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正式頒發了。我國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欣喜地說,這不僅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黨內監督條例體會,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黨內監督條例體會篇1
在當前深化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下,如何使我們黨始終保持其先進性,充分發揮共產黨人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黨內監督,顯得尤為重要。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是與時俱進的產物。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好條例,是我們共產黨人的首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制約機制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建立以來,在歷次黨的會議和檔案中都提出過監督問題並做了一些黨內監督的規定,但是與這次黨內監督條例相比,顯得層次低、不繫統、不規範、操作困難。實踐證明,制度的可行性、規範性和約束力,決定著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沒有規矩,難成方圓。加強黨內監督,沒有制度就難以監督。單靠以往提倡怎樣做,很顯然,已造成了一種軟弱的監督局面。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核心就是要加強黨內監督,就要有一套監督體系,使之規範化、制度化,形成比較完備的互相配套、互相制約、互相提高、有章可依、便於操作的黨內監督體系。中國共產黨人在總結了建黨83年來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需要,為確保黨的先進性這一顯著特點,制定了科學完整的黨內監督體系,解決了長期以來黨內監督的薄弱環節。條例第三章是重點,用了十節的篇幅,分別對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輿論監督、詢問和諮詢、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等十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填補了過去黨內監督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學、嚴密的黨內監督體系,使黨內監督有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可以說,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給我們共產黨人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只要我們認真學好條例,重在落實,就能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永葆共產黨人先進性的本色。因此,黨內監督條例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二、強化對權力的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關鍵
保持黨的先進性,關鍵在於對黨組一班人的監督,特別是對班長的監督。一級黨組織,一把手尤為重要。按他所處的位置,他的所作所為,對全域性工作影響重大。記得山東省貪官、原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反省其犯罪的原因時說過:到我們這一級別的幹部就沒人管了。廣西省貪官、原玉林市委書記李成龍也坦言:我的權力太大,稍不注意,權力就會轉化成金錢,監督機制對我來說形同虛設。實踐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往往導致腐敗。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像胡建學、李成龍這樣的人走向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往往都掌握著相當大的權力,如果權力使用不當,必然會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重大損失,敗壞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須要有切實可行的監督制約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甚至貪贓枉法、腐敗變質,特別是對一些有權管人、管錢、管市場的重要崗位、敏感部位以及關鍵人員,實行有效監督,防微杜漸,這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黨內監督條例以黨規的形式確立黨內監督的重點物件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即一把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遏制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富有膽識的重大決策。黨內監督條例針對一把手的監督問題,強調主要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監督,並規定了一系列的監督和制約措施。為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黨內監督條例還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有權監督一把手。黨內監督條例第二章規定,各級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代會的代表,都有權按照條例的規定對領導班子的成員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第四章的監督保障中又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對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打擊報復監督者,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這些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黨內監督的有序進行,對於接受黨內監督,減少權力腐敗,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一定要在工作中認真抓好落實,以求真務實、公開公正的態度,自覺接受黨內外的監督,使監督不流於形式。
三、發揚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監督的基礎,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早在延安時期,民主人士黃炎培就歷朝歷代跳不出“建立—興盛—衰亡”這個週期率問題同毛澤東同志探討。毛澤東同志肯定地回答:我們共產黨人找到了解決週期率的最好辦法,就是民主。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無論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其關鍵都在於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黨的傳統作風。黨的民主集中制是發揚黨內民主的制度保證。實踐證明:沒有廣泛的民主,就不會有正確的集中;沒有高度的民主,就沒有高度的集中。事實上,發揚民主的過程,也就是實行黨內監督的過程。只有發揚黨內民主,才能增強各項工作的透明度,而這個透明度正是我們需要的監督過程。黨內監督條例的核心章節第三章監督制度一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並根據黨性、國情,規定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具體措施和要求。第三章第四節單列了民主生活會,規定: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要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要切實保證質量。民主生活會的主題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上反映的情況和整改措施要及時在一定範圍內通報。黨員有權瞭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上級組織認為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符合規定要求,可以責令重新召開。為了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黨內監督條例明確規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域性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幹部推薦、任免和獎勵,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這些規定,對於增強主要責任人發揚黨內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自覺性,具有重要意義。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實施,對我們黨保持先進性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要在學好條例的同時,在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增強接受黨內外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接受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全方位監督。同時,還要教育全體黨員幹部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自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是每個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都要恪盡職守,以對黨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去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只有這樣,我們的黨才能興旺發達,我們的國家才能繁榮昌盛,我們的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黨內監督條例體會篇2
一是對監督“重點物件”給予合理定位。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對於加強黨內監督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當前,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在教育廣大黨員幹部要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同時,要教育他們樹立正確的監督觀和政績觀,督促大家把接受監督作為黨內法規,必須自覺遵守;其次,繼續推行以“月自查、季報告”為主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動態管理和開展各種專項清理工作,加強對“一把手”的日常監督,以他律促自律;此外還要針對近幾年來農村基層“一把手”發生違紀案件逐年上升的現象,近期,利用當前在我區開展的農村基層組織整頓活動,突出抓好剛出臺的《嶗山區農村基層“兩委”成員廉潔勤政暫行規定》和《關於加強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規範化管理暫行規定》的落實,將對“一把手”監督向農村基層延伸。
二是強化制度的保障作用。反腐保廉,監督是關鍵,制度是保證。沒有以制度為載體的民主,只能是流於形式;缺乏以法規制度為保障的監督,易走過場。把制度建設放在特別重要的位置,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又一突出特點。我區將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一關鍵環節,繼續完善和堅決執行已有的黨風廉政建設動態管理,民情、民意、民智綠色通道,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查辦案件協調機制等各項監督制度;積極探索在制度上如何治權、分權和制衡,圍繞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個核心,全面實施行政審批、財政管理和人事制度為主的三項改革;以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產權交易市場和政府採購四項制度為延伸,紮實做好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嚴肅查處暗箱操作、濫用職權、干擾人財物管理等問題。力求制度建設在繼承中有發展,在鞏固中有深化,在創新中有提高。
三是拓展監督渠道,構築監督體系,形成監督合力。黨內監督是黨外監督的重要基礎,離開黨內監督,黨外監督就不可能很好地發揮作用,同時,黨外監督促進黨內監督,二者相輔相成、優勢互補、缺一不可。這是《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所顯現的又一突出亮點,為如何進一步拓展監督渠道明確了方向。我區要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首先,通過落實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等制度,不斷強化以重大事項以及重點崗位為主的黨內監督,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其次,將大力推進以政務、廠務、村務三公開為主的民主監督,努力在規範“公開”的程式和內容、切實加大對“公開”的監督力度上下功夫,力求使民主監督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成效上發揮作用。第三,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我區已建立以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為主的社會評議體系的基礎上,今年在全區探索並建立政府部門管理服務物件特邀義務監督員制度,使政府相關部門特邀義務監督員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第四,輿論監督對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工作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首次將此納入了黨內法規,充分體現了輿論監督在黨內監督的重要作用。今年在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上,區委主要領導明確提出要運用好輿論武器,創辦出嶗山的“焦點訪談”的思路,我們將探索在嶗山電視臺專門開闢欄目,對政府行為實施有效輿論監督。
黨內監督條例體會篇3
中共中央在2008年12月31日,以中發[2008]17號《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發[2008]18號《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檔案印發到各省、自治區,要求貫徹執行。今年2月,黨中央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嚴格遵照執行。就我通過媒體介紹、閱讀報刊、自學條例等形式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情況,結合工作實際,談幾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內容及其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頒佈實施,是我們黨具有深遠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益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治國必先治黨,黨能否治好,關係到國家民族的興衰。兩個《條例》的頒佈實施,對於堅持從嚴治黨,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戰鬥力,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將起到重要作用;對於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
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製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範性檔案,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身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鬆弛這些方面。這個檔案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深化黨的執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我黨來講,特別是執政以後,重視黨內監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各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定,便於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督和制定黨內監督條例的決定。監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後,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範化、具體化。
新的條例經過實踐並修改以後,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幹部,應該知道什麼是可做的,什麼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牴觸。如涉及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並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後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條例堅持了從嚴治黨,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社會反響嚴懲的一些違紀行為,如黨員從事有償服務、重婚、包養情婦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理。但條例同時注重保護每一個普通黨員的權利,強調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定性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辦成鐵案,強調在程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准,對於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學習“兩個條例”的一些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佈和實施,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也是開黨內製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委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委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兩個條例的頒佈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委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願,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對於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於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幹部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對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正值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66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鬥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
三、對於更好地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我提出了以下建議: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兩個《條例》,切實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對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應該與其具體工作和生活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經常抓、反覆抓,在潛移默化中規範幹部的行為。開展“日思、月省、年律”活動。
“日思”,就是號召和提倡領導幹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即每天要抽出一定時間,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關於領導幹部不準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黨政紀條規,從衣食住行等日常工作、生活入手,回想一天的行為,對一天來的情況進行反思:是不是進了不該進的地方?參加了不該參加的邀請和宴席?做了哪些不該做的事情?收了哪些不該收的東西?有沒有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的行為?有沒有不良思想趨使下的不良作風。每位科級幹部要做好廉政日記,把一天來的廉政情況記錄下來進行認真反思。
“月省”,就是要求所有科級幹部在每月月底回顧一個月來的自身廉潔和廉政工作情況。要對一個月來的學習、工作、生活情況進行小結:本月內讀了多少提高政治思想修養的書?寫了多少心得體會?有哪些好的做法?還存在哪些不足?有什麼不檢點的行為?要對自己不廉潔的行為進行反省,敢於揭擺自身存在的問題。注意瞭解全區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全國各地的廉政動態,瀏覽網站登入的重大典型案件,從中汲取教訓,寫出體會。
“年律”,即按照“月省”的軌跡,年終剖析一年來的廉政情況,要做到“三看”:一看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得是否正確,思想當中有沒有不健康的東西;二看工作作風是否紮實,生活作風是否儉樸,有沒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習氣,是否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想問題、辦事情是不是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有沒有奢侈腐化的問題?三看廉潔自律的規定是否得到落實,有沒有反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否得到切實貫徹?有沒有不廉潔的行為,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抓得如何?科級以上幹部要寫出廉潔自律材料,找出差距,深刻挖掘思想根源,提出改進的辦法和措施,制定出下一年的廉政計劃。並隨年終述職報告一同在述職大會上和群眾見面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通過各種途徑的學習和討論,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把握好自己不犯錯誤,樹立起“慎欲、慎權、慎獨、慎微”的良好風範,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也要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範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的一些學習體會,請各位朋友批評指正。大家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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