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行政處罰規定標準
對於廣大機動車駕駛者來講,適當瞭解一些關於交通事故行政處罰方面的知識,是很有好處的。接下來,小編為你分享最新交通事故行政處罰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交通事故行政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的規定,交通行政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證。行政處罰運用與執行
道路運輸違法行為的當事人發生兩項以上違法行為的,應分別處罰。
對當事人在同一運輸過程中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道路運政機構對道路運輸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責令違法行為當事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
限期改正的,道路運政機構必要時可以暫扣道路運輸牌證,簽發待理證,允許車輛繼續營運,並指定違法行為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檢查。
道路運輸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上述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道路運政機構實行行政處罰的程式和文書按《交通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執行。
當事人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十五天內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道路運政機構可每日按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或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車禍行政處罰的標準
交通事故處罰包括2個方面:交通事故行政處罰和交通事故刑事處罰。
交通事故行政處罰標準:對於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當事人,對其違章行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的給予處罰。
具體的處罰標準如下:
一、當事人負有下列責任之一的,處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同時處吊銷駕駛證。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二、當事人負有下列責任之一的,處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
三、當事人負有下列責任之一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
2、造成輕微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
四、肇事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1、逃逸。
2、破壞或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3、隱瞞交通事故真相。
4、嫁禍於人。
5、其他惡劣行為。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裁決書後15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複議申請書後30天內,應當做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書後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刑事處罰的標準
交通事故刑事處罰標準:對於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駕駛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113條規定: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到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況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情節特別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通知規定,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對於被迫究弄事責任的肇事車駕駛員,應當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此上,構成交通肇事罪,使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肇事者,還應根據應負的交通事故責任,賠償財產損失。
簡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