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接收函
在我國傳統審判中,法院調解在解決民事糾紛中一直髮揮著積極作用,有很多學生都想去法院實習。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僅供參考。
篇一:
實習接收函
經xx單位名稱決定,現接收xxxx法學院xx學生姓名為本單位實習生,實習崗位是xx,實習時間自xx至xx。
聯絡人姓名:xx
聯絡人電話:xx
實習單位名稱 蓋章
x年x月x日
篇二:
接收函
XXX學院:
本單位同意接收貴校 屆 專業 班學生 來我單位 崗位進行就業頂崗實習。實習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實習期間由我單位負責對該生進行管理和教育,並選派有關業務人員對其進行全程指導及考核。
實習單位全稱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篇三:
實習學生接收函
XXX大學XXX學院:
經你院學生___________與我單位聯絡,我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議,同意接收貴院學生___________來我單位進行法學專業實習,實習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實習期結束後,我單位同意為這名實習生出具由我單位負責人或負責機構簽章的實習鑑定意見。並願意接受實習帶隊老師對實習學生實習情況的回訪。
特此函達。
___________
單位公章及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附:
實習單位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回訪人姓名、職務及聯絡方式:
實習生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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