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商家供應合同模板
供應合同是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一種。也叫訂貨合同。那麼採購商家供應合同你是怎樣理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採購商家供應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採購商家供應合同範文一
甲方採購單位: 常州歐迪辦公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互助合作的原則,雙方就 採購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後服務及損失賠償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質量技術標準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或按甲方所要求的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或商品保修規定做好保修等免費服務。
3、如因乙方商品質量原因,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二條 交付、驗收和費用承擔方式
1、乙方收到甲方電話訂單、文字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後,即安排發貨,商品最遲必須於 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
2、乙方負責商品的運送、安裝、除錯,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商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
3、運費承擔方式: 。
4、安裝、除錯、培訓等費用承擔方式: 。
5、驗收時間:甲方必須於收貨當日及時核對商品品種、數量、規格型號等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如不符應於收貨次日及時通知乙方。
6、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甲方所要求的標準。
3必須為原裝正品。
第三條 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採購合同、乙方銷售發票、乙方送貨回單。
2、對帳開票:每月 日前乙方必須與甲方進行帳目核對,雙方約定每月次結算期間為 日至 日日期以送貨單上的日期為準。準確無誤後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於 日前交由甲方入帳。乙方提交給甲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銷貨單位名稱必須與甲方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上的單位名稱一致,如乙方單位名稱等發生變更,必須提供變更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供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貨物名稱、數量和金額開具、做到票物相符,票面要整潔,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並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不得提交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全部承擔。
3、結算: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 向乙方支付上述期間款項。
4、付款方式:□現金;□支票;□網上匯款。甲方按 的銀行帳號匯款,乙方帳號如有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乙方出現任何意外或損失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關於價格:
第四條 關於退換貨
1、 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或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退換,運費由乙方承擔。
2、若甲方因市場操作因素造成滯銷品積壓需要退換貨的,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經乙方確認後可以執行。對於甲方的退貨,乙方將按原供應價衝減,運費由 方承擔。
3、若乙方因市場需要通知甲方調換的貨品,除按供應價計算外,往來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獎勵政策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3、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4、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5、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6、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7、乙方有向甲方義務及時提供最新商品和促銷措施的義務。
8、乙方有義務免費提供公司圖冊、海報等宣傳用品,並根據甲方需要或銷售情況提供必要的贈品或宣傳費用等支援。
9、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人員免費培訓,並派出人員對甲方經銷的商品進行指導。
10、甲方必須執行乙方規定的價格體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共同認真遵守執行。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簽訂本合同前,甲乙雙方須向對方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法人代表或委託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4、附件:
甲方蓋章:常州歐迪辦公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李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工行武進鳴凰分理處 開戶銀行:
帳號:1105024009001114776 帳號:
稅號:320400784998568 稅號
電話:0519-86309111 電話:
傳真:0519-86308270 傳真: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常武中路1號 地址:
郵編:213161 郵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採購商家供應合同範文二
XXX公司以下稱“甲方”與
以下稱“乙方”
就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交易以及外購交易事宜簽訂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節 合 同
第1條基本合同和個別合同
本基本合同規定了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交易及外購交易的基本事項,適用於甲乙雙方之間簽訂的每一個交易合同以下稱“個別合同”,甲方和乙方應遵守並誠實履行本基本合同和個別合同。本基本合同與個別合同之間產生矛盾時,除非甲乙之間明確表示個別合同優先適用以外,本基本合同優先適用。
第2條個別合同的內容
1.甲乙雙方應在個別合同中註明定貨日期、標的物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交貨日期、交貨地點、到貨檢查及其他交貨條件、以及貨款金額、單價、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時,還應註明該原材料的名稱、型號、數量、交付日期、交付地點及其他交付條件、以及貨款金額、單價、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規定的約束,甲乙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可以事先對個別合同的部分內容另行規定。
第3條個別合同的成立
1.個別合同在甲方將記載有前條所述交易內容的訂貨單送交給乙方,乙方對此予以承諾後成立。
2.乙方對甲方的訂貨應在收到甲方訂貨單後 2天 內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諾。此外,如乙方對甲方的訂貨提出異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處理。
3.不受第1款規定的約束,經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甲方可以通過將記錄前條所述交易內容的電子記錄媒介光碟、軟盤等交給乙方,或將前條所述的交易內容通過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訂貨單的交付。
第4條個別合同的變更
1.甲方或乙方認為需要變更個別合同的內容時,應立即通知對方,與對方協商後,可以變更個別合同。此外,變更個別合同時,應在該個別合同中更正該訂貨單等,或重新制作相關的書面資料。屆時,甲乙雙方對訂貨單等的變更或書面資料的製作等事項應適用於第3條第3款的規定。
2.因甲方責任引起個別合同變更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因乙方責任引起個別合同變更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須變更交貨期、交貨數量等個別合同的內容的通知時,應迅速調整對應體制。但是,因該個別合同的變更而引起交貨價格及交貨期發生變動時,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變動要求,甲方應以誠意予以對應。
第2節 交貨價格
第5條交貨價格
1.甲乙雙方應綜合考慮每個標的物的規格、數量、交貨期、貨款的支付方式、質量、材料價格、勞務費、運費、市場動態及適當的管理經費以及利潤等,協商決定交貨價格。
2.乙方在決定標的物的交貨價格時,無論是新的訂貨還是繼續訂貨,乙方均應向甲方提交記載著需要研討的前款規定事項的報價單。另外,甲乙雙方對報價單的製作應適用於第3條第3款的規定。
3.甲乙雙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內,變更作為決定標的物交貨價格的基礎的第1款規定的事項等時,須再次對該標的物的交貨價格進行協商。
第3節 交 貨
第6條交貨期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個別合同所規定的標的物的交貨期。
2.乙方估計因質量異常、勞動爭議或其他事由將引起標的物的交貨拖延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
3.因乙方責任致使標的物交貨拖延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標的物時,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條交貨、收貨
1.乙方應根據個別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單據後交付標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貨時接受標的物,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書面的收貨證明,以甲方接受標的物之時視為完成向甲方交付標的物。但是,標的物需要進行到貨檢查時,以標的物到貨檢查合格之時視為完成向甲方交付標的物,甲方完成該到貨檢查後應立即向乙方提交書面的收貨證明。甲乙雙方就有關收貨證明書的交付事宜,應適用於第3條第3款的規定。
第8條特別採用
1.對於到貨檢查結果不合格的標的物,甲方認為該不合格是因輕微原因所致,經甲方修理後可以使用時,與乙方協商後,可對該標的物的交貨價格進行減價後予以接受,以接受該標的物之時視為完成向甲方交付標的物。
2.前款所定的減價金額,應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9條風險承擔
1.標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責任而引起的標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丟失、損壞或變質等時,由乙方負擔因而所產生的損失。
2.對於到貨檢查結果不合格的標的物,在甲方另行確定的時間內,甲方應作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該期間內非甲方責任而引起該標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丟失、損壞或變質時,由乙方承擔該損失。
第10條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除第18條第1款和第43條規定的情形以外,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標的物之時起從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4節 質 量
第11條質量
1.鑑於向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是甲乙雙方之間的交易中重要事項之一,乙方在生產標的物時應給予萬全的考慮,同時還應負責該質量符合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結構、功能、效能、安全性等質量要求。
2.有關標的物的質量要求的內容等,在乙方開始製造或交付標的物之前,應通過以下各項圖紙、規格書等進行相互確認。
1甲方借給乙方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以下稱“購入規格書等”。
2乙方取得甲方認可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以下稱“交貨規格書等”。
第12條質量保證責任
1.標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後12個月內發現標的物有瑕疵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減少該標的物的貨款,或修理該標的物,或負擔甲方修理該標的物所需修理費,或代替交付替代品、減少標的物的貨款、修理標的物或負擔修理費的同時,直接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損失。但是,因甲方責任所引起的標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標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後12個月以後發現標的物有瑕疵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償地修理該標的物。但是,該瑕疵屬於在通常的耐用期間因乙方責任產生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無償提供替代品、或無償修理該標的物,或負擔甲方修理該標的物所需修理費,或負責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損失。
採購苗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