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門印章管理規定
為規範和加強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的管理工作,公安部門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安部印章管理規定如下
1、凡持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
申請刻制印章 應具備的條件:
1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公章,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需由企業出具刻章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是分支企業的,證明和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要總公司蓋公章,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注:必須在《營業執照》簽發日期起一個月之內辦好刻章備案,有特別原因延誤的,可以在刻章證明上說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備案,否則公安機關不再接受印章備案。
2已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部門章或專用章,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需由企業出具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成立日期與發證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變更核准通知書影印件一份。 注:公章未在公安機關備案的,不接受部門章及專用章備案,必須先把公章在公安機關備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備案。
2、黨、政、軍機關和事業單位申請刻制公章應具備的條件:
1黨、政、軍機關和事業單位申請刻制印章,需持政府批文或本部門上一級主管單位的檔案有效憑證;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法人負責人授權委託書,並出具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申請刻制印章的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注:必須在《有效憑證》簽發日期起一個月之內辦好刻章備案,有特別原因延誤的,可以在刻章證明上說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備案,否則公安機關不再接受印章備案
2社團組織申請刻制印章,需持市民政局合法的團體登記證、出具刻章證明、法人負責人授權委託書、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注:必須在《社團登記證》簽發日期起一個月之內辦好刻章備案,有特別原因延誤的,可以在刻章證明上說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備案,否則公安機關不再接受印章備案
3外地駐穗機構、境外企業駐穗辦事處代表處申請刻制印章,憑登記證和派出機構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派出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派出機構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辦事處代表處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注:必須在《登記證》簽發日期起一個月之內辦好刻章備案,有特別原因延誤的,可以在刻章證明上說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備案,否則公安機關不再接受印章備案
3、補辦遺失公章,單位更名重刻公章應具備的條件:
1 單位公章遺失補刻,應持屬地派出所報案回執、登報宣告、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補刻公章證明或《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權委託書,股份制公司需要補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條件外,還須提供各股東共同簽名的補刻公章申請書。
2單位部門章或專用章遺失補刻,應持登報宣告,本單位出具的補刻證明,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
3單位更名後申請刻制新公章、單位部門章或專用章,股份制公司另需提供股東名冊,各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各股東共同簽名的刻印章申請書需把舊印章交回公安機關銷燬,還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工商變更核准通知書影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二份,需由企業出具舊印章銷燬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注:必須在《營業執照》簽發日期起一個月之內辦好刻章備案,有特別原因延誤的,可以在刻章證明上說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備案,否則公安機關不再接受印章備案
4單位印章損壞後申請補刻新公章、單位部門章或專用章,本單位應出具的補刻印章申請證明書需把舊印章交回公安機關銷燬,還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二份,需由企業出具舊印章銷燬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成立日期與發證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變更核准通知書影印件一份。注:原公章未在公安機關備案的,不接受部門章及專用章備案,必須先把公章在公安機關備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備案。
4、查詢印章檔案資料有關規定:
1 公、檢、法及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查詢印鑑資料,須持處以上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到廣州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大廳查詢。
2 企業單位涉及經濟糾紛或其他案件,需要查詢、取證有關印章資料的,必須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辦理,公安機關不受理企業自行查詢印章資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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