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愛情散文
每段愛情在走向終結時,到帶回去,一路上或花草鮮美,或落英繽紛,而最初總是傾心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與其拼命擁有,不如全心享受
創業家或創意者常有一個問題:“萬一點子被搶走,怎麼辦?”
有一些創業家,對這件事“很在意”。他很怕點子被搶走,所以不敢和任何人說這個點子,就算是合作伙伴,也要求對方籤保密協議;他也因此做了很多預防措施,找專利、申請獨家,還沒開始賺錢就在花錢,而且是花在“防範”一件還沒發生的“失去”的事情上,真不知道該怎麼勸他。
曾在矽谷聽過一場演講,演講者面對這個問題,就以心理學上的“endowment effect”來說明,令人大開眼界。
初次聽到這個詞,我們瞪大眼睛,這是什麼?
“endowment effect”中文翻譯成“稟賦效應”,這個詞只會讓它更難懂,基本上,這個詞就是在說,當你“擁有”什麼東西的時候,你很容易會覺得,它價值很高。
它很貴!
注意,心理學家說,這個“貴”,並不是因為你捨不得賣掉所以給它一個貴的定價,而是你徹頭徹尾就是覺得這個東西,別人應該也覺得“這麼貴”。
這才是“endowment effect”所帶來的問題,它會讓很多人,因為擁有之後,而認為“全天下都想來‘搶’它”,而變得神經兮兮,無法全心享受這份“擁有”。
舉另一個例子,大家更容易懂。
有一個女性朋友,和現任男友交往三年,聽說這位男友完全是她喜歡的樣子,所以這次,她真的很“在乎”他。
因為很在乎、太在乎了,於是她一直透露她的“擔心”給她的友人知道,她不斷地憂慮,“老公”身旁超多“蒼蠅”的,會不會有一天被搶走?
因為怕有人搶她男友,所以她“奪命連環call”,我們都笑,她才剛剛坐下,第一道菜都還沒上,就已經打了兩通電話給男友,吃一頓兩小時的飯,可以走出去打十通電話,這麼嚴密的程度,別說“蒼蠅”飛不進來,連灰塵都進不來了。
連“空氣”都進不來了,何以享受?
果然,最後男友真的和她分手了,沒有第三者,原因是——她太煩了!
擁有之前,一切正常,擁有之後,整個不一樣!這就是“endowment effect”,當你擁有某樣東西,你就會“以為”那個東西的價值很高,高於其他人所看到的價值,讓你很怕被別人搶走,其他人其實是不屑一顧的。
你花了很多力氣去維護這個擁有,卻沒有心情去享受那個過程。
全心享受很重要,這就是擁有的目的,不是嗎?若你不能全心享受,反而還“丟掉”了原本的“擁有”,豈不可惜!
我想,一個人就算賺了好幾百億,如果每天還因為“endowment effect”而時時保護自己的“擁有”,他一生擁有的東西其實不會比凡人、窮人、一般人更多。
擁有,不如享受過程。
:在愛的回憶裡甜蜜地走一輩子
你可以撇下一個人,放下一段愛,但你無法躲開回憶。
回憶,就是以愛的名義,在時光的肌膚上拉下一道傷口。回憶的疼,本質上,是一個人撕扯著自我的時光疼。
你可以一轉身,跟幾乎所有的人成為陌路。但深愛的人,不能。
一座座山,一條條河,一段段路,一個個街角,小吃店靠窗的位置,咖啡館臨街的一張桌,梧桐樹下幽暗的一盞燈,被風掀起的傘蓋,雨中迷濛的紅綠燈,搖下車窗後迷離的笑,夕陽下的攜手遠眺,有關愛的一切,在心裡,一棵一棵,都長成了樹。不見風吹,卻嘩嘩作響。
其實,回憶的樹沒有多大,故事的葉片也沒有多繁密,只是,有情有義的光陰很長很長。你,不得不跟過去,以及過去的那個自己重逢。
回憶不會讓一個人的情感走向毀滅,相反,卻可以讓靈魂走向豐富。
一個人,在回憶中馬不停蹄地走下去,也不是為了找回愛情,或許,只是為了找到自己。
能把一切都撇得一乾二淨,不留下一點回憶的人,根本就沒有深愛過。
最深的愛情,其實就是一場連綿的雨。雨過後,天放晴了,而看不見的雨水,早已浸潤到了大地深處。
回憶,就是用很長很長的時間,在心底,一點一點蒸發這些水分。
對於已然放手的愛,回憶沒有任何意義。
不過是,憶一段,痛一段。痛一段,釋然一段。釋然一段,好受一段。
愛逝去了,其實,回憶沒有力量。卻也,成了最後的力量。
不愛了,還要不停地回憶下去,實際上是在非現實的幻境裡,用回溯的方式,一遍一遍地仰望痴情的自己。
然後,一遍一遍地追問:為什麼一顆可以征服世界的摯誠的心,卻不能贏得一個人的愛情?
就這樣,在仰望的光環中,一次一次地肯定著自己。再然後,用這樣的肯定,一次一次,灼傷自己。
愛的溫度,是在回憶中逐漸涼下去的。
這個世界,能在回憶中,餘溫不散的人,不是愛得最深的人,就是彼此懂得的人。
放手了,還能有愛,其實,就是用回憶的餘溫,對對方的不絕地守望。
逢場作戲的人,沒有愛的回憶。
因為,逢場作戲的人,沒有必要在這件事上,與自己再逢場作戲。
虛情假意可以騙取愛情,卻騙不來刻骨銘心的回憶。
有的人,一輩子把愛的祕密藏在回憶裡。
回憶,該是人世間,一處最安全的地方吧。你儘可以一遍遍地開啟它,一層層地翻看它,一回回為之肝腸寸斷,一次次為之百轉千回。
最終,祕密在回憶裡,回憶在心裡,心在鎖裡。
鎖在歲月裡。
就這樣,一輩子。
心中有恨的人,不要去回憶。
回憶只能使自己恨上加恨,最後,愛,變成了仇怨。
有恨的人,不是不想放下愛,而是,不願放下自己的佔有慾。
佔有慾,是人性的敵人,也是愛的大敵。愛,從佔有慾開始,也最終,被佔有慾瓦解。
如果,能在愛的回憶裡甜蜜地走一輩子,你最終收穫的,只會是幸福。
當然了,回憶能讓你幸福,一定是遇到了以下兩種情況:要麼是,在最合適的時候,邂逅了這個世界最對的人;要麼是這段情,遇上了這個世界最懂愛的你。
:把最好的給你
南方以晚餐作正餐,去年五一我被潘禾拉到他家吃晚飯,那是我第一次見他爸媽。
飯桌上擺了有近十個菜,紅燒牛肉像俄羅斯方塊層層摞疊,酸菜魚躺在酸菜谷裡,西紅柿流淌鮮紅的汁水黏在白綿糖上,金黃的醋熘土豆絲橫七豎八地歪倒著,橙黃的大龍蝦將鬍鬚伸到盤子外,醬鴨肉和大蔥被裹在麵餅裡從叔叔的手上向我遞過來,炸帶魚時因火候過大而泛出深沉的暗色,這道菜也就被阿姨安排在了她手邊……
潘禾生在稻米鄉里,而我從小啃著饅頭吸溜著麵條長大。在他家時,阿姨給我盛了米飯,還在廚房裡下了面,她說不習慣吃米飯就吃麵。
她的好意讓我充滿感激。願意用精心製作的食物款待我的人,一定是把我當成了很重要的人。
阿姨給我夾了一個炸雞腿,皮兒酥脆,牙齒咬合時能在脣齒間留下鮮嫩的清香。也給潘禾夾了一個,半天不見他動,就說:“怎麼不吃,你不是最喜歡炸雞腿的嗎?”
我停下嚼雞腿的嘴,錯愕地看著他。他知道我愛吃炸雞腿,從前每次逛街買來的雞腿他總把雞腿肉上黏著酥皮的那塊給我,我每次說你也一起吃啊,他繼續把雞腿上最飽滿的那塊塞進我嘴裡,然後說:“我不愛吃。”說完就要伸舌頭舔舔餵我雞腿時沾了油的手指。
大概誰也沒料到,他一不小心就在他家飯桌上被戳穿了不愛吃雞腿的謊話。他像做錯了事的小同學一樣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去啃雞腿了。他吃得很慢,很香,而我心裡酸酸的,眼前的雞腿再也咬不下一口。
我和潘禾是在餐桌上認識的。一大桌的人都只是半生不熟的關係,這給了吹牛極大的發揮空間。大半桌的男生縱橫捭闔地談論國家大事,偶爾拾人牙慧的一句話要提高嗓門,唯恐別人不知道這個似乎有些道理的言論是從他嘴裡發出的。
三三兩兩的女孩在互相推薦著各自昂貴的化妝品,偶爾八卦別人,再彼此心領神會一般地露出曖昧的神情。
總之他們一起眉飛色舞地吹噓著自己激盪的青春,每個人臉上都顯出這個年紀不該有的老氣橫秋。而潘禾在餐桌上夾了一隻沙蝦給我,他說他看我吃得少,別人的話題也不插嘴,不如再吃一隻。那是我第一次見他,別人的話題他也沒有插嘴。
有人說過,能讓人真正彼此瞭解的地方是浴室。當我們都摘下昂貴又累贅的飾物,都褪去原本只為了遮羞和擋風的衣物,都赤裸裸地以來到這世界上的模樣坦誠相待時,我們更容易將生而平等的悲憫長驅直入對方的眼神或肌膚。
要我講,餐桌可能是社交場上另一個無法偽裝的場合。人在面對食物時有一種天生的放縱感,他會卸下一切防備,去將那些恭維奉承、阿諛諂媚統統拌著一隻沙蝦嚥下,再將盲目、自大、虛榮隨著沙蝦不可食用的頭部吐出在餐桌上。而那些優雅的餐桌禮儀只會教給我們如何優雅地偽裝這些天生的放縱。
再見到潘禾時是在近大半年後的冬天,那天是我來南京後第一次看到落雪。
我認出他時明明捧著一杯暖咖啡,香醇濃郁,脣齒間纏繞著苦澀,可在那一刻我竟嗅到那次餐桌上沙蝦的味道。
我倆為了這個意外的遇見,約著一起吃東西,邊吃邊聊,後來聊開了直到精疲力竭地倒在餐館的沙發上。然後兩人都不再說話,靠在靠墊上一起看彼此的眼睛。
從那次之後,我們之間的聯絡漸漸多了起來,後來我們心照不宣地逛街逛超市,逛燒烤攤逛美食城,然後在一個傍晚的路燈下牽手和擁抱。
他的胸中有一張活地圖,這個地圖裡精確地標註了南京城裡的每一處美味所在。他會為了帶我去吃愛吃的烤豬手而帶我穿過大街小巷,他會為了我一早就能喝到暖暖的冰糖雪梨而早起1個小時排隊,他會和我蹲地上趴在公園的石凳上一起喝一碗熱氣騰騰的牛肉湯。
我們都在活著,可與他為了一道傳說中的招牌菜而循著手機地圖穿過大半個南京城時,我覺著我們是在真正地生活而不僅僅只是活著。一隻烤豬手、一杯冰糖雪梨、一碗牛肉湯,都足以令我喜悅。我在意的並非是這些東西本身,而是他注入在這些食物中的愛。
在遇見潘禾之前,我對食物的熱情只是維持在果腹的階段。跟他在一起後,我開始真正明白唯愛與美食不可辜負這句話的深層含義,你知道嗎?食物也是能嚐出愛的味道的。
後來我雖然熱愛美食,但其實多半源於潘禾,而不是自己的內心,只是潘禾是真的愛,他最用心對待的就是他的胃,因此後來我們之間的矛盾和爭吵不可避免地由食物引發。
他又在一個我著急趕作業的傍晚非要拉我出去,“走,北橋底下那家歇業了半個月的煎餅鋪子開門了,綠豆麵的!”
我不忍拒絕他的熱情,也拗他不過,只好跟他一起去,可我心裡是不大情願的,只能尋思著晚上早點回來接著趕作業。
我是北方人,喜吃麵食,自從我帶他吃了次傳統的北方鯽魚餡的大面餃子以後,他就愛上了麵食一發不可收拾。煎餅、餃子、麻食、餛飩,他無一不愛。
看著老闆在鍋裡舀入兩勺綠豆麵漿,握著鍋柄朝一個方向把鍋轉一圈,然後麵漿就像化不開的水一般,均勻地攤在鍋底了。綠面晃動,讓人賞心悅目。趁麵糊表面還沒有凝結的時候,老闆又迅速磕入一個雞蛋,用鏟子把雞蛋液攤開,又撒上一把蔥花。
潘禾看得心花怒放,吃起來再蘸上一勺番茄醬,美滋滋的。但我心裡只有著急,“我們吃完趕緊回去吧,我作業明天要交。”我邊吃邊催促著他。
“也不著急這一會兒,你沒發現這個好吃得要命嗎?”他不急不慢地又挖了一勺子番茄醬,不疾不徐地甩在煎餅上,又一遍遍地塗抹均勻,看來一時半會是不打算走了。
我看著他的舉動,突然氣不打一處來,放下筷子,再起身徑直出了門。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甚至都沒來得及思考,已經出了門,然後我又回了學校。
攝入食物,這是最低階最原始的需求,在有些人的眼裡,它只是食物,只是為了讓人活著,比如我。而在有些人眼裡,它不僅僅是食物,還是一種生活,比如潘禾。所以在對待食物上,我和潘禾有著無法調和的矛盾。當初我們在沙蝦的氣味中相識,在咖啡的酸澀醇苦中相知,在烤豬手和脆皮雞、檸檬汁和烏梅湯裡一點點將年少的青澀發酵升溫,最後敗在了等待一段為煎餅抹醬汁的時間上。
我與他的點點滴滴都與食物有關,這使我對食物也開始抱著一種特殊的感情,但我終究無法像潘禾那樣,從心底去熱愛它。回去路上細細回想起這一段令我窒息的、卻被孤注一擲的愛情,我竟莫名有種解放一樣的釋懷。那一刻再往後的他對我來說只有擦肩相逢的美食的意義,而沒有感情。
再讓我想起從前的潘禾,是昨天在閨蜜家裡看她給男友做糖醋排骨。
她說他們的愛情,跟浪漫毫不沾邊,好像更像是苦行僧的戒律。因為男友工作繁忙,能陪她的時間極少,而她也還是學生不賺錢,也從沒送過他什麼。所以他們沒有尋常戀人所擁有的甜蜜的陪伴和精心的紀念。
她一邊跟我坦言她的無奈,一邊把排骨剁成一段一段的,再入鍋撲騰一陣子祛腥。
她在等著排骨入味的間隙,跟我講:“從一個人對待食物的態度上能夠看出來很多東西。”我的心裡一緊,她又接著說:“人在面對食物的時候,本性就流露出來了,願意為你放棄食物的人,一定也願意為你犧牲他的一切。願意帶你吃飯的人,願意關心你是否吃飽的人,能時不時問問你餓不餓的人,才是真的貼心愛你的人。”
一瞬間,我想起了那個會把黏著酥皮的雞腿肉喂到我嘴裡、會排好長隊只為買一杯我愛的柚子茶、會願意把西瓜中間最甜的那塊給我吃的潘禾。
油鍋沸了,閨蜜爆香辣椒,再用菜刀拍了蒜泥,動作嫻熟又可愛,有愛情和美食溫潤的人都是溫柔而美好的。她扔進幾塊冰糖炒糖色,再將那顫巍巍的大骨頭悉數倒入,糖汁裹在肉上,泛出香甜的氣息。閨蜜溫柔地翻炒,彷彿她不是在做排骨,而是在烹飪愛情。
我的眼睛有點溼,我突然很想念潘禾,他像愛他的胃一樣愛過我。他把西瓜中間最甜的那一塊給我,把雞腿肉上黏著酥皮的那塊給我。
如果我還能再愛他,我會願意陪他去吃魚,然後把沒刺的那塊肉給他;我會願意和他分享一個蛋糕,然後把唯一的那顆櫻桃也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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