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法心得體會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讓我們一起學法,用法律武裝我們的大腦,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大家學習和參閱。
小
隨著社會不斷髮展,各種思潮的湧現,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校園,我們小學生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咖、遊戲廳等,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齡的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的同學愛打架或盜取別人的錢財。小小的年紀,就沾上了許多惡習。走出校園,或早或晚,幾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階段、我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因此,這的確應該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甚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準沉迷於網路。要充分地認識現代通訊和網際網路給我們生活帶來的利弊,認識小學生熱衷於交往和娛樂、沉湎於虛幻世界,給身心健康成長、給成就學業帶來的不良影響。自覺不將通訊工具帶進校園,糾正網路遊戲、網上養寵、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亂拋亂扔,不準損壞公物。潔淨的環境、完好的設施,能體現一個集體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體中的個體的文明素養水平。潔淨的環境不能僅依靠打掃,完好的設施不能僅依靠裝備,而要靠同學們的愛護。
三、不“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在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為逐漸滋生、發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費觀念和生活觀念的變遷成為重要的誘因。一些學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檔、用名牌,過度的高消費使他們產生不勞而獲的寄生蟲思想,得不到滿足就去偷去搶,墜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鬥毆”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而案件中因為講義氣出手幫忙的同學,同樣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他們的行為其實就是我剛才所說的“義氣用事”,沒有約束好自己的行為,導致發生如此後果。這樣的例子在我們身邊很多,比如去年在我們學校就有為了幫助朋友惡性打架鬥毆的案件,造成對方同學輕傷,構成了刑事犯罪。最後用去家裡上萬元不說,還被公安機關拘役。
總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變得優秀,是內力自我約束和外力強制作用所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同學們,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同學都能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從而平安、健康、茁壯地成長。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
很有幸在上週四下午聆聽到恆久律師事務所周律師的一次法制報告會,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時,但是他所講述的內容令我和在座的所有同學都收益匪淺。
我們的生命是脆弱的。我們難以去預料到災難什麼時候來臨,什麼時候發生在自己身上。在我們生活中法律意識逐漸淡薄,取而代之的是違法犯罪事件逐年增加。十五、六歲正是人生最嬌嫩的花季年齡,或許就是因為淡薄了法律意識,藐視了法律的威嚴,從而容易走上違法之路。
在我們同學中有時會發生一些小摩擦,動起受來,如果不能剋制,可能就會造成升級,嚴重時會至傷至殘。到那時才後悔已經晚了… …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每個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則是最美麗的篇章,如果把這最美好的時間浪費在那幽暗而又陰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裡,那一生將會有一道抹不去的陰影,陷入無底深淵,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僅虛度了自己的青春年華,還會連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為他們把一切都交給了我們,就算是為了他們,我們也不能做出這種傷害他們的事。所以,加強思想道德的意識必須從我們青少年開始。
發生在某城市的綁架案——違法分子綁架了三個孩子,其中死了兩個。當專案組人員解救出那名獲生的小孩時,問他為什麼能這麼鎮定的等到公安叔叔來救他時,令人驚喜的是那位小男孩的話:”我相信公安局和爸爸媽媽能把我救出去的,我不怕!”是呀,正是因為那個小男孩的無畏和相信法律才挽救了他的生命。一個七歲的小孩尚且如此,更何況我們是接受了這麼多年教育的人呢!法律是保護我們人生安全的最好武器。相信法律,增強法律意識,是保護生命的重要方法。
一切違揹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並逐漸地潰滅。一個有前科的人,就算是在微小的偷竊行為也令人感到羞恥。在漫漫人生中,為何不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呢。在我們有限的時間內做一個公正的人。
學法心得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一個國家都有它的法律,我們中國也一樣。我利用國慶中秋八天長假,學習了《小學生行為規範》,也瀏覽了《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我們小學生必須要了解知道的法則。《小學生行為規範》共有20條,這20條都是我們必須要牢記和遵守的。通過學習,我對其中兩條印象最深。
一是:《小學生行為規範》中第8條說:“……不比吃穿……”可是,現在國家實行了計劃生育政策,幾乎每個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這個孩子就成了寶貝,他要什麼,父母就給什麼。久而久之,這些孩子就養成了依賴父母、不勞而獲的習慣。他們還會因為自己家庭條件好,去和同學比這比那:“我的鞋子可是xx牌子哦!衣服是世界著名的xx牌子的!”“我們家還有一個大花園呢!”“我每天回家可都有烤乳鴿、魚翅吃呢!”長大後,他們離開了父母,沒有了名牌衣服,珍貴吃喝,自己又沒有本事,就只好去偷、去搶,一次,兩次,三次,他們就漸漸成為了罪犯……
二是:《小學生行為規範》中說:“……不進入網咖及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上個學期末,我們三水區的中小學校組織參觀了“文明上網,遠離網咖”漫畫展。這些漫畫展出的是一個個青少年接觸網咖後而一發不可收拾的案例,真是觸目驚心。一項調查表明:在我國的青少年中,85%以上的青少年喜歡上網。而在這些人中,99%都選擇在網咖上網。如果他們遵守《小學生行為規範》的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同學們,知法懂法是多麼重要啊!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讓我們一起學法,用法律武裝我們的大腦,做一名優秀的小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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