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屬於消費者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6日

  什麼是品牌,以及品牌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人類思想的發展使大家認識到一個品牌如何能比一個公司、一個產品或一項服務存活得更久。消費者建立品牌認知就像鳥兒建造自己的巢穴,所以說。下面為你說明原因。

  1、雖然產品是由公司所創造,是屬於公司的,但是品牌是由人類、大眾、消費和所創造的,並屬於人類、大眾和消費者。

  2、一個品牌形象並不屬於品牌本身,而是屬於理解品牌的人。

  3、品牌形象是人們的主觀看法。兩個人不管多麼相像,他們對於同一個品牌也不會持有一模一樣的觀點。

  4、大部分ceo最大的報復是實現品牌的全球化,但全球品牌在措詞上自相矛盾,是不可能實現的。

  5、由於可刺激品牌的因素為數眾多,並且大多都不受產品擁有者的控制或影響,人們便得出了對品牌的結論。

  6、品牌與產品不同。品牌是有生命的,是有機的實體。雖然不易覺察,但是品牌每一天都在發生著改變。

  7、影響品牌價值的絕大部分因素取決於它的競爭對手。因為它們同時也在消費者腦海中建立、爭奪“鳥巢”

  8、瞭解品牌天性的唯一方法就是努力尋求一種機能,這種機能只有那些最偉大的小說家才擁有。這種機能是如此地罕見以至於它都沒有名字。

  9、對於品牌的研究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新的學科。這門學科產生了很多的行話。這些行話激起了一些財務總監的嘲笑,而且還為雜誌提供了很多娛樂性新聞。

  10、眾所周知,品牌是一個公司最珍貴的財產,但是並沒有一個被所有人都接受並且是有價值的評定方法。

  11、你唯一可以確信你品牌價值的時候就是你把它賣掉以後。

  12、越來越清晰的是:根本不是品牌在等級上比公司低,而是隻有品牌像公司一樣被經營它們才有希望獲得成功。

  13、好像綜上所述的不夠全面似的,羅伯特•希思在他出版的關於品牌的最著名的書中寫到:“不管怎麼樣,我必須承認有效的品牌傳播……包括無法控制、混亂、抽象、直觀的過程……很多情況下只有用事後帶來的好處才能對它們加以解釋”。

  很多具有遠見的商家越來越重視布摩爾的一個重要的觀點:品牌越來越不受商家的控制。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鑄就了品牌的是處於網路世界聊天室和社交網站的消費者,而不是品牌的擁有者。人們在創造品牌形象的時候總是附上自己的想法和經驗,有時候這樣會產生致命的結果。

  只有在現在,他們才能做得比以前更有力、更公開。廠商品牌擁有者與消費者共同創造品牌對於品牌來說是最真實的生活。所以明智的商家所追求的是影響而不是控制公眾對他們品牌的認知。他們安撫網上、網下能夠形成認知的謠言,並希望能夠減弱任何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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