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風險論文參考例文
金融危機的爆發給世界經濟的發展帶來嚴重的損害,因此,證券投資風險的管理和防範引起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與對策
摘要: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髮展,投資基金形式得到了較快發展,這不僅支援了我國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而且也為廣大的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新型的金融投資選擇,活躍了金融市場,豐富了我國金融市場的內容,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在此過程中,證券投資基金的方式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所以,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問題受到了相關學者的廣泛關注。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風險;對策
證券投資基金指的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證券投資基金規模迅速擴大,證券投資基金在穩定市場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我國證券市場投資基金起步相對較晚,相對基金本身的快速發展,基金風險的管理方面卻比較落後。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無論在基金的外部投資環境還是管理公司的內部投資管理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給整個基金業乃至整個證券市場都造成了嚴重的風險隱患。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還很年輕,波動大,中小投資者偏多,引進、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可以在穩定市場、動員社會金融資源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證券投資基金以其專業化管理、長期投資的眼光,能夠非常有效地捍衛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併成為穩定證券市場的中堅力量。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債市場、金融債券市場、企業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較為完善的證券市場體系,在吸引外資、加快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
但與西方發展已有百多年曆史的證券市場相比,還很不完善、很不規範。我國證券市場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政策市場的特徵很明顯,從企業上市融資到二級市場的監管以及股指的漲跌等明顯受到政策的調控。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完善,證券市場也將逐步市場化。展望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其基本態勢必將是以市場機制的作用不斷增強為主線,加快證券市場深化的程序, 完善證券市場的功能。我國證券市場需要在規範的基礎上逐步培育理性的機構投資者,尤其是證券投資基金更要以改善證券市場投資者的結構,發揮證券投資基金支援市場和穩定市場的作用,降低市場風險,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持續、穩定的發展。從發展趨勢看,我國證券市場創新將由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產品創新和技術創新等共同推進並形成良性互動的產業創新態勢。所以,正確地認識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並進行有效的防範,對我國證券市場以及國民經濟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金內部結構不規範是投資風險加大的主要原因
1.分散化基金持有人“搭便車”的心理弱化或消解了對基金管理人的監控。
基金資產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加劇了“內部人控制”風險。在傳統企業中,由於所有權與經營權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因而也就不會滋生內部人控制風險。然而,“法人財產製度及法人治理結構”決定內部人控制是一個與現代公司制度相伴而生的問題。就證券投資基金而言,由於投資主體眾多而不能直接進行資產營運,為了達到基金資產投資收益效果,只有藉助契約在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之間達成一種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安排。因此,這樣一種結構正規化就為內部控制人的出現提供了事實上的土壤。資訊不對稱現象加劇了內部治理結構失靈風險。準確、真實、完整且有效的資訊是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行使有效監督權之基石。
而基金資產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所產生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利益異向性、基金持有人的分散性及難以根除的“免費搭車”心理決定了資訊不對稱現象在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是持續存在的。反過來,加深基金公司管理的內部控制人現象,進而導致法律所設定的持有人、管理人與託管人之間互動性的制衡機制成為一種擺設。違規操縱市場,基金管理人操縱市場主要原因是由於目前市場尚不規範,有些參與者通過操縱股票價格獲取了較高的回報。基金投資者必須承擔由於該類不正當行為導致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
2.基金管理人所能獲取的報酬與基金的實際收益水平關係不大,而是按照基金淨資產值的一定比例計提。
由於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隨著社會的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結構成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制的核心。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律中存在有關基金結構的條款相互矛盾、基金契約訂約方之間法律責任不明、基金髮起人充當基金契約訂約方違反了代理法理並可能損害投資人的權益等弊端。我國基金契約結構設計應在明確投資基金和基金契約獨特的法律地位和性質的前提下, 通過修改完善相關規定, 採納三位一體二元投資基金契約結構模式,即以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為訂約方, 投資者為相關受益方的三位一體型態, 從而形成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為實質受託人, 受益人為實質委託人的二元結構。我國基金雖然在專業能力、資訊網路和資金等方面的優勢使得控制風險的能力有所增加,但由於基金受到基金契約和法規的限制,使基金在某些情況下控制風險的能力有所下降。如當市場出現大幅下調的時候賣出股票換取現金,但是法規和基金契約規定基金一定要將規定比例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和債券市場,現金的持有比例受到一定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這無疑加大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
三、規範證券投資基金的內部結構,加強託管人對管理人監管
1.作為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公司有權選擇託管人,是造成託管人缺乏獨立性、導致其監督軟弱性的根源。
要從根本上強化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必須改變基金託管人的選擇辦法。具體辦法有兩種:一種是由基金持有人直接選擇基金託管人,從經濟上切斷管理人與託管人的聯絡;另一種辦法是借鑑德國的經驗,把對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及選擇權交由監管機構。此外,加強託管人對管理人的監管,建立一套基金託管人收益-風險機制。即基金託管人既然獲取了基金投資者給予基金託管費,就要盡心盡力對基金的運作進行監管;如果是因監督不力甚至與基金經理人“串謀”損害投資者利益,那麼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這需要在有關法律方面建立相應的賠償制度。
另外,引入外資銀行作為託管人,加大託管人之間的競爭,從而提高託管人的監管效率;完善對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機制,使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持有人的目標函式保持一致。還有,要引入聲譽機制。聲譽機制使基金管理人出於長期利益的考慮而約束短期利益的衝動,它是維持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投資者之間不可缺少的機制。最後,嘗試發展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內部治理結構。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採用契約型內部治理結構。而在其他基金業發展已相當成熟的國家,如美國則主要採用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明顯優點就是基金持有人可以有更大的監督和投票的權力,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2.完善監管機構的監管制度。
為了保障出資人的利益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良好發展,完善監管機構的監管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要依據法律法規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加以限制,從而有效地降低風險。為了確保基金投資的獨立性,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管理公司和其股東人員及資產等方面應相互獨立,嚴格限制管理公司自有資金運用的範圍。這些措施基本上可以防止股東等對管理公司施加不適當影響途徑。在此基礎上,摸索並推廣股東平均持股管理模式,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其風險控制的內部管理制度,減少關聯性交易、內幕交易的可能。
要加強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制建設。目前,我國已有很多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細則,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已成為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監管和運作的法律依據,並針對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出臺了相應的措施,保證基金規範、有序、健康地發展。但仍沒有統一的投資基金法和與之相關的法律體系。由於缺乏健全的基金法律法規,致使基金一直未能按照一定的規範進行。由於基金經理人、託管人、受益人之間的關係及各自的權利義務沒有得到法律形式的確認,致使各方權利義務難以得到保障。只有法制化才會規範其行為。
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獨特的金融產品,可以提供專家理財等相關的服務。通常,基金多元化的投資可以有效降低個別企業或者券種的風險。但是,若整個市場處於下跌狀態,那麼包括各種有價證券的基金投資組合也難免遇難。由於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自身的組織結構、運作手段及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制定的相應法律上的侷限,導致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風險管理上的缺陷,提升了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阻礙了我國證券基金的健康穩定發展。本文通過研究認為,可以通過規範證券投資基金的內部結構、完善監管機構的監管制度、加強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制建設等降低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保證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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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淺論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
摘要:我國現階段整個保險行業所面臨的發展現狀在於:政策寬鬆、證券市場結構性調整、政府支援等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保險企業證券投資行為得到了極為有利的保障。通過環境支援,使得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但同時也是巨大的挑戰。本文以保險企業證券投資行為為研究物件,著眼於對投資風險的合理控制,首先分析了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過程中,風險的主要影響因素,進而分析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相應的控制措施,希望能夠為後續實踐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和幫助。
關鍵詞:保險企業 證券投資 風險 因素 控制 分析
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問題的研究,需要以對證券市場的一般性研究為前提與基礎。此過程當中,主要涉及證券市場有效性、證券市場風險要素、證券投資方法等相關問題。在對以上問題進行充分評估的基礎之上,以保險企業的特殊性作為切入點,實現對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的深入分析。對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的控制過程中,需要以資產組合理論、期權漂移理論、博弈論、以及套利理論作為支援與保障,在對風險因素進行有效的轉移與控制的基礎之上,還需要通過完善內部管理的方式,使整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能夠以有效的機制作為支援,從而提高其控制水平與穩定性。本文針對以上相關問題進行分析。
一、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的影響因素分析
1、利差損問題
我國保險企業的產品大多是在前幾年經濟過熱階段,產品預定利率相對較高,產品結構較為單一的環境下推出的。在此環境下,實現資金的增值才能夠保證相關資金的給付。然而,保險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資金的增值途徑主要是通過國債利息收入以及銀行存款利率來實現。一旦利率持續性下調,則導致保險企業的投資盈利能力大打折扣,由此所帶來的利差損問題可能會使保險企業面臨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2、資產負債匹配
我國現階段市場經濟條件作用之下的保險企業屬於長期負債的行業。保險資金,特別是壽險資金具有突出的穩定性及長期性特徵。這要求對這部分資金實現在資產與負債方面的可靠匹配。然而我國絕大部分保險企業,無論是從資金來源、資金期限、還是從資金長短的角度上來說,多將其應用在短期投資行為當中,具有極大的風險性和投機性。從這一角度看,短期資產與長期負債之間的差異性匹配問題會使整個保險行業的資金良性迴圈大打折扣,導致資金使用效率無法得到可靠保障,造成保險企業潛在償付能力的不足。
3、承保利潤率下降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全面對外開放,企業為了提高自身市場佔有率而展開價格戰,這使得承保利潤不斷下降甚至出現虧損,產生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二、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的控制措施分析
對於我國而言,保險企業證券投資資金的來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資本金;第二公積金;第三,責任準備金;第四,未分配盈餘。在以上各類資金來源當中,責任準備金所佔比重最大,其主要是指保險企業相對於被保險方的負債水平。從這一角度上來說,在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控制的過程當中,需要以投資資金的負債特點作為首要考量因素,密切投資管理方與產品精算方的聯絡,確保對保單支付特點有充分的認識,在評估保險償付能力的基礎之上,形成合理且可靠的指導性原則。在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的控制工作當中,現階段比較常見的控制策略包括對風險因素的分散、以及對風險因素的轉嫁,這兩個方面。本文即針對相關的控制策略及其實施要點展開詳細分析與闡述。
1、對風險因素的分散措施分析
有關研究人員於1952年首次提出了基於現代證券投資的組合理論。該理論主要以證券投資收益率作為標準,在衡量其方差素數值的基礎上,將其納入對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計量的指標範疇當中。筆者認為:現代證券投資理論的核心思路在於,以投資分散的方式實現對證券投資風險的有效控制。再者,通過對風險因素的分散也能夠達到分散收益的目的。而在組合模式下對風險進行的抵消、以及對衝處理也能夠有助於整個收益水平的均衡化發展。由此可以認識到: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在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控制工作中的應用,其最終目的在於實現收益要素與風險要素的均衡。
在現階段的技術條件支援下,保險企業引入了合理的投資組合管理模式,以一定的風險水平為前提條件,實現投資回報率的最大化。但需注意:投資組合理論應用水平的可靠與穩定還取決於市場容量的規模性和投資品種的共存性。結合相關研究成果來看,資產的組合風險主要有兩方面: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兩者皆與資產收益有明確的相關性關係。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在保險企業證券投資行為的實施過程當中,為了能夠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要求投資者綜合各方因素,選取最合理且科學的投資組合。一般來說為了控制資產投資組合的風險水平,要求兩者之間的負相關性關係表現突出。通過對資產元素的構建,形成有效的資產投資組合,並通過投資結構的多樣化發展,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
2、對風險因素的轉嫁措施分析
在有關風險轉嫁的控制策略落實過程當中,保險企業可以通過對保單的合理應用實現風險元素的轉嫁,也可以通過開發投資連結型產品的方式,以投保方作為物件,實現對風險要素的轉嫁。可以將其歸納為以下兩方面:
1 以保單進行風險的轉嫁
對投資風險進行控制的最有效方法即通過保單實現對風險的轉嫁。在我國現階段壽險市場發展過程中,變額壽險是最為常見的險種之一,它實質是終身壽險的一種形式,主要特點是:保額能伴隨著保費分離賬戶所對應的投資收益變化而產生相應變動。此類變額壽險,其保額會伴隨投資收益水平產生變動,但保險企業往往給此類保單規定最低限制,其保單現金價值與市場變化趨勢下,保費投資市場的實際價值有著正相關關係。從這一角度說,此類保單所對應的投資風險基本轉嫁至了保單持有人方面,保險企業的投資風險得到了較好的控制。
2 以金融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的轉嫁
相對於不確定性的金融風險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以其確定性為特色,保留有利的不確定性,消除不利的不確定性,從而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與規避。現階段以衍生金融工具為載體,消除不利金融風險不確定性的主要工具形式包括:金融期貨、遠期以及互換期這三種類型。而以衍生金融工具為載體,保留有利金融風險不確定性的主要工具形式為金融期權。總之,對投資方而言,通過衍生金融工具的應用積極對風險進行控制,在套期保值基礎上,避免金融風險的不良影響。關鍵的是:投資方還能夠建立在對金融資產價格預期以及經濟形勢預測的基礎上,以金融衍生工具為載體,對整個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優化,達到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收益及效益水平的目的。
3、完善內部工作機制
除從技術角度上對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完善投資水平以及風險管理能力以外,還需要通過對內部機制的完善,使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控制有一個良好的環境作為支援。首先,需要保險企業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證券投資資金比例。隨著資金與股票市場的連線,保險業的閒置資金更多地投入了股票市場中,但伴隨著高收益,也產生了高風險。因此,保險企業必須結合自身的資產水平以及保險產品特徵,制定投資於不同金融資產的比例限額,這是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關鍵措施,避免因投資領域或投資品種過於單一造成的高風險聚集問題;其次,需要構建科學合理的投資管理工作模式。綜合考慮預期收益、風險偏好、資本實力等因素,做出整體風險承擔決策,然後按照一定的原則、程式,將風險總量在不同的證券投資領域內配置,並分別對其限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根據不同領域的風險限額執行情況及時調整風險總額在各領域的風險分配,從而,使風險暴露處於管理層的授權和風險承受能力內。
三、結束語
對於保險企業而言,應當如何把握這樣時代所賦予其的發展契機,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加以拓展,促使保險資金的運用水平及質量得到提升,提高保險資金的風險管理及控制水平,以上均是相關工作人員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所在。總而言之,本文主要針對我國保險企業證券投資風險研究過程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問題做出了簡要的分析與說明,希望能夠為後續相關研究與實踐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定的參考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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