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處罰規定
機動車駕駛者的交通違章行為被發現的,就會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那麼,你知道是怎樣的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是怎樣的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 元。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交通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發生交通違章行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體的處理交通違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式,包括: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
注:1、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範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2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3、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 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將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4、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交通違章處理時間
自從各大城市爭相安裝電子眼後,交通違章形勢有了區域性改觀。電子眼的嚴格執法更是隨時記錄下車主無意中的違章行為,而車主往往自己卻一無所知。如果不及時查詢違章資訊,延誤交通違章處理時間,可能會造成處罰加重、妨礙年審等麻煩。
好多的車主都想知道交通違章處理時間究竟是多長?交警告訴車主,交通違章分現場處罰和非現場處罰。現場處罰一般是指執勤交警對查處的交通違章行為當場做出處罰的處理過程。在處理違章的時候交警就會告訴當事人交通違章處理時間,以及處理地點。非現場處罰一般指的是監控裝置抓拍到的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這類違章行為的處罰交警會通過快遞的方式,給車主送達《交通違章處罰單》,上面也會標明違章地點、違章原因、違章行為和交通違章處理時間。
同時交警也提醒車主和駕駛人,有時因為登記地址變動、聯絡方式改變等原因,交管部門的違章處罰通知書會不能及時到達車主手中。所以,為避免延誤交通違章處理時間造成的損失,車主主動的查詢交通違章記錄是很有必要的。
現在,查詢交通違章記錄非常方便,各地交通管理局陸續開通網上違章記錄查詢,車主可登入各地交管部門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只需輸入基本的資料就能查詢出車輛的交通違章情況和應接受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