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手商鋪轉讓合同
商鋪租賃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已經得到廣泛的認可和使用,那麼商鋪租賃轉讓合同是怎麼一回事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哦
二手商鋪轉讓合同參考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所有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房屋交付使用之前費用由甲方協助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 份。甲、乙方雙方各一份, 運城市房產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二手商鋪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二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 。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轉讓後店面的營業執照乙方重新辦理,甲方取消營業執照及一切相關手續,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於收到轉讓費三日內將第一條所述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否則,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商鋪租賃轉讓合同範文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永嘉縣甌北鎮陽光大道公園管理房一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00平方米。
二、租期為三年,XX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為35萬元人民幣大寫:叄拾伍萬元。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任何東西不得破壞。如房屋需要裝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動,如進行改動造成所有損失全面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在租賃期內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發現轉讓給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六、由於該店鋪產權屬於甌北鎮人民政府這以特殊產權的原因,乙方租賃後對外不得講該店由甲方轉讓使用,要講乙方與甲方共同經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解釋。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實際租賃天數的租金,其它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講明經營專案,如超經營專案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或造成不良後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經營的,甲方立即收回經營權,造成的損失全部有乙方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門鋪轉讓合同經典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