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立法的意義
《安全生產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安全生產法》對於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地位、任務和責任。只要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地方人民政府真正把安全生產當作重要工作來抓,處理好安全生產與穩定,安全生產與發展的關係,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就能夠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進經濟發展。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依法行政。《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執法主體,依照本法對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同時規定了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範圍,對有關專項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這就把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專項監督管理的關係界定清楚了,有利於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依法各司其職,相互協同,齊抓共管,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於依法規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安全生產法》對其生產經營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配置、生產經營現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都做出了嚴格、明確的規定。這對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於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能否實現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法》在賦予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的同時,還明確規定了他們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及其法律責任。如果從業人員能夠切實履行這些義務,逐步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將會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及時有效地避免和消除大量的事故隱患,從而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制裁各種安全違法行為。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打擊不力,是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之一。《安全生產法》針對近年來主要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設定了嚴厲的法律責任,其範圍之廣、力度之大是空前的。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只有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秉公執法,嚴懲那些敢於以身試法的違法犯罪分子,才能形成一個強大的法制氛圍,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實現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作為一部安全生產大法,《安全生產法》確立了對各行業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普遍適用的7項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各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各自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社群基層組織和新聞媒體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的權利和義務等。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安全投入、從業人員安全資質、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建設工程“三同時”、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峻工驗收、安全技術裝備管理、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社會工傷保險等。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質及其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5.安全中介服務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從事安全評價、評估、檢測、檢驗、諮詢服務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機構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任務和責任。
6.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的確定和責任形式,追究安全責任的機關、依據、程式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7.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事故應急體系的建立、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原則和程式、事故責任的追究、事故資訊釋出等。
安全生產立法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