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誓詞演變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6日

  入黨誓詞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是黨員對黨和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

  範文一

  黨的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根據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主要是把黨的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使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立意深遠,意義重大。

  一、自中國共產黨誕生以來的93年間,黨章歷經修改,再現了中國共產黨從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過程,記錄著中國共產黨思想、理論和政治路線與時俱進的發展軌跡。在90多年的奮鬥歷程中,黨認真總結革命、建設、改革的成功經驗,及時把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體現到黨章中,從而使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1921年7月,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確定黨的名稱為“中國共產黨”和黨的奮鬥目標,提出了黨的政治主張。這是一部具有黨章性質的黨綱。這個黨綱的意義在於鮮明地亮出了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它是一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以實現共產主義為奮鬥目標、完全新型的無產階級政黨,這是具有開天闢地的偉大事件。

  1922年7月,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對黨的綱領作了重大修改,分為最低綱領和最高綱領,並通過了黨的第一部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了黨的建設的一系列根本原則,包括黨內生活和黨內關係的各個方面,分為“黨員、組織、會議、紀律和附則”,這是黨的第一部完整形態的章程。它不僅標誌著黨的建立工作的完成,而且標誌著我們黨從此開始有了自己的最高的政治行為規範。

  此後,黨的歷屆黨代會都對黨章進行了修改與完善。

  1923年6月召開的黨的三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黨章的基礎上,增加了1條,對黨員的“自請出黨”作了嚴格規定;對黨員入黨候補期、黨小組的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把入黨介紹人從原來的一人增加為二人,第一次規定了黨員候補期,這對於嚴格黨員發展程式、提高黨員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1925年1月,黨的四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凡黨員離開其所在地時必須經該地方黨部許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黨部時必須向該黨部報到”一條,嚴格了黨的紀律;第一次規定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黨支部。這表明我們黨高度重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尤其注意發揮黨支部的作用。四大黨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領導人的稱謂改為。

  1927年四五月間,黨的五大召開。由於革命形勢嚴峻,會議期間沒有通過新黨章。根據五大精神,6月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議案,這是唯一不是由黨的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黨章。會議對黨章作了較大修改:第一次明確提出“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增加了設立中央政治局、監察委員會和黨團等內容,並把黨與青年團的關係列入黨章,確立了中國共產黨政黨體制。在前三個黨章基本內容的基礎上,新《黨章》增加了黨的建設、黨的中央機關、省的組織、市及縣的組織、區的組織、黨的支部、監察委員會、黨團、與青年團的關係等九章內容。這部黨章共12章85條,是我們黨歷史上條目最多的黨章,體系更加完整系統,在黨章史上提出了很多個第一。

  1928年7月,黨的六大在莫斯科召開,這是唯一一次在國外召開的黨代會,大會通過黨章也是唯一不是在國內修改和通過的黨章。黨章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項根本原則,這是第一次明確規定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原則,對於健全完善黨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義。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抗日戰爭即將取得勝利前夕,黨的七大在延安隆重召開。在長期鬥爭中逐漸成熟起來的中國共產黨,對中國革命規律和黨的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的水平。 新《黨章》首次增寫總綱部分,闡明瞭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作風、群眾路線,從而使黨章具備了完整的理論形態;第一次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第一次歷史性飛躍;首次以條文形式規定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完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科學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內涵,即在民主的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提出了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四個服從”。七大黨章是第一部完全獨立自主修改的黨章,是民主革命時期一部最完備的黨章。

  1956年9月召開的八大,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後召開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八大黨章充分體現了執政黨建設的新特點,明確提出了對執政黨建設的新要求,反映了我們黨探索執政黨建設的新成果。主要內容包括:提出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和實現現代化的目標,黨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這正確地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體現了執政黨工作重心的轉變;二是提出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群眾路線的傳統;三是提出了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原則;四是明確規定了黨員的十項義務和七項權利。 八大後的20多年,中國共產黨召開了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了三部黨章,即九大黨章、十大黨章和十一大黨章。這些黨章都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制定出來的,不可避免帶有“左”的錯誤的痕跡。

  1982年9月召開的十二大,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黨章再次重申並明確黨的性質是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屬性,“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正確解釋了黨的指導思想:“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於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明確了現階段我國的主要矛盾和黨的任務,“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中國共產黨在現階段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總綱中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執政黨建設的新要求。同時,黨章增加了《黨的幹部》專節,明確規定了黨的幹部的定義,黨的幹部路線、黨的幹部隊伍建設方針,黨的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廢除幹部職務終身制等,提出了幹部隊伍“四化”方針。首次寫進入黨誓詞。這表明在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中國共產黨開始了執政黨建設的新探索。

  現行黨章的主體是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來,在保持黨章基本內容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對黨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1987年11月,黨的十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是第一次也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條文修正的形式對黨章進行修改。修正案共10條,總共有13處增刪改動,著重體現在黨的領導體制和黨內選舉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黨的建設正在走上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通過的黨章第一次鄭重提出了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概念,闡述了這一理論的科學內涵和歷史地位,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只有7處150個字的修改。這部改動最小卻意義重大的黨章,第一次明確提出了“鄧小平理論”的科學概念,並把它確立為我們黨的指導思想。這是我們黨從歷史和現實中得出的不可動搖的結論,也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識和心願。2002年,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進一步豐富了黨的性質的理論表述:“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主要修改內容共有15條,既充分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的重大成果,又充實了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內容,充實了黨的建設的內容。這部黨章將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精闢概括;豐富了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把黨的一系列對內對外重大方針政策寫入黨章;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更加突出制度建設;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提出更高要求;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新要求。

  二、黨章的基本內容既要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也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不同時期的情況及黨自身的經驗,根據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黨的建設創新的新情況對黨章包括部分和全部等不同層面、不同程度進行修改、完善,形成現在實行的比較完善的黨章。就是根據這些創新對黨章做了修改。

  的黨章修改是黨誕生以來第16次修改黨章。黨的修改黨章遵循的原則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黨的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堅持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保持黨章總體穩定,只改那些必須改的、在黨內已經形成共識的內容,努力使修改後的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穩定和堅持這樣的修改原則,既有利於實現黨章的與時俱進、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要求,又有利於維護黨章的權威性、保持黨章基本內容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更好規範和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 中央對黨的報告議題向各部門徵求意見的過程中,許多地方和部門建議黨的對黨章作適當修改。中央政治局認真研究了這個建議,作出了黨的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的決定,併成立黨章修改小組。黨章修改小組的工作是根據各地區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按照適當修改的原則,提出黨章修改建議方案,報中央政治局會、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擬提請黨的中央委員會討論的黨章修正案稿。黨的中央委員會經過討論研究,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黨的期間,全體代表對黨章修正案認真討論,提出一些重要修改意見。綜合這些意見,大會又對黨章修正案作了修改。最後,大會全體會議一致通過黨章修正案。

  黨的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對科學發展觀作出新的定位和闡述,把科學發展觀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確立為黨的行動指南,充實了黨的十六大以來黨的理論創新特別是科學發展觀定位的內容,體現了黨的指導思想的與時俱進,有利於把科學發展觀貫徹到我國現代化建設全過程、體現到黨的建設各方面,是這次黨章修改的最大亮點和最突出的歷史貢獻。

  在黨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完整表述,深化了全黨同志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識,增強了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自覺性和堅定性。把生態文明建設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進一步明確,對於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有指導意義。

  根據近些年來黨的建設積累的經驗和形勢任務對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對總綱部分關於黨的建設的總體要求作了適當修改,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等內容增寫入黨章,並對黨員義務、黨的基層組織和黨的幹部的要求作了充實,體現了我們黨對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應對黨面臨的考驗和風險,切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黨章增寫了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內容,對堅定推進改革開放有重要意義。通過這次修改,黨章這個黨的總章程更加完善,必將在推進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更好發揮根本性規範和指導作用。

  三、同志明確指出黨章的重要性:“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

  同志對於黨章的學習也提出了要求:“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也是全黨同志的應盡義務和莊嚴責任,對強化全黨黨章意識,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把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作為學習貫徹黨的精神的重要內容。中央明確指出,要做到“兩個結合”,就是“把學習黨章同學習黨的精神緊密結合起來,同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緊密結合起來”。 一部黨章的制定與完善史,也是我們黨一步步走向成熟,成為中國革命、建設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的歷史。瞭解黨章的歷次制定與完善的來龍去脈,能使全黨更好地結合目前形勢和任務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堅決貫徹黨章,堅定維護黨章,更好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

  範文二

  入黨要宣誓,這是共產黨人的光榮傳統。入黨誓詞不僅是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積澱而成的黨的寶貴精神財富,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為理想和信念奮鬥的精神支撐和力量。各個歷史時期入黨誓詞內容不同,反映了特定歷史時期的主要任務和黨在長期革命實踐中逐漸成熟的歷史軌跡。

  最早的入黨誓詞形成於紅軍時期的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其內容是:“嚴守祕密,服從紀律,犧牲個人,階級鬥爭,努力革命,永不叛黨。”

  抗日戰爭時期,入黨誓詞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堅決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不怕困難,不怕犧牲,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到底。”

  解放戰爭時期,入黨誓詞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作如下宣誓:一、終身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二、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三、遵守黨的紀律;四、不怕困難,永遠為黨工作;五、要做群眾的模範;六、保守黨的祕密;七、對黨有信心;八、百折不撓,永不叛黨。”

  建國初期,入黨誓詞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承認黨綱黨章,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祕密,隨時準備犧牲個人一切,為全人類徹底解放奮鬥終身。”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明確規定的新的入黨誓詞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祕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範文三

  中國共產黨的入黨誓詞可以分為五個時期:

  第一時期,中國共產黨的創立到土地革命時期,這裡的核心是“永不叛黨”;

  第二時期,抗日戰爭時期;

  第三時期,解放戰爭時期,第八條是百折不撓永不叛黨;

  第四時期,十年社會主義建設和十年內亂;第五時期,改革開放到目前,最後是“永不叛黨”,這是對第一個入黨誓詞的恢復,表明執政黨的黨員在沒有槍林彈雨的和平環境中,仍然可能出現背叛黨和人民利益的行為。本文摘自2011年第6期《世紀橋》,作者孟紅,原題為《從入黨誓詞變化品讀中共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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