設面向全區服務的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綜合性體育場館、社群和農村體育設施,積極促進全民健身運動的發展。
4.加強公共衛生事業建設,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應急機制,逐步建立起結構完善、功能齊全、佈局合理的醫療服務網路。
第十二條 經濟發展策略
1.強化工業主導地位。大力發展以生物製藥、電子資訊為重點的高新技術產業,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群;運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優勢產業;積極發展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2.依託三峽庫區的旅遊資源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積極發展休閒度假、健康療養、商務會展、購物娛樂、體育健身等旅遊業。
3.重點發展交通運輸業,建立以港口、鐵路、公路運輸和物流配送為主體的物流服務體系,儘快形成區域性交通樞紐。
4.積極發展第三產業,促進行政服務、文化體育、教育科研、商業服務、金融保險、中介資訊等現代服務產業的發展,形成多功能服務型的中心城市。
5.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以發展庫區生態農業為重點,加速農業產業化程序,促進生產型農業向都市服務型農業轉變。
第十三條 生態環境保護策略
1.高效利用資源,減少環境汙染,推進迴圈經濟模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佈局合理、生態景觀和諧的人居環境。
2.建成發達完善的產業體系,發展迴圈經濟,工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農業基本實現生態化生產,將生態旅遊建設成為旅遊業的一個重要支柱。
3.積極推廣城鎮生態型住宅小區建設,發展農村生態型村莊。
4.加強長江、烏江干流及支流、各級水庫和城市水體的綜合整治力度,嚴格執行環境排放標準。優化能源結構,控制大氣、水、噪聲和固體廢棄物汙染,加強重點汙染源的治理、監督與管理。
第十四條 城市特色展示與拓展策略
1.充分利用涪陵濱水山地城市豐富的自然條件,通過建築物、道路、廣場和園林等各項建設,突出展示濱水山地城市的環境和景觀特色。
2.構建城市各片區間、沿江和外圍生態防護林帶,加大城市綠化覆蓋率,大幅度、高標準提升城市淨化、綠化和美化水平。
3.加大岸線生態恢復性建設和美化綠化,合理使用岸線,充分考慮消落帶的影響因素,最大程度地發揮各種岸線的不同功能。
4.科學維護和修繕名勝古蹟,依託涪陵歷史文化底蘊,開闢新的地方文化展示與活動場所,促進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的有機交融,保護與延續涪陵歷史文化發展序列。
第十五條 全區城鄉一體化發展規劃
1.城鄉產業發展一體化
促進三大產業在城鄉之間廣泛融合,努力實現城鄉經濟共同繁榮;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越;以工業區為核心實施集中工業化策略,逐步形成規模化、特色化的工業區發展新格局。
2.城鄉空間佈局一體化
優化全區城鎮等級體系,完善涪陵城市空間結構與職能。加快建設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中心鎮,優化農村居民點體系,切實加強對土地開發利用的管理,加強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和建設,不斷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
3.城鄉交通設施建設一體化
以貫通與高速公路、幹線公路的連線和方便農村居民出行為核心,加快推進公路標準等級化、路面鋪裝高階化、道路結構網路化建設;規劃以國道319、省道S303、S103、涪南路、涪豐北路、涪墊路等幹線公路為骨架,形成對外交通幹線和區級幹道;規劃期末主要建制鎮之間公路達到二級標準,鄉鎮之間公路基本達到三級公路標準。
4.城鄉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一體化
規劃期末全區80%的鄉鎮建立成為生態鄉鎮;以水汙染治理為核心,強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抓好水汙染防治、飲用水源和地下水的保護工作,保證城鄉用水安全;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汙染。
5.城鄉社會發展一體化
加大農村基礎教育投入,逐步形成高中段教育向城市和中心鎮集聚,農村初中向城鎮集聚,農村中小學及幼兒教育向鄉鎮和中心村集聚的學校建設佈局;建立健全的區、鎮、村***社群居委會***三個等級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統一規劃建設全區重大文化體育設施、社群文化中心、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室等綜合性文化活動設施。規劃期末,普及全區有線電視,入戶率達到100%,實現寬頻進村、寬頻進戶,建立完善的農業資訊服務體系。
6.城鄉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一體化
整合勞動就業培訓資源,建成等級合理、儲備充足的多層次人才供應基地,擴大社會養老保障、保險的核算覆蓋面,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和失業救助體系。建立基本覆蓋城鄉居民應保物件的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合作醫療與企業職工醫療社會統籌的基本接軌,逐步實現城鄉醫療保障的一體化。
第十六條 全區產業發展規劃
1.產業發展策略
加強第一產業與第二、第三產業的關聯性;加強本地資源合理轉化,延伸產業鏈,拓展深加工。第一產業產品生產與消費結構調整升級相適應,生產純天然、原生態的農產品,加工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和有機食品;結合庫區特有的生態農業資源,積極引入新型農業產品。突出第二產業的主導地位,加大第二產業與重慶主城區的產業關聯度;完善產業分工和配套,延伸產業鏈條;抓住“逆梯度”可能出現的專案與資金,合理配置資源。大力發展以服務業為重點的第三產業,科學配置第三產業新型服務業態;把涪陵城區發展成為重慶市域中部的商貿物流中心、旅遊集散地。
2.產業結構調整對策
涪陵區產業結構調整堅持“穩一***產業***、強二***產業***、提三***產業***”的原則,第一產業保證農業穩產增產,加快農業經營多元化、特色化、產業化;第二產業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實現工業經濟快速增長,提升第二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和主導地位,把涪陵區建設成為重慶市的新興工業基地,帶動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把第三產業培育成為涪陵區經濟的潛力產業和朝陽產業,打造新型服務業基地,提高第三產業比重。
3.產業主導發展品種
第一產業主導發展品種以利用現有農業資源為主,加大培植力度;發展糧食、榨菜、蠶桑、苧麻、畜禽、中藥材、林果,以及山林野生植物等生產;第二產業主導發展品種主要有化工、食品、醫藥、機械裝備、新材料、紡織服裝、農業資源深加工、能源、有色金屬和新型建材工業等;第三產業主導發展品種主要有金融結算、商貿、物流、旅遊、文教、諮詢設計、交通運輸業等。
4.特定產業叢集
全區形成迴圈經濟的產業鏈,建設以下特定產業叢集: ①化工產業集聚區;②臨港產業區;③醫藥產業集聚區;④紡織產業集聚區;⑤機械裝備工業叢集;⑥農產品深加工業叢集;⑦物流產業區。
5.產業空間佈局[x3]
涪陵城區內主要佈局機械裝備、高新技術、生物製藥、輕工建材、農產品深加工、石油天然氣化工、臨港工業、電力能源、食品飲料和都市工業、紡織服裝等產業。
涪陵城區外主要佈局機械裝備、有色金屬工業、化工、農產品深加工、材料工業、船舶製造和修理、核電等產業。
第十七條 全區城鎮體系
1.全區城鎮體系發展戰略
規劃採取首位城鎮發展戰略,將涪陵城區作為全區中心城市發展,帶動全區城鎮化發展水平提高;大力提高小城鎮集聚程度和建設水平,有所側重地選擇建設中心鎮,從擴大城鎮規模入手,增加基礎設施配套,加強工業區和居住區建設,改善人居生活環境條件。
2.全區城鎮化水平
規劃近期至2010年,涪陵區總人口達118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68萬人,城鎮化水平為58%;遠期至2020年,涪陵區總人口為12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84萬人,城鎮化水平為70%。
3.全區城鎮體系空間結構規劃
堅持“依託軸線,強化中心城區地位,以中心鎮帶動片區發展”的總體發展思路,涪陵區城鎮空間發展形成“一個全區中心,四條發展軸”的總體框架。
全區中心即涪陵城區,含李渡、南岸浦、江北、江南和江東等5個片區。
四條發展軸為一條發展主軸和三條發展次軸。發展主軸為沿長江發展軸,軸上主要有涪陵城區以及石沱、鎮安、藺市、清溪、珍溪和南沱等城鎮。三條發展次軸中烏江沿線發展軸以白濤鎮為龍頭,以發展烏江風貌旅遊展示為主,帶動涪陵東部地區的發展;涪南公路沿線發展軸,軸上有酒店、馬武、青羊、龍潭等鄉鎮,帶動涪陵西南區域的發展;涪杉公路沿線發展軸,軸上有百勝、珍溪鎮,帶動涪陵東北區域的發展。
4.全區城鎮體系等級規模結構規劃
[x4]規劃遠期至2020年,全區形成三級城鎮體系:
一級:涪陵城區,規劃人口規模為70萬人。
二級:包括珍溪、新妙、龍潭和白濤等4個鎮,規劃人口規模為2-3.5萬人。
三級城鎮為一般城鎮,包括南沱、焦石、馬武、藺市、百勝、清溪、鎮安、青羊、堡子和石沱等共10個鎮,規劃人口規模為0.3-0.8萬人左右。
5.全區城鎮體系職能規劃[x5]
涪陵區內各城鎮形成各具特色的職能分工,與全區產業佈局相適應。規劃將城鎮職能劃分為綜合型、工貿型、工礦型、農貿型和農林型五種。
綜合型:主要指涪陵城區,為全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承擔多種服務職能。
工貿型:包括白濤鎮、南沱鎮、清溪鎮和藺市鎮,城鎮利用良好的區位條件,發展工業、商貿業和相關服務業。
工礦型:主要指焦石鎮,城鎮依託礦產資源優勢,積極引導發展強化城鎮的礦產加工業,並依託礦產資源發展工業和相關服務業。
農貿型:包括珍溪鎮、新妙鎮和龍潭鎮,作為次區域的綜合服務中心,發展相應城鎮等級的農副產品加工和小商品貿易職能。
農林型:包括百勝鎮、馬武鎮、鎮安鎮、堡子鎮、青羊鎮和石沱鎮,城鎮依託林業和農業資源,積極促進城鎮的農林產品深加工,突出發展有特色的農林產業。
6.珍溪鎮、南沱鎮的發展要滿足核電站建設的控制要求,城鎮的發展方向要避讓核電站站址半徑5公里控制範圍。
第十八條 全區空間管制區劃
[x6] 1.空間管制目標
規劃整合協調城鎮發展、產業空間、工程地質、生態保護、景觀體系與基礎設施支撐體系,根據土地適宜開發強度和開發時序,將全區空間分為禁止建設區、控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各分割槽實施不同開發建設管制要求,指導城鎮開發建設行為。
2.禁止建設區
包括地質災害極易發區和高易發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河流水域、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水源核心保護區、文保單位的絕對保護區、國家或省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大型生態公園和坡度大於35%的山體等。在該區域內,禁止任何與資源環境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行為,必須拆遷任何不符合保護要求的建築。
3.控制建設區
包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和低易發區、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地下水源防護區、文保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歷史文化街區的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國家或省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非核心區、森林公園及經濟林、城市開敞空間、規劃生態綠地及坡度在25-35%之間的山體等。控制建設區內的開發建設行為應按照相關保護要求,提出具體建設標準,實施相應的資源環境保護措施和補償政策。
4.適宜建設區
指禁止建設區、控制建設區以外的地區,包括坡度在25%以下的地區、各城鎮建設區、村鎮居民點及文物古蹟的環境協調區。適宜建設區是城市和城鎮發展優先選擇的地區,但建設行為須要根據資源和環境條件,科學合理地確定開發模式、規模和強度。
5.核電站控制區
規劃南沱石佛村核電站站址半徑5公里範圍內限制人口機械增長,不遷入移民,不新建任何可能影響核電站的專案;規劃核電站站址半徑15公里範圍內不新建可能影響核電站站址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源。規劃核電站站址半徑30公里範圍內不新建可能影響核電站站址安全的軍事設施。
第十九條 全區綜合交通規劃
1.全區交通體系規劃目標
充分利用國家和重慶市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機遇,規劃建成長江上游與烏江流域重要的交通樞紐。形成以長江“黃金水道”為主軸,涪陵港區和鐵路站場為樞紐,高等級公路和鐵路網為骨架,縣、鄉道公路為基礎,各種交通方式相互銜接,港站配套、佈局合理、協調發展的綜合立體交通格局。
2.公路
高速公路規劃形成“X”型高速公路網,包括渝涪高速公路涪陵段、重慶-安康高速公路涪陵-豐都段、渝湘高速公路涪陵接線、重慶-安康高速公路巴南—涪陵段。
對外交通公路幹線形成“六射”形的對外交通公路網:國道G319長壽至涪陵段、國道G319涪陵至武隆段、省道S303涪陵至武隆段、省道S103巴南至涪陵段、省道S103涪陵至豐都段、涪墊路涪陵至墊江段。規劃全部達到一級技術等級。
區級公路形成“五聯六路”的公路網, 規劃全部達到二級技術等級。其中“五聯”包括白羅路、藺安路、新龍路、新叢路、涪杉路;“六路”指原石南路、天龍路、涪南路、涪藺沿江南路、李鎮路、涪豐沿江北路。
區內鄉級道路連線各鄉鎮,主要建制鎮之間公路達到二級標準,其餘規劃達到三級及三級以上技術等級;各行政村之間鄉村路規劃達到四級及四級以上技術等級。
3.鐵路
規劃建設“二幹線一支線”的鐵路網路。
二幹線分別為渝懷鐵路涪陵段和渝利鐵路涪陵段,規劃渝懷鐵路涪陵區內沿線分別設王家壩站、石沱站、藺市站、涪陵西站、涪陵站、磨溪站和白濤站;規劃渝利鐵路作為滬蓉鐵路專線的一段,連線長壽區、涪陵區與豐都縣,涪陵區內沿線分別設定涪陵站***客運***與涪陵北站***貨運***等站場;一支線為涪南鐵路,連線涪陵與南川。
4.水運
形成以“兩江”***長江和烏江***為主軸的航道港口體系,優化港口布局,強化水陸聯運,重點抓好長江和烏江航道整治,使長江干流達到一級通航標準,烏江干流達到三級通航標準,將涪陵港區逐步建成長江上游樞紐港之一。
第二十條 全區基礎設施規劃
1.供水
涪陵區內地表水質符合《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以上的小***二***型以上水庫共35座,上述水庫和長江、烏江及其支流相應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必須嚴格進行保護。其中,凡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的水庫,庫容小於1000萬立方米的,整個水庫劃定為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凡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的水庫,庫容大於1000萬立方米的,一級保護區水域範圍為以取水口為圓心,1000米為半徑所劃的扇形區域;二級保護區水域範圍為一級保護區水域範圍以外的整個水庫;入庫河流的水源保護區劃分參照水源保護區劃分法確定;一、二級保護區的陸域保護區範圍為相應水域保護區所對應的岸邊地帶中控制高程以下的區域,涪陵區控制高程採用20年一遇洪水位,其它江段陸域保護區為洪水位正常水位河道邊緣起水平縱深不小於30米的範圍。河流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50米的陸域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涪陵城區水源[x7]除目前已取用的長江、烏江、馬腳溪外,規劃桃子溝水庫、衛東水庫、八一橋水庫、新橋水庫、紅星水庫、水磨灘水庫為城區水源地。
規劃期末城區建成自來水廠9座,同時繼續擴建和新建鄉鎮自來水廠,提高供水質量,儘量提高單個水廠的供水規模,並逐步連片供水,提高供水可靠性。有條件的鄉鎮、村莊儘可能採取集中供水系統,到規劃期末,全區自來水的普及率達到100%。水廠出水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2.排水
規劃期末城區內建成江東橫樑子汙水廠、李渡汙水廠***2座***,新建全區各主要鄉鎮汙水處理廠,處理要求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城市汙水處理廠一級排放標準,城鎮汙水處理率達到90%;人口相對集中,且距城鎮較遠的自然村也儘可能採取分散收集,採用氧化塘、溼地等處理設施集中處理汙水,汙水處理率達到30%以上。
改建、完善已建成的排水系統,由合流制逐步過渡到分流制體制,新建的排水系統為雨汙分流。在規劃期內,城鎮汙水管道設施普及率達到95%以上;有條件的鄉鎮、村莊也儘可能採取汙水管道收集,汙水管道設施普及率達到35%以上。
3.電力
規劃新建南沱核電站作為更大區域範圍的電源併兼顧本區。規劃新建500KV龍橋變電站,作為全區的電源,建設長壽-涪陵-彭水電站500KV超高壓輸電工程;規劃新建220KV李渡變電站、220KV蒿枝壩變電站、220KV江東變電站,分別負責區內北部、西部和東部的用電負荷;完善城區內110KV輸電網路,共建成19座110KV變電站,除城區外建設8座鄉鎮110KV變電站***白塔變電站、藺市變電站、新妙變電站、安鎮變電站、白濤變電站、南沱變電站、珍溪變電站、龍潭變電站***。
4.電信
規劃期內涪陵區形成以環型光纜為主,以數字微波為輔的通訊格局。規劃對現有光纜通訊系統進行擴容,各建制鎮形成光纜、光使用者環路或無線通迅的通訊系統。加快長途通訊工程建設,擬擴容漢渝一級光纜幹線,新建渝湘一級光纜幹線,新建重慶——萬盛——南川——涪陵——長壽——渝北二級光纜幹線。加速移民城鎮及各中心鎮電信支局建設,大力發展農村通訊,實現村村社社通電話。
5.郵政
以涪陵城區為中心,自辦郵路逐步延伸到各鄉鎮,深入到投遞的末端,完善和發展郵政編碼查詢、商函處理、郵資票品管理、視窗電子化等郵政業務處理系統。
6.廣播電視
規劃期內全區廣播電視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實現城鄉廣電光纖大聯網。加快有線電視網路建設,形成有廣播電視、旅遊、新聞出版、圖書、氣象、水運、公路、鐵路、航空等資訊組成的公眾社會服務系統。
7.燃氣
規劃全面建設完成墊涪天然氣長輸管線複線工程,滿足城市生活和工業用氣需求;加強對四涪管線的維修保養,維持現有輸氣能力。在涪陵城區外圍,形成外環高壓環管,聯接江東儲配氣站、城西儲配氣站、龍橋儲配氣站、李渡儲配氣站、黃旗儲配氣站,承擔城區內部輸配和調峰任務,並在各片區內部形成中壓環網,以提高城區供氣可靠性。
發展藺市、新妙、龍潭、南沱、百勝、珍溪、清溪等城鎮民用天然氣工程。
第二十一條 全區生態環境規劃
1.生態環境規劃目標
在規劃期內,通過技術創新、體制革新和觀念更新,建立起迴圈型農業、工業、第三產業以及迴圈型社會四大迴圈經濟體系及其保障體系,大力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建設迴圈經濟型生態城市。
2.生態環境規劃措施
應採用以下主要工程措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綠色通道工程、船舶汙染防治工程、大氣汙染防治工程、農業化肥和畜禽汙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控制工程,達到全區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3.長江、烏江岸線保護措施
長江、烏江岸線利用必須以水源保護、河勢穩定、防洪安全、環境保護與航道疏浚為前提,兼顧近期開發與遠期預留,確保城市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禁止下列專案使用長江、烏江岸線: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行洪通暢的專案;“三廢”難以達標處理的專案;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專案;國家禁止的其他專案。
第二十二條 全區旅遊發展規劃
1.旅遊發展目標
立足長江三峽和烏江畫廊區位優勢和資源特色,堅持文化生態旅遊發展方向,實行提升型和拉動型發展戰略,突出“巴國故都——神奇涪陵”旅遊主體形象,統籌協調涪陵區旅遊發展規劃與建設,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旅遊產業綜合力,將涪陵區打造成為長江三峽知名旅遊區和烏江流域龍頭旅遊區,從而推動涪陵區經濟協調、快速、健康與可持續發展。
2.旅遊規劃佈局
重視可持續發展和不可再生資源利用,形成“一點、二線、三片”的旅遊規劃佈局。
“一點”即以涪陵城區完善的基礎設施和接待設施為依託,以濱江文化長廊、兩江休閒廣場、涪陵廣場、涪陵博物館、涪陵體育場***館***、堡子城公園、望州公園、太極森林公園等為輔助,構成涪陵城區旅遊服務接待中心,成為涪陵旅遊的集散地和烏江畫廊旅遊的重要口岸。該中心以發展文化旅遊、都市旅遊、會展旅遊、商務旅遊、體育旅遊、工業旅遊和購物旅遊為主。
“二線”即長江三峽旅遊和烏江畫廊旅遊線。長江三峽旅遊線涪陵區內重要景區***點***有:長江涪陵段、鎮安殷商遺址、北拱漢墓群、白鶴梁、石鼓古鎮、北山道院、周易園、徐幫道遺址和移民生態農業園區等;烏江畫廊旅遊線涪陵區內主要景區***點***有:烏江涪陵段、小溪風景區、小田溪巴王陵、御泉河景區、烏江森林公園、816核洞、大溪河等。依託兩條旅遊線上區內的人文與自然景觀,突出發展以巴國曆史文化鑑賞、長江烏江自然山水觀光為主的旅遊。
“三片”即涪陵城郊片、涪陵東南片、涪陵西南片。涪陵城郊片主要景區***點***有:大梁山、聚雲山、法雨寺***天子殿***、雨台山、插旗山、桫欏自然保護區、烏江畫廊假日港灣等,與此相應形成涪陵城郊旅遊環線,主要發展城郊休閒旅遊;涪陵東南片主要景區***點***有:御泉河、石夾溝、武陵山、大木民俗風情園等,形成涪陵東南旅遊環線,主要發展自然山水觀光與休閒度假旅遊;涪陵西南片主要景區***點***有:陳萬寶莊園、青煙洞、周煌墓、天寶寺、天寶寺水庫、普陀寺、梨香溪、木魚山、五寶山等,與此相應形成涪陵西南旅遊環線,主要發展民俗文化鑑賞、宗教活動、休閒度假旅遊。
3.旅遊發展重點節點
加強和重視白鶴梁水下博物館、816核軍工洞體、點易園、北山道院、石鼓古鎮、天寶寺、小田溪巴王陵遺址等景區的開發和建設。
保護併合理開發建設武陵山國家森林公園、石夾溝、御泉河、雨台山、小溪風景區、大溪河、烏江森林公園、太極森林公園、坪西壩、大梁山、聚雲山等自然旅遊景區。
第三章 城市性質與規模
第二十三條 城市性質
涪陵是重慶市中部區域性中心城市,長江上游與烏江流域重要的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三峽庫區具有山水園林特色的新興工業城市。
第二十四條 城市職能
1.涪陵是重慶都市區輻射渝東北和渝東南的門戶節點城市,承擔重慶市中部區域中心城市的職能。
2.涪陵位於長江、烏江發展軸的交匯點,承擔兩江重要的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的職能。
3.涪陵承擔輻射川、渝、黔、鄂四省的新興工業基地之職能。
4.涪陵具有庫區生態產業基地和中國西部核能源基地之職能。
5.涪陵兼具山城、江城和庫區生態特色的山水園林型城市之職能。
第二十五條 城市人口規模
近期至2010年,涪陵城市規劃人口為50萬人;遠期至2020年,涪陵城市規劃人口為70萬人。
第二十六條 城市建設用地規模
近期涪陵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為44.0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88.0平方米。
規劃期末涪陵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為65.0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92.9平方米。
第四章 城市總體佈局
第二十七條 城市建設用地發展方向[x8]
近期重點向西開發李渡片區、南岸浦片區;同時完善江南片區和江東片區,適度發展江北片區,遠期重點向西建設完善李渡片區。
第二十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結構[x9]
規劃遠期形成江南、江東、江北、李渡、南岸浦等五片區協調發展的“多中心、組團式”的城市規劃結構。
第二十九條 城市總體規劃佈局
涪陵城市遠期形成“一城二區五片”的總體規劃佈局。
“一城”是指功能完備、職能互補的涪陵城區。
“二區”是指以江南片區為核心的東部老城區和以李渡片區為核心的西部新城區。
“五片”是指組成老城區的江南、江東、江北三個片區和組成新城區的李渡、南岸浦二個片區。
第三十條 老城區功能佈局
1.老城區以第三產業為主,適當保留現狀無汙染的工業。規劃人口規模36萬人,城市建設用地22.7平方公里。
2.江南片區:發展商貿商務、旅遊服務、食品加工、化學醫藥和居住。規劃人口規模30萬人,城市建設用地16.2平方公里。
3.江北片區:發展旅遊觀光、文化娛樂產業、臨港產業和居住。規劃人口規模2萬人,城市建設用地3.0平方公里。
4.江東片區:發展紡織加工、生活服務和居住。規劃人口規模4萬人,城市建設用地3.5平方公里。
第三十一條 新城區功能佈局
1.新城區以第二產業為主,發展新型第三產業。規劃人口規模34萬人,城市建設用地42.3平方公里。
2.李渡片區:發展高新技術***臨空港產業***、輕工建材、機械裝備、物流中轉、教育和居住。規劃人口規模32萬人,城市建設用地35.8平方公里。
3.南岸浦片區:發展化工、能源、物流中轉。規劃配套建設部分產業工人宿舍和移民遷建居民點,人口規模2萬人,城市建設用地6.5平方公里。
第三十二條 城市遠景規模與佈局[x10]
1. 遠景用地主要向北發展,在新城區越過現渝涪高速向北發展,在老城區北部韓家沱建設綜合產業區。
2. 遠景涪陵城區人口規模將達到80-90萬人,建設用地規模達到75-85平方公里。
3. 遠景規劃最終形成“一心二翼”的大城市格局。在規劃期末的基礎上,形成以長江、烏江匯流處的老城區為全區政治、金融、文化中心,以西部新城區和韓家沱產業區為兩翼的沿江大城市格局。
第三十三條 城市居住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城區居住總用地1691.2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6.0%,人均居住用地24.2平方米。
2.江南片區居住區
結合現狀老城區改造而發展,以舊城改造和部分地塊新開發相結合。共規劃5個居住區,其中4個居住區圍繞城區商業中心集中佈置,另1個在長江一橋橋南形成。每個居住區分設公共服務中心,分別容納6~8萬居住人口***其中1個容納約2萬人***。江南片區居住共容納約30萬人。
3.江北片區居住區
新建居住用地主要沿濱江路和長江三橋附近佈置,部分用地結合沿街商業形成商住模式。江北片區居住容納約2萬人。
4.江東片區居住區
主要在烏江沿岸新建居住區,並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務設施。在長江沿岸的居住用地主要為產業區配套。江東片區居住容納約4萬人。
5.李渡片區居住區
主要結合新城產業園區的建設配套居住用地,按主要道路和綠地分隔,共形成7個居住區,每個居住區分別容納約4~6萬居住人口。李渡片區居住共容納約32萬人。
6.南岸浦片區居住區
結合本片區產業園區建設配套居住區和遷建居民點,居住區結合龍橋鎮現狀居住用地佈置於長江沿岸。南岸浦片區居住人口控制在2萬人左右。
7.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教育設施
[x11]結合各居住小區、組團,根據就近原則,按居住區規範配套建設。在新城區要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校點佈局,在舊城區要結合舊城改造,大力改造和完善現有辦學條件達不到規範要求的學校,形成完整的教育設施網路。中小學幼兒園按居住人口2.5~3萬人設一處中學,1.5~2萬人設一處小學,0.5~1萬人設一處幼兒園的標準設定。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服務半徑分別控制在1000米、500米、300米以內。中學用地規模控制在2-3公頃,小學控制在1.5-2.5公頃,幼兒園控制在0.5公頃左右。
第三十四條 城市公共設施佈局
1.公共中心佈局
***1***規劃建立區級公共中心——片區級公共中心——居住區級公共中心等三級城市公共中心分佈體系。
***2***區級公共中心——城區形成2個區級中心:老城區在兩江口形成區級行政、商貿、文化、旅遊中心,新城區在李渡長江大橋北岸區域形成區級產業管理、教育、創新中心。[x12]
***3***片區級公共中心——在江南、江北、江東、李渡、南岸浦片區內分別設定片區級管理、商業服務等綜合性公共中心。其中江南、李渡的片區級公共中心與區級公共中心結合設定。
***4***居住區級公共中心——結合居住區佈置,按4~6萬人規模配套居住區級公共中心。
2.行政辦公用地佈局[x13]
***1***規劃期末行政辦公用地80.2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1.2%,人均用地1.1平方米。
***2***規劃保留和完善現狀區級行政中心用地,區委辦公用地位於江南片區內太極大道南側,區政府辦公用地位於江南片區內興華中路西側。其他區級行政辦公用地也相應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整理,部分可適當進行用地性質置換,提高土地使用價值。
***3***在其餘片區結合片區級公共中心布點分別設定片區級的行政辦公用地。
3.商業金融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商業金融用地面積為277.8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4.3%,人均用地4.0平方米。
***2***在江南片區建設區級商業中心以及區級商務中心。商業中心以易家壩廣場商業區為核心,包括高筍塘商業區、堡子城商業區、區體育中心在內的城市商業功能片區。該區域內土地使用性質以商業零售為主。商務中心以兩江廣場為核心,包括南門山商業區在內的城市商務功能片區,是商業中心向長江烏江的延伸。該區域內土地使用性質以商務辦公、金融保險為主。
***3***規劃分別在江北片區和江東片區沿長江、烏江地帶佈置商業服務設施,與江南片區的沿江商業設施共同形成兩江口商業介面和城市商貿中心。
***4***李渡片區佈置新城商業金融中心,主要垂直長江沿路和公共綠地佈置。
***5***南岸浦片區的商業金融用地結合片區級公共中心布點設定。
***6***各居住區商業服務設施一般由城市公共中心沿幹路向各居住區中心延伸,規劃城區設16個居住區級商業服務區。
4.文化娛樂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文化娛樂用地43.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0.7%,人均用地0.6平方米。
***2***江南片區主要在濱江大道和中山路設定涪陵文化藝術中心等文化設施服務全區。現有文化娛樂設施適當調整,提升檔次,豐富功能。
***3***李渡片區在新城公共中心內佈置科技館、圖書館等文化設施服務全區;同時佈置相配套的區級文化娛樂設施,服務新城區。
***4***江北片區、江東片區、南岸浦片區內結合片區級公共中心設定相應規模的文化娛樂設施。
***5***結合居住區建設設定社群級文化站、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為居民提供豐富多彩的活動場所。
5.體育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體育用地23.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0.4%,人均用地0.3平方米。
***2***保留現有江南片區體育場和體育館,同時在李渡片區結合科研教育園區建設大型體育設施。在服務市民的同時方便高校使用,提高體育設施的使用效率。
***3***各居住區應結合居住區綠地設定社群級體育設施,規模宜為0.5-0.6公頃,內容包括籃球場、羽毛球場等健身場地。
6.醫療衛生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醫療衛生設施用地為37.3公頃,占城市建設總用地的0.6%,人均用地為0.5平方米。
***2***在江南片區完善現有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
***3***李渡片區內規劃設定1座三級綜合性醫院。
***4***南岸浦片區內規劃設定1座二級綜合性醫院。
***5***各居住區相應配套設定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結合居住區中心佈置。
7.教育科研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教育科研設施用地為176.9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7%,人均用地2.5平方米。
***2***根據城市發展與區域經濟、科技需要,除積極發展普通高等院校外,要加強職業技術學院、廣播電視大學和教師進修學院等職業、成人高等教育設施的建設。結合正在建設中的涪陵師院,規劃在其周邊預留一片教育科研用地。加快中等職業學校的規劃和建設,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8.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佈局
***1***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健全區、片區兩級社會福利設施和救助機構。
***2***大力發展老年服務業,建設老年醫療、文化、教育和體育設施。
***3***完善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培訓等設施。
第三十五條 城市工業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工業用地1427.5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2.0%,人均用地20.4平方米。
2.規劃外遷嚴重影響城市環境的工業,控制工業類別,並在工業用地與居住用地之間設定綠化隔離帶。
3.江南片區工業區:規劃對現狀工業企業調整結構、改造技術,消除其對環境的影響,大部分企業近期內可保留髮展,遠期搬遷至南岸浦工業區或李渡工業區。遠期保留的工業區是無汙染、高效益的都市工業區。
4.江東片區工業區:規劃對現狀有汙染的工業企業進行整理改造,逐步搬遷到南岸浦工業區。遠期保留規模較大、效益較好並較集中的工業用地,形成以金帝集團為主的輕紡產業區。
5.李渡片區規劃佈置4個產業區:依託高速公路發展沿線產業,利用與重慶江北機場的便捷聯絡,發展臨空港產業基地;在現狀川東造船廠基礎上發展機械裝備產業區;在西北部發展建材加工區;同時利用濱江和自然山體的生態資源優勢以及教育科技區的研發優勢,在李渡公園南側發展高科技生態產業區。
6.南岸浦片區工業區:規劃主要依託現狀的化工和能源產業做大做強,佈置能源產業區和化肥化工產業區。
7.工業建築形式應體現出新時代的新功能特色,工業區的整體環境也應達到整潔、宜人、美觀、清新。
第三十六條 城市倉儲物流用地佈局
1.規劃期末倉儲用地205.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3.2%,人均用地2.9平方米。
2.結合城市用地結構和主要港區、鐵路貨運站及對外公路站場的設定,合理佈置物流區和倉儲區。大型綜合物流區主要設定在黃旗集裝箱碼頭、涪陵鐵路西站和北站附近。直接為城區生活、生產服務的倉庫用地,依靠主要的交通性幹路,分散佈置於江南、李渡片區等。
第五章 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第三十七條 綜合交通規劃原則
1.依託鐵路、公路和水路,形成合理、高效、便捷的現代化對外交通系統,提高城市對外交通能力,增強涪陵城區的集聚和輻射能力,促進涪陵與周邊地區的緊密聯絡和整合發展。
2.建立與城市用地佈局和土地利用相協調,結構合理、安全暢通、設施完備的現代化道路交通系統,滿足城市不斷增長的交通需求,促進並引導城市合理有序地發展。
3.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合理引導和調控個體交通,加強城市交通供給和需求的綜合管理,形成多種交通方式優勢互補、相互協調的城市客運交通體系。
4.建立與城市自然環境、人文景觀相協調,充分展示涪陵區風貌特色的城市道路交通空間,改善城市交通環境,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十八條 鐵路與站場規劃
1.規劃期內共建設3條鐵路。渝懷鐵路為國家一級鐵路,經龍橋過隧道後跨烏江南下。渝利鐵路跨越長江,建設標準為國家一級鐵路,為滬蓉鐵路專線的組成部分。涪南鐵路為地方性鐵路。
2.鐵路站場:在涪陵城區規劃建設涪陵站***設於沙溪溝***、江北片區的涪陵北站以及北拱的涪陵西站等3個鐵路站場,其中涪陵站是地區性客運站,涪陵北站為貨運站,涪陵西站為貨運站。
第三十九條 對外公路規劃
1.規劃遠期將渝涪高速涪陵城區段改為城市快速道。通過高速公路以及過江設施的建設,在城區利用南側的高速公路以及北側的城市主幹道路形成繞城快速環道,環道經過義和-長江四橋-龍橋-烏江三橋-江東-長江三橋-江北濱江路-原渝涪高速-李渡成環。渝湘高速連線線、重慶-安康高速涪陵段分別接入環道,形成城區“一環四射”的快速道路格局,同時結合國道G319、省道S103、S303、涪墊路、涪南路等主要對外聯絡公路,最終形成“環路+放射”的對外聯絡交通框架。319國道在長江二橋建成後走二橋,遠期走長江四橋。
2.公路樞紐站場方面應分層次相應配套設定。規劃涪陵客運中心、李渡客運站2個一級客運站場,城西汽車站、沙溪溝汽車站、龍王嘴汽車站、李渡客運南站4個二級客運站場;同時在黃旗碼頭、涪陵西站和涪陵北站設定公路貨運站,在李渡片區佈置公路貨運站。
第四十條 港口碼頭規劃[x14]
1.兩江口附近規劃禁止設定貨運碼頭,以客運為主,有利於兩江商業商務圈的整體形象的打造。
2.長江:規劃龍王沱-大東門旅遊客運區、北巖寺旅遊碼頭和李渡客運碼頭;沙溪溝、羊沱背、天子殿為幹散貨運作業區;黃旗為集裝箱和滾裝作業區;庹家灣、韓家沱、火風灘為件雜貨作業區;沙背沱為水轉水作業區;南岸浦為化工作業區;北拱為鐵公水聯運作業區;黃桷嘴為危險品作業區,其擴建必須必須滿足核電站的控制要求。其中,庹家灣、火風灘件雜貨作業區和北巖寺旅遊碼頭需經進一步專題論證。
3.烏江:規劃馬腳溪遊艇碼頭為旅遊客運碼頭;菜場沱為水轉水和貨運作業區;遠期如其它作業區不能滿足烏江中轉需求,並經論證對城市景觀無影響情況下,考慮預留群沱子中轉碼頭。其中菜場沱水轉水和貨運作業區需經進一步專題論證。
4.其他碼頭作業區有戰備碼頭、漁政碼頭、航道段碼頭、環保碼頭。
第四十一條 橋樑規劃
[x15]規劃建成公路橋樑5座,即長江二橋***李渡***、長江三橋***江東***、長江四橋***義和***、烏江二橋、烏江三橋***高速公路***以及渝利鐵路跨長江、涪懷鐵路跨烏江的2座鐵路橋。涪陵鐵路西站附近預留長江大橋橋位。
第四十二條 城市道路系統規劃
1.規劃期末城市道路廣場面積達810.8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12.5%,人均11.6平方米。
2.道路網規劃
***1***城市道路分為主幹道、次幹道、支路。城市路網的格局基本根據現狀地形成自由形式,各片區分別形成相對獨立的道路系統,片區之間有濱江路等城市主幹道連線。主幹道紅線寬度為24-40米,次幹道紅線寬度為18-32米,支路紅線寬度為12-24米。
***2***江南片區內道路系統結構為“四橫四縱”。
四橫分別是:濱江路***A5***、橋南路-人民路***B16-D47***、興華路***B15***、太極大道-順江路***B13-B21***;四縱分別是:鬆蔭路***D36***、百花路***B17***、東風路***B18、B19***、公園路***B20***。
***3***李渡片區內道路系統結構為“五橫五縱”。
五橫為城北快速路***B1***、環城北路***B3***、府院路***B4***、東西幹道***B5***、濱江路***B6、B7***;五縱為南北複線***A1***、來灘路***B8***、南北快速通道***A2***、新城幹道***A3***、環城東路***B9***。
***4***南岸浦片區內道路系統結構為“三橫兩縱”。
三橫為曾銀大道***B10***、南岸路***C5***、化工路***C6***;兩縱為涪巴路***C4***、南浦二環路***C7***。
***5***江北片區和江東片區腹地較小,主要以濱江路進行功能的聯絡和空間的佈置。
第四十三條 城市靜態交通設施規劃
1.道路交叉形式
城市道路交叉口形式大多采用平面交叉形式,交叉口進口展寬。規劃設高速公路立體交叉出***4個,分別位於李渡片區西北入城處、李渡片區西南部、城區南部、江東片北部;高速公路互通樞紐2處,位於城區南部和西南部。
2.城市廣場規劃[x16]
規劃設定城市廣場13處,用地共計約21.2公頃。
主要城市廣場包括結合規劃鐵路客運站設定站前廣場,在老城區和新城區的區級公共中心分別設定區級遊憩集會廣場,同時在每一片區規劃若干城市遊憩集會廣場。
3.停車場規劃[x17]
規劃社會機動車停車場主要結合對外交通的車站、商業中心、片區中心等地區佈置。共設定29處社會公共停車場,用地共計約11.4公頃。機動車停車場的服務半徑在中心區為500米左右,在一般地區不宜大於1000米,以方便停車步行到達目的地。
一般建築物按建築面積設定停車位:居住建築每300平方米至少設定1個停車位,公共建築每200平方米至少設定1個停車位。
4.加油站規劃[x18]
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務半徑0.9-1.2公里設定,選址應符合國家標準防火規範的要求,進出口宜設在次幹路上。
第四十四條 城市公共交通規劃
1.規劃期末涪陵城區按照10輛標準車/萬人的標準,配備相應車輛和場站設施,並從規劃和建設上明確公共交通場站用地範圍和規模。規劃期末城區公交車輛擁有量為700輛標準車。[x19]
2. 公交站場用地規模控制要求:樞紐站用地控制在0.5-1公頃,首末站用地控制在0.1-0.15公頃,其他站控制在0.05-0.1公頃。
3.江南片區有樞紐站3處,分別為:涪陵公交總站、客運中心公交站、城西客運公交站;首末站4處,分別為:長江大橋公交站、龍王沱公交站、大東門公交站、森林公園公交站。李渡片區有樞紐站1處,為李渡客運公交站;有首末站1處,為城南公交站;其他站點有李渡公交中轉站。南岸浦片區設定首末站1處,為火車站公交站;其他站點有南岸浦公交站。江東片區設定首末站1處,為江東公交站。江北片區設定首末站1處,為江北公交站。
4.規劃公交線路網採用主幹線與駁運線相結合的佈局形式。公交路線應及時向新區擴充套件,適當降低中心區線路重複係數,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
5.在城市中心地區和公路客運站等對外交通樞紐點,客流集散量大,應規劃設定公交換乘樞紐,以方便乘客的換乘需要。公交樞紐站可與大型商業、辦公等人流密集設施進行綜合開發建設,縮短乘客的步行到站時間,提高公交吸引力。
6.結合碼頭建設,在長江、烏江城區段內發展水上公共交通。主要站點有龍王沱水上客運中心。
第四十五條 城市步行系統規劃
1.優化步行環境,保護和完善城市步行系統,結合山地城市的特點設定電梯、扶梯、纜車等輔助交通工具,形成完善的步行系統。
2.在商業中心區、車站碼頭、大型集散場所普及無障礙通行設計。沿城市幹道每隔250-300米宜設定人行橫道或過街通道。採用人行橫道過街方式必須設定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標誌及訊號燈;新建道路寬度在六車道及以上的應在道路中央設定人行安全島。
3.結合地形組織人性化步行通道,步行通道聯絡城市主要景觀節點。
第六章 城市綠地與景觀系統規劃[x20]
第四十六條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原則
1.樹立山水園林城市和生態城市的觀念,按照“城市與自然共存”的原則,注重城市自然景觀的保護和城市大環境綠化,維護城市的生態平衡,增加城市綠色空間。
2.依託城市外圍自然山體,以城中自然山體為節點,將生態綠化引入生活區,形成綠化、休閒網路,並形成“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城市總體風貌特徵。
3.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建設佈局合理、層次豐富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
4.規劃具有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尤其是公共綠地的水平。
第四十七條 城市綠地系統佈局
1.綠化系統規劃結構
規劃涪陵城市大的綠地系統形成“環、廊、楔、心”的結構模式。江南片區形成“三軸九心”綠地系統佈局;李渡片區形成“一環一核八心九帶”的綠地系統佈局;其他片區主要以山體綠化為背景,在片區內進行綠化滲透。
2. 江南片區綠地系統佈局——“三軸九心”
“三軸”指聯絡山體綠化及沿江綠化並分別串連江南片區主要的城市公園的三條綠化視線軸線。其中一條貫穿望州關森林公園、太極綠地、望州公園和烏江橋頭公園,一條貫穿望州關森林公園、白鶴公園和堡子城公園,第三條貫穿鵝頸綠地和雙堡公園。
“九心”指江南片區主要綠化節點,即望州關森林公園、太極綠地、望州公園、烏江橋頭公園、白鶴公園、堡子城公園、鵝頸綠地、雙堡公園及橋南公園。
3. 李渡片區綠地系統佈局——“一環一核八心九帶”
“一環”指串聯李渡片區主要綠化中心的環狀綠帶。
“一核”指李渡片區的李渡公園,位於李渡片區的中心位置,作為涪陵新城區的綠核。
“八心”指八個主要綠化中心,包括朱家溝公園、雙河湖公園、毛家灣公園、盤龍公園、下橋公園、泉家灣公園、生態園公園、龍家灣公園,成為新城區居民生活的主要活動空間。
“九帶”指由長江和李渡片區周邊山體向城區內引入的九條綠化帶,將自然生態環境引入城區內部,並構成滿足城區居民休閒遊憩需要的休閒綠帶。
第四十八條 城市公共綠地規劃
1.區級公園
區級綜合公園服務半徑2-3公里。規劃建成區級綜合公園7個,包括江南片區的望州關森林公園、白鶴公園、望州公園和堡子城公園;李渡片區有李渡公園、朱家溝公園、雙河湖公園。規劃建成2個專業公園,分別是李渡片區的新城兒童公園和江北片區的點易文化公園。
2.片區級公園
片區公園綠地服務半徑1-1.5公里。城區內片區公園共16個:其中江南片區5個、江北片區1個、江東片區2個、李渡片區6個,南岸浦片區2個。
3.遊園與街頭綠地
在街頭分佈以綠地為主的公共遊憩場所,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綠化佔地比例不小於65%,主要間插在沿街商業帶中或居住區的步行***處。
4. 綠化廣場
綠化廣場是降低城市建築密度、美化城市景觀、改善區域性氣候、提高交流活動、緊急疏散場所的開放型綠化場所,其中綠化佔地比例不小於40%。
5.濱水帶狀公共綠化
主要有李渡來灘河帶狀綠化和沿長江、烏江帶狀綠化。
第四十九條 城市生產防護綠地規劃
1. 生產綠地規劃
規劃生產綠地位於江南片區西南部的大梁山農業觀光園,可結合設定生態農業休閒專案。
2. 防護綠地規劃
城市各片區間利用自然山體和水體作為防護分隔。城市內防護綠地以沿主幹道路防護帶為主。防護帶設寬宜參照以下標準:高速公路、過境公路兩側各30-50米;城區主幹道兩側各10-20米。
第五十條 城市生態綠地規劃
城市生態綠地包括城區外圍山體和各片區之間的楔型綠地及幾個生態公園,生態公園主要有:大梁山農業觀光園、聚雲山生態休閒區、北山坪公園、插旗山公園、馬腳溪三峽文化公園。生態綠地中可以安排以經濟目的為主的林地,如果園、苗圃、用材林等。對規劃作為生態綠地的用地,要進行嚴格控制和保護,未按法定程式審批不得轉化為其他非綠地用途的用地。
第五十一條 城市其他綠地規劃
1.居住區綠地規劃
改造舊城居住區的規劃綠地率不小於25%;新建居住區的規劃綠地率不小於30%。舊城區改造的居住區要做好屋頂、窗臺、陽臺等垂直綠化及庭院綠化,見縫插綠,提高綠化覆蓋率。
2.單位附屬綠地規劃
旅遊度假區、休療養區、休閒別墅區的規劃綠地率50-65%;機關、學校、醫院、休療養所、部隊、公共建築和公用設施等單位,規劃綠地率35-40%;交通樞紐、倉儲、商貿中心等單位,規劃綠地率25-35%;一般工廠企業規劃綠地率20-30%。對生產環境有特殊要求的或產生有害物質汙染環境的工廠企業,規劃綠地率40-50%,並根據國家標準,設立寬度不小於50米的防護林帶。
3.道路綠地規劃
城市道路綠化應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CJJ75-97***的規定。園林景觀道路綠地率不小於40%;紅線寬度40-5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於25%;紅線寬度小於4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於20%。並在城市重要道路交叉口建街心花園和綠地。
第五十二條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指標
至2010年,城市綠地面積為603.6公頃,人均城市綠地為12.1平方米,其中,公共綠地332.4公頃,人均公共綠地6.6平方米,城市綠地率不小於33%,綠化覆蓋率不小於40%。
至2020年,城市綠地面積為1427.6公頃,人均城市綠地為20.4平方米,其中,公共綠地843.6公頃,人均公共綠地12.1平方米,城市綠地率不小於38%,綠化覆蓋率不小於45%。[x21]
第五十三條 城市景觀系統規劃原則
1.發掘城市人文景觀資源,保護歷史環境資源,發揚傳統文化,營造良好的城市文化環境。
2.尊重涪陵城市整體自然風貌特徵,維護長江、烏江及其支流水系的“滲透”,突出“山水繞城、城擁山水和園中城、城中園、城園一體”的開敞型山水城市的特色。
3.將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相結合,營造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一體化的城市景觀體系。
4.整合並重組城市空間景觀體系,發揮涪陵山脊臺地的優勢,構築豎向景觀體系,形成獨具涪陵特色的城市建築空間特色景觀。
第五十四條 城市景觀系統佈局
規劃形成“兩片、兩圈、一帶”的景觀風貌結構佈局。
“兩片”是指形成不同景觀風貌特色的老城區和新城區。其中老城區的江南片區保持老城風貌特色,並加強濃重的人文氣息及生活氣息,與具有旅遊人文特色的江北、江東共同構成舊城風貌片區;新城區形成濃厚現代氣息的新城風貌區。
“兩圈”是指新舊兩個城區的沿江重點景觀圈層,包括老城區兩江口景觀節點圈層和新城區李渡中心及南岸浦沿江景觀節點圈層。兩圈構成涪陵城市景觀風貌標誌區域。
“一帶”是指以秀麗的長江景色作為紐帶,連線新城及老城景觀片區及兩個重點景觀圈,形成涪陵區完整的山水園林城市景觀風貌特徵。
第五十五條 城市主要景觀節點控制
構築涪陵城區“兩江三岸”的核心景觀圈——即形成從長江一橋、長江三橋、烏江一橋之間,分佈於江南、江北、江東地區的三段錯落有致的現代都市景觀。江南片區的濱江路與公園路一帶是涪陵城區景觀營造的重心,適宜設定地標性的高層建築群,併成為兩江三岸的視覺焦點。沿江的中山路、人民路一帶的建築群應該舒緩,使沿江城市景觀面高低錯落、起伏有致。江北、江東片區從維護自然、引山色入城的角度出發,建築宜順坡就勢,禁止建設高層密集建築群。
第五十六條 城市景觀廊道控制
規劃保護形成8條綠色生態廊道。
1.江南片區規劃保護並逐步恢復三條山脊線形成的綠色廊道:①望州關森林公園—太極綠地—望州公園—興華綠地;②望州關森林公園—白鶴公園—堡子城公園;③鵝頸綠地—雙堡公園。沿這三條脊線,不宜修建高層建築和密集建築群,而應使原本分散的公園、街頭或社群綠化節點逐步串聯,形成有一定寬度的有效綠色廊道。
2.李渡片區,保護形成的三條綠色廊道分別是:①泉家灣公園—朱家溝公園;②生態園公園—李渡公園;③下橋公園—來灘河—雙河湖公園。
3.其它片區加強保護的生態廊道:①南岸浦的龍橋河、沙溪溝;②江東的磨盤溝、馬腳溪、石板溪。
第七章 歷史文化遺存保護與舊城改造規劃
第五十七條 歷史文化遺存保護規劃原則
1.現代化城市建設與歷史文化遺產整體保護與相結合的原則。
2.歷史文化遺存整體保護與分層次保護、重點保護與一般保護相結合的原則。
3.文物保護單位傳統風貌保護與傳統文化繼承相結合的原則。
4.研究涪陵歷史文化特色,突出“巴枳文化”、“易理文化”、“榨菜文化” 、“白鶴梁題刻文化”的原則。
第五十八條 歷史文化遺存重點保護物件
依法加強對白鶴梁題刻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碑記橋、小田溪巴人墓群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及邱家大院等44處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做好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的保護規劃,加強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環境建設。
第五十九條 文物保護等級與範圍劃定
1.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點的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文物保護管理規定,對涪陵區內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點進行分級管理和保護。
2.保護範圍劃定
規定各個文物點的保護距離,劃分不同等級的控制地帶,執行不同等級的保護規定,以使環境風貌符合文物古蹟的保護要求。保護級別分為二級:
***1***絕對保護區***文物本體的絕對保護範圍***
指文物古蹟的四至界限以內地區。國家、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得少於本體以外10米,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得少於本體以外6米。所有的建築本身與環境均要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有狀況、面貌及環境。如需進行必要的修繕,應在文物保護部門指導下按原樣修復,做到“修舊如舊”,並嚴格按稽核手續進行。該保護區內現有影響文物原有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必須堅決拆除,且應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2***重點保護區***文物本體的建設控制地帶***
指為了保護文物本體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須控制的周圍地段。即在文物本體的絕對保護區以外劃定保護範圍***一般為絕對保護範圍界線外50米—100米,但視現狀建築、街區佈局而定***。要求確保此範圍以內的傳統建築物、街巷及環境基本不受破壞,如需改動必須嚴格按照保護規劃執行,並經過有關部門審定批准。
第六十條 歷史文化保護措施
1.保護城市整體空間
強調舊城“山、水、城”的城市空間格局,使城市空間成為一個具備特色與清晰歷史脈絡的結構系統,將山水作為舊城保護的骨架,並加強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保護舊城內道路的空間格局,保護並整理特色商業街道空間和傳統居住街巷空間。
2.控制開發強度
置換規劃對於保護有衝突的城市用地,進行功能調整,各級文物單位按保護範圍和重要的文物保護點按照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嚴格限定高度。歷史文化保護區要按照絕對保護區、重點保護區以及風貌協調區要求進行高度的逐級控制。
3.傳承歷史文化序列
進行民俗、民風和傳統文化產業的佈局規劃,將傳統文化融於現代生活,應結合文化產業和民俗活動發展而進行城市設計和詳細規劃。
第六十一條 舊城改造與更新規劃
1.舊城更新目標
逐步外遷舊城內現有的汙染的企業並控制其發展規模,通過舊城的再開發,降低建築密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梳理道路與交通體系,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開放空間,整治城市公共環境,改善生活環境,提高舊區土地的價值。
2.規劃對策
***1***重點更新改造舊居民點和舊居住街區,將人均居住用地指標控制在25平方米以內,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改造原有單位大院的生活居住模式,使居住規模化、現代化。
***2***全面整治城市公共空間的環境,加強綠化種植,重新鋪裝人行道和廣場的地面,拆除違章建築物,整飾建築立面,改善城市的面貌。
***3***利用土地的級差地租,通過土地置換的方式實現工廠企業的搬遷。搬遷後的工業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公共綠地和公共設施等用地,提高居住環境的品質。
***4***加大基礎設施的投入,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系統,提高基礎設施的標準。
***5***確保消防安全,充分考慮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道等消防安全因素。
第八章 總體城市設計
第六十二條 城市設計總體目標
1.尊重涪陵城市整體自然風貌特徵,維護長江、烏江及其支流水系的“滲透”,突出“山水繞城、城擁山水和園中城、城中園、城園一體”的開敞型山水城市的特色。
2.創造健康、文明、舒適、優美,而又富有個性的城市特色環境。
3.從經濟、歷史文化、環境、能源等方面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
4.開拓濱河公共空間,塑造現代化山水城市風貌。
5.豐富綠色開敞空間,增加人們相互交流和接觸的公共場所。
第六十三條 城市設計總體空間構架
1.重點控制區域
主要指各級公共中心,包括江南片區、李渡片區的區級中心和濱江的其他片區中心等,是城區的標誌性景觀區、城市形象的代表性地區,此類地區的城市開發須進行嚴格控制,編制單獨的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
2.城市空間軸線
主要指城市各公共中心的功能軸及綠化景觀軸,包括主要新、老城區公共設施廊帶、景觀規劃中控制的景觀廊道和沿江景觀帶。
3.城市空間節點
指兩條道路相交處或道路進入功能區為指示方向、預告目的地、塑造城市主要景觀並需要重點進行設計的空間,包括主要道路交叉口、高速路出***和各大橋橋頭地區。
第六十四條 城市景觀分割槽空間設計導則
1.公共建築景觀區
強調其景觀空間序列,形成相應的序列高潮和空間對景,使城市空間連續而完整。
2.生活居住景觀區
強化建築空間組合,強調鄰里關係,提高室內外環境品質,塑造多層次的宜人景觀,創造舒適、安全、方便、衛生的優美生活環境。
3.生態景觀區
城市規劃建成區外圍的生態產業區,加強林帶綠化建設,提高組團自然生態環境質量。
第六十五條 城市道路系統空間設計導則
1.交通性道路
參照車行尺度、速度進行空間組織,充分利用自然水體或人工標誌提供方向指認,綠化種植應強調其個性,形成各具特色的景觀標誌。
2.生活性道路
塑造以人為本的尺度空間,在維持必要車行交通量的基礎上,拓寬人行面積,增加行人穿越道,增加行人活動的範圍。在市民活動量密集並有特色的路段,設定休息區,增加行人滯留機會。
第六十六條 城市天際線控制設計導則
1.重點保護並塑造老城區的天際輪廓線和綠色屏障,老城區周邊的雨台山、插旗山、望州關、聚雲山、北山坪等山體山脊周邊的建築在設計時要進行景觀視線分析,建築的高度不能遮擋山脊線。
2.保持新城區從長江江面上觀看城市建築輪廓高低起伏並不超過背景山體輪廓。
3.嚴禁在城區範圍內可視的山脊和山頂上修建建築、開山取石等破壞地形地貌的工程建設活動。
第六十七條 城市建築風格與色彩設計導則
1.建築風格
保持江南片區的老城風貌特色,加強濃重的人文氣息及生活氣息,與具有旅遊人文特色的江北、江東片區共同構成舊城風貌片區,創造一種溫馨、舒適的居住環境。建設李渡、南岸浦片區現代化新城風貌景象,力求新穎富有時代感,形成生活氣息濃厚、絢麗多姿、令人激勵與興奮的城市藝術形象。
2.建築色彩
建築色彩應明快、簡潔,建築色彩以淡雅的白色和灰色調為主色調,中心建築群體可體現通透、明快、輕巧、線條流暢的特色,顯示現代技術魅力。
第六十八條 城市夜景設計導則
1.區域亮化
公共中心區亮化:結合建築物和各節點的照明、道路照明和有關構景元素的照明,分高、中、低三個層次規劃布光,高低錯落,點、線、面兼顧,構成一幅莊重大方、亮麗壯觀、簡潔明快並富有生機活力和時代精神的組團夜間景觀。
山水景觀區亮化:突出組團夜間的自然地貌特點,利用山體、水中倒影等手段美化、裝飾。利用綠色泛光燈照亮部分山體綠化,水邊置庭院燈勾勒水面輪廓。
2.線性亮化
濱水帶亮化:亮化城區水網系統為主的城市景觀河道。以綠色泛光燈為基礎,沿河佈置庭院燈,結合行道樹亮化,渲染出良好的親水氛圍。
道路亮化:以路燈亮化為基礎,結合廣告亮化和沿路裝飾燈具的安裝,以及沿街點綴亮化的建築物、節點等等。重點路段可沿路安裝泛光燈照亮,道路上方拉軟管燈,營造良好的道路夜間景觀。
3.點狀亮化
節點亮化:道路交匯點,轉盤等夜景燈光雕塑,以取得良好效果。
重要建築物亮化:亮化主要指中心地段的商業娛樂建築物,利用多彩泛光燈進行外部照明,並結合建築內部燈光照明。
4.控制光汙染
強調城市夜景照明以“以人為本、節能照明”為原則,嚴格按照照明標準設計,要合理選擇光源、燈具和布燈方案,儘量使用光束髮散角小的燈具,並在燈具上採取加遮光罩或隔片的措施,嚴格限制光汙染的產生。
第九章 城市市政公用設施規劃
第六十九條 城市給水設施規劃
1.用水量標準和預測
近期城市人均綜合生活用水量為250升/人?日, 人均綜合用水量500升/人?日;規劃期末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為290升/人?日, 人均綜合用水量600升/人?日。近期城市日平均總用水量25萬立方米/日;規劃期末城市日平均總用水量42萬立方米/日。
2.水源和給水設施規劃
***1***水源規劃
[x22]近期和遠期的城市給水水源包括:長江、烏江、馬腳溪,以及龍潭河水利工程涉及的桃子溝水庫、衛東水庫、八一橋水庫、新橋水庫,紅星水利工程涉及的水磨灘水庫、紅星水庫等。
***2***給水設施規劃
規劃期末,城區共建9座水廠,其中江東片區2座,馬腳溪水廠***1萬立方米/日,水源:馬腳溪***,江東水廠***1萬立方米/日,水源:烏江***;江南片區2座,江南二水廠***8萬立方米/日,水源:長江***,江南三水廠***8萬立方米/日,水源:龍潭河水利工程***;江北片區1座,江北水廠***1萬立方米/日,水源:長江***;李渡片區2座,李渡二水廠***7萬立方米/日,水源:紅星水利工程***,李渡三水廠***12萬立方米/日,水源:長江***,原李渡一水廠取消作為中途加壓泵站及儲水池;龍橋一水廠***2.5萬立方米/日,水源:長江***,龍橋二水廠***1.5萬立方米/日,水源:龍潭河水利工程***。水廠出水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3.給水管網改造
分階段、分割槽實施陳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採用新型管材提高供水水質,解決水資源浪費現象和管網布局不合理等問題。
4.給水管網規劃
城市供水採用串聯或並聯分割槽供水,配水主幹管成環狀,其中江南片區分7個區,江東片區分4個區,李渡片區分4個區,南岸浦片區分3個區,江北僅1個區。低區配水管網和高區配水管網的水壓均按滿足使用者接管點處服務水壓不低於0.28兆帕考慮,高層建築自設加壓設施。
第七十條 城市排水設施規劃
1.排水體制
規劃採用雨汙分流的排水體制。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汙水收集後排至城市汙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排入河道。工業廢水***含醫療廢水***自行處理達到相應水質標準後才能進入城市汙水處理系統。
2.汙水量預測
規劃汙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計,汙水處理按一級標準達標排放。近期城市汙水排水量為22.5萬立方米/日,汙水集中處理率按85%計,規劃汙水處理能力達19萬立方米/日;規劃期末城市汙水量為38萬立方米/日,汙水集中處理率按100%計,規劃汙水處理能力達38萬立方米/日。
3.汙水處理設施規劃
規劃期末,城區共設3座汙水處理廠,其中江南片區汙水經過灌溪溝預處理站***15萬立方米/日***預處理,江北片區汙水經過江北汙水預處理站***0.5萬立方米/日***預處理,與江東片區汙水,均輸送至江東橫樑子汙水廠***18萬立方米/日***集中處理;南岸浦片區設汙水預處理站***3萬立方米/日***,經過預處理的汙水經長江二橋送至李渡第一汙水處理廠;李渡片區設李渡第一汙水處理廠***12萬立方米/日***和李渡第二汙水處理廠***8萬立方米/日***。
汙水處理廠周圍應設定不小於10米的防護綠帶,與城市規劃居住區、公共設施間按有關規定保持足夠的衛生防護距離。
4.排水管網規劃
***1***雨水管網:雨水主幹溝根據城市地形特點分割槽,按分散就近排放原則,充分利用經整治的天然沖溝排放雨水;雨水排入河流之前應設定沉砂池等設施。
***2***汙水管網:規劃區內汙水收集按自然地形進行分割槽,由汙水管網彙集輸送至城市汙水處理廠,汙水管道沿道路敷設,結合地形儘可能按重力流規劃。在受地形限制處設定汙水提升泵站。
第七十一條 城市供電設施規劃
1.供電指標和負荷
近期規劃人均生活用電量1500千瓦時/人·年,人均綜合用電量4500千瓦時/人·年;城市供電負荷密度指標:1.0萬千瓦/平方公里。規劃期末規劃人均生活用電量2000千瓦時/人·年,人均綜合用電量6000千瓦時/人·年;城市供電負荷密度指標:1.2萬千瓦/平方公里。近期規劃用電負荷量為43萬千瓦;規劃期末規劃用電負荷量為80萬千瓦。
2.主要供電設施規劃
規劃期末建成龍橋500KV變電站***2×750MVA***;完成龍橋電廠的二期擴建工程***2×25MW+150MW***;建成李渡220KV變電站***2×180MVA***、蒿枝壩220KV變電站***2×180MVA***、江東220KV變電站***2×180MVA***;在城區共新、改建19個110KV變電站:大堤***2×31.5MVA***,公園***2×31.5MVA***,大東門***2×31.5MVA***,李渡西***2×40MVA***,江北***2×40MVA***,鐵路牽引站***2×40MVA***,花橋***2×63MVA***,大坪***2×50MVA***,橋南***3×40MVA***,城西***2×40MVA***,李渡***2×31.5MVA***,南岸浦***2×25MVA***,致韓***2×40MVA***,李渡東***2×40MVA***,李渡工業區***2×63MVA***,李渡工業區2號***2×63MVA***,榮桂***2×40MVA***,江東110KV變電站***2×40MVA***,北拱***2×40MVA***。
規劃期末,城市共有500KV變電站1座,總容量1500 MVA;電廠1座,總容量200 MVA;220KV變電站3座,總容量1080MVA;110KV變電站19座,總容量1603 MVA。其中500KV變電站控制用地10公頃左右,220KV變電站控制用地2-3公頃,110KV變電站控制用地0.5-1公頃。
3.電網規劃
規劃對220KV和110KV高壓走廊進行改造調整。將現狀主要220KV、110KV高壓走廊城區段調整為沿規劃道路和綠地設定,減少對城市用地發展的限制。新建110KV及以上線路主要沿規劃城區外緣通過和沿規劃道路設定。沿濱江路的110KV及以下線路規劃地埋敷設。現狀35KV線路逐步進行改造,近期難以改造的予以保留,在規劃期末全部改造完畢,取消35KV電壓等級。
500 KV 高壓走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寬度60-75m,220kV高壓走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寬度30-40m,110kV高壓走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寬度20-30m,高壓走廊保護區域內,禁止新建地面建築物,禁止種植高大樹種。
城市主要景觀地帶、公共建築、居住區內規劃的10KV及以下電力線路應地埋敷設,以減少對城市景觀的影響。
第七十二條 城市通訊設施規劃
1.電信工程規劃
***1***近期規劃城市固定電話普及率為40%,固定電話使用者20萬戶,交換機容量達24萬門;規劃期末規劃城市固定電話普及率達到50%,固定電話使用者35萬戶,交換機容量達44萬門。
***2***規劃期末,江南片區橋南電信樞紐樓作為全區和城市的電信樞紐,電話交換機容量為14萬門;保留原江南電信中心局,容量為4.5萬門;其餘各片區分設1處電信分局,交換機容量分別為江東分局3萬門,江北分局2萬門,南岸浦分局2.5萬門,李渡分局18萬門。規劃期末,城市電話交換機總容量為44萬門。
2.廣播電視規劃
規劃在江南片區藍馬山建設廣播電視中心,同時在李渡、南岸浦、江北、江東等各片區各設定1處廣播電視工作站,負責各片區的廣播電視業務。
3.郵政工程規劃
規劃保留現有江南片區的郵政總局作為全區和城市的郵政樞紐,在李渡、南岸浦、江北、江東等各片區各設1處郵政支局分管各片區郵政事務。
規劃按2-3萬人的服務人口配置完善的郵政所和服務網點。郵政營業所的服務半徑為0.8公里,每個郵政營業所的面積為250平方米左右。
4.通訊線路規劃
城市通訊主幹線路採用通訊管道的方式***12-18孔通訊管道***全部地下敷設。通訊管道主要沿城市幹道敷設。電話線路、有線電視線路共管道敷設,佔用不同的管孔。
第七十三條 城市燃氣設施規劃
1.氣源規劃
規劃城市以管道天然氣為氣源,液化石油氣為補充氣源。天然氣氣源主要為墊江氣田,本區內氣井作為補充氣源。
2.燃氣指標和用氣量
近期規劃城市天然氣氣化率為90%,規劃期末城市天然氣氣化率為95%。居民戶均***每戶按3.2人計算***日生活用氣量按1.2立方米/日,公建用氣佔居民生活用氣量的20%,工業用氣量按總用氣量的85%計算。則近期日供氣量為135萬立方米/日,規劃期末日供氣量為200萬立方米/日。
3.主要燃氣設施規劃
規劃以雙亭子門站作為城市主要供氣氣源設施。按照用地佈局規劃在李渡片區和南岸浦片區設立2處天然氣儲配調壓站***各佔地3公頃***,通過高壓管道與江北片區的黃旗儲配調壓站、江南片區的城西儲配調壓站、江東片區的江東儲配調壓站相互連線,形成完善、安全的燃氣儲配設施系統。其餘燃氣調壓站在現狀基礎上完善,新建燃氣調壓站要充分考慮負荷中心和消防安全原則。
4.燃氣管網規劃
城市天然氣管網採用高中壓二級管網供氣,規劃在城區外圍連線各主要儲配站形成高壓環網。高壓管道不應沿橋樑過江,並應與橋樑保持200米以上防護距離。各片區採取分別依託高壓環網,獨立成環***中壓***的原則,以保證供氣的安全性、可靠性。
中壓管網沿城區內幹道佈置,中低壓調壓站的位置根據使用者的分佈而定。
第十章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
第七十四條 城市消防系統規劃
1.消防規劃原則
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遠近結合”的方針,以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提高火災抵禦能力為重點,統一規劃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網。
2.消防工程規劃
***1***規劃陸上消防站總數達17個,其中江北片區1個***小型站***,江東片區2個***標準站1個、小型站1個***,江南片區5個***標準站2個、小型站2個、特勤站1個***,南岸浦片區1個***標準站***,李渡片區8個***標準站3個、小型站4個、特勤站1個***,滿足消防要求。
***2***規劃水上消防站2個,與陸上消防站合建,其中一個是位於長江排樓灣港區的李渡水上消防站,另一個是沿烏江的大東門水上消防站。
***3***考慮到遠景涪陵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的需要,規劃在李渡片區的李渡公園內預留空中救援直升機中隊***空救消防站***用地。城區內高層建築密集區和廣場、運動場、公園綠地等防災疏散場所設定消防直升機臨時起降點。
***4***城市消防供水系統能夠保證同一時間滅火次數3次的用水量,市政消火栓全面達標,設定間距不超過120米,保護半徑不大於150米,覆蓋率達到100%。城區內建成佈局合理的長江、烏江及其它的天然水體、人工水體的消防固定取水點及通車道路,完善建築內部消防水池設定,保障城市平時和戰時的消防後備水源。
3. 消防安全佈局規劃
***1*** 搬遷易燃、易爆的化工企業和市中心的危險品倉庫,加強城市可燃氣體儲運設施的規劃管理,對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物資進行分類集中儲存並結合現代物流管理,使危險品物資儲存運輸能達到安全、高效。規劃設定三個危險品倉庫,分別位於李渡工業區、韓家陀和南岸浦涪陵西站附近。危險品倉庫建築耐火等級要求為一、二級,控制三級,禁止四級。
***2*** 天然氣管道與建築物、構築物基礎或相鄰其它管道之間的水平和垂直淨距和最小埋設深度應符合城市管網綜合規定和有關安全規範,以及國務院《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不得在堆積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液體的場地下通過,並嚴禁從建築物和大型構築物下面穿越。
***3*** 改造或拆除現狀不合理、不安全的加油***氣***站點,嚴格控制新增站點。新增站點宜油、氣合建,城區內不得設定一級加油***加氣***站和流動的加油***加氣***站。
***4*** 結合城市重點消防地區分佈規定危險品運輸線路,設定危險品車輛禁止通行標誌和限時通行標誌。
第七十五條 城市防洪系統規劃
1.城市防洪標準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標準》***GB50201-94***和《重慶市河道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規定,結合涪陵區城市地理和非農業人口的實際情況,涪陵城市防洪等級為Ⅲ級,城區按50年一遇洪水標準執行***龍王嘴水位175.73米,黃海高程***。[x23]
涪陵城市移民遷建防護工程和濱江路路堤工程應滿足三峽水庫成庫執行30年後5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
***2***涪陵城市的排澇標準參照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計規範》,排澇標準選用重現期為5年一遇的降雨,排除城區低窪地區因降雨積水而形成的內澇。
***3***涪陵城市的建設控制高程在182米***吳淞高程***以上,大型工礦企業主要車間控制高程為185米***吳淞高程***。若確需在182米水位以下進行建設活動的,須按相關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2.防洪設施規劃
規劃防洪設施以防洪減災為主,兼顧交通、航運,治理滑坡崩岸,改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開發建設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治理工程。
規劃修建江東長、烏江交匯口防洪整治工程、江北八角亭至烏龜灘護岸工程、李渡長江護岸工程、北拱護岸工程、江北韓家沱護岸工程、長江南岸小沙溪至白楊沱防洪護岸工程、長江北岸排樓灣至雙龍灣護岸工程、袁家溪溝口至中碼頭護岸工程等8處沿江護岸***堤防***工程;新建紅星水庫防洪水庫樞紐工程***中型***1座;整治規劃區內水磨灘等病害水庫14座;建立現代化的防汛資訊採集、預警預報系統。
在保證防洪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防洪設施的設計要充分考慮與自然相結合,提供可親水的公共空間。
第七十六條 城市抗震規劃
1.抗震設防標準
涪陵城市建構築物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對城市有重大影響評估為甲類的建築,按7度抗震烈度設防。
2.抗震規劃
***1***所有新建、改擴建工程必須嚴格按6度進行抗震設防,重要工程和生命線工程必須按7度設防。新建工程必須按《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J11-89***的有關規定進行設計和審批。
***2***學校操場、公園、廣場、綠地等除滿足自身基本功能要求和有關規範外,在抗震減災方面,這些設施佈局要滿足作為臨時避震場所的規定與要求。
***3***規劃城市主幹道為主要抗震疏散道路。
第七十七條 城市人防與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戰時留城“三堅持”人員按50%計,人員掩蔽工程按人口0.5平方米/人計算,規劃期末城市人員掩蔽工事面積為17.5萬平方米。
2.人防指揮通訊、醫療救護、物資準備、防空專業隊等工程應按《人民防空戰術技術要求》規劃。
3.人防指揮工程應儘量遠離重要目標。區指揮所儘量利用區內的山體修建,以利於戰時的防護和隱蔽。街道***開發區***指揮所應建在其行政區內,掘開式工程儘量採用附建式。指揮工程的出***應設定在安全隱蔽且易偽裝的位置。
第七十八條 城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x24]
1.規劃期末應全面勘探涪陵區地質情況,探明所有災害危險發生區域,按危險程度分級設防。
2. 對已探明地質情況的區域***總規修編用地地災調查評價報告覆蓋範圍***,按以下原則進行控制:
***1***地質可建區:主要指地質災害低易發區***Ⅱ***,面積約有5807.6公頃,規劃基本不受限制,但順向坡地區應儘量避免形成高切坡專案。
***2***地質慎建區:主要指地質災害中易發區***Ⅲ***,面積約有2788.4公頃,一般不宜規劃高切坡、高填方、深開挖的建設專案。
在地質可建區、慎建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專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3***地質禁建區:包括地質災害高易發區***Ⅳ***和地質災害極易發區***Ⅴ***。其中高易發區面積約有1504.7公頃。主要分佈在南岸浦、李渡片區沿長江一帶、李渡雙河湖公園,江南片區內西側靠後山一帶,江東片區沿烏江一帶等區域內。其中江南片區、江東片區和南岸浦片區的大部分用地已經建成使用,這些建設用地在經地質改造加固後可保留,如進行用地調整應當進行調整專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通過後方可繼續使用。其中極易發區共有8處,總共面積約39.6公頃。其中李渡片區內有1處,位於李渡公園內,面積為4.4公頃;南岸浦有2處,位於龍橋河公園,面積為4.2公頃;江南片區有1處,位於荔園路,面積約5.2公頃;江北片區有2處,位於片區最北側,面積約18.0公頃;江東片區有2處,分別位於石橋溝公園及長江三橋東側附近,面積約7.8公頃。地質禁建區不宜規劃作為建設工程規劃用地,可作為綠化用地。
2.根據地質災害危險地區的危險程度和易發程度,制定不同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完善災害防禦及救援措施。
3.加強居民抗震防災科普知識教育,增強居民抗震防災意識,以增強居民對災害的防禦能力。
4.發揮政府職能,採用系統工程理論和方法建立防、抗、救災體制,制定有關規定。
5.完成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初步建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資訊系統,建立並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力度,基本完成危害嚴重的災害點整治。
6.逐步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按照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對嚴重威脅城鎮、居民聚居區、交通幹線、重大工程專案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工程治理。對已查明的危險性大、危害程度高的地質災害點進行治理和進行專業監測。對危巖滑坡及其影響地區實行嚴格管理,避免在建設過程中深挖、高切和不合理的堆填,對可能誘發新的危巖滑坡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加大對主城重點地質災害地區及鐵路、主次幹道和國道兩側不良地質區段的治理力度。
第七十九條 城市防雷規劃
1.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管理的原則。加強對防雷減災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增加對防雷減災的投入,提高防雷減災能力。
2.下列場所和設施,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
***1***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
***2***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設施;
***3***通訊設施、計算機網路和自動控制系統;
***4***電力高壓線路、發電廠、變電站等電力設施;
***5***國家、省***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古建築、博物館和古樹名木;
***6***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規定的其他設施和場所。
3.設立防雷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類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和雷電防護技術的研究、引進和推廣,逐步開展雷電災害的預報工作。
4.實行定期檢測雷電防護裝置制度。易燃易爆場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通訊、電子裝置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第八十條 城市生命線系統規劃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供水、電力、交通、通訊、燃氣、醫療救護、食品供應、消防等城市生命線系統,提高抵禦災害的能力,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建立城市生命線執行監控系統,提高科技含量,加強政府管理。加強城市生命線系統設施和應急體系建設,增強城市承載能力。
加強城市生命線系統的防護措施,各種管線敷設時應儘可能與人防建設相結合,對於跨越河道的橋樑及各類管線設施應嚴格滿足相關規範要求,以提高生命線系統的抗災能力。
第十一章 城市環境保護與環衛設施規劃
第八十一條 大氣環境保護規劃
1.大氣環境保護目標
近期,二氧化氮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天數為總監測天數的75%,無超過國家三級標準天數,可吸入顆粒物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天數為總監測天數的82%,酸雨頻率控制在30%以內,降塵降至7t/Km2。
規劃期末,二氧化氮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天數為總監測天數的90%,酸雨頻率控制在35%以內,降塵降至6t/Km2。
2.大氣環境保護規劃措施
優化城市佈局,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佈局,實施城市功能置換。加大清潔燃料比例,加快機動車尾氣汙染防治,優化能源結構。
加大水泥廠粉塵治理力度,對長江、烏江沿岸不達標企業予以停產甚至關閉。所有采石場必須安裝噴水裝置,建築施工場地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加強環境監測,提高環境執法力度。
第八十二條 水環境保護規劃
1.水環境保護規劃目標
規劃期末,城市直排長江和烏江及其主要支流的工業廢水全部達標排放;生活汙水處理率總體達到100%;確保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水汙染物排放總量得到進一步削減,水環境系統進入良性迴圈。
2. 水環境保護規劃措施
通過產業結構調整、清潔生產、資源迴圈、降低單位產值水耗減少工業汙染排放量;通過對城鎮生活汙水的截流處理減少排入江河的生活汙水量;建立船舶汙水收集處理系統減少內源汙染,並建立健全水汙染防治體系。採取汙染控制與生態建設並重;清潔生產與總量控制並重;分散治理與集中治理結合;行政管理措施與經濟激勵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汙水治理本著誰汙染誰付費原則,市政汙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
第八十三條 噪聲防治規劃
1.噪聲防治規劃目標
規劃期末,城市環境功能區噪聲達標率為>95%,城市主要交通幹線噪聲達標率為>95%,噪聲達標區覆蓋率為100%。
2.噪聲防治規劃措施
加強管理,控制新的噪聲源產生,開發降噪新技術。在主要交通幹線及噪聲源周圍種植防噪林木,減輕噪聲汙染。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合理佈局文化娛樂業和市場。完成一、二類環境噪聲功能區內工業企業搬遷轉產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有噪聲汙染的工業企業加以控制。
第八十四條 固體廢物處理規劃
1.固體廢物處理規劃目標
通過清潔生產、提高原料利用效率,引導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建立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開發系統,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使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良性發展;避免、減少因固體廢物排放、利用、處置不善等造成的環境汙染以及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建立起與涪陵區近期建立環保模範區,規劃期末建設生態城市相協調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體系。
規劃期末,城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工業固廢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生活垃圾清運率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危險固廢實現零排放。糞便納入城市汙水處理系統,達標後排入城市水體,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2.固體廢物處理規劃措施
建立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系統,加強磷石膏、藥渣、粉煤灰、煤矸石、電石渣的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採取源頭管理的方法減少廢棄和增加回收利用。加大危險固廢尤其是石化系統和醫療系統產生固廢的安全處置。
第八十五條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x25]1. 垃圾處理廠。規劃在南岸浦片區南端建設垃圾焚燒站一座,近期處理能力200噸/日,規劃期末處理能力達400噸/日。焚燒站總佔地面積不小於20000平方米。保留位於江南片區南部的垃圾填埋場,處理規模360噸/日。規劃在涪陵江北片區的來龍建設一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日焚燒處理醫療廢物8噸,佔地面積不小於8000平方米。
2. 垃圾轉運站。規劃採用中小型中轉站相結合的方式,近期垃圾中轉站以小型為主,同時發展部分中型垃圾轉運站。考慮各片區較為分散,規劃期末共設定中型轉運站10座,每處用地面積800-1500平方米。
3. 垃圾桶和廢物箱。規劃垃圾收集方式以垃圾桶定點收集為主,逐步實現垃圾分類收集,新建居住區設定封閉式垃圾間。廢物箱主要設在商業街道、城市主、次幹道兩側人行道路上,及開放式旅遊景點附近。廢物箱間距在商業大街為25-50米,交通性幹道為50-80米,一般道路為80-100米。
4. 公共廁所。公廁主要佈置在沿街邊交通方便處,人流大的街道和商業區,公廁間距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廁間距不大於800米;居住區內公廁配置不少於3座/平方公里,同時每處獨立住宅區至少設定一處公共廁所。繁華街道和旅遊景點配置一類公廁,其他新建公廁均為二類公廁,現狀三類廁所逐步改造為二類廁所。
5. 基層環衛機構及工作場所。每個片區環衛所配置一處基地,每處基地辦公用地標準為500平方米/萬人。
6. 環衛車輛停車場。每個環衛所配置環衛車輛停車場一座,原則上與各所的辦公、生活設施分開,每處停車場不少於1000平方米。
第十二章 近郊區規劃
第八十六條 近郊區[x26]範圍界定
規劃涪陵城市近郊區的範圍為城市規劃區內除規劃建成區[x27]外的範圍,由地質災害禁建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田生產區、山林培育區、村鎮居民點、南沱核電站控制區和河流水域組成,面積為397.9平方公里。
第八十七條 地質災害禁建區控制
地質災害極、高易發區域,主要分佈在梓里背斜、北山坪等區域,規劃禁止任何城市建設活動,宜作為城市綠化用地。該區總面積為33.2平方公里。
第八十八條 基本農田保護區控制
規劃禁止在保護區內挖沙、取土、採石、採礦、建房、堆放固體廢棄物;不得隨意徵用或改作它用。確實因為國家和城市重點建設專案需要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應經法定程式報批調整,並保持基本農田總量平衡。該區總面積為137.9平方公里。
第八十九條 一般農田生產區控制
一般農田生產區促進了農業及經濟產業的發展,規劃引導儘量使用劣地次地,保護有限的耕地資源。該區分佈在江東片區東面和江北片區北面,總面積為5.6平方公里。
第九十條 山林培育區控制
包括大型山林、風景名勝區等生態基質空間,分佈在北山坪、梓里背斜、李渡、黃旗等四片,規劃禁止任何高切坡、高填方、深開挖等活動。該區總面積為165.1平方公里。
第九十一條 村鎮居民點佈局
規劃義和、致韓原鎮區為近郊區大型居民點,各居民點規模為3000-5000人左右,人均建設用地標準不超過120平方米/人,總用地規模為1.2平方公里;其它地區為一般農村居民點,各居民點規模為3000人以下,總用地規模為3.0平方公里。村鎮居民點合計4.2平方公里。
第九十二條 南沱核電站控制區
規劃南沱石佛村核電站站址半徑5公里範圍內限制人口機械增長,不遷入移民,不新建任何可能影響核電站的專案;規劃核電站站址半徑15公里範圍內不新建可能影響核電站站址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源。在近郊區範圍內該區面積為20.9平方公里。
第九十三條 河流水域控制
近郊區內河流水域面積為31.0平方公里。其中長江、烏江上城鎮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50米的陸域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區內所有工業汙染源排放汙染物達到國家或重慶市規定的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重慶市下達的指標之內,確保城鎮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地面水水質達到水域功能區劃要求。
第九十四條 重要基礎設施佈局
規劃新建500KV龍橋變電站、220KV李渡變電站、220KV蒿枝壩變電站、220KV江東變電站。
規劃在南岸浦片區南部高速公路附近建設一座垃圾焚燒站;在李渡尖山建設垃圾處理廠。城區垃圾填埋場位於城區西南面的荔枝辦事處民協村。
第九十五條 蔬菜、副食品基地佈局
規劃蔬菜基地主要分佈在義和鎮和致韓鎮等地,郊區大部分地區均適合建設副食品基地。此外,還可通過開闢和擴大農貿市場等市場機制來解決和提高城區蔬菜供給水平。
第九十六條 採石場佈局
規劃在涪陵城區南面蒿枝壩附近及致韓北部各選擇一個採石場,集中進行切坡、填方等開挖活動。近郊區的其它區域禁止進行採石活動。
第九十七條 公墓與火葬場佈局
規劃除現狀火葬場外另在致韓建設一個火葬場;沿長江兩岸遠離城區的地方分別設定一個公墓群,一個選址在致韓北面山林,另一個選址在涪陵城區江東片區東部山林。
第十三章 城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第九十八條 [x28] 環境影響因素分析
現狀城區受自然水系、山體的影響,城市形態成鬆散組團形式,空間發展密度過高;對外交通道路穿過城區,影響城區交通執行,城區缺乏靜態交通設施;城區內公共綠地嚴重不足,公共綠地面積低,分佈不均,尚未形成完整的綠地系統;現狀城區佈局不利於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現有的市政基礎設施規模不能滿足汙染治理的要求。
第九十九條 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1.大氣環境:通過城鄉空間管制區劃、城區功能空間和用地合理佈局、以迴圈經濟思路進行涪陵產業發展定位和產業空間佈局、汙染企業逐步實行“關、停、並、轉、遷”,改善能源結構,城區空氣質量將逐步提高。
2.水環境:規劃區內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必須分別處理達標後排放至水體;農業畜禽和航運等水汙染有效控制;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的長江、烏江及其支流、水庫劃為禁止建設區進行嚴格保護,因此能確保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和區內水環境質量目標實現。
3.聲學環境:規劃區通過用地和交通的合理佈局和綠化隔離等措施,其聲學環境質量能達到國家標準。
4.固體廢物:規劃區的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並由環衛部門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工業固廢儘量通過迴圈經濟產業鏈儘量回收,剩餘部分送規劃的固廢處理設施集中處理。長江、烏江沿岸消落帶的有效空間管制,能充分消減三峽水位漲落帶來的土壤汙染等現象。
第一百條 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
通過對規劃區城市性質與城市職能的合理定位,對規劃實施後社會經濟狀況的分析與預測表明,本規劃的實施將極大促進規劃區各產業發展。在規劃期內,通過逐步建立迴圈型農業、工業、第三產業以及迴圈型社會四大迴圈經濟體系及其保障體系,可大力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建設迴圈經濟型生態城市的目標。
第一百零一條 環境評價結論和建議
1.本規劃對涪陵的城市性質與城市職能、發展空間結構與功能空間佈局、用地及人口規模等巨集觀的、方向性、全域性性原則的確定充分考慮了涪陵區環境容量的現狀。對涪陵區的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水系與岸線等發展目標與總體佈局的確定較為合理。
2.本規劃將對涪陵區自然生態、資源與能源的可持續利用以及各環境要素等方面產生深遠的全域性性影響。通過規劃的實施,將會實現涪陵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者之間的統一。
3.規劃所提出的環境汙染控制和治理措施較為恰當,能夠有效改善涪陵區的環境質量,為涪陵居民提供較好的生活環境,為涪陵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證。規劃在用地功能分割槽、道路佈局、綠地系統等方面可令涪陵生態環境的滿意度大大提高。
4.對總體規劃中涉及的具體建設專案,在辦理建設手續過程中,仍應按照《國家建設專案環境管理辦法》的要求,執行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以及“三同時”制度。要求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劃控制指標認真執行。
5.應切實落實各項環境汙染控制和預防措施,避免對三峽庫區環境造成新的不利影響。
6.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投資環境,確保規劃發展目標形成所需要的資金,依法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確保涪陵區在規劃指導下建設,在建設中保護環境,真正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第十四章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第一百零二條 近期建設規劃目標與規模
老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區居住環境得到初步改善,城市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城市綠化水平得到根本提高,城市景觀風貌朝特色化方向發展,城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城市各項公共服務設施基本合理配置。初步成為經濟運作有效,景觀特色獨具,環境優美,可持續發展的新興工業城市。
近期城市人口規模50萬人,其中老城區32萬人,新城區18萬人;近期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內,人均建設用地88.0平方米。
第一百零三條 近期建設重點
完善老城區城市功能,有機疏散,調整優化城市結構,規劃建設長江、烏江兩江三岸沿江地帶等一系列重要城市空間,建設涪陵商貿、文化、旅遊中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積極引導新城區健康有序發展,大力推進李渡片區建設,積極培育涪陵產業管理、教育、創新中心。
第一百零四條 近期道路交通建設規劃
1.加強各片區之間的通道聯絡,主要建設溝通各片區的濱江路,聯絡李渡新城的長江二橋以及以二橋為依託的東西大通道,溝通老城區三片區的長江三橋、烏江二橋。
2.在城區各片區聯絡環路基本形成的基礎上,重點改造和提高道路的技術等級標準,打通交通死角,全面實現“片區貫通、城區成網”的目標。尤其在李渡新城內要繼續完善道路建設,與新城建設相配合,形成一個有現代化風貌特色的涪陵新城區形象。
3.基本完成黃旗物流中心、北拱聯運中心、龍王沱水上客運碼頭的建設。
第一百零五條 近期居住區建設規劃
1.在新城區結合工業區和大型公共中心的建設,配套開發設施齊全的居住區。李渡片區在南北快速通道兩側建設大規模居住區,南岸浦片區在長江二橋以南的濱江地塊配套居住區。
2.在老城區完善居住用地,適當進行整片改造,形成較完整的居住小區。江南片一方面在濱江老城區內結合舊城改造,降低居住密度,提高居住環境質量,另一方面向南***後山***向西***橋南***適度擴充套件,滿足城市發展需要。江東結合工業的搬遷建設居住區。江北片考慮到發展旅遊服務產業的需要和長江三橋的建設安置一定的居住人口。
第一百零六條 近期公共設施建設規劃
1.建設老城區兩江口公共中心和新城區李渡濱江公共中心,初步形成2個區級中心的雛形。
2.完善舊區的商業設施,形成有特色的商業步行街和集中商業區。在新建的居住區,配套完善的商業網點、商業設施。
3.各片區內要以繁榮文化事業為目標,加強文化設施建設,建設群眾文化活動中心,配套和完善各級文化活動設施,加強和豐富基層的社會文化活動。
4.改善城市醫療衛生設施,推進醫療體制改革,積極開展社群衛生服務,健全各級衛生服務設施,調整衛生資源的配置結構。
5.發展體育事業,完善社群體育活動設施。
6.發展科研教育事業,建成涪陵師院和相配套的科研孵化機構。
第一百零七條 近期工業倉儲區建設規劃
1.江南片區內控制現有工業的發展,關停整改“重汙染、低效益、小規模”零散工業,整理零碎工業用地,適當歸併,成規模集中發展。
2.李渡片區內,在來灘河入江口的東側地塊,發展生態高科工業區;在渝涪高速南側、片區西北角地塊,發展以建材產業為主的工業區;片區東側的川東造船廠在現有基礎上適當進行改造,改善綠化生態環境,配套發展部分居住及公共服務設施。
3.南岸浦片區依託中化重慶涪陵化工公司發展化工產業區,依託北拱鐵公水碼頭和龍橋電廠發展物流和能源產業區。
4.江東片區內的工業近期以“控制發展,逐步置換”為基本原則,保留金帝等規模較大的工廠,其他生產效益低的工業在近期要陸續搬遷。
5.黃旗依託臨江港口優勢,初步建成物流倉儲產業區。
第一百零八條 近期綠地系統建設規劃
老城區綠化網路基本建設成型,新城區興建李渡公園和濱江綠化帶,完善已建成的主幹道的防護綠帶,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初步形成城區生態框架。
第一百零九條 近期市政設施建設規劃
1.給水工程規劃
近期規劃建成李渡一水廠***3萬立方米/日***;李渡二水廠***7萬立方米/日***;江南二水廠***改建,8萬立方米/日***;江南三水廠***一期,5萬立方米/日***;龍橋一水廠***2.5萬立方米/日***;龍橋二水廠***1.5萬立方米/日***;江北水廠***1萬立方米/日***,江東水廠***1萬立方米/日***;馬腳溪水廠***1萬立方米/日***。
2.汙水工程規劃
近期規劃建成江東橫樑子汙水廠***二期,14萬立方米/日***;李渡第一汙水處理廠***12萬立方米/日***;江南汙水預處理站***15萬立方米/日***;南岸浦汙水預處理站***3萬立方米/日***;江北汙水預處理站***0.5萬立方米/日***。
3.供電工程規劃
近期完成龍橋電廠的二期擴建工程***2×25MW+150MW***;建設李渡220KV變電站***2×180MVA***;在城區新建7個110KV變電站***大堤2×31.5MVA,公園2×31.5MVA,大東門2×31.5MVA,李渡西2×40MVA,李渡工業區2號2×63MVA,花橋2×63MVA,鐵路牽引站2×40MVA***和1個110KV開關站***江東站***;改擴建6個110KV變電站***大坪2×50MVA,橋南3×40MVA,城西2×40MVA,李渡2×31.5MVA,南岸浦2×25MVA,北拱1×40MVA***。
4.其他市政工程規劃
加速電信網路建設,改善郵政服務能力,使郵電通訊業的服務達到全覆蓋近期建成區。燃氣設施近期完成城區主要燃氣儲配站***含高中壓調壓站***和高壓環網的建設,同時使建成區中壓燃氣管道普及率達90%以上。建成共14個消防站,包括2個水上消防站。
第十五章 規劃實施對策與措施
第一百一十條 本規劃由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必須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性,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切實保障城市總體規劃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建設的指導和調控作用。
第一百一十一條 建立與全區城鎮空間結構和城鄉一體化相適應的規劃編制體系,制定相應政策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專項經費,完善總體規劃以下各層次的規劃編制工作,加強上一層次規劃對下層次規劃的指導,使城市規劃編制工作走在城市建設的前面。建立總體規劃監控機制和反饋機制,對涉及城市總體規劃的各種城市問題加強研究,滾動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做好城市總體規劃的維護工作。
第一百一十二條 建立健全保障規劃實施的管理體系和法制體系。建立完善統一的規劃管理體系和法制體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理順各級政府機構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職責,以保障城市總體規劃的順利實施。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報告制度、規劃行政問責制度、規劃監察制度,拓展公眾參與規劃的渠道,發揮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加大違反規劃行為的查處力度,保證規劃依法實施。
第一百一十三條 強化全域性意識,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時序,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土地供應計劃,有序推進城市建設。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城市規劃、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建立城市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互動一體的城市發展調控體系。各專業***項***規劃和重點建設專案必須與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
第一百一十四條 加快新區開發建設步伐,實現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的協調發展。搞好新區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建成新區與城區聯絡的快速交通通道;努力把一批上規模的建設專案引到新城區;分流老城區人口,降低老城區人口密度和建築密度,推動舊城改造上新水平。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改革與完善城市建設的投融資管理體制。制定相應政策,吸引城市建設資金,增加城市建設投資渠道,為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建立起良性迴圈的城市建設執行機制。
第一百一十六條 充分發揮各級規劃委員會、各級政府部門、專家和市民的作用,建立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機制和專家論證制度,以及重大建設專案公示與聽證制度,加強各個層面的公眾參與,加強城市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科學和民主決策。
第一百一十七條 加強規劃宣傳。本規劃批准之後,採取多種方式和途徑,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讓廣大市民充分了解、支援、參與城市規劃和監督城市規劃的實施。
第十六章 附 則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本規劃成果由規劃文字、規劃圖紙和附件***說明書、基礎資料彙編***三部分組成。其中規劃文字和圖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規劃自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原總體規劃同時廢止。
第一百二十條 在本規劃實施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程式無權對本規劃作出變更,確有需要對本規劃作出變更時,必須依法按程式辦理。
附表1 涪陵區城區產業佈局一覽表
區域
|
第二產業
|
第三產業
|
李渡片區
(含周邊地域)
|
機械裝備、高新技術(臨空港產業)、生物製藥、輕工建材、農產品深加工(榨菜加工生態產業基地)
|
房地產、物流、倉儲、金融保險、商貿、旅遊
|
南岸浦片區
(覆蓋龍橋鎮範圍)
|
石油天然氣化工(迴圈經濟園區)、臨港工業、電力能源
|
物流、倉儲
|
江南片區
|
醫藥(醫藥生態園)、食品飲料和都市工業
|
房地產、物流、商貿、金融、教育、科技、資訊等都市服務業
|
江東片區
|
紡織服裝、建材、食品,輕工業為主
|
物流、商貿、旅遊
|
江北片區
(含黃旗港區)
|
現代生態農業和農產品深加工、臨港工業
|
房地產、旅遊、休閒度假、會務展示、物流產業
|
附表2 涪陵區城區外產業佈局一覽表
區域
|
第一產業
|
第二產業
|
第三產業
|
清溪鎮、韓家沱綜合區
|
特色農產品
|
機械裝備、有色金屬工業
|
物流、商貿
|
龍潭、珍溪等農業鎮
|
榨菜、蠶桑、水果和畜牧,積極引進適合現代生活節奏的新品種
|
現有主導農產品的深加工,適當發展輕工業
|
商貿、物流
|
白濤鎮
|
特色農產品為主的農業
|
化工、農產品深加工、材料工業
|
物流、旅遊和商貿
|
藺市鎮、鎮安鎮
|
特色農產品
|
修船、造船
|
商貿、物流
|
南沱鎮
|
特色農產品
|
核電、建材、機械
|
商貿、物流
|
附表3 涪陵區城鎮規模等級結構規劃一覽表
等級
|
城鎮等級
|
城鎮名稱
|
2010年
|
2020年
|
Ⅰ級
|
中心城市
|
涪陵城區
|
50萬人
|
70萬人
|
Ⅱ級
|
中心鎮
|
珍溪
|
1-2萬人
|
2-3.5萬人
|
新妙
|
||||
龍潭
|
||||
白濤
|
||||
Ⅲ級
|
一般城鎮
|
焦石、馬武、藺市、南沱、百勝、清溪、堡子、鎮安、青羊和石沱
|
0.2-0.5萬人
|
0.3-0.8萬人
|
附表4 涪陵區城鎮職能結構規劃一覽表
等級
|
城鎮名稱
|
城鎮型別
|
城鎮職能
|
產業發展方向
|
Ⅰ級
|
涪陵城區
|
綜合型
|
全區中心,食品、醫藥、機械、建材和化工
|
高科技及醫藥產業機械裝備
(其中李渡為高新技術、建材、農產品深加工)
|
Ⅱ級
|
珍溪鎮
|
農貿型
|
地域中心、農副產品加工、港口作業區
|
農副產品深加工和勞動密集型產業
|
新妙鎮
|
農貿型
|
地域中心、商業貿易
|
市場、邊貿、蔬菜基地
|
|
龍潭鎮
|
農貿型
|
地域中心、糧食加工
|
糧食等農產品加工、醫療、教育、勞動密集型產業
|
|
白濤鎮
|
工貿型
|
地域中心、化工和貿易
|
化工、旅遊業
|
|
Ⅲ級
|
焦石鎮
|
工礦型
|
鎮域中心
|
礦業基地
|
南沱鎮
|
工礦型
|
鎮域中心
|
核電、建材、機械
|
|
清溪鎮
|
工貿型
|
鎮域中心,沿長江工業重鎮
|
機械裝備、材料工業
|
|
藺市鎮
|
工貿型
|
鎮域中心,沿江工業、商貿集鎮
|
商貿、旅遊
|
|
百勝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蔬菜基地
|
農產品加工、商貿
|
|
鎮安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
|
農副產品生產基地
|
|
馬武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
|
輕加工、蔬菜基地
|
|
堡子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
|
農副產品生產基地
|
|
青羊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
|
農副產品生產基地
|
|
石沱鎮
|
農林型
|
鎮域中心
|
農副產品生產基地
|
附表5 涪陵區城市規劃區土地利用匯總表
規劃區用地劃分
|
面積(平方公里)
|
|
城區
|
65.0
|
|
近郊區
|
397.9
|
|
其中
|
地質災害禁建區
|
33.2
|
基本農田保護區[bi29]
|
137.9
|
|
一般農田保生產區
|
5.6
|
|
山林培育區
|
165.1
|
|
河流水域
|
31.0
|
|
村鎮居民點
|
4.2
|
|
南沱控制區
|
20.9
|
|
總計
|
462.9
|
附表6 涪陵區城市建設用地平衡表[bi30]
用地代號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萬m2***
|
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
|
人均城市建設用地(m2/人)人)
*** m2/人***
|
|||||||
現 狀
|
近 期
|
遠 期
|
現 狀
|
近 期
|
遠 期
|
現狀
|
近 期
|
遠 期
|
|||
R
|
居住用地
|
1009.91
|
1402.1
|
1691.2
|
31.27
|
31.87
|
26.02
|
25.68
|
28.0
|
24.2
|
|
C
|
公共設施用地
|
384.87
|
577.9
|
653.4
|
11.91
|
13.13
|
10.05
|
9.78
|
11.6
|
9.3
|
|
其
中
|
C1行政辦公用地
|
71.41
|
76.3
|
80.2
|
2.21
|
1.73
|
1.23
|
1.82
|
1.5
|
1.1
|
|
C2商業金融用地
|
147.18
|
254.8
|
277.8
|
4.56
|
5.79
|
4.27
|
3.74
|
5.1
|
4.0
|
||
C3文化娛樂用地
|
9.31
|
23.5
|
43.6
|
0.29
|
0.53
|
0.67
|
0.24
|
0.5
|
0.6
|
||
C4體育用地
|
4.88
|
8.9
|
23.3
|
0.15
|
0.20
|
0.36
|
0.12
|
0.2
|
0.3
|
||
C5醫療衛生用地
|
30.70
|
32.4
|
37.3
|
0.95
|
0.74
|
0.57
|
0.78
|
0.6
|
0.5
|
||
C6教育科研用地
|
116.03
|
169.9
|
176.9
|
3.59
|
3.86
|
2.72
|
2.95
|
3.4
|
2.5
|
||
C7文物古蹟用地
|
5.16
|
7.0
|
7.0
|
0.16
|
0.16
|
0.11
|
0.13
|
0.1
|
0.1
|
||
C9其它公共設施用地
|
0.20
|
5.1
|
7.3
|
0.01
|
0.12
|
0.11
|
0.01
|
0.1
|
0.1
|
||
M
|
工業用地
|
733.61
|
839.9
|
1427.5
|
22.71
|
19.09
|
21.96
|
18.66
|
16.8
|
20.4
|
|
W
|
倉儲用地
|
84.59
|
164.0
|
205.3
|
2.62
|
3.73
|
3.16
|
2.16
|
3.3
|
2.9
|
|
T
|
對外交通用地
|
74.92
|
72.3
|
125.4
|
2.32
|
1.64
|
1.93
|
1.91
|
1.4
|
1.8
|
|
S
|
道路廣場用地
|
44***0
|
612.8
|
810.8
|
13.82
|
13.93
|
12.47
|
11.35
|
12.3
|
11.6
|
|
U
|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
42.88
|
123.1
|
154.5
|
1.33
|
2.80
|
2.38
|
1.09
|
2.5
|
2.2
|
|
G
|
綠地
|
438.80
|
603.6
|
1427.6
|
13.59
|
13.71
|
21.96
|
11.16
|
12.1
|
20.4
|
|
其中:公共綠地
|
73.55
|
343.3
|
843.6
|
2.28
|
7.80
|
12.98
|
1.87
|
6.9
|
12.1
|
||
D
|
特殊用地
|
13.83
|
4.3
|
4.3
|
0.43
|
0.10
|
0.07
|
0.35
|
0.1
|
0.1
|
|
合計
|
城市建設用地
|
3229.81
|
4400
|
6500
|
100
|
100
|
100
|
82.14
|
88.0
|
92.9
|
注:①現狀***2004年***,城區人口以39.32萬人計。
②近期***2010年***,城區人口50萬人計,生態綠地、水域和其它用地未計入城市建設用地。
③遠期***2020年***,城區人口規模為70萬人。生態綠地、水域和其它用地未計入城市建設用地。
1、第二、第三章合併為一章——《城鎮體系規劃》。說明書中應對原總體規劃和原體系規劃分別進行評價,並提出進行修編的理由***要有說明力***。2、補充設計單位資質、專案名稱、設計單位、委託單位、專案負責人、設計人員
應進一步提煉文字語言。
先用文字表述再附表。
先用文字表述再附表。
先用文字表述再附表。
在相應的圖中,應以表示婪建區、控建區、適建區範圍和圖例。
在全區水系統規劃圖中,一、二級水源保護區的範圍是否準確?水體二級保護區?
明確近期、中期、遠期、遠景發展方向。
建議與第三十條合併
明確遠景用地發展方向。
]明確中、小學服務半徑、設定標準等。
涪陵區級和老城區、新城區如何闡述,需進一理順文字。
明確具體位置。
註明這些碼頭的位置在哪一片區。
明確共規劃橋樑幾座。
幾處?面積?
社會公共停車場幾個?面積?
幾個?面積?
樞紐站幾個?首未站多少個?面積?
分節。第一節綠地系統規劃,第二節景觀系統規劃
放在最後。並分別列出近期、中期、遠期的規劃指標***綠地總面積,人均面積;公園綠地面積,人均面積;綠地率。***
近期水源?
]明確標高。城區、區域分開。
明確1、地質災害型別、數量;2、高、中、易發區的個數、位置分佈、面積。3、明確規劃措施,劃定婪建區、慎建區、可建區,不是簡單地重複地災報告的內容。
放入第十二章環衛設施規劃中
單獨成章,放在第十二章環保規劃後***屬城市總體規劃內容***。
在規劃圖中表示城市建設用地範圍,不表示城區。
放在第十三章近期建設規劃前
頁:59
此資料包括一般農田用地
頁:60
表中的資料應與廣本正文中的資料保持統一
深圳城市規劃條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