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交通安全責任書
教師交通安全責任書是一個怎樣的形式,我們在寫它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的格式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教師交通安全方面的責任書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安全工作人命關天,責任重於泰山。學校安全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我校擁有私家車教職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安全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擁有私家車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參加強制保險;憑證照及參加保險證明覆印件在學校辦公室登記。
二、車主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章制度。教職工所有車輛不得進行非法營運,嚴禁利用假期及業餘時間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三、駕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定,文明駕車,嚴禁酒後駕車。
四、不得搭載往返學校的中小學生。
五、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駕。
六、校園內禁鳴喇叭,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15公里以下。
七、在校園內,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八、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區停放。
九、因非法營運、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學校上報教育局並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十、本責任書有效期為一年,即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校方代表簽字蓋章: 教職工簽字:
20XX 年9 月 1 日
二:
為了保護教師的身體健康,提高教師的交通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就教師上下班的交通安全與教師簽訂本責任書。
1、學校所有教師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
2、教師上下班不允許駕車、騎摩托車或電動車,儘量乘車或騎自行車上下班。
3、如若不聽勸阻,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有證件不得漏檢。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且在上下班途中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離校路途較遠者,應儘量在每週日下午提前到校,避免因匆忙著急而出現事故。
5、因公出差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6、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校,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7、學校建議教師周內不要回家,在學校宿舍住宿,學校免費提供食宿。放學待處理完事務、半小時後離校。如不聽建議,在回家或來校途中發生任何事情與學校無關。
8、如未能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傷害,責任自負。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教師簽字: 學校校長簽字:
周至縣尚村鎮臨川寺小學
20XX年3月31日
校園交通安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