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行業勞務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以下是小編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 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小時。每週工作時間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

  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

  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

  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

  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範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洩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 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本三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戶名賬號及開戶行 勞務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戶名賬戶及開戶行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服務合作關係,現就勞務服務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薦勞務人員,經甲方面試、考核合格和被推薦人明確表示願意到甲方指定崗位工作,由乙方與被推薦人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服務合同》後,原被推薦人即作為乙方派遣勞動人員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作為《勞務服務合同》附件的《勞務派遣工名單》上的人員若有變化,甲、乙雙方應通過《更改勞務派遣工名單》方式進行變更,並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在“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退回給乙方,甲方應按勞動法相關規定繼續履行相應責任。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對勞務派遣工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戶名賬號及開戶行 勞務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戶名賬戶及開戶行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服務合作關係,現就勞務服務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薦勞務人員,經甲方面試、考核合格和被推薦人明確表示願意到甲方指定崗位工作,由乙方與被推薦人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服務合同》後,原被推薦人即作為乙方派遣勞動人員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作為《勞務服務合同》附件的《勞務派遣工名單》上的人員若有變化,甲、乙雙方應通過《更改勞務派遣工名單》方式進行變更,並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在“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退回給乙方,甲方應按勞動法相關規定繼續履行相應責任。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對勞務派遣工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2、為勞務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4、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5、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6、勞務派遣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回給乙方: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勞務派遣工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約定為勞務派遣工辦理繳納相關保險。

  2、全面負責勞務派遣工的招聘與辭退工作,並負責將勞動合同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回勞務派遣工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辦理終止、辭退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4、負責為發生工作事故的勞務派遣工申請辦理工傷鑑定、保險理賠和妥善處理關聯事宜等工作;

  5、對勞務派遣工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依法、合理進行索賠。

  6、依法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權益。

  六、勞務服務費標準及收取

  1、費用標準:

  ⑴勞務服務費①固定勞務服務費按每人每月45元計算,②浮動勞務服務費派遣工勞務工資按奶站收奶平均單價計算。③其他服務費包括按政策規定辭退派遣工的補償和勞務發票稅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特別約定:辭退、解除勞務派遣工勞動合同,符合補償條件的按每滿年一次性補償1000元計算。

  ⑵保險費用:勞務派遣人員養老金、失業金按本地繳納標準減除個人應承擔的金額;按每人每年145元標準購買的商業意外傷害險。

  2、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⑴固定勞務服務費、浮動勞務費和養老金、失業金實行按月支付,即每月15日前將上述費用以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

  ⑵購買商業意外傷害險的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根椐《勞務派遣工名單》的人數和購買標準金額一次性以轉賬方式全額支付給乙方。

  七、勞務派遣工的管理

  1、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技能培訓、休息及評優、評先等權利和待遇;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

  3、勞務派遣工發生一般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和及時了結處理,發生重大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及時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束後,由甲方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承擔相應費用扣除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後的差額。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1年,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3、本合同期滿即終止。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日:法定代表人:年月 日 乙方蓋章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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