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關係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1日

  企業勞動關係是企業勞動者或僱員與勞動力使用者或僱主在實現勞動的過程中所結成的與勞動相關的經濟利益關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企業兼併轉讓時的財務與會計審計問題

  一.企業在兼併轉讓時的財務與會計審計問題

  一企業在兼併轉讓中的財務問題

  首先,我國政府對企業兼併和轉讓行為始終進行政府主導的干預,其目的是為了讓企業擺脫發展困境但效果預期低。其次,我國在企業經營資訊上,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財報和審計報告中存在廣泛的資訊不透明和不對稱性,造成了併購方無法科學準確判定轉讓方企業資產和損益情況。並在其交易價值判定中無法給出真實合理的價值結論,造成購入價值和實際價值不對等。企業因兼併而產生資產負債增加使得企業陷入收益率預測不符的財務境地。隨後,我國企業在發生兼併轉讓行為中多數用現金支付作為主要方式,流動性資源結構繁多,其他方式無法佔主導地位,造成現金不足進而對外開始籌集,讓企業負債率開始增高,企業相關經營業務受到限制並讓企業受到資產負債結構調整引發的內在和外在限制性規則。因而在企業面臨後續還款等行為中發生問題讓引發相關財務問題。最後,我國相關的企業間交易中介機構依舊處於市場機制健全和完善階段,其行業能力和操作力度偏低,對兼併轉讓行為程度有限不適應目前現狀。

  二企業在兼併轉讓中的會計問題

  首先企業在兼併轉讓中會涉及兩個最基本的會計處理方法購買處理法和權益結合法。購買處理法是對行為發生企業之間會計核算要通過成本進行,成本包括交易的相關現金等資本,在轉讓方失去法人資格後其對方企業資產和負債要入到企業會計賬目中,產生的與淨資產公充差需要定義為商譽價值。而權益結合法是對轉讓企業的整年損益都要入到企業會計賬目中,商譽價值時不需要確認的,因此易出現兩種問題:一方面,兩種方法都具有合理性可以被採用,兼併企業最重要特徵是處於行為發生後的主導控制地位,因而購買處理法可以很清晰的區分兼併企業。當企業規模類似並且是多個企業進行其兼併轉讓行為時,權益結構處理方法就會依靠優勢更為合理。如何正確選擇情況相適宜的處理法是會計處理的首要問題[2]。另一方面,目前國內的證券金融市場在不斷髮展階段,購買方無法得到市場的穩定保障因而存在處理限制問題。公允價值時購買處理法需要依靠的根本價值前提因而資本市場公平均衡程度,能否通過公允呈現企業資產真實價值就尤為重要。而目前國內企業存在公允價值無法判定和判定不準確,影響了購買處理法的準確處理為會計處理帶來了問題。

  三企業在兼併轉讓中的審計問題

  首先,雖然頒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多個法案,但已經存在法律法規部完善的地方,讓兼併轉讓行為受到了法規法律不健全的影響。隨後,在資產真實價值判定上也不在各種問題,包括評估市場執行不合理,市場上評估業隨著各行業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增多,造成了評估業混亂和不規範的狀況;對資產評估範圍不準確,多數企業為了儘快完成收購匆忙評估資產,忽略無形資產評估等等;資產價值判定難度提高,當外資上市公司收購國內國有公司時會造成對國有公司各項如土地使用權、專利技術等方面判定不準確問題發生。最後,企業發生的兼併轉讓行為的相關審計工作是繁重和重要的,人員素質的高低關係的工作效果的大小。目前審計人員在獨立性容易受到外界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而發生主觀上對審計結果的改變。另外審計是需要遵循嚴格科學方法和流程,需要綜合能力和專業能力的共同提高得以保證的[3]。目前國內審計人員依舊處於隊伍整體水平偏低的狀況,無法保障兼併轉讓行為的準確審計。

  四企業在兼併轉讓中財務、會計以及審計三者協調的問題

  在兼併轉讓中的財務工作與會計處理以及審計工作三者都有必然聯絡,當一方出現欠缺問題後,容易造成另外兩方工作受到波及影響,因而產生反映的結果資料失真以及無法完成工作需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因此,如何協調三者工作中協調問題是需要面對的。

  二.企業在兼併轉讓的財務與會計審計問題的對策

  一企業在兼併轉讓中財務方面

  首先,要促使政府和企業各自產權分離並把企業相關產權規則制度進行改革調整,把政府與企業行為進行規劃,讓各自做到定位準確避免互相不合理影響。其次,在兼併轉讓行為發生前需要對轉讓方進行細緻考量和嚴格審查,並聘用專業機構對其相關的企業發展資料和資產狀況進行專業詳細的分析後,再進行準確的企業各方面科學評價並作為兼併轉讓行為的必要前提。隨後,要開展多方式的交易,在現金交易外可以推廣股權的交換和證券的交換,以及通過兼併方借入相應資金購買對方企業股票,把後續經營收益作為還款的方式等。最後,交易價格要提前確定儘量做到後續不發生更改,其相關中介機構也要政府主導進行完善,利用金融機構的優勢為兼併轉讓行為提供資金籌集等方面擔保。

  二企業在兼併轉讓中會計方面

  在制定我國企業關於兼併轉讓的會計規則時要首先保證購買處理法和權益結合處理法之間的特徵和關係。對符合相關適用原則的要嚴格使用其對應的方法,要保持兩個方法的可以區分以及排斥關係,預防企業發生會計資訊不對稱和盈餘損益管理問題的可能。其次,要對權益結合處理法適用的條件和操作性進行規範,美國等發達國家對其應用是規定了相應的數量標準,而目前我國和世界統一標準一致,並沒有規定出數量標準,因此,可以參考美國的規則制定數量規範,可以提高權益結合處理法的操作性。

  三企業在兼併轉讓中的審計方面

  健全和完善企業兼併轉讓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款是設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機制是首先要做到的前提。其次,把資產的準確評估當做重點進行審計處理,要保證在一個有序的經濟市場環境中,監管和行政機制健全,對涉及的各項因素佈局和評估工作合理,對企業資產的判定和企業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的認定準確是需要審計工作做到的。並且,要加強企業提供的資料的實地分析能力,用審計工作中涉及的多種方法巧妙配合,對潛在的問題細節特別是負債問題要深入嚴查到底。最後,提高整個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同時堅持審計工作的客觀性,讓與兼併轉讓行為中有直接利益的人員避免執行審計工作等,做到審計工作不因人為因素受到影響。

  四企業在兼併轉讓中的財務、會計以及審計三者協調性問題對策

  在兼併轉讓中的財務工作和會計處理以及審計工作三者要做到協調促進,對三者共同注重,對一方出現的問題要即時發現並得到即時和有效的解決,避免問題解決的不即時造成的其他工作受到影響,其次,要對每一項工作的資料結果要準確全面,避免最終結果無法反應其真實情況。企業通過在兼併轉讓行為上對財務工作與會計工作以及審計工作的重視,以及相應問題的對策研究,可以為企業更有效和合理的完成兼併轉讓行為提供合理建議和保障。

  範文二: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管理論文

  一、督促企業推行與完善廠務公開制度,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發揮動員作用

  企業實行廠務公開制度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制度性措施,在推行過程中,工會組織發揮的作用不可替代,通過完善企業內部的工會組織,做好領導與職工群眾的動員工作,使更多的職工自願加入廠務公開制度建設中,以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具體而言,首先要做好企業單位領導們與職工的思想工作。提高企業單位領導的思想覺悟是關鍵,領導人員要自覺做到把廠務公開擺到重要位置,這種制度不是作為權宜之計,更不是應付上級要求的無奈之舉。其次鼓勵職工積極參與廠務公開活動,認真行使自身職工的民主權利,積極地監督領導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另外,要確立廠務公開制度中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先實行定期、定向公開,然後逐步擴大公開範圍,公開的內容上主要針對公司生產經營的重大決策問題、必須向職工公開,充分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讓職工真正有知情權與發言權;財務管理運營、人員調動、幹部任免等的重要問題、必須向職工公開,增加了透明度,讓職工及時瞭解涉及切身利益的問題並參與管理與監督;企業制定規章制度、職工工資、獎懲、福利待遇以及各種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必須在職代會上由職工集體商討討論通過,讓職工知曉並有決定權;最後如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落實情況,也必須向職工公開。公開的形式可以豐富多樣,首先是職代會,這是廠務公開的基本載體,還可以康健運用職工代表聯席會議、廠情釋出會、公開欄、黨政工聯席會等形式實施公開,總之一條,讓職工及時準確地瞭解到真實的資訊,特別是真正關係自身利益的敏感問題。

  二、促進企業加強和創新職代會制度建設,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發揮凝聚作用

  職代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廣大職工行使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權利的重要方式,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民主管理工作中職代會作用重大。職工代表大會許多企業一直以來都有,但真正發揮其重要作用而不只是流於形式,應付差事,還需要不斷加強和創新職代會制度,就需要更多地職工群眾去參與職代會,將職代會真正建成維護自己利益的有效機制。

  要想提高職代會實行質量,縣工會組織必須與企業工會組織聯手,在群眾中做好宣傳與動員,必須以維護職工經濟利益與權益為根本出發點,提高職工對於職代會的態度與認識,正確認識職代會職責與職權,真正地關心並參與職代會,不要讓企業出現職代會“虛有其名”或行政“叫板”的現象,這樣就更容易使職工對企業職代會形成“望而生畏”,“敬而遠之”,大大削弱職代會在職工中的作用與意義,削弱企業的凝聚力,從而不利於企業的民主管理有效地推行。其次,督促各企業規範職代會內容與程式,落實職代會職權,堅持一年舉行一次職代會,縣工會組織出面,通過上級政府組織出臺相關檔案,要求企業必須制定《推行與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將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無記名投票表決、重大決策審議、職工代表競選制、工資集體協商等真正體現群眾權利地內容明確地制定相關的制度。同時,規範職代會的運作程式,每年企業的職工代表人選先由各部門組織職工民主選舉產生,以保證職工代表最能代表群眾民意,職代會分組討論期間,各代表團長手持職工代表名冊,按先職工後領導的順序點名發言,為職工代表充分提供了發言的空間,讓其暢所欲言,更多地聽到了每位職工代表對企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在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環節,當場發放評議票,由職工代表集中投票,並不記名方式提出對領導人員的意見與建設,使評議工作務必做到真實、客觀、公正的好效果。此外,縣工會組織還可以在下轄企業中推行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制度,由各企業選舉出的職工代表對於企業廠務公開開展情況、職工勞動保險、工作生產安全等與職工利益相關問題,進行有重點的、並定期的巡視檢查,較好地發揮了職工代表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的作用,同時,要求企業定期組織召開一次職工代表懇談會制度,及時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為職工排憂解難,保證職工隊伍的穩定,這樣才能促進企業的積極有效發展。

  三、促進企業探索職工董監事制度,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發揮協調作用

  所謂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其實是指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一些職工代表,使進入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代表職工行使並參與企業決策權利、發揮監督作用的制度。建立職工董事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下職工民主管理的一種法定形式,由於職工董事都是紮根來源於廣大職工之中,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較為熟悉,以職工代表的身份參加董事會,有利於企業的科學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目前,各企業在建立與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中,正在逐步探索實施職工董監事制度。縣工會組織可以要求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職工董監事制度制訂細則》與《職工董監事制度實施辦法》,對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的設定問題特別是產生方法及方式,人數名額及人員資格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推進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落實,督促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的產生一定要依照法律的規定,在民主程式上不能有任何簡化、專斷、形式化的現象。縣工會組織一方與企業工會組織攜手積極向全體職工去宣傳職工董監事制度,讓其積極地參與職工董監事的選舉活動並支援並監督職工董監事行使其權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職工董事的人選中起協調作用,讓真正有能力並願意代表民意又能關心企業發展的人成為職工董事,還考慮要逐步建立職工董事向職代會述職等形式探索職工代表履行職責報告制度,以切實地把公司制企業的民主決策、民主參與和民主管理落實好。

  四、鼓勵企業探索區域行業職代會制度,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發揮促進作用

  區域行業性職代會是指在同一區域如鄉鎮、街道、村、社群、開發區、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等,或者同一行業以及性質相近的企業,建立聯合職代會協商解決帶共性問題的民主管理制度,這是區域行業內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一種十分有效的形式,通過建立和完善區域行業性職代會制度,對於推進企業民主管理,促進區域和行業經濟的協調快速發展,建立與發展和諧穩定的企業勞動關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對於區域行業職代會這種制度,各企業也正處於探索階段,正考慮與本企業性質相同的若干個企業一起,或者同一地域區域內的若干個企業一道實施這一民主管理制度,縣工會組織應與企業工會組織一起積極促進這一制度的建設與完善。首先應當規範區域行業職工代表的選舉程式,職工代表的選舉應首先以單個企業為單位,由成員企業工會組織職工無記名投票,推薦候選人,報區域行業性職代會籌備工作小組稽核確定,以確保每個單位至少應有1名職工代表。區域行業職工代表將主要負責聽取區域行業內企業整體生產經營情況、廠務公開等民主管理情況等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討論並制定中,重點關心職工群眾中帶有共性的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保險和福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情,並對區域行業內集體合同、專項協議情況,勞動合同的簽訂、履約情況以及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進行有效地監督。總之,工會組織只有引導和保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協調企業內部利益矛盾關係,以考慮與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宗旨,才能在企業內創造和諧融洽的氛圍,並將企業建立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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