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個人車位租賃合同範本
現在在城市生活中,停車位是很緊張的,所以在租賃車位時,一定要慎重,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車輛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哦
車位租賃合同參考閱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
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車位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號停車位,用於停放牌照號為: 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1.1車庫地下第55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3600 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07月15日至20xx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 乙方保證遵守《xx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登出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資訊。
第四條 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餘額。
第六條 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後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11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車位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xx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將xx地上停車位租賃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地上停車位編號和業主車牌號
地上停車位編號:
業主車牌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須於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相關手續。
3、續簽合同時,乙方因故不能到場時,須由其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或委託代理人履行續簽合同的相關手續。
4、租賃期滿,乙方不按期續簽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賃。
5、乙方在出售華大家園房產時,本合同約定的租期內可退租;租賃期滿後本合同不續簽。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車位的年租金900元∕個年,簽訂租賃合同時一次付清。續租年租金的調整依國家政策、市場行情等因素由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決定。
停車位租金不包含泊車服務費。泊車服務費根據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由乙方另行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
第四條 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停車位。
2、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位進行停車管理服務。
乙方義務:
1、乙方在使用地上車位時必須服從物業管理規定;
2、租賃的停車位只用於停放符合物業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3、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時,應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車位上清洗車輛,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須經物業管理公司許可;
5、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6、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五條 免責約定
1、本合同僅為車位租賃合同,甲方不承擔車輛保管及泊車服務義務,乙方在使用停車位過程中,發生車輛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在本合同期內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相免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款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
1、在小區遭遇如火災等緊急事件時,乙方無條件同意車位被臨時佔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物業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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