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類產品代銷合同
銷售不同的產品對於要求的協議不一樣,內部的細節不同,所以簽訂協議書時需要仔細稽核協議的內容。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銷售協議書,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甲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援,並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檔案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後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範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檔案。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檔案,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製或銷售仿製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終端使用者釋出甲方各種新產品資訊,並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於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後,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範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後應當面立即驗收並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於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儲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並儲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兌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後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後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授權乙方限在 區域內作為甲方高階紅酒產品的代理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代理銷售權。
二、 甲方負責按照乙方酒標設計進行包裝,並且每年最低保證供應50噸高階紅酒產品原漿。
三、 甲方按不同品種瓶、盒明確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乙方權利、義務
四、 乙方負責代理區域內營銷推廣事宜,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 乙方對銷售困難的紅酒品種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
六、 乙方在所在區域內經銷甲方授權高階紅酒產品發生的經營費用稅務、工商等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價格及交驗
七、 產品價格:甲方負責以 元/瓶的價格供應給乙方指定包裝高階紅酒產品,並且在乙方代理銷售區域內由乙方自行制定銷售價格。
八、 支付方式:自貨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結清貨款乙方將全部貨款交由甲方。
九、 運輸交貨方式:代運制交貨甲方運至乙方指定地點驗收無誤為準。
十、 爭議解決及生效。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三
甲方總代理商:
乙方地區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 乾紅 中國地區紅酒經銷總代理商,現因市場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 地區省級、地級、縣級該產品的唯一代理商,銷售地 域為 範圍內。並約定以下條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資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銷售定額數量
1、訂貨數量由乙方自行確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銷量。
三、提貨價與零售價
1、乙方在甲方處的提貨價為 _____包括運費及保險費;地區代理商對區域內分銷或經銷商的價格由各代理商確定。
2、甲方建議乙方按照全國標準零售價銷售,具體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
四、訂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訂貨必須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據乙方訂貨明細保質保量供應。
2、甲方接受乙方預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預付款,餘款於提發貨前付清。
3、運費及保險費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市場支援
1、甲方按乙方每次訂貨量給予乙方 % 的費用支援產品或禮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銷售定額,甲方應給予乙方 % 的銷售返利。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總代理商:
1、統一策劃宣傳、廣告,統一制訂有關市場定價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進口手續,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3、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合同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4、確保地區代理商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銷售權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區域內其他個體及位團體發貨。
5、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定期巡查市場,杜絕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
6、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市場拓展交流活動。
乙方地區代理商: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路,選擇和確定分銷或經銷商,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4、確保代理區域內的經營,監管各經銷商及區域內網點,防止竄貨。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確保乙方的區域代理銷售權益,私下向乙方區域放貨;監管不力,導致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或不能按合同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
1、本協議執行代理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是否延續本地區代理權,同等條件下,地區代理商有優先延續地區代理的權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則本協議到期中止。
2、本協議存續期內,甲乙雙方欲解除代理關係,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
2、在本協議執行中若出現有關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可訴訟仲裁。並按有關仲裁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後五天內,甲方應將授權書送交乙方,確保地區代理商的經營合法性。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納稅號: 納稅號:
簽約地點:
時間: 年 月 日
四
甲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 系列高檔紅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單位:萬元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 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檔案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援、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援。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資訊、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10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50%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智慧財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否則,該合同或檔案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戶經理: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客戶: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交易商接受客戶的委託,就代辦_________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購代銷事項
交易商受客戶的委託,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紀服務。
第二條 代購代銷事項的具體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
5.質量: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6.價格: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的計算
1.交易商完成代購代銷事項後,可以根據交易成交額人民幣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國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1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為6%;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為3%;
3超過1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為2%;
4超過1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0.5%;
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戶負擔,但有合同特別約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辦理代購代銷事項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客戶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保險費、倉儲費、商檢費、運輸費等。若費用由交易商代墊,則客戶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4.客戶應在代購代銷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將佣金及其他費用匯至交易商指定的帳戶_________。
第四條 履行期限及履行地點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戶可以隨時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購代銷購買的商品,但應當給交易商必要的準備時間。交易商要求給付酬金、費用的,由商業習慣的從習慣,無商業習慣的自實施行紀行為完畢之時,可以行使報酬請求權,客戶也應於此時支付報酬、費用。
2.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客戶給付報酬費用的,應當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營業所進行,交易商交付賣出商品的價款,應在客戶住所地或主營業所進行;交易商交付買入的商品的,應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營業所進行。
第五條 交易商的權利義務
1.交易商處理代購代銷事務支出的費用,由交易商負擔。
2.交易商佔有代購代銷物的,應當妥善保管代購代銷物。
3.代購代銷事務進行狀況的報告義務
4.代購代銷物交付給交易商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客戶同意,交易商可以處分該物;和客戶不能及時取得聯絡的,交易商可以合理處分。
5.交易商處理代購代銷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客戶。
6.交易商低於客戶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客戶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客戶同意。未經客戶同意,交易商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客戶發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客戶受到損害的,交易商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交易商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於客戶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於客戶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
9.客戶對價格有特別指示的,交易商不得違背該指示賣出或者買入。
10.經交易商催告,客戶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購代銷物。
11.交易商賣出或者買入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除客戶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戶支付報酬。
12.代購代銷物不能賣出或者客戶撤回出賣,經交易商催告,客戶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購代銷物。
13.客戶逾期不支付報酬的,交易商對代購代銷物享有留置權。
14.交易商不得與第三方串通,損害客戶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騙娶佔用客戶的款物。
第六條 客戶的權利義務
1.交易商按照約定買入代購代銷物,客戶應當及時受領。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購代銷事務的,客戶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
3.客戶應當向交易商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
4.客戶應當向交易商如實說明代銷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戶不得隱瞞與代銷事項有關的重要事項,提供不真實資訊或者要求提供違法服務。
6.客戶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戶應保證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8.客戶有權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從事貿易活動。
9.客戶發現交易商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接受因交易商的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10.客戶發現交易商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支付酬金和償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交易商違約責任
1交易商違反按照客戶指示從事代購代銷事項的義務,須對因此給客戶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交易商對其佔有的代購代銷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須對因此給客戶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交易商在未經客戶同意而處分代購代銷物時,未採取合理處分措施,須對因此給客戶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交易商未將為客戶從事代購代銷事項所取得的利益及時轉交給客戶,因此給客戶造成損失,交易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交易商未將該款項及時轉交給客戶,交易商應當向客戶交付該款項並償付利息,因此給客戶造成損失,交易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客戶違約責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購代銷事務的,客戶未按時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戶請求支付報酬及其遲延利息。
第八條 宣告及保證
客戶:
1客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客戶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交易商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代購代銷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客戶代購代銷的事項不可能完成;
7.行紀合同當事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
8.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變更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雜項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1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 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_________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合同用中文列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列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5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_________。
客戶蓋章:_________ 交易商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酒委託代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