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語用學視角下的勞倫斯小說語言特色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論文關鍵詞:勞倫斯小說 語言特色 順應論 語用分析
論文摘要本文從語用順應論的視角對英國著名小說家、詩人勞倫斯的著名小說《兒子與情人》中的若干片段做相關的語言分析。分析表明,勞倫斯小說中極具創造性的、鮮明的語言特色是作者借小說中的人物之口,對交際背景和情景進行順應的結果,有助於其文學主題的表達。
一 引言
語用學是近年來興起的一門語言學的分支學科,它是研究特定的語境下語言的使用和理解的學問。語用學除了已有的幾個研究視角以外,如哲學語用學、新格賴斯語用學、認知語用學、互動語用學和社交語用學,最近又有人提出了新的理論,即Verschueren的順應論。(於國棟,2004;Verschueren,1999)該理論指出,語言的使用過程是一個語言使用者基於語言內部和外部的原因而在不同的意識水平上不斷地進行語言選擇的過程,其中包括語言形式和語言策略的選擇;人類之所以能在語言使用過程中進行語言選擇,是因為我們的自然語言具有三個本質特徵:變異性、商討性和順應性。這三個特徵是人類自然語言的基本屬性,它們使得人類能夠動態地使用語言。變異性指的是人類語言可供選擇的多種可能性,而且這些選項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商討性講的是人類做出的選擇不是機械的,也不是按照嚴格的形式和功能的關係做出的,而是所有的選擇都是在高度靈活的原則和策略的指導下做出的。語言的變異性蘊涵著語言使用的不確定性,但是不確定性並不會影響我們交際的成功,因為人類的語言還具有順應性。順應性指的是使人類能夠從所有可能的選項中做出商討性的語言選擇,從而使交際接近或達到成功的語言特性。本文將對勞倫斯小說中若干對話語篇的語言特色加以探討和賞析。
二 勞倫斯小說的語言環境分析
D·H·勞倫斯是英國20世紀初的著名詩人,更是一位著名的小說家。《兒子與情人》是勞倫斯小說創作中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勞倫斯在這部小說中描寫了19世紀末英國資本主義工業發展背景下,身處社會底層的礦工階層的悲劇人生,字裡行間隱含著對礦工階層的同情,對兩性關係的探索,對扭曲人性的機械文明的抨擊。在勞倫斯所生活的時期,機械文明的觸角已遍佈英國社會的各個角落,他的家鄉諾丁漢山區往昔美麗的自然環境被機械文明破壞殆盡,在機械文明的壓抑下,人性日漸萎縮扭曲,人們日漸失去生機活力以及與真正情感生活之間的聯絡。
《兒子與情人》這部小說以勞倫斯的家鄉諾丁漢礦區為背景,以礦工莫瑞爾一家的生活以及莫瑞爾的兒子保羅的成長與病態的戀愛經歷為切入點,描述了機械文明對人的異化以及健全兩性關係的重要性。莫瑞爾太太出身於體面的家庭並受到過良好的教育,而她所嫁的丈夫莫瑞爾卻只是一個沒什麼文化的普通礦工,他本來充滿活力,但在機械文明的壓抑下其人性日漸萎縮扭曲。兩性關係的不和諧使得莫瑞爾太太日漸心灰意冷,在長子威廉去世後她將自己所有的愛都放在了保羅身上。畸形的母愛抑制了保羅精神上的健康成長,缺乏信仰的保羅把其母親作為精神支柱,無法正常健康地戀愛,他對米利安與克拉拉的愛都是一種病態的愛。直到莫瑞爾太太病逝,在病態中掙扎的保羅才有了奔向新生活的可能。
小說中語言(或語碼)的選擇成了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兒子與情人》中的故事發生在英國中部礦區,這裡聚集的大批礦工大都以當地的非標準英語為其主要語言,小說中的父親莫瑞爾就是其中的一員。而有身份的上流社會則主要以標準英語作為其交際用語,間或在標準英語與非標準英語之間做轉換(這種語言現象叫做語碼轉換,code-switching),文中的妻子莫瑞爾太太及其兒子保羅就是其代表。一個能在兩種語碼之間做轉換的人轉換語碼自然有其特定的交際目的,這既是語言選擇的結果,也是一種交際策略,還是表明語用者的社會身份和地位的一種方式,甚至是對說話人心理狀態的一種反映。
三 勞倫斯小說語言的語用分析
勞倫斯在呈現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景時,常採用的手法就是讓作品中的人物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行為方式去揭示出言語背後隱含的社會問題,從而表達出作者本人想要傳達給讀者的東西,說明作者自己想要說明、並想要讀者明白的問題。這種創作手法能夠使讀者有身臨其境之感,使得作品呈現的社會生活更逼真,更能打動讀者、感染讀者,從而起到良好的藝術效果。從語言研究的角度講,勞倫斯的這種創作手法實際上是遵循了“順應”的規律,即一個人的語言與他的整體狀況是一致的、相互適應的,比如其受教育程度、職業、階級地位等。這樣的寫法甚至比用“無所不知”的第三人稱寫法更加能使人物傳神。
在本部分中,我們將用以上部分所介紹的語用學的相關理論來討論勞倫斯小說的語言特色。在小說《兒子與情人》中,有一段礦工向莫瑞爾太太轉述她丈夫受傷了的訊息的對話。在這段對話裡,勞倫斯嫻熟地遵循了“順應”的規律,將社會生活呈現得惟妙惟肖,使讀者能通過人物的語言體會出許多語言背後的社會問題來。對話的第一段,是從第三人稱敘事角度來寫的,採用的英語也是規範的英語,但隨後卻出現了顯著不同的言語表達,發音、語法、句法都是嚴重不規範的一位礦工的英語語言。
首先,礦工的英語發音不標準,這種情況在這段文字中多次出現,像“mester”這個詞是“master”的錯誤發音,“ta’ein’’im ter th’’aspital”這個短語是“taking him to the hospital”的錯誤發音。在“an’e wor in a dead faint”這個句子中,“an’e wor”是“and he was”的錯誤發音。在“e wor gon’to be ta’en whoam”這個句子中,“e wor gon’”的正確發音應該是“he was going”,“ta’en whoam”應該是“taken home”。這樣的發音錯誤還有一些,不再一一列舉。不僅該礦工的發音不標準,而且他所說的話中也出現了不少語法與句法錯誤,像“They ta’ein’’im ter th’’aspital”這句,按當時的情況本該表達為“They have taken him to the hospital”,應該用現在完成時態,而不是進行時。像“I seed him at the bottom”這句中的“seed”本該說成“saw”。
在“he shouted like anythink”句中,“anythink”應該為“anything”。勞倫斯在這段對話中讓貝斯吾德村的礦工使用了代表了他這個群體的語言,從而揭示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起到了採用規範英語描述所起不到的作用,一方面說明了礦工接受的教育有限,生活在汙染嚴重的礦區,處於社會底層、做著繁重的體力活的他們很難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另一方面則揭示出礦工這個團體是被社會所遺忘所忽視所隔離的一個團體,他們有著自己獨有的與規範英語相去甚遠的言語表達方式,這正是他們這個群體與社會相隔離的表現。當然對於這個群體來說,該礦工的語言是他們都很熟知、都在使用的正常英語,也許真正規範的英語在他們眼裡反倒不正常了。從這個角度講,小說的作者在描寫人物對話的時候,順應性地也是必然性地選用了恰當的語體(語碼)。
當莫瑞爾太太聽到丈夫受傷的訊息,在回覆那位礦工小夥子的話時,她沒有采用“It would have been a wonder if he hadn’t”這樣的正式英語表達方法,而是說“It’s a wonder if he hadn’t,lad.”以及“I’ll be hanged if there is!”和“if I’m not sick-sick and surfeited”這種口語化的結構與表達法,這是種更接近礦工群體語言的表達方式。在這種特殊的場合,她抱怨著、擔憂著、順從著,很輕易地恢復了一個礦工妻子的角色,此時此刻,她的角色不再是那個有著體面的家庭背景、接受過良好教育、能講一口純正的英語、在心裡一直有著優越感、一直在努力把自己的兒子培養成優於其做礦工的父親的那位心高氣傲的莫瑞爾太太了。這說明英語使用的多樣化不僅是由於說話者或作者的背景促成的,更是由於其所處的環境與當時的情勢促成的。參與會話的會話者之間的社會關係決定了語篇的基調,在這裡,好心向莫瑞爾太太轉告訊息的是其丈夫的一位工友,為了表示她和她的丈夫及其工友關係的一致性(solidarity),莫瑞爾太太就選擇了不太規範的英語語體進行語言趨同(convergence)。應該說,莫瑞爾太太自覺順應了當時的社會語境或交際環境,並在語言的各個層次上做出了恰當的選擇。
莫瑞爾太太的言語不僅具有順應的特點,也符合禮貌原則。在語用學中,禮貌原則指的是一種對別人表達尊敬,從而實現有效溝通的原則。在這種特殊的場合,莫瑞爾太太用接近貝斯吾德礦區礦工群體的言語與眼前的這位礦工小夥子進行表達與交流,更符合禮貌原則。此時此刻,她這樣的言行更能體現出其良好的教養,而如果在此時她講的是一口純正的英語的話,反而會拉遠與眼前這位礦工之間的距離,達不到完美的交流,並且違反了禮貌原則。
該對話片段也可以從會話含意理論的角度來分析。單單該礦工的“Your mester’s got hurt”這個句子,就能讓讀者領會到許多語言背後的言外之意。“Your mester”(你家先生)這種表達,說明了在貝斯吾德礦區村落,丈夫是一家之主,並且說明在這裡生活著的群體是贊同、支援、認可這種觀念的。莫瑞爾太太受過良好的教育,也很有教養,與礦區村落裡的其他家庭相比很有優越意識,而且,在她心裡丈夫莫瑞爾先生也並非是一家之主,但她在與礦工的對話中,很顯然地接受了“你家先生”的這種說法,她在對話過程中沒有采用更接近敘事者的規範英語表達,而是採用了更接近礦工言語的表達方式。這顯然是不惜犧牲自己的語言習慣和地位象徵而順應情勢的一個例證。
四 結語
勞倫斯通過自己在小說中的介入,以及各種具有明確目的性的手段、技巧、方法與策略,與讀者之間建立起一種積極的交流關係。勞倫斯在小說中的介入方式就是讓作品中的人物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通過他們自己的行為方式去表達,通過讓作品中的人物運用自己群體特有的表達方式進行表達。通過這種獨特的表達方式,勞倫斯呈現出一幕幕生動、形象、真實的生活場景。這些融入了語言學手法的、呈現社會生活的獨特方法構成了勞倫斯小說的語用特色,也是勞倫斯在小說語言創造性方面的重要表現。
本文從語用學的視角,運用語用學中的順應理論、禮貌原則和會話含意理論等對勞倫斯的著名小說《兒子與情人》中的片段做了相關分析,分析表明,勞倫斯作品的鮮明語言特色凸現了它對於表達其文學主題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D.H.Lawrence.Sons and Lovers[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2.
[2] 威廉·馮·洪堡特,姚小平譯:《論人類語言結構的差異及其對人類精神發展的影響》,商務印書館發行部,1999年版。
[3] 韋恩·布斯,華明等譯:《小說修辭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4] Geoffrey N.Leech.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New , 1969.
[5] Geoffrey N.Leech.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New Inc,1983.
[6] J.Verschueren.Understanding Pragmatics[M].;
[7] H.P.Grice.Logic and Conversation[M]. University Press, 1975.
[8] S.C.Levinson.Pragmatics[M]. University Press,1983.
[9] 於國棟:《語碼轉換研究的順應性模式》,《當代語言學》,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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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本文從語用順應論的視角對英國著名小說家、詩人勞倫斯的著名小說《兒子與情人》中的若干片段做相關的語言分析。分析表明,勞倫斯小說中極具創造性的、鮮明的語言特色是作者借小說中的人物之口,對交際背景和情景進行順應的結果,有助於其文學主題的表達。
一 引言
語用學是近年來興起的一門語言學的分支學科,它是研究特定的語境下語言的使用和理解的學問。語用學除了已有的幾個研究視角以外,如哲學語用學、新格賴斯語用學、認知語用學、互動語用學和社交語用學,最近又有人提出了新的理論,即Verschueren的順應論。(於國棟,2004;Verschueren,1999)該理論指出,語言的使用過程是一個語言使用者基於語言內部和外部的原因而在不同的意識水平上不斷地進行語言選擇的過程,其中包括語言形式和語言策略的選擇;人類之所以能在語言使用過程中進行語言選擇,是因為我們的自然語言具有三個本質特徵:變異性、商討性和順應性。這三個特徵是人類自然語言的基本屬性,它們使得人類能夠動態地使用語言。變異性指的是人類語言可供選擇的多種可能性,而且這些選項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商討性講的是人類做出的選擇不是機械的,也不是按照嚴格的形式和功能的關係做出的,而是所有的選擇都是在高度靈活的原則和策略的指導下做出的。語言的變異性蘊涵著語言使用的不確定性,但是不確定性並不會影響我們交際的成功,因為人類的語言還具有順應性。順應性指的是使人類能夠從所有可能的選項中做出商討性的語言選擇,從而使交際接近或達到成功的語言特性。本文將對勞倫斯小說中若干對話語篇的語言特色加以探討和賞析。
D·H·勞倫斯是英國20世紀初的著名詩人,更是一位著名的小說家。《兒子與情人》是勞倫斯小說創作中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勞倫斯在這部小說中描寫了19世紀末英國資本主義工業發展背景下,身處社會底層的礦工階層的悲劇人生,字裡行間隱含著對礦工階層的同情,對兩性關係的探索,對扭曲人性的機械文明的抨擊。在勞倫斯所生活的時期,機械文明的觸角已遍佈英國社會的各個角落,他的家鄉諾丁漢山區往昔美麗的自然環境被機械文明破壞殆盡,在機械文明的壓抑下,人性日漸萎縮扭曲,人們日漸失去生機活力以及與真正情感生活之間的聯絡。
小說中語言(或語碼)的選擇成了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兒子與情人》中的故事發生在英國中部礦區,這裡聚集的大批礦工大都以當地的非標準英語為其主要語言,小說中的父親莫瑞爾就是其中的一員。而有身份的上流社會則主要以標準英語作為其交際用語,間或在標準英語與非標準英語之間做轉換(這種語言現象叫做語碼轉換,code-switching),文中的妻子莫瑞爾太太及其兒子保羅就是其代表。一個能在兩種語碼之間做轉換的人轉換語碼自然有其特定的交際目的,這既是語言選擇的結果,也是一種交際策略,還是表明語用者的社會身份和地位的一種方式,甚至是對說話人心理狀態的一種反映。
三 勞倫斯小說語言的語用分析
勞倫斯在呈現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景時,常採用的手法就是讓作品中的人物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行為方式去揭示出言語背後隱含的社會問題,從而表達出作者本人想要傳達給讀者的東西,說明作者自己想要說明、並想要讀者明白的問題。這種創作手法能夠使讀者有身臨其境之感,使得作品呈現的社會生活更逼真,更能打動讀者、感染讀者,從而起到良好的藝術效果。從語言研究的角度講,勞倫斯的這種創作手法實際上是遵循了“順應”的規律,即一個人的語言與他的整體狀況是一致的、相互適應的,比如其受教育程度、職業、階級地位等。這樣的寫法甚至比用“無所不知”的第三人稱寫法更加能使人物傳神。
在本部分中,我們將用以上部分所介紹的語用學的相關理論來討論勞倫斯小說的語言特色。在小說《兒子與情人》中,有一段礦工向莫瑞爾太太轉述她丈夫受傷了的訊息的對話。在這段對話裡,勞倫斯嫻熟地遵循了“順應”的規律,將社會生活呈現得惟妙惟肖,使讀者能通過人物的語言體會出許多語言背後的社會問題來。對話的第一段,是從第三人稱敘事角度來寫的,採用的英語也是規範的英語,但隨後卻出現了顯著不同的言語表達,發音、語法、句法都是嚴重不規範的一位礦工的英語語言。
首先,礦工的英語發音不標準,這種情況在這段文字中多次出現,像“mester”這個詞是“master”的錯誤發音,“ta’ein’’im ter th’’aspital”這個短語是“taking him to the hospital”的錯誤發音。在“an’e wor in a dead faint”這個句子中,“an’e wor”是“and he was”的錯誤發音。在“e wor gon’to be ta’en whoam”這個句子中,“e wor gon’”的正確發音應該是“he was going”,“ta’en whoam”應該是“taken home”。這樣的發音錯誤還有一些,不再一一列舉。不僅該礦工的發音不標準,而且他所說的話中也出現了不少語法與句法錯誤,像“They ta’ein’’im ter th’’aspital”這句,按當時的情況本該表達為“They have taken him to the hospital”,應該用現在完成時態,而不是進行時。像“I seed him at the bottom”這句中的“seed”本該說成“saw”。
在“he shouted like anythink”句中,“anythink”應該為“anything”。勞倫斯在這段對話中讓貝斯吾德村的礦工使用了代表了他這個群體的語言,從而揭示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起到了採用規範英語描述所起不到的作用,一方面說明了礦工接受的教育有限,生活在汙染嚴重的礦區,處於社會底層、做著繁重的體力活的他們很難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另一方面則揭示出礦工這個團體是被社會所遺忘所忽視所隔離的一個團體,他們有著自己獨有的與規範英語相去甚遠的言語表達方式,這正是他們這個群體與社會相隔離的表現。當然對於這個群體來說,該礦工的語言是他們都很熟知、都在使用的正常英語,也許真正規範的英語在他們眼裡反倒不正常了。從這個角度講,小說的作者在描寫人物對話的時候,順應性地也是必然性地選用了恰當的語體(語碼)。
當莫瑞爾太太聽到丈夫受傷的訊息,在回覆那位礦工小夥子的話時,她沒有采用“It would have been a wonder if he hadn’t”這樣的正式英語表達方法,而是說“It’s a wonder if he hadn’t,lad.”以及“I’ll be hanged if there is!”和“if I’m not sick-sick and surfeited”這種口語化的結構與表達法,這是種更接近礦工群體語言的表達方式。在這種特殊的場合,她抱怨著、擔憂著、順從著,很輕易地恢復了一個礦工妻子的角色,此時此刻,她的角色不再是那個有著體面的家庭背景、接受過良好教育、能講一口純正的英語、在心裡一直有著優越感、一直在努力把自己的兒子培養成優於其做礦工的父親的那位心高氣傲的莫瑞爾太太了。這說明英語使用的多樣化不僅是由於說話者或作者的背景促成的,更是由於其所處的環境與當時的情勢促成的。參與會話的會話者之間的社會關係決定了語篇的基調,在這裡,好心向莫瑞爾太太轉告訊息的是其丈夫的一位工友,為了表示她和她的丈夫及其工友關係的一致性(solidarity),莫瑞爾太太就選擇了不太規範的英語語體進行語言趨同(convergence)。應該說,莫瑞爾太太自覺順應了當時的社會語境或交際環境,並在語言的各個層次上做出了恰當的選擇。
莫瑞爾太太的言語不僅具有順應的特點,也符合禮貌原則。在語用學中,禮貌原則指的是一種對別人表達尊敬,從而實現有效溝通的原則。在這種特殊的場合,莫瑞爾太太用接近貝斯吾德礦區礦工群體的言語與眼前的這位礦工小夥子進行表達與交流,更符合禮貌原則。此時此刻,她這樣的言行更能體現出其良好的教養,而如果在此時她講的是一口純正的英語的話,反而會拉遠與眼前這位礦工之間的距離,達不到完美的交流,並且違反了禮貌原則。
該對話片段也可以從會話含意理論的角度來分析。單單該礦工的“Your mester’s got hurt”這個句子,就能讓讀者領會到許多語言背後的言外之意。“Your mester”(你家先生)這種表達,說明了在貝斯吾德礦區村落,丈夫是一家之主,並且說明在這裡生活著的群體是贊同、支援、認可這種觀念的。莫瑞爾太太受過良好的教育,也很有教養,與礦區村落裡的其他家庭相比很有優越意識,而且,在她心裡丈夫莫瑞爾先生也並非是一家之主,但她在與礦工的對話中,很顯然地接受了“你家先生”的這種說法,她在對話過程中沒有采用更接近敘事者的規範英語表達,而是採用了更接近礦工言語的表達方式。這顯然是不惜犧牲自己的語言習慣和地位象徵而順應情勢的一個例證。
四 結語
勞倫斯通過自己在小說中的介入,以及各種具有明確目的性的手段、技巧、方法與策略,與讀者之間建立起一種積極的交流關係。勞倫斯在小說中的介入方式就是讓作品中的人物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通過他們自己的行為方式去表達,通過讓作品中的人物運用自己群體特有的表達方式進行表達。通過這種獨特的表達方式,勞倫斯呈現出一幕幕生動、形象、真實的生活場景。這些融入了語言學手法的、呈現社會生活的獨特方法構成了勞倫斯小說的語用特色,也是勞倫斯在小說語言創造性方面的重要表現。
本文從語用學的視角,運用語用學中的順應理論、禮貌原則和會話含意理論等對勞倫斯的著名小說《兒子與情人》中的片段做了相關分析,分析表明,勞倫斯作品的鮮明語言特色凸現了它對於表達其文學主題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D.H.Lawrence.Sons and Lovers[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2.
[2] 威廉·馮·洪堡特,姚小平譯:《論人類語言結構的差異及其對人類精神發展的影響》,商務印書館發行部,1999年版。
[3] 韋恩·布斯,華明等譯:《小說修辭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4] Geoffrey N.Leech.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New , 1969.
[5] Geoffrey N.Leech.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New Inc,1983.
[6] J.Verschueren.Understanding Pragmatic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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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C.Levinson.Pragmatics[M]. University Press,1983.
[9] 於國棟:《語碼轉換研究的順應性模式》,《當代語言學》,2004年第1期。
淺析宗教倫理思想對弗羅斯特詩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