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標的申請途徑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8日

  辦理涉外商標的註冊有哪些途徑可以申請?涉外商標的註冊有哪些步驟?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的途徑有哪些

  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註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的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

  申請書件的準備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填寫並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2***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4***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2、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1***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即可。

  ***2***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3***申請人地址: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

  ***4***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不填。

  ***5***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6***商標國內申請和註冊:

  這裡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註冊,而不是國際商標註冊的申請和註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或/和註冊日期,註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7***優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註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8***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貼上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9***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10***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標記。

  ***12***商品和服務:

  這裡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映象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1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義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標記。

  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的區別

  註冊商標是指經使用商標人按照法定手續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經過稽核後准予核准註冊的商標。

  而未註冊商標,是未經過商標註冊而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

  1、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法》關於未註冊商標的保護而言,體現了兩個特點:

  ***1***受商標法保護的未註冊商標有兩種,包括未註冊馳名商標和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兩種。

  ***2***兩種未註冊商標的權利內容不同。

  予以未註冊馳名商標以專有使用權,而對有一定影響未註冊商標僅賦予其優先註冊權。

  《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就相同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模仿或者翻譯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得註冊並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消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者,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3、普通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商標法》對普通未註冊商標的保護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其始終處於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標,最好將其註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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