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審計風險研究
【摘要】註冊會計師獲得高收入註定背後承擔者高風險,近幾年註冊會計師及會計事務所的訴訟事件頻頻發生,使得審計人員及審計機構在法律訴訟及賠償方面的費用不斷攀升,損失不斷加大,重視和防範審計風險已成為審計機構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獨立審計;審計風險;防範措施
獨立審計是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產物,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提出意見,做出結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無時無刻都處在潛在的職業風險之中,尤其是在這個“訴訟爆炸”的時代,頻頻發生的審計訴訟,使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必須承擔“深口袋”和“風險社會化”的責任。
1 審計風險的概念。
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一般認為: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固有風險是在假定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內部控制時錯報、漏報財務資訊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糾正錯報、漏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進行實質性測試未能發現錯報、漏報的可能性。一般的審計模型將四者的關係表述為:審計風險= 固有風險× 控制風險× 檢查風險。其中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是由被審計單位造成的,審計人員只能評估它們的水平,並不能消除這類風險。審計人員要想控制審計總風險水平,只能通過控制檢查風險的水平來進行。
2 審計風險的成因。
獨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2. 1 審計方法固有的侷限性和審計業務本身的複雜性審計抽樣的確存在抽樣誤差,不論抽樣的規模有多大,只要不是全面審查,這種誤差就不會消失,同時根據部分樣本的特徵來推斷總體的特徵時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可靠。同時由於審計業務本身的複雜性,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濟事項及財務收支都進行查實、核對,因此註冊會計師不能保證審計結果絕對真實、可靠。
2. 2 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不履行職業道德。
審計人員面對迅速變化的客觀環境和複雜的審計業務,再加上自身審計技術水平不高,經驗有限,造成對審計業務不能全面把握而產生審計風險。當然有些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講人情、收受好處、不履行審計職業道德,遺漏重要的審計程式,提供虛假報審計告等同樣也會形成的審計風險。
2. 3 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薄弱。
有時經理層為了粉飾財務報表,達到上市、借款等目的,藉助於高科技虛增收入,減少費用,弄虛作假。同時,公司的管理者們為了不讓審計人員查出自己的問題,通常也不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他們要麼不提供註冊會計師審計所需要的資料,要麼不提供必要的條件,這些無疑都會給審計工作帶來風險。
2. 4 審計機構內部管理欠完善。
目前我國相當多的事務所沒有建立或健全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導致發生錯弊和過失,知法犯法。也有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質量控制不力,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底稿的三級複核控制制度形同虛設。
2. 5 相關法律的缺失,懲罰機制不夠嚴厲。
由於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時間較短,許多法律、法規都不是很健全,它們對註冊會計師的約束能力都較小。許多法律規範只是吊銷註冊會計師資格證書、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責任以及當該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時產生的刑事責任,這些法律法規中大量存在原則性、抽象性條款,卻忽視受害人的補償方式是欠妥的。從總體來看,我國的法律法規尚不配套,條文規定不很明確,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
3 審計風險的防範與控制。
3. 1 審計方法的選取。
現代審計方法與審計風險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審計人員要運用現代科學的方法和技術,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同時還應該逐步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水平,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的風險。
3. 2 慎重選擇被審計單位。
審計風險的防範與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的經營成果和經營行為,因此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瞭解客戶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是防範和化解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另外,對於風險過大的業務不予承接。客戶甄選並非只是針對新客戶進行的,當現有的客戶出現更換管理層,陷入財務困境等影響審計風險的事項時,需要重新評估其風險,考慮是否繼續接受委託。
3. 3 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
審計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注重實踐經驗的積累,努力提高執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同時在執業過程中始終保持負責的態度,謹慎做出職業判斷。更重要的是不斷強化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制定職業道德的裁決指南,成立相應的執行機構,在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規範現象時,既要有裁決的執行部門,又要有相應的執行依據,使職業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3. 4 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
為了防止審計風險化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或投保責任保險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在西方國家投保充分的責任保險是會計師事務所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儘管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訴訟,但能防止和減少訴訟失敗是會計師事務所發生的財務損失。我國也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3. 5 加強審計機構內部管理。
要保證審計質量,除了審計人員應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和執業道德外,審計機構還應建立、健全審計內部控制機構,保證每位審計人員都始終按照專業標準的要求執業,保證審計的質量。
3. 6 加強法制建設,加大懲處力度。
首先修改和完善現有法律,將違法違紀行為與相應的責任進一步細化,進一步明確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同時,完善審計訴訟制度,制定統一的、可操作的註冊會計師審計法律責任的認定程式,使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得到落實,提高法律責任對註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約束剛性。
3. 7 加強外部監管,提高社會的關注度。
應加強對註冊會計師審計相關法規和準則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監督註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能力。同時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將註冊會計師的弄虛作假行為曝光,加強對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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