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檢查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0日

  消防設施對於建築物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都起著關鍵的作用,消防設施的管理與維護保養工作必須要做好,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設施檢查方面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 、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

  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執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執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裝置訊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檢視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專案應填寫裝置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絡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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