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政策相關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人口政策影響著人們的生育觀念、教育方式,同時也影響相關產業的出現和發展,以及居民消費總量的變化。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人口紅利的變化與人口政策研究》

  摘 要:本文利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和我國曆年人口資料來分析闡述我國現階段的人口結構狀況,來推算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總撫養比,同時測算出2011-2035年我國人口總量、每年出生人口數和社會總撫養等人口狀況指標,通過測算出的2011-2035年我國的人口狀況指標預測出:我國人口紅利即將消失。基於我國人口紅利即將消失和現行計生政策給我國帶來的諸多社會經濟問題,本文提出人口生育政策必須調整且迫在眉捷。

  關鍵詞:人口結構狀況 人口紅利 人口政策研究

  中圖分類號:C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306-0116-04

  一、引言

  30多年的人口生育政策給我國帶來了巨大的“人口紅利”,“人口紅利”製造了中國奇蹟,據有關調查報告顯示:最近30年來,我國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價勞動力大軍,創造了令人矚目的經濟增長奇蹟,勞動力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在26.8%。隨著不斷降低的生育率,不斷加速的老齡化,我國人口結構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人口中的老少人口關係已經發生了徹底的逆轉,坐享人口紅利的時代在不久的將來將一去不復返,我國傳統的經濟社會結構、價值觀念和文化習俗等都將伴隨人口結構轉變發生劇烈衝擊,將會面臨巨大的社會經濟問題。在我們享受“人口紅利”豐厚回報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今後可能面對的人口“負債”,我國必須及時調整人口生育政策,通過提高生育率來緩解我國人口結構變化。

  二、人口紅利的內涵

  人口紅利的概念是由國外經濟學家在研究東亞經濟奇蹟時首先提出的。1998年,聯合國人口基金在《世界人口現狀1998》中正式使用人口紅利一詞,使人口紅利這一概念逐漸為學界認同和使用。美國學者大衛·布魯姆David E. Bloom和傑弗裡·威廉姆森Jeffrey G.Williamson等在研究人口轉變對東亞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時首次提出“demographic gift”,即人口禮物或紅利。此後,David E Bloom等明確提出人口轉變將產生有利於經濟增長的人口紅利,即“demographic dividend”,指出生育率、死亡率的降低和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給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提供了一個經濟快速發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機會視窗 。

  國內學者如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在研究中指出了“人口紅利”期人口年齡結構的一般特徵,即“中間大,兩頭小”,少兒撫養比與老年撫養比都比較低,有利於形成一個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社會負擔相對較輕的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即“人口紅利”或“人口機會視窗”。同時,陳友華等學者指出,“人口紅利”與“人口負債”是交替出現的,“人口紅利”只是一個相對短暫的歷史機遇期 。

  “人口紅利”是在人口轉型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機會視窗”,其實質意義落腳於人口的負擔係數,也稱撫養係數、撫養比,即人口總體中非勞動年齡人口數與勞動年齡人口數之比。它表明,從整個社會來看,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負擔多少非勞動年齡人口。一般研究中,將50%的人口負擔係數作為“人口紅利”與“人口負債”的分界線。 。即人口負擔係數小於或等於50%稱為人口機會視窗期,也可稱為人口紅利期。人口負擔係數即是社會總撫養比,計算公式如下:

  少兒人口指0-14歲的人口,老年人口和勞動人口有兩種演算法:

  一是按我國現在執行的退休制度,15-59歲為勞動年齡,則勞動人口為15-59歲的人口,老年人口為60歲及以上人口;二是若退休延至65歲的話,15-64歲為勞動年齡,則勞動人口為15-64歲的人口,老年人口為65歲及以上人口。按勞動年齡的兩種演算法可以算出兩種撫養比,即社會總撫養比一和社會總撫養比二。

  三、建國後我國的人口狀況和人口紅利分析

  1.建國後我國的人口狀況

  建國後我國的人口狀況變化可以分為四個階段:高速增長期,1949~1970年;快速放緩期,1971~1978年;平穩波動期,1979~1990年;穩步放緩期,1991~2010年。

  1.1高速增長期。建國初期,在“人多力量大”、“偉大母親”和“多生多光榮”等鼓勵多生多育口號的號召下,我國人口出現高速增長,從1949年的54167萬人增至1970年的82992萬人,年均增加人口數2620萬人,年均增長20.526‰。雖然這個階段死亡率由於醫療衛生等社會保障的不斷提高而迅速下降,但由於超高的出生率帶動了我國人口的高自然增長率。

  1.2快速放緩期。70年代初,我國人口專家馬寅初預測:未來我國人口將暴增,我國將承受巨大的人口壓力。在這種背景下我國開始提倡“只生一個好”,我國人口出生率開始快速下降,從1970年的33.43‰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18.25‰,年均回落1.898個千分點;雖然死亡率這個階段趨於平穩,但隨著出生率的快速下降,我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也隨之迅速下降,從1970年的25.83‰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12.00‰,年均回落1.7288個千分點。

  1.3平穩波動期。1978年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以後,我國更加堅定不移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率迅速下降,死亡率趨於穩定,但由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前我國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已經進入生育年齡,所以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呈現平穩波動狀態。

  1.4穩步放緩期。從1991年起,我國出生率開始呈穩步下降態勢;人口死亡率在1991~2003年間繼續維持穩定,但從2004年開始隨著我國老年人口比重不斷提高而逐步回升;人口自然增長率隨著出生率的穩步回落和死亡率的回升呈逐年穩步下降。

  2.建國後我國的人口紅利狀況

  隨著實行計劃生育前我國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1949~1978年間逐漸進入勞動年齡,我國勞動人口數不斷增加,勞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斷提高;隨著我國計生政策的不斷深化,我國的育齡婦女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我國的少兒人口數也隨之迅速減少,少兒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也呈迅速下降;隨著醫療衛生等社會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人口的預期壽命也不斷提高,老年人口數隨之不斷增加,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也呈穩步提高。在勞動人口數不斷增加和少兒人口數迅速減少的雙重作用下,我國的少兒撫養比迅速下降,雖然我國老年撫養比也隨著老年人口比重的穩步提高而不斷提高,但抵不過我國少兒撫養比的迅速下降,故我國社會總撫養比還是隨著少兒撫養比的迅速下降也呈迅速下降趨勢。

  2.1若退休年齡延至65歲來算即國際慣用演算法,也是我國六普以前的演算法。從表2可以看出:在1953年,我國社會總撫養比高達68.61%,其中少兒撫養比高達61.17%;到1964年,隨著少兒撫養比的迅速提高,我國社會總撫養比也隨之迅速提高,高達79.37%;到1982年,我國實施計劃生育後少兒撫養比的迅速回落,我國社會總撫養比也隨之迅速回落,為62.60%;之後隨著少兒撫養比的穩步回落,我國社會總撫養比也隨之穩步回落,到1990年已經降為49.83%,剛好低於50%的臨界值;到2010年六普時,我國社會總撫養已降為34.28%,遠遠低於50%的臨界值。以上分析說明:若按退休年齡延至65歲來算,1990年我國已經處於人口紅利期,到2010年我國已經處於人口紅利的高峰期。

  2.2若以我國現有的退休制度來算2010年六普起新的演算法。勞動年齡按15~59歲來算,從表3可以看出:2000年五普時,我國少兒撫養比為34.36%,老年撫養比為15.70%,社會總撫養比為50.05%,比值剛好等於50%。2010年,我國少兒撫養比為23.70%,比五普時下降10.66個百分點;老年撫養比為19.02%,比五普時提高了3.32個百分點;社會總撫養比為42.72%,比五普時下降7.33個百分點,社會總撫養比為42.72%,比50%的臨界值低7.28個百分點。以上分析說明:若按我國現有的退休制度來算,則2000年我國剛進入人口紅利期,隨著少兒撫養比的迅速下降,社會總撫養比也隨之下降,到2010年我國已經處於人口紅利的高峰期。

  四、未來我國人口紅利的預測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讓我國現階段獲得巨大的“人口紅利”,為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紅利”的對立面是“負債”,不斷加速的老齡化和不斷降低的出生率催生了我國“人口紅利”的耗盡,以下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和我國建國後歷年1%人口抽樣資料對我國未來的“人口紅利”進行預測。

  1.2011~2035年我國人口狀況的預測

  1.1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的測算。從圖1可以看出近十年我國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呈有序波動,波動較為平穩,在2000~2010年10年間,我國人口的出生率從2000年的14.03‰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11.90‰,年均下降0.213個千分點;人口自然增長率從2000年的7.58‰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4.79‰,年均下降0.279個千分點。根據2000~2010年我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的波動情況,我們可以推測2011~2035年我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也將延續2000~2010年的波動規律,從而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國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從推算出的2011~2035年我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情況表表1可以看出:到2028年,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將降為負數,即我國人口總量開始停止增長見表1。

  1.2人口總量及每年出生人口的推算。從表1中2011-2035年的自然增長率和出生率及2010年六普時我國人口總量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國的人口總量和每年出生人口數見表2。

  2. 2011~2035年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推算

  2.1 0~64歲人口死亡率的預測

  從表1可以看出:從1978~2005年27年間,我國死亡率波動較為平穩,基本保持在6.50‰左右波動,但從2005年開始呈逐年上升態勢,主要是由於不斷加速的老齡化引起的,從表2可以看出,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1953年的4.41%緩慢提升到1990年的5.57%,而後迅速提升至2000年的7.10%,到2010年已經高達8.92%,按照聯合國的定義,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7%,即進入老齡化社會。

  所以可以推斷2005~2010年我國人口死亡率逐年上升是由於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斷提高引起的,而0~64歲人口的死亡率仍然較為穩定,從而可以假設2011~2035年我國0~64歲人口的死亡率將保持2010年六普的水平。

  2.2 0~64歲人口數的推算

  2.2.1第一步根據2010年六普時我國0-64歲分年齡的人口死亡率可以推算出0-64歲分年齡的人口存活率,推算公式為:

  2.2.2第二步根據表5中的每年出生人口數、2010年六普時我國0~64歲分年齡的人口數和第一步推算出的0~64歲分年齡的人口存活率來推算2011~2035年我國0~64歲分年齡的人口數。

  如2011年推算公式為:

  3. 2011~2035年我國人口紅利的推算及預測

  根據以上推算出的2011-2035年的人口總量、0~64歲分年齡的人口數、60歲及以上人口數和65歲及以上人口數來推算出2011-2035年我國人口年齡構成和撫養比一和人口年齡構成和撫養比二,按我國現有的退休制度,我國社會總撫養比從2011年開始逐年上升,到2017年將達到50.16%,社會總撫養比即人口負擔係數開始大於50%,這將預示著對我國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口紅利即將在2017年消失。隨後逐年繼續提升,到2035年,社會總撫養比將高達79.01%,其中老年撫養比將高達57.52%,到時我國將肩負著沉重的老年撫養負擔。

  若我國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話,則我國社會總撫養比從2011年開始逐年上升,到2032年將達到50.82%,社會總撫養比即人口負擔係數開始大於50%,這將預示著我國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口紅利也將在2032年消退。隨後每年以2個以上百分點的速度提升,到2035年,社會總撫養比也將高達57.24%,老年撫養比將高達38.36%,我國的人口紅利也將很快耗盡。

  五、計生政策調整迫在眉捷

  30多年來我國堅定不移地執行計劃生育國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國嚴峻的人口暴增形勢,也給我國的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人口紅利”。但隨著人口紅利的即將消失、超低的生育率和不斷加速的老齡化,我國的人口結構已經從擁有大家庭和大量剩餘勞動力的年輕型人口型別逐漸轉向老齡化結構,再加上現有的計生政策給我國帶來了男女比例失調、貧富差距加大和獨生子女家庭面臨諸多社會問題等,我國的計生政策已經到了必須及時調整的時候,必須通過提高生育率來緩解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

  1.我國現行的計生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5條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憲法》49條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同時《婚姻法》也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生育政策:推行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縣級含縣級市、區,下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可按人口計劃及間隔期規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1.1經市不含縣級市以上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獨生子女患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1.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或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1.3婚後五年以上不孕,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1.4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1.5夫妻中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的;

  1.6夫妻雙方均屬農業人口,第一個子女是女孩的。

  2.計生政策調整必要性和緊迫性

  2.1人口總量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據2011~2035年我國人口總量測算:2011~2035年,我國人口總量基本上能控制在14億內,並將在2028年停止增長,隨後將逐年下降。

  2.2超低的生育率。六普資料顯示:2010年,我國育齡婦女生育率為1.18,遠遠低於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學上的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為2.1,意味著下一代人口相對於上一代不增加也不減少。。

  2.3不斷加速的老齡化。六普資料顯示:2010年,我國60歲及以上佔總人口的比重為13.32%,65歲及以上佔總人口的比重為8.92%。隨後將逐年提高,根據推算:到2035年,我國60歲及以上佔總人口的比重將高達32.13%,65歲及以上佔總人口的比重也將高達24.40%。按照聯合國的定義,60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10%,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7%,即進入老齡化社會。

  2.4人口紅利即將消退。以我國現行的勞動制度,即以15~59歲為勞動年齡來算,我國人口紅利將在2017年消失;若把退休年齡延至到65歲的話,則我國人口紅利也將在2032年消失。而我國的大部分行業還是處於勞動密集型,距現代化還有一段很長的路。依靠人口結構變化所帶來的人口紅利消退經驗在東亞國家特別是日本的身上也得到了驗證。據有關資料顯示:在1960年代後期,日本總撫養比穩定在45%左右,這種均勢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初期,這段時間是日本的輝煌時期。但從1990年代開始,隨著年輕勞動人口比重的不斷下降和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斷提高,老年撫養比開始不斷攀升,成為日本經濟步入長期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

  2.5現有的計生政策已經漸漸不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一是男女比例日漸失調:現有的計生政策讓我國傳統的觀念承受巨大考驗,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催生了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流產,讓我國新生兒的性別比例日漸失調見表3,將給今後社會發展帶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貧富差距加大:現有的計生政策讓獨生子女擁有較大的財產繼承,而農村的二胎特別是越窮越生的子女長大後面臨與獨生子女較大的經濟差距,產生尖銳的社會矛盾。三是獨生子女家庭面臨著一些社會問題:部分獨生子女從小嬌生慣養、溺愛,以至於長大後對挫折的承受能力較差,又將肩負沉重的養老負擔;隨著新一代獨生子女進入婚育年齡,男婚女嫁、傳宗接代和姓氏傳承等中國傳統觀念嚴重困惑著獨生子女家庭,也造成了一些社會問題;失獨家庭在經歷了“老來喪子”的人生大悲之後,已失去了再生育能力,只能獨自承擔養老壓力和精神空虛,帶來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有些機構已做了樣本統計:目前中國15歲至30歲的獨生子女總人數約有1.9億人,這一年齡段的年死亡率為萬分之四,因此每年約產生7.6萬個失獨家庭,按此統計,目前中國的失獨家庭至少已超百萬。

  2.6生育需要一個週期。人口結構的變化有其規律,從出生人口變成勞動人口至少需要15年,不能等人口紅利已經消退了再來調整計生政策。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生孩子是一個週期,並不像中國缺少糧食就可以從國外進口一樣,勞動力短缺的問題並不是通過國際勞工就能解決的。”我國人口生育政策是時候進行必要的調整了,必須及時通過提高生育率來緩解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

  六、計生政策調整的幾點建議

  1.首先建議馬上放開單獨家庭的二胎政策

  婚姻不象買賣商品那麼簡單,無法也不能提前設定條件,所以雙獨家庭比重相當低,其實更多的是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婚姻家庭。雖然我國已經放開了雙獨家庭的二胎政策,杜絕了“四二一”家庭的出現,但我們不能忽視了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婚姻家庭,他們面臨的社會問題也不容小視:獨生子女方家庭父母的養老問題、中國人傳統的姓氏傳承和回誰家過年過節等問題嚴重困擾著單獨婚姻家庭。建議馬上放開一方為獨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儘可能緩解現有獨生子女家庭面臨的諸多社會問題。

  2.其次建議有條件地放開其他家庭的二胎政策

  到2017年,放開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但要適當加大生育間隔期,以緩解由此帶來的人口增長。選擇在我國人口紅利開始發生轉折時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又適當地加大生育間隔期,有利於進一步緩解我國即將到來的人口結構變化,也不會帶來人口總量的劇增。因為全面的二胎政策基本上接近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對人口總量不會太大影響。

  3.再次建議全國實行統一的計生政策

  對現有的計生政策進行微調,採取不分地域、不分戶籍在全國實行統一的計生政策,既能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速度,也有利於提高人口總體素質和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程序。因為從1978年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以來,其實真正全面實行嚴格一胎化政策的只有城市戶籍人口,而我國城市戶籍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很小,2010年六普時僅為29.14%,而佔總人口比重高達70.86%的大部分人口實行二胎化甚至更多胎,甚至越窮越生,最後影響孩子的戶籍上報和教育,很多失學兒童特別是失學女童大都出於多胎生育家庭。而且當前我國大部分農村除戶籍以外其他幾乎與城市沒什麼區別,實施城鄉無差別的人口計生政策更有利於加快城鄉一體化程序。

  4.最後建議嚴格執行和落實婚育政策

  相關部門應制定嚴密的措施,確保婚育政策落實到位,不但能有效地把我國的人口總量控制在預期範圍內,還能夠彰顯公平。當前的婚育政策很多基層落實不到位,還存在較嚴重的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據六普資料顯示:2010年我國15-64歲的育齡婦女中:存活子女數達3個及以上的佔了13.39%,其中存活子女數為3個的佔了9.43%,存活子女數為4個的佔了2.91%,存活子女數達5個及以上的佔了1.05%;在2009.11.1–2010.10.31間一年內有生育的育齡婦女中:按生育孩次算,其中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佔了6.55%,按育齡婦女年齡分,其中15-19歲的育齡婦女佔了2.35%。

  參考文獻

  [1]王穎,佟健,蔣正華.人口紅利、經濟增長與人口政策[J].人口研究,2010,345:28-34.

  [2]範凱.人口紅利、作為經濟增長的關健變數-以中國的人口紅利及其兌現為例[J].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2009,5.

  [3]範凱.人口紅利、作為經濟增長的關健變數-以中國的人口紅利及其兌現為例[J].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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