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哪些情況物業費可以不交
目前有很多人是第一次買房,所以關注的重點往往是價格、學區、交通、配套等,直接與後期居住質量掛鉤的物業反而成了可有可無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後會與物業產生各種矛盾,於是各種業主拒交物業費、保安打人等新聞不斷上榜。
其實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物業的問題,也不是所有的錯誤都是業主造成的,業主在拒交物業費之前最好弄清楚,哪些情況是允許拒交費用的?
費用想不交可以不交
怎樣才能拒交物業費***不是我教你詐哦***
1、對於不在業主繳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
2、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
3、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業費用繳納從交鑰匙的第二個月開始,收房後從未入住的,經確認,可以按照70%繳費;入住後***含房屋裝修***,但不使用住房,經確認,連續使用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從第七個月開始,物業費按照70%繳納。
安保與賠償
物業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丟東西不是全額賠償,只承擔部分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巡邏責任的話,就說明已盡到管理責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劃分
後期維修多得花錢。比如屋頂漏雨只管修……還得付費。屋頂保質期5年,如果漏水導致業主無法入住由開發商承擔物業費。
目前很多樓盤都是以招投標方式確定物業公司,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兩個獨立法人,無任何關係。
資質與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與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等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級資質不代表能夠提供一級服務,資質等級與其所提供的服務並無掛鉤。
具有三級企業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亦可提供一級標準的物業服務,關鍵在於確認該企業提供服務的等級是否達標。
遇到哪些情況物業費可以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