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教育兒童小故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可以使深奧的道理從簡單的故事中體現出來,具有鮮明的哲理性和諷刺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從前大山裡有個神仙,精通各種法術。一天,他來到凡間想尋找個有慧根的人,將他點化得道成仙。神仙又怕找錯了人,選上個貪心的,於是想出個辦法考驗世上的凡人。神仙四處遊歷之時,故意施展自己的點金術。誰知,不管他到哪裡,碰到什麼人,人家都嫌他點的石頭太小了。其實神仙每次都是儘量選些大石頭來點,可人家總是貪心不足。神仙因此覺得十分失望,準備返回山中。正往回走的路上,迎面來了個人。神仙不免又動了心,想再試一試,說不準就會得到個合適的人選。

  神仙點中了一塊大石頭說:“我是神仙,我把這石頭點成金子給你用吧。”那人一言不發搖搖頭。神仙一想:“糟了,他一定又是覺得這石頭小了,這又是個貪心的傢伙。”只好嘆口氣,又點了一塊大石頭,哪知這人竟又搖頭不要。

  神仙見此心中不禁一陣高興:“可算沒白來人間一趟。這個人一點貪心也沒有,無論大小金子都不要。這種人在當今世界,實在少有。我就點化他當個神仙吧。”神仙於是問道:“你大小金子都不要,那要什麼呢。”這人不緊不慢,伸出手來說道:“神仙大人,我別的什麼也不要,就只要您老神仙剛才點石成金的那根手指頭。您就施個仙法,把那根手指頭換到我手上。我就可以到處隨意點金,到時便有不計其數的金子任憑我用了。”

  神仙尋遍人間竟找不到一個不貪心的人,好不容易碰上個不讓神仙幫自己點金的,竟又是看上了神仙那能點金的手指,可算是貪心到家了。

  篇二

  一天夜裡,林子和客人一起坐在院子裡乘涼,天很黑,四周十分安靜,只有一隻蠟燭在閃著亮,林子同客人一起談古論今,大家都對人生感嘆不已。

  這時,一隻蛾蟲撲打著粉紅的翅膀,繞著燭光飛來飛去,還發出細小的嘶嘶聲,林子用扇子驅趕飛蛾,它便飛走了。可是剛過一會兒,它又飛過來了,林子又用扇子趕走蛾蟲,它飛走不一會又飛回來,而且一個勁地朝蠟燭火不顧一切地撲過去,這樣趕走又飛來,趕走又飛來,反覆七八次了。終於,蛾蟲的翅膀被燭火燎焦了,它再也飛不動了,落在地上,焦頭爛額,還在不甘心地掙扎著那已經烤得殘破的翅膀,直到沒有了一絲氣息為止。

  飛蛾的這般情景,林子感慨地對客人說:“你看這飛蛾撲火該多愚蠢啊!火本來是燒身的,可是它偏偏要不顧死活地去撲火,落得這般下場!”

  客人也有同感地嘆道:“誰說不是呢?可是,人比飛蛾更甚啊!”

  林子說:“是的,世上的聲色利慾,引得人們拼命去爭奪追逐,何止像這飛蛾撲火?那些循此道路而不懷疑、毀滅了身軀而不後悔的人,豈不是也像這蛾蟲一樣可悲可憐又落人譏笑嗎?”

  人們追名逐利,正如飛蛾投火一般。飛蛾投火被人們笑其愚蠢;而那些追名逐利以至於身敗名裂的人,不是更加可笑嗎?

  篇三

  這天,陰間的閻王爺辦完公事後覺得煩悶不安,便破例帶領手下的判官鬼卒等隨從到野外荒郊去遊覽和考察。

  來到一個糞坑旁,看見裡面有些蛆蟲在蠕動,閻王就命令判官作記錄,發了一條指示:“以後在適當的時候,讓這些蛆轉生為人吧。”判官如實將閻王的話記在了記事本上。

  他們繼續漫遊,在一片墳區中,又看見在一處腐爛的棺材裡,有一些蛆在人的屍體上爬動。閻王以堅定的語氣又發了一條指示:“這些蛆應當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得超生。”

  判官記錄後不解地問閻王:“同樣是蛆蟲,您的判決為什麼如此不同呢?”

  閻王正色地講解道:“糞蛆雖下賤,但尚有人棄我取、廢物利用的精神,此輩屬庸碌之士,所以應當使它們轉生為人。而屍蛆這東西,專門去吃人的脂膏血肉,冷酷殘忍,屬性惡貪婪之輩,怎能使它們轉世為人呢?倘若一不小心還讓它們做了官,那麼陽間的百姓,豈不是要受它們的加倍毒害嗎?”

  判官聽後恍然大悟地嘆息道:“怪不得前不久,陽間的百姓受盡了苦難而怨氣沖天,原來是一不小心讓一群‘屍蛆’逃到陽間去了,以後我們得加倍小心才是。”

  這個故事巧妙他說明:人世間的貪官汙吏是如同“屍蛆”般的東西,吸人血、食人肉。“屍蛆”能從閻王手下逃出來,一方面是“閻王”的過失,另一方面也證明“屍蛆”的生存和發展能力非同一般,所以應當群策群力不斷努力,將“屍蛆”從陽間清除掉,押回陰間,力爭將它們永遠打入十八層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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