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安全手抄報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應該怎麼做法制手抄報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關於法律的名言
1、言論自由是一切權利之母。
2、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傅玄《傅子·法刑》
3、倘若要說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設法使人聽得進你所說的話。
4、懲罰是對正義的伸張。
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6、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7、法律是用來保護我們的,而不是用來欺負別人的。
8、人心是桿秤,法律是準繩。
9、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10、崇德明禮民安定,尚法守制國昌隆。
圖一
圖二
圖三
關於法律安全的知識
1、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談戀愛會觸犯什麼法律?
就談戀愛本身法律沒有很具體的禁止性規定,但如果是與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則會涉及觸犯強姦罪。
2、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進入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未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3、網咖能否接納未成年人進入?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
4、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應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第241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收買了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5、拐賣婦女、兒童的,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6、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構成什麼罪?
首要分子聚眾多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構成聚眾阻礙解救兒童罪,為首分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收買了被拐賣的兒童,又轉賣給他人的,構成什麼罪?
如果收買了被拐賣的兒童,又轉賣給他人的,構成拐賣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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