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公司商標如何註冊
一些酒類的公司如何申請商標的註冊呢?公司商標註冊有什麼流程要走的?小編為你帶來了“”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公告時間是多久?
商標註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式。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註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商標註冊的條件有哪些
商標註冊條件包括商標註冊申請人的條件和商標構成的條件。
1、商標註冊申請人的條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專案,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2、商標構成的條件。商標的必備要件包括兩項:
第一,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
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商標的顯著特徵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徵,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徵,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覆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准註冊。
複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准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辦理商標網上申請的流程
辦理商標註冊網上申請的,應當按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商標數字證書”;僅商標代理組織需要進行本步驟的操作。
2、下載並安裝數字證書驅動程式和安全應用控制元件;僅商標代理組織需要進行本步驟的操作。
3、登入網上申請系統,選擇書式,提交商標網上申請。
4、繳納商標規費;商標代理組織應當在提交申請前向商標局足額預付商標規費。
5、確認網上申請是否提交成功。成功提交商標網上申請後,商標局要求遞交相關紙質申請材料的,應當按規定辦理。
可以辦理商標網上申請的情形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2009年1月公佈的《商標網上申請試用辦法》,商標申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可在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通過中國商標網提交申請檔案。
申請人商標申請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標網上申請,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直接提交商標網上申請的申請人,應當符合《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不違反《商標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並具備線上支付商標申請費的技術條件。代理商標網上申請的商標代理組織,應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並在商標局備案。
由於技術原因,商標申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不得提交下列情形的網上申請:
1、商標局公佈的《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所規範的商標註冊申請;
2、有優先權訴求的商標註冊申請;
3、人物肖像的商標註冊申請;
4、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商標註冊申請;
5、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專案沒有列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商標註冊申請;
6、外國人或外國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未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商標申請人蔘照本項規定辦理。
7、其它暫不宜採用網上申請的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中的禁用標誌有哪些
***一***禁止作為商標註冊或使用的標誌
禁止作為商標註冊或使用的標誌主要有以下幾種: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7、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公眾知曉的地名,但該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8、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註冊的繼續有效。
***二***禁止作為商標註冊但可以作為未註冊商標或其他標誌使用的標誌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缺乏顯著特徵的。前述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2、以三維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
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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