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酒店裝修合同
隨著中國經濟及旅遊業的快速發展,各大城市湧現了大量的星級酒店,酒店裝修專案就在我們這個裝修行業裡佔了很大的比例。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門面房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
2、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
1、對中間隔牆進行拆除,不得影響原有消防及主體結構的承重柱和樑。
2、對整個大廳進行吊頂、牆裙、地磚、木地板及裝飾線條裝修,不得損壞原有吊頂。
3、對大廳內增設X 個包間及裝修。
4、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廚房合理規劃裝修。
5、對門面廣告牌及吧檯需根據甲意願進行裝修。
6、在廚房後修建洗菜池、魚池、遮陽棚等。
7、完善好店內所有水電設施。
4、工程開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XXXXXXXX_____。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施工,必須嚴格按甲方要求實施。
第四條: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待甲方驗收合格後,全額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工程期限內必須完工,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且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施工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負全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範文二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酒店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承包範圍:
1.5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建築面積 平米。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室內環境約定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 50325-2001
2.3 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以及相配套的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
3 工期
3.1 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不包括春節休假日
3.2 開工日期: 20XX年 X月X 日。
3.3 竣工日期: 20XX年X 月X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
5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4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2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竣工後給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圖紙。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3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4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5.2 本工程價款約計:人民幣元 ,¥ 元,包含乙方為本工程和參與本工程施工作業人員的保險費和為完成本工程所採取的措施費。具體總數以竣工決算為準。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應在完成全部隱蔽工程後,向甲方提供相關質量驗收合格記錄,經監理方認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額為 .00元,金額大寫: 元整。支付時間為工程中期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暫停施工。5.4.1.2 工程中期的標準是:隱蔽工程全部完成,經監理方驗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等
5.4.1.4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1.5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質量證明檔案、竣工結算審計結束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經甲方和監理稽核確認無誤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的50%.支付時間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5個工作日內。甲方保留工程總價5%為保修押金。本保脩金在乙方按照約定完成工程保修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裝置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等,乙方須在施工進度計劃中明確訂貨時間和進場時間,並及時跟蹤甲方是否在約定的時間內訂貨、進場。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應按照約定材料樣品標準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裝置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裝置質量負責。如果採購的材料與樣品不一致,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果更換後還與樣品不一致,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甲方供應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裝置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經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保管。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釋出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為 .
7.2乙方派駐本工程的專案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專案中的代表。
7.3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4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專案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專案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裝置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協助乙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裝置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障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個人建築勞務合同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