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北京市市場場地的租賃費用居高不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面積 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 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 方 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為 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會管理,並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 乙方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 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並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 乙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第 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後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儲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 乙方保證金的補足
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後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 乙方保證金的返還
《租賃合同》終止後 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 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戶外場地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