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不公平現象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社會越來越呈現多樣化、多元化,各種社會問題、社會矛盾也隨之出現,尤其是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存在著的不同程度的社會不公平現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中國社會不公平現狀分析

  【摘要】面對二十多年的經濟建設,中國從整個國民經濟到普通民眾的發展都飛越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在享受快速發展成功的同時,不可避免的出現了諸多的“社會發展副作用”,或者說是“經濟發展失靈帶來的負產品”。這其間社會不公平問題又是首當其衝,本文正是基於此在分析當前中國社會不公平的現狀和探索出現這種情況下,對國家政治體系構建中成本的影響。

  關鍵詞:國民經濟 社會公平 政治體系 成本

  一、中國當前社會不公平現狀分析

  在探討社會不公平這一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收入分配不公,另一個是收入差距過大。收入分配不公更多的是強調收入分配機會和過程的不平等,而收入分配差距過大更多的是反映收入分配結果的不平等。收入分配不公在很大程度上又導致了收入分配差距過大,並使這個差距不斷加大。在當前中國社會不公平收入分配的不公又表現在橫向和縱向的不公平上,橫向主要是產業間的不公,第二產業收益落後於第三產業,第一產業又落後第二產業的產業分配局面一步步定格在國民經濟的發展體系中,最明顯的差別就是城鄉差別的進一步拉大。農民不如工人,工人不如“賣笑者”, “笑貧不笑娼”的另類解釋可以在這裡驗證;縱向的分配不公是東部和西部由於國民經濟發展的收益更多留在了東部,西部只是一味的“輸血” ,而營養又遠遠沒有跟上,東西差距也在一步步拉大,而在地區差異的城鄉居民的分配不公又是最突出的表現了。

  二、社會長期不公平可能帶來的結果

  1、抵禦重大公共危機能力的消弱

  社會不公平和收入不配的不公首先帶來的就是抵禦重大公共危機能力的消弱,當我們面對2003年那場“非典”時期,試想那如果爆發在一個不發達的省份或者地區是,普通低收入的民眾如何能夠向北京那樣抵禦 重大公共危機,但靠援助或者救助恐怕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實質問題。這將是社會不公和收入分配不公加大後,首先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就是抵禦重大公共危機成本的巨大化。

  2、社會發展成本的加大。

  社會不公和收入分配失衡可能導致的第二個後果就是極易引發社會動盪,尤其長期將大量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後,隨著這種局面的長期得不到解決後,社會和經濟動盪 必將爆發,此時社會發展的成本將不可避免的加大,額外的社會成本和經濟的外部性都將來耗費大量有限的生產要素,這必將減少了投入正常的社會發展的需求數量。

  3、國家政治體系構建的成本加大與收益失衡

  而以上兩個由於社會不公引起的結果最終導致的結果將是國家政治體系構建的成本與收益的嚴重失衡。一個國家政治體系構建的基礎就是能夠為社會和經濟的正常發展提供一個外在的管理和引導體系。可在社會問題日益加劇的局面下,國家政治體系必須面臨著改革或者變革,這對於中國追求穩定發展的長期戰略將是致命和不能接受的。尤其我們在從國家政治體系構建的成本和收益的均衡角度出發,政治體系構建的宗旨首先是“不與民爭利,而是讓利與民”,但是每一次國家政治體系的構建必將是一個重新分配社會財富的過程,追求改革和變革的成本和收益的均衡。

  所以正是這種國家政治體系構建成本的巨大,也不可能接受我們進行政治體系的重建。

  三、社會不公平的原因分析

  1、分配體系對過分強調發展呈現出滯後性

  中國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提出“發展是硬道理”、“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經濟增長成為政府的主要目標,收入差距開始產生。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快速增長,相應的收入分配製度卻沒有建立起來,社會中存在著很多暴富的機會,政府一直沒有采取有效方法改善這種局面,導致人們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由此可見,收入分配製度的不健全是引起現階段收入差距過大的重要原因。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要想改善收入差距過大的現象,就要推進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從產生問題的源頭抓起。沒有搞清楚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過大之間的因果聯絡,不能真正地解決好收入分配製度中存在的不平等問題,只是為了縮小差距而縮小差距,很難達到預期效果,也很難真正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

  2、國家政治體系構建帶來的附加成本

  首先政府體制缺乏制衡機制,行政權力轉變成不平等收入的“神奇魔杖”。

  “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是引發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自改革開放以後,政府一直積極推進經濟體制的轉軌,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越來越重要,但計劃經濟的慣性仍然存在,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仍不完備,政府在資源配置中仍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些擁有行政權力的政府官員,並不把自己作為市場經濟的服務者,而是作為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權利,向企業尋取租金,提供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他們同時還想方設法阻礙政府體制的深化改革,努力維持對經濟行為的行政干預,不斷尋找制度的空子獲得非法收入,聚集財富。“權錢交易”成為部分政府官員收入的重要來源。

  “權錢交易”行為的存在,造成了收入分配製度的嚴重不平等,人們付出同樣的工作量,就因為佔據比較重要的部門,擁有行政權力,就比其他人的實際收入高出很多,會造成人們心理的失衡。人們都會爭取進入行政權力大的部門,一旦進入就會想方設法使用權力,獲得大量非正常收入。那些擁有權力相對較少的人們會盡力擴大行政權利,處處設卡。那些處在政府之外的人們,會有不滿情緒,怨聲載道。最終導致基於行政權力的非市場化分配成為分配製度的一種主導,正常的收入分配既不能體現人們的付出,也不能反映人們的實際收入差異。

  其次行政壟斷,加大了壟斷利潤成為不平等收入的“合法利器”,進一步構成國家政治體系的構建成本。

  通過行政壟斷獲得壟斷利潤,然後再將利潤轉化為個人的收入,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又一個重要原因。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政府逐步放開很多領域的經營權,促進市場競爭,但在某些行業政府的行政壟斷仍然嚴重干擾甚至限制市場的作用,造成許多不平等競爭現象。電信、電力、鐵路運輸、自來水等行業,政府控制著大量資源,進入門檻很高,通過行政力量進行壟斷經營,獲得高額的壟斷利潤。以中國電信為例,在沒有引入其他電信運營商之前,電話的初裝費需要5000 元,而隨著中國聯通等公司的成立初裝費就取消了,可見壟斷利潤之高。這些行政壟斷部門和企業中的成員,將企業獲得的壟斷利潤轉化為自身的高額收入,甚至有的成員還將企業消費轉化為個人消費。據統計,2001年行業收入水平前四位的是金融保險、電力、電訊、交通運輸,這些行業職工收入水平比全國平均收入水平高出30%左右。

  行政壟斷的存在,造成了收入分配的嚴重不平等,這些行業中的員工,不用擔心企業的虧損,無論工作的努力程度如何,都可以享受壟斷利潤,獲得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收入。而市場中的其他企業無論付出多大努力,都只能獲得市場競爭後的正常利潤,員工也只能得到正常的收入水平。這就導致行政壟斷行業的員工和其他企業的員工,在收入分配之初就處在不平等的地位,非市場化的因素成為他們收入差異的主導。

  再次,社會機會不平等是收入不平等的“領航員”。

  人們獲得收入的機會不均等是引發收入分配不公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人們在獲得收入之前,就已經處在不同的起點,面對不同的機會,必然會導致人們收入的不平等。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伴隨經濟的起飛,只有部分人可以首先佔據稀缺資源富裕起來,他們一旦起步將佔據更多的資源,而更多的人尤其是農民在經濟發展中處在後發位置,這時政府是否可以協調資源,給每個人提供一個平等發展的機會變得至關重要。然而,現階段政府在很多方面的工作還不到位,人們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融資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機會不均等。以教育為例,現階段我國仍然沒有實現全面的義務教育,很多地方的人們缺乏基礎教育,這就導致這些人缺乏競爭力,收入自然得不到提高。以就業為例,現階段我國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使大量農民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樣選擇工作,只能從事那些“髒、累、苦、險”的工作,收入自然無法與城市居民相比。再以融資為例,現階段銀行等金融機構都願意給大企業提供資金,而小企業、農產很難得到貸款,只能小本經營原地打轉。

  人們獲得資源的機會不均等,造成了收入分配製度的嚴重不平等,一部分人由於先發優勢佔據著大量資源,於是獲得了更多的機會,總是得到高額收入,而另一部分卻由於得不到平等的機會,總是處在收入水平的底部,而且無論他們多麼努力都很難達到機會擁有者的收入水平。這就導致機會不平等成為決定這兩部分人收入差別的主要因素,與市場化的分配製度背道而馳。

  最後,城鄉二元經濟發展結構的發展是社會不公的“絆腳石”。

  犧牲農村來換取城市的二元經濟體制,是我們中國今二十年發展的主基調,以遠遠低於成本的農村生產要素來換取城市工業化的發展,帶動了中國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正是這種犧牲農村的發展體制,我們帶來的附件成本開始一步步顯現,“三農問題”的長時間無法妥善解決,不當會對我們的經濟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更對我們的社會能否安定也是一個問號。

  四、解決社會不公平的良方何在

  1、完善國家政治體制構建是“第一劑”良藥

  針對各種尋租行為和腐敗現象對收入分配製度的衝擊,政府只有通過自身的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從配置資源的各個領域退出,才可以從根本上避免行政權力轉化為不平等收入,完善收入分配製度。政府在推行政府體制改革時,必然會遇到來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因此,改革必然會經歷一個長期而艱鉅的過程,政府必須堅定目標將改革推行到底。具體來講,政府需要做好兩件事情,一方面,政府要向服務型政府的方向發展,逐步取消各種行政審批權,徹底清除計劃經濟殘留思想的影響,進行市場化操作,減少政府官員尋租的機會;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提高腐敗及其他非法行為的成本,阻截尋租行為的發生,防止“權錢交易”的非法收入逍遙法外,維護正常的分配秩序。2、消除行業壟斷是一副必備“猛藥”

  針對行政壟斷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政府只有不斷消除對非自然壟斷性行業的行政壟斷,引入競爭,積極推進市場化程序,才可以打破壟斷利潤,使所有人處在相同的收入分配起點,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由於目前存在行政壟斷的行業都是一些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涉及的企業、員工眾多,因此改革要循序漸進,一下拿走所有人的超額收益會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反抗。具體來講,政府要做好以下幾件事,一是加強壟斷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通過企業內部機制規範收入分配行為;二是制定消除壟斷引入競爭的法律法規,監督和約束企業行為,確保良好的外部競爭環境;三是加強對特殊行業的監管,審計企業利潤,規範員工收入,完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徵收。

  3、實現社會發展機會均等是“常備良藥”

  要想改變機會不均等帶來的人們收入的不平等,僅僅依靠沒有得到公平對待的人們進行呼籲,或者期待機會擁有者主動放棄一些不平等的機會是不現實的,政府必須加大投入力度,促進各項制度的完善,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機會,這也正是政府的職能所在。具體來講,政府要做好以下幾件事,一是積極推動全國義務教育的普及,確保所有人擁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二是逐步取消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為農民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三是加快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逐步實現所有人擁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機會;四是進一步完善投融資體制,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融資機會。

  4、重視落後地區經濟發展策略,是長期服用的“大補丸”

  首先,落後地區經濟發展制度創新是一項長期工作。尤其是面對農村經濟,積極開展農村稅費改革,大量減免農村稅費,發展農村經濟,進一步實現農民增收目標。同時在落後地區加大公共支出制度,通過補貼、救濟來實現“先輸血、後造血”的發展思路。

  其次,完善落後地區社會保障體系。通過財政補貼和商業運作,對渠道、多元化的解決落後地區基本的社會保障。比如對農村商業保險從私人商品向公共產品的創新轉變等等。

  最後,必須完善法律體系,保障國家政策制定的利益走向和社會收益的有效實現,從根本上保障社會公平實現的可預見性。

  結 論

  只有通過最深刻的認識到當前中國社會公平的現實和現狀,從源頭上-政治體系的科學構建上來解決存在的問題,我們的社會發展才會真正走上一條良性之路,我們追求的共同富裕和實現“三個代表”的目標才會成真。

  參考文獻:

  1.周文興,《中國:收入分配不平等與經濟增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3月

  2.薩繆爾森,《經濟學》,華夏出版社,2000年第16版

  3.李世傑,《發展經濟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

  範文二:學校教育過程中不公平現象原因分析及對策

  教育公平最初是作為一種理想被提出的,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雅典的公民教育和我國古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有教無類”的思想。教育公平作為一個基本理念,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其內容也在不斷地發展、深化。主要有三方面內涵:教育起點上的公平,即人學機會的均等;教育過程中的公平,即以公平方式來對待每一個不同的人的教育活動;教育目標上的公平,即教育效果的公平。其中,教育起點上的公平是基礎,教育過程中的公平是保證,教育目標上的公平是前二者的歸宿。人類在追求教育公平的過程中,教育的不公平始終存在著。學校是一個微型化的社會,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的互動構成了教育活動。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教育公平的追求發展到對學校教育過程中公平的追求上來,教育公平的理念在學校教育過程中的體現,不僅僅是教育資源的公平投入,教師的態度、責任心、敬業精神、對學生的尊重、教育觀念和教育方法等,都對學生的權利以及學生的心理、人格、學業成績等產生重要影響。本文試對學校教育過程中的不公平現象作初步分析,力求找出相應的對策。

  一、學校教育過程中的不公平現象

  學校教育過程中的不公平現象,指的是在學校教育過程中,違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偏離教育促進受教育者適應未來生活的教育目的,漠視學生在教育中的地位和獨立人格,以非民主的教育方式和手段,不能公平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目前我國中小學校教育中存在的不公平現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重點學校的設立,重點班的舉辦,以及近幾年“高價生”現象的出現,引起社會上多數人特別是工薪階層和農民的不滿。這些現象與基礎教育的性質相悖,體現出了學校教育發展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學校教育發展的不和諧,使同樣的學生不能受到相同的教育。

  2 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課堂參與機會不公平。目前我國課堂教學中普遍採用的是班級授課制,課堂中的交往多由教師發起。教師在課堂中的支配地位,使師生交往帶有更多主觀選擇性,學生參與交往過程多半是被動的和反應性的,教師傾向於頻繁地叫自己認為最滿意的學生回答問題。布羅菲和古德對4個一年級的老師對待“優等生”和“差生”的行為進行了研究。研究報告表明,這些教師與不同成績的學生接觸的頻率沒有多大差別,但在質上則有著重大的不同。當“優等生”回答正確時,他們得到表揚的機會,是“差生”回答正確後受到表揚的兩倍;而“差生”回答錯誤時,極有可能受到批評。比較而言,“差生”受到批評的可能,是“優等生”受到批評的三倍。當“優等生”和“差生”在回答不出來問題或回答錯誤時,教師願意繼續花在“優等生”身上的功夫是“差生”的兩倍。

  3 教師編排座位造成的不公平。教師在編排座位時為部分學生“優先定位”,使學生享受座位特權。根據物理學原理的場理論,場對周圍影響強度的大小取決於距離場源的遠近。我國目前的班級規模一般較大,座位一般採用“秧田型”編排方式,前排與後排的學生接受教師影響的效果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教師總是習慣於安排那些學習成績好、家庭社會地位高或與自己有著特殊社會關係的學生坐在靠近講臺的座位,而把那些成績較差和教師心目中所謂“不聽話”的孩子放在後排,教師對他們管理較少,與之交往較少,基本排除在教學之外,成為“被遺忘的角落”。

  4 教師拔高教學要求,人為製造“學習差生”。“學習差生”指的是經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平常考查、期中考試有3門主科總評不及格者。近年來,“學習差生”比率不斷上升並且分化時間逐年提前,這與心理學研究的約有3%的弱智兒童資料不符。學生在教師製造的偏難題海中原有的知識結構被打亂,焦慮不適,思維受阻,繼而自暴自棄,並被貼上“學習差生標籤”。這在紀律、學習態度較好而智力中等的女生中更為明顯。

  5 教學目標的不當定位造成了教育教學中的不公平。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往往面對學習成績好、發展程度較高的一部分學生,依據他們的表現規定課堂教學內容的深淺程度、教學方法和步驟。教師關注他們的課堂反應、對教學內容是否理解、教學進度是否適中、教學方法的應用是否合理等,而忽略了其他學生的需要。

  6 處罰造成的不公平。改革開放20多年來,教育的規模、培養能力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素質教育的推進也取得了成效。但教育的內在品質並沒有獲得根本的改善,教育的主體性和人在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仍未真正確立。中小學校存在著漠視學生權利、侵害學生權利的各種現象,有的甚至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一位兒童心理學專家指出:“肉體上的創傷有藥可醫,然而心靈的創傷會伴隨孩子的一生。”應該引起教師們的深刻反省和思考。

  7 “因財施教”造成的不公平。部分教師為追求個人私利,對那些家庭經濟狀況優越而且能為自身帶來更多“回報”的學生施以差別對待,在課堂上給更多的參與機會,課堂提問中表現出更多的耐心,課堂評價上也帶有更多的激勵。而對那些經濟背景、家庭狀況較差的學生,相對關愛耍少得多,交往的方式也相對簡單,對這些學生的問題表現出更多的不耐煩,課堂中的評價也以貶抑為多。

  8 對班幹部管理不當造成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不公平。從班級管理角度講,設定班幹部是為了幫助班主任進行更好的管理,更好地服務於學生。可現實情況往往並非如此。某些班幹部憑藉自身的特殊條件,形成了學生中的“貴族階層”。他們能從教師那裡獲得更多的好處,常常受到教師的偏愛和袒護。

  二、教育教學過程中不公平現象產生的原因分析

  1 學校領導和教師的公平觀念薄弱,對教育公平性認識模糊。長期以來,人們對教育公平的認識,僅僅侷限於人學機會和教育資源的佔用方面,認為每個學生只要有相同的入學機會,佔有相同的教育資源,便會受到同等的教育。這實際上是對教學這一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缺乏深入的認識,忽視了教育教學過程中制約教育公平實現的一系列複雜的主觀因素,由此導致了人們對課堂教學不公平的漠視。

  2 社會教育評價體制的偏差。當前,大力推行素質教育,實施創新教育成了教育的主流。然而多年來形成的應試教育觀念、體制及評價標準,在現實的教育教學中仍有深刻影響。長期以來,我國的招生就業制度在實踐結果上,使社會、家長過分關注教育的選拔功能,教師仍然較多地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考試分數。對他們來說,成功的教育不在於是否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而在於某地區、某學校甚至某個班的升學率有多高;教師的優秀與否,不在於他是否促進學生髮展,而在於他的學生有多少能升學。全社會對教育缺乏一套科學的合理有效的量化評價體系。多數學校把升學率與教師的職稱、工資以及住房等福利待遇掛鉤。在這種評價體制下,教師一心苦教、學生一心苦學。以追求高升學率為教育目的,就難免會滋生教育不公平現象。

  3 教師的個人修養與個人素質水平參差不齊。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處於主導地位,課堂教學公平與否與教師個人關係密切。從總體上說,我國中小學教師的整體修養水平在不斷提高。由於受教育程度以及目前教師地位、福利待遇等因素的影響,教師群體的素質差異懸殊,尤其是職業道德素質水平參差不齊,難免會有部分教師採用陳舊的不合理的教育教學方式對待學生,約束或窒息了學生的好奇心、創造力和學習能力,成為妨礙教育公平的重要的主觀因素。

  4 教師法律意識淡薄。我國為保證教育的公正與公平,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先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與法規,如《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但由於教師法律意識不強,往往執行不力或濫用權力,甚至出現侵害學生權利的違法現象。

  5 社會人際關係的影響。學校是存在於社會中的組織,班級是學校組織中的基本單位,學校的社會因素與社會功能及教育功能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在班級中。課堂與外部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外部社會的因素必然會以各種途徑、各種方式對學校的課堂教學施加或發生影響。教師處在親情、朋友、經濟、利益等種種關係包圍之中。有些學生家長為了讓孩子在班級中有更多的發展機會,給教師送禮或行賄,使師生交往出現功利性和商業性傾向,造成教育行為的不公平。

  三、解決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不公平現象的對策

  1 改變傳統教育教學中的評價體制,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構建科學的評價體系。教育教學評價體制,是學校教育教學的導向,直接影響到教師對待學生的方式,直接涉及到學校教育教學的公平。素質教育以所有學生的全面發展為目標,以未來社會對現代人才素質的要求為依據,強調學生的主體性和參與性,善於啟發學生思維,不搞權威教學,既注重書本知識,又致力於學生能力培養和潛能開發。因此,教育教學評價改革必須以素質教育思想為指導,以全面發展的教育來代替精英教育,改變傳統的“分數至上”的評價體制,取消各種以分數排序、評優的做法,避免給教師和學生施加壓力,淡化師生“分數至上”“升學率至上”的觀念。

  2 改革教學組織形式,大力推行小班化教學,實施分層教學。推行小班化教學,有利於在有限的空間內能夠照顧到課堂中的大多數,發揮教育的最大功能,使每個學生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避免因班級授課制班額人數過大而造成的教育的不公平現象。實施分層教學,可避免因學生個體發展的差異而造成的顧此失彼的現象,使教學能夠真正面向全體學生,激發各個層次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3 全面提高教師的個人素質,樹立正確的學生觀。應該切實加強師資培訓,尤其是師德教育,以現代教育改革精神,幫助教師形成新的職業理念,樹立民主、公平的職業道德觀,理解、尊重學生,為每個學生提供表現、創造和成功的機會,使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得到生動活潑、主動和諧的發展。在培訓過程中,不僅要提高教師的基本的施教技能,更要幫助老師更新和充實心理學知識、法律知識、教育學知識。

  4 重視教育公平理論研究,提高教育管理人員公平意識。由於社會的權利意識、經濟意識等已經滲透到教育領域,一些教師存在著對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的不公平對待,造成教育過程中的“馬太效應”。因此,應重視對教師進行公平意識的培養,給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養程度不同的學生以公平的對待,逐步實現教育過程的公平。

  5 建立完備的教育法制,是實現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國家應該進一步完善教育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時,應該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教育法律法規,司法部門進行督察,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由於教育教學過程中所包含的條件和某些因素的不可控制性,決定了課堂教學不公平的廣泛性和深刻性,也決定了充分實現教育教學公平的艱鉅性和長遠性。應當相信,隨著人們民主公平意識的進一步加強和教育教學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教育不公平的現象將會得到切實的糾正,保證每個受教育的學生得到公平的和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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