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物件,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商業銀行經營模式可分為兩種,即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混業經營是指金融企業以科學的組織方式在貨幣和資本市場進行多業務、多品種、多方式的交叉經營和服務的總稱。

  混業經營制度的特徵是國家對商業銀行的經營範圍如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業務、短期信貸與長期信貸業務、銀行業務與非銀行業務之間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

  而分業經營是一種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分別設立機構獨立經營業務的經營方式。

  這兩種經營模式各有利弊:分業經營模式以英、美、日等國為代表,綜合分析英、美、日等實行分業經營的國家和地區,發現其在理論和實踐上具有積極作用,能有效地降低整個金融系統執行的風險,它通過限制商業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劃清證券業與銀行業的資金來源,有效地控制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風險和投資風險,從而使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得到控制;能夠集中力量,進行專業化服務;分業經營可使監管部門實行分業管理,促進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分工,明確監管職責,提高監管效能。

  混業經營模式以德國為代表,混業經營模式本身具有分業經營模

  式所缺乏的某些優勢。第一,混業經營模式增強了商業銀行對金融市場變化的適應性。一方面從市場營銷優勢看,它可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從而迅速滿足客戶需求,使客戶享受到整體服務和綜合定價的優惠,同時可根據不同客戶的要求量體裁衣地滿足其定製的金融產品。有利於與客戶建立密切的聯絡。另一方面,從市場收益優勢看。混業經營能使商業銀行根據不同金融業務的市場增長潛力和贏利水平,集中向優勢業務傾斜,提高收入來源,保證整體贏利能力。第二,由於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廣,因此有利於實現其經營規模,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營效率;第三,降低銀行風險。混業經營的銀行能比較全面瞭解、掌握客戶的財務、經營狀況,從而降低了資訊不對稱的程度,能提高貸款和投資的質量,減少經營管理的難度和資金動作的風險。同時,通過資產和負債在各個業務領域中的靈活排程,長、短、固、流等多種匹配、組合,實質性地降低銀行風險,促進穩健經營。

  我國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現狀---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

  我國現階段的經營模式是分業模式。1993年以前實行混業經營。從建國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銀行業在中國金融體系中一直處於主導地位。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開創了證券的發行和流通市場,銀行在資金、人員、技術和組織管理上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1992年下半年開始,伴隨著房地產熱和證券投資熱的出現,各專業銀行都介入了股票、房地產、保險等業務,導致了金融秩序混亂甚至於一度失控的局面。因此,國家於1993年7月開始大力整頓金融秩序,1995

  年5月10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實行銀行、證券、信託、保險業分業管理的基本原則。

  目前我國金融業選擇分業經營模式具有積極的意義及現實需要: 首先,銀證分業經營有利於我國在現階段快速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場體系。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是從銀行與財政分家開始起步的,以後經過了中央銀行與國家專業銀行的分離,國家專業銀行與區域性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發展,銀行業與證券業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三大政策性銀行與專業銀行的分離等幾大關鍵性步驟,從而形成了目前的金融市場體制利格局,實踐證明,這種體制是適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需要的。

  其次,分業經營模式有利於專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和投資銀行的迅速成長。國有專業銀行商業化是金融體制深化改革的難點,而發展投資銀行業,建立資本市場,推進風險與收益較為對稱的直接融資體制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將緩解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難度。同時,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分業經營,有利於減少金融體系的劇烈競爭,給剛剛發展起來的投資銀行提供寬鬆的生長環境。

  第三,從目前看,分業經營有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起步不久,各項法規不健全是個突出缺點。無論在實際操作上、管理上還是在市場監管上,都遠沒有形成有效的執行機制。

  第四,分業經營分散了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一方面分業經營後,商業銀行不再是全國唯一的資金融通主體,高風險的長期資本融資由

  投資銀行來完成。另一方面,由投資銀行實現的企業資本金社會化分散了金融體系的風險。

  雖說分業經營有其一定的優點,但是當前我國銀行業分業經營的必要性與面臨的挑戰。目前,我國銀行業的開放程度還不高,金融市場體系、法律體系還不健全,監管水平低,資本流動性差等許多條件還達不到金融業混業經營條件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分業經營是必然的選擇。因為分業經營有利於國家監管,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而一旦實行混業經營又無法依靠自律、法律機制約束,難以有效控制風險。

  銀行業由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即從傳統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傳統業務向證券、投資、保險業務滲透成為全能銀行,是當今世界金融領域發展的一大趨勢。實行混業經營是我國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

  雖然現階段我國存在分業經營的現實合理性,但隨著我國經濟進一步市場化、國際化的挑戰,混業經營模式本身具有優勢和科學合理性,要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制度進行制度創新,順應國際金融業發展的潮流,向混業經營的全能制銀行發展,以實現制度創新所帶來的潛在利潤。在全球金融一體化背景下,各國紛紛走向混業經營已是大勢所趨。我們不能脫離這一既成事實來論證分業經營在我國的優越性和混業經營在我國的危險性。我國商業銀行實行混業經營不僅是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競爭、適應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使商業銀行自我完善和發展以及推動我國市場經濟向前發展的必然要求。

  論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

  客戶可根據需要在我行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結算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存入用於日常結算、提取備用金等使用的資金,該帳戶內資金可隨時存取。活期存款帳戶按照結息日清戶口掛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本金元以下尾數不計息。單位活期存款一般按季計息。

  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企業或批文/登記證書正本非企業及影印件;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及影印件;

  3、稅務登記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正本及影印件;

  4、法人代表/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或經辦人身份證、法人代表/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和授權書;

  5、財務人員會計證影印件;

  6、單位財務專用章、有權人名章及公章;

  7、如經營地與註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客戶,需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還應出具註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證明;

  8、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1、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2、基本存款帳戶開戶登記證;

  3、因向銀行借款需要開立的出具借款合同;

  4、異地借款需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帳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5、因其他結算需要開立的出具有關證明。

  開立臨時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1、臨時機構: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2、註冊驗資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3、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登記證;

  4、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營業執照正本、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基本存款帳戶開戶登記證;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開立專用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1、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所需資料;

  2、基本存款帳戶開戶登記證;

  3、根據人民銀行規定的相應主管部門批文或證明;

  4、其他人民銀行未規定而按有關規定需要開立的,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檔案;

  5、合格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需開立專用存款帳戶的: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覆檔案開立人民幣特殊帳戶;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帳戶;

  6、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需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帳戶的,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論商業銀行的特徵

  1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一樣,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它也具有從事業務經營所需要的自有資本,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它與其他企業一樣,以

  利潤為目標。

  2商業銀行又是不同於一般工商企業的特殊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於經營物件的差異。工商企業經營的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而商業銀行是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物件,經營的是特殊商品…一貨幣和貨幣資本。經營內容包括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運動有關的或者與之相聯絡的金融服務。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是工商企業經營的條件。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使商業銀行成為一種特殊的企業——金融企業。

  3商業銀行與專業銀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面,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而專業銀行只集中經營指定範圍內的業務和提供專門服務。隨著西方各國金融管制的放鬆,專業銀行的業

  我國的商業銀行務經營範圍也在不斷擴大,但與商業銀行相比,仍差距甚遠;商業銀行在業務

  我國的商業銀行主要包括:經營上具有優勢。

  5家大型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12家中小型商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渤海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

  其餘還有137家城市商業銀行和約203家農村商業銀行其中約16家正在籌建,所有農村合作銀行均要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外加郵政儲蓄銀行。

  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開業以來,截至2011年5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536家,其中已開業4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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