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贍養費包括哪些內容
贍養老人不僅是到道德規範,還是公民們的基本責任。那麼,在法制常識裡,贍養老人需要給付的內容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老年人贍養費的給付內容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因為今後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其發生金額、時間處於不確定狀態,因此,一般不能判決支援老年人將來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的請求。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讓子女給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是合理的。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養老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贍養人有義務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無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無自住房的,則應將合理房租費用一併計算在贍養費內。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對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線電視、收音機、書報等費用是完全可以作為贍養費給付內容確定由義務人承擔。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醫療等保險金的支出亦應為贍養費用。保險不僅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護,也為子女分擔了很大的風險,非常值得提倡。
相關贍養的法律法規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婚姻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基本條件
1***子女須是成年並能獨立生活的;
2***子女須具有負擔能力;
3***父母須是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給付贍養費的請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負有給付贍養費的義務。
協議離婚要具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