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酒文化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統文化,但也有其危害性,在過去每年因醉酒駕駛出現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案例不計其數。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司機醉酒駕駛怎麼確定

  1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資料,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2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3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

  醉酒駕駛處罰規定

  《刑法》第133條: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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