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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金融在現代經濟中處於核心地位,經濟全球化和國際金融市場一體化程序的不斷加快對金融人才的需求結構和素質要求產生了重大影響。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迴圈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援與創新
一、迴圈經濟發展與金融支援、創新的關係
1.迴圈經濟發展的簡述
迴圈經濟最早為美國經濟學家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其理論主張為:面對經濟發展,要迴圈使用各種資源,使這種迴圈式的經濟模式轉變過去單程的經濟發展模式,這一理論成為後來迴圈經濟發展的理論基礎。經過發展,迴圈經濟的概念為:資源消耗和環境汙染關係的探究,在發展成熟的市場機制基礎之上,使資源得到高效利用,並以此增強環境保護,達到節約資源、利用資源、迴圈使用的日的。資源利用一方面要滿足利一會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在整個經濟體基礎上實現低投入、低排放、低開採、高收入。
2.迴圈經濟發展與金融支援、創新的關係
首先,迴圈經濟本身具有綜合性,並且投入成本高,在發展的過程中每一個發展階段都需要有大量的資金投入,在市場經濟制度之下,金融體系的形成、發展是在金融創新的外表下出現的,這就是迴圈經濟發展的基礎,迴圈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援來源於此,所以,迴圈經濟發展的助力之一為金融創新。
其次,迴圈經濟想要獲得持續發展,既要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又要完善經濟發展的方式,以此使經濟體制得到升級,並在此過程中得到金融資源的積累與擴充套件。在金融環境下迴圈經濟發展一方面可以促進基金流通順暢,市場優化發展,並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可以加速金融資源的創新以及市場上存在的資源整合。
由此可以看出,迴圈經濟與金融之間的關係是緊密相關的,金融的支出與創新是迴圈經濟得以發展的關鍵,迴圈經濟的發展是金融發展與創新的動力,兩者在促進市場發展過程中缺一不可、密不可分。
二、金融支援迴圈經濟出現的問題
1.政府重視程度不夠
從國家的角度來看,由於我國迴圈經濟發展起步較晚,曰前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支援迴圈經濟體系,而迴圈經濟產業化的政策支援還沒有形成具體的發展模式,專門性的金融政策至今還沒有形成建制。我國雖然積極發展迴圈經濟,但是並沒有將其視為一個整體,還原於整個經濟體系之中,制定相關的政策。日前已經形成的融資體制是在外部環境的刺激下而被動形成的,並不健全,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之下形成的金融機構很難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2.給予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注失衡
曰前,就金融業所擁有的監管與執行體制,沒有更多精力承擔由於環境變化所帶來的社會負擔。另外,金融業更加註重款項的安全性、收效成果、資金流動等內容,這就使迴圈經濟的發展環境籠罩在不利的金融環境之下。金融行業更關注經濟效益而社會效益被忽視,這就使得商業金融環境下的迴圈經濟很難形成相應的市場執行體制,迴圈經濟的發展渠道受阻。
3.金融機構下的迴圈經濟發展方面單一
金融機構支援迴圈經濟不是全方位的,而是有選擇性的,主要有農業、發電,對於新產業、技術含量高的行業未被覆蓋,這就使得一些行業的能源使用效率、回收率低。
三、迴圈經濟發展的金融創新措施
1.加大政府關注
政府的導向是一種牽引,能夠形成一種潮流、一種激勵。迴圈經濟是一項長期、複雜的全面且系統的工程,如果政府放任自流,沒有巨集觀調控就會減緩迴圈經濟的發展速度,這與世界發展大勢不符,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政府要明確迴圈經濟的概念與含義,不斷更新人們的觀念,從多個方面同時對迴圈經濟加以完善,利用政府的強制、福利等於段合理引導,以此來支援金融創新的發展。
2.建立健全金融市場機制 市場機制、市場內外環境是金融創新的外部條件,只有外部條件良好才會促進金融創新的發展。正使因為迴圈經濟的發展週期長,並且需要的資金多,伴隨的風險高,這就使得資金供需關係制約著金融行業的發展,要打破這樣的困難,必須建立健全金融市場機制,為金融創新奠定基礎,以此來促進迴圈經濟的發展。第一,金融行業要重視激勵機制的健全。用獎勵機制調動各個企業參與迴圈經濟的建設之中,彙集更多的金融支援。第二,建立創新機制。發展角度的創新理念之下,政府設立基金,並由金融機構組織技術創新,又指定單位提供貸款,為科技創新提供金融支援,為迴圈經濟發展奠定基礎。第三,形成風險防範機制。金融機構可以設立或者組織風險投資基金,還可以購買迴圈經濟發展所必要的債券、股票等,分散迴圈經濟發展的風險,控制風險發生後的損失。
3.挖掘融資渠道的作用
直接融資可以完善企業結構,招攬對迴圈經濟具有熱情的企業。利用資本工具、股票等的優點,並結合先進技術、放鬆對企業最高資金數額的限制等措施促進金融市場走向成熟,形成一批效益好、發展健康的迴圈經濟企業,以此來加速迴圈經濟的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金融背景之下,迴圈經濟發展、金融支援與創新是時代發展的要求,我們要積極探索,建立效率更高的政策策略,協凋巨集觀微觀調控的關係、金融內部外部的關係,促進金融發展、迴圈經濟發展。
篇2
談金融統計中金融資產分類標準及改進
金融資產的分類是金融統計工作中的關鍵環節。在國際通行的各種統計規範中,金融資產分類也是重要關注點。充分認識我國金融資產分類調整詳細方向,是確保金融統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
一、金融資產分類的重要意義
在金融活動的分析和參與中,對金融資產的分類一向是重要的內容之一。金融分類能夠有效的幫助金融從業者在處理金融統計問題中的各類問題,促進金融分類的完善化和精確化。分類金融資產的原因在於:一是它關係到金融資產以及負債數額的計算;二是作為資產結構的風險性、流動性評估的依據;三是它也是金融從業公司會計報表製作的依據。 對於金融資產分類,需要根據使用報表的實際需求來考慮分類的方法,在一些情況下需要更加詳細的報告,而對於一些業務面比較廣泛的公司而言,對於一些新生的金融工具的分類以及對於金融工具更加細緻的劃分就顯得尤為必要。
二、93SNA和2000MFS兩大標準之間的對比
2000MFS和93SNA在金融資產分類上並沒有根本性區別。MFS在金融資產這個本質概念的含義上沒有做出改變,也就是“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即為一切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交易,具有顯示價格和未來股價的金融工具的統稱。”兩者的金融資產分類標準也沒有區別。兩者的實際區別為,MFS在金融資產的分類上更加具體,同時也做出了更多的補充與完善,對於存款、金融衍生產品、回購協議等新生分類作出了進一步補充。
具體來看,兩者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存在著區別,SNA在分類的型別上顯得較多,對於金融資產的大類劃分上將金融資產和負債簡單的分為七種,分別是: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流動資金、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貸款、股票或其他權益、保險專門準備金、其他應收應付賬款。SNA對於一些大類劃分增加了更加詳細的劃分,對於保險專門準備金而言,分為投資者對養老保險或保險準備金的所有部分、預付費用和索賠準備,對於貸款和債券則將其依據實踐加以分類。
MFS在分類上除了分類細化也有著其他的變化,增加了回購協議和證券出借、金融衍生產品、本幣與外幣存款、其他非貸款資產等分類。其它改變有如下幾點:首先是分出了新的金融衍生品類別,並對其進行了詳細的分類;其次是債券的分類被進行了細化,增加了新的債券分類方法,分類更加精細與科學,對於其型別加以劃分為長期債權、短期債券、抵押擔保債券和其他衍生債券;再次是對於股票的劃分,對於金融性公司的股票以及其他股權負債方的資產在記錄上一同記錄,再根據其具體情況按照股權投資、留存收益、各類準備金、價值調整等型別分別劃分型別;最後MFS對於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加以收錄,在總體上顯得更為精密。
三、SNA2008對金融資產分類方面的改進
93SNA對金融核算體系而言是一件重大更改。93SNA對於全部的金融衍生工具都作為金融資產加以考慮,並根據其具體特性加以分類。
在此基礎上,2008年推出的《貨幣與金融統計編制指南2008》又加以擴充套件,僱員股票期權也被計入,將此分類變為“金融衍生工具和僱員股票期權”,並根據其功能將其劃分為期權和遠期。其在金融資產分類上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在資產的分類變得更加詳細,對非股票證券、貸款、股票和其他股權、保險技術準備金、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應收應付賬戶這五類資產完善更改其定義,同時也對這幾類分類的二次分類進行了概念更改和詳細化。
現階段,SNA2008已正式頒佈,它對金融資產分類的更改與補充顯得更加細緻精密。具體情況包括:對於一級分類的數量增加了,變為八個;對於股票以外的證券這個顯得不明確的概念改變為債務證券這個分類其內容與定義並未改變;股票和其他權益被改為權益和投資基金股票的稱呼,而權益的概念包括上市與非上市股票,投資基金股票則作為一類單獨的金融資產被劃分出去;保險專門準備金的概念被擴大化變為“保險、養卹金和標準擔保計劃”。
四、我國目前金融分類實施現狀
就日前來說,我國在金融資產分類的劃分中還是比較落後的。雖然新興的金融工具已經出現於市場上,在各類金融資產統計的分類中卻並不能得到準確的反映,這就是顯而易見影響到了金融資產統計工作的開展。而雖說一般對新型工具也有著一定的統計記錄,但其歸屬尚不明確,不能正確的確定其作用與型別。 一方面,在金融分類上並不嚴謹。根據日前我國的財務準則,企業或金融機構所持有的債券既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又可能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甚至還有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不同的類別計量方法完全不同,會導致不能準確計量財務情況,而準則對這一點沒有明確規定。對於來自二級市場然而持有者打算長期持有的股權資產,也具備屬於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兩種不同類別的特性,雖然說這種問題並不常見,但是就造成了可以通過簡單的計劃改變金融統計情況的問題,顯示了目前我國的金融準則還不夠嚴謹,不能完全應對所有情況的不利現狀。
另一方面,日前也存在著金融資產統計中的核算範圍問題。根據相關法規,金融統計包括在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監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活動,但這一標準在實際中執行並不如人意,對市場上實際的金融活動來說,審批和監管的日標是在不斷變化的,這也造成金融統計和核算對於不斷髮生的變化也要跟隨變化。
對於我國目前的金融統計情況而言,要加強對國際標準的認識與瞭解,同時對於各種業務情況精熟於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靈巧的運用金融分類標準,但也不能違背法律與法規。
最後,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不斷髮展,不斷根據國際標準完善金融資產分類體系,把握國際業界金融產品與型別的不斷變化,加強對各類分類本質的認識,促進金融市場的不斷髮展和完善。
五、結語
金融資產分類具有變化性,在對金融資產分類的認識中,要不斷的與國際化接軌。對於分類的確認是日前工作的重點,對於不同的分類加以注意,更好的為統計目標所服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於金融統計分類的新修正相比於過去的標準更好的反映了國際金融市場局勢的變化,更好地指導了金融統計工作的進行,對於我國優化金融體系有著巨大的作用與幫助。對於金融從業人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金融行業從業人員需要增加對業界的認識與瞭解,對於業界的新趨勢新情況加強認識,增加了解,從而更好地將理論與技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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