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統一降薪的負效應
導語:國企統一降薪負效應不容忽視,也許有人會說,下調薪酬引發員工不滿,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正常情況下,確實是這樣。問題在於,此次國企降薪,很大程度上並不完全是因為企業效益下滑,也不完全是每位員工都受到薪酬下調的影響。
近來,隨著效益下滑及反腐的深入,石油、煤炭、電信等行業紛紛出臺降薪措施,如神華集團於今年按全員工資總額的10%下調員工薪酬總額,此前已四次加薪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從5月開始,也因效益問題回撥薪酬。國企薪酬再一次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並引起了企業員工的強烈反應。
也許有人會說,下調薪酬引發員工不滿,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正常情況下,確實是這樣。問題在於,此次國企降薪,很大程度上並不完全是因為企業效益下滑,也不完全是每位員工都受到薪酬下調的影響。下調薪酬,也須遵循市場化、“按勞分配”兩條原則。從市場化來說,任何企業在薪酬調整過程中,都不能 “一刀切”,不能下達統一的降薪標準,而需照市場化要求,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實情,上下調整。
而事實上,許多國企目前的薪酬標準已完全不適應市場化要求,所謂的工資總額管理,也等於遏制住了企業開拓市場的能力和水平、意識和觀念,遏制住了國企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也就是說,一方面,對國企效益下滑、效率不高予以指責、批評,一方面,又不給企業足夠的自主權,而用各種各樣的框框將企業的行為死死控制住,以致面對市場,國企根本沒有能力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競爭。
近一段時間以來傳出的國企高管紛紛跳槽的訊息,並非完全反映了企業實情,企業真正可怕的,還不是高管跳槽,而是一線員工和技術工人跳槽,尤其技術工人大量跳槽,這很可能會成為許多國企下一步發展的最大瓶頸。因為,他們跳槽的難度,要遠低於高管,跳槽的門檻,也要遠低於高管。如果沒有薪酬制度上的市場化改革,不給企業在薪酬管理上足夠自主權,員工管理會成為真正的難題,甚至比資金問題更加突出。
薪酬的高低,不僅代表一個人的收入水平,也體現一個人的勞動能力。“按勞分配”,也包含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勞動能力。如果不分青紅皁白、不分貢獻大小,一律下調薪酬,對那些勞動能力強、付出勞動多、勞動強度大的勞動者,是極不公平的,無異於打擊勞動者的積極性。
很顯然,目前國企在同一政策槓桿下,所制定的薪酬改革方案以及薪酬調整辦法,沒能有效體現“按勞分配”原則,是僵化、教條的。首先,不同型別企業在薪酬改革方面沒有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而是“一刀切”。事實上,公益、壟斷、競爭等不同型別企業,勞動含金量完全不同,企業經營難度也存在很大差別。如果實行統一的薪酬標準或採取相同的薪酬調整辦法,對競爭類國企是不太公平的;再者,企業內部不同層次員工之間的薪酬,也沒有實行“按勞分配”。自然,就不可能使薪酬成為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根本手段。因為,絕大部分工作在一線的員工,原本收入水平就不高,各種福利也很少。如果再按“一刀切”的方法調整薪酬,那他們所獲得的薪酬就相當低。這方面,不僅競爭性行業存在,連公益性、壟斷性行業也一樣存在;第三,很多企業在反腐敗的口號下,將原本屬於職工的基本福利,如交通費、通訊費等,也一併取消或下調標準了,試圖以此來證明企業的反腐力度實實在在。殊不知,這些福利都是員工的最基本福利,屬於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如果將這些福利也取消,就等於弱化了企業文化的作用與內涵。要知道,中央要求反腐,最根本的目的是遏制各種浪費和違規,並不包含員工的基本福利。相反,還在不斷要求企業必須維護好員工的基本權利,如加班費、帶薪休假等。
這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無法避開的一道難題:不加強薪酬管理,不對那些薪酬水平過高、福利待遇過好、損失浪費嚴重的企業加強管理,就無法向社會交代;反之,如果機械、教條地執行政策,來個“一刀切”,又不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不利於市場競爭。特別在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的背景下,引發的人才流失會不斷加重國企的困難。在現有條件下,最為有效的解決辦法,是按照不同的型別,以及企業內部的不同崗位、不同能力,依據市場化要求和“按勞分配”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薪酬改革和考核辦法,尤其一線員工的利益,要在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加強保護,適度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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